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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省蕭縣司法局招考公告

為有效緩解蕭縣司法行政系統人員嚴重不足的情況,促進我縣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選招6名鄉鎮社區矯正協管員。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2017安徽省蕭縣司法局招考公告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招聘相關信息在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進行發佈。

詳見下表:

招聘崗位招聘人數招聘條件備 注

學歷專業年齡身高視力性別

鄉鎮社區矯正協管員6專科及以上不限30週歲以下170釐米以上雙眼矯正視力1.0以上男1、 龍城鎮、官橋鎮、閆集鎮、張莊寨鎮、青龍鎮、縣經濟開發區司法所各1人。

2、按最終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願選崗。

  三、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擬聘崗位所需的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

(五)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崗位所需的年齡條件中“30週歲以下”為“1987年1月1日以後出生”。

(八)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

(七)未提供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介紹信的在職工作人員。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實行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方法,按照制定方案、發佈招聘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簽約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

本次報名工作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7年1月13日—2017年1月17日。

2、報名地點:縣政府四樓縣人事考試中心。

3、報名時注意事項:

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 (原件及複印件2份)等,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經審查同意後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屬在職人員報名的,須同時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

4、考試費每人45元。

5、領取《准考證》時間另行發佈。

(二)筆試

1、筆試採取閉卷形式進行,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20分,時間為120分鐘。

2、筆試的時間、地點見《准考證》。

3、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筆試成績公佈:通過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佈。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順序,按1:3確定入圍面試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若出現與最後一名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情況的,則同時入圍面試人選。

2、面試的組織:面試工作委託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

3、面試的方式:面試工作採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發佈。

4、最終考試成績的合成

按筆試成績÷1.2×50%與面試成績×50%相加計算為最終考試成績。並按擬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合成考試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排序)。

(四)體檢和考察

依照最終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順序,根據擬聘人數按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每一環節各可遞補一次。擬聘用人員名單一經公示,不再遞補。

(五)公示和簽約聘用

1、對合格人員經研究批准後列為擬聘用人員,並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對經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試用手續,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間發放基本生活費;

2、依據《勞動法》及相關規定,對聘用制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雙方同意,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一年。

3、合同期滿後,經考核合格的,續簽勞動合同,期滿後未續簽勞動合同的或經考核為不合格的,視為解除聘用關係。

4、在聘用期內違法違紀的,可隨時解聘。

5、招聘對象男性年滿60週歲後不再續簽勞動合同。

  五、相關待遇

正式聘用後待遇為基本工資(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和績效工資(按年度考核結果確定);統一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單位和個人按比例繳納。工作所需制服由單位提供。

  六、其他事宜

(一)報考人員應準確填寫簡歷和相關資料信息,保證信息真實性;如與事實不符,將取消其應聘資格。

(二)報考人員所填寫的聯繫方式,應保持通訊暢通。

諮詢電話: 0557-5022014(縣司法局政工室);

0557-5037551(縣人事考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