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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永春縣招聘公辦教師通告

福建永春縣教師招聘截止時間為2017年4月10日,為方便大家瞭解福建永春縣教師今年報名相關詳細消息,小編為大家提供2017福建永春縣教師招聘公告全文如下:

2017年福建永春縣招聘公辦教師通告

  2017年福建永春縣赴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公開招聘公辦教師通告

永春縣地處福建省東南部,是福建著名僑鄉。為進一步引進優秀師資和教育人才,滿足我縣教育事業發展要求,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2017年全省中國小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17〕3號)文件精神,經永春縣人民政府同意並報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准,決定使用事業編制赴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舉辦專場教師招聘會。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8人,具體崗位及條件見《2017年永春縣赴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法律、法規;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特別説明:(1)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2)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聘崗位。

(二)具體條件

1.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北京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西南大學、陝西師範大學)全日制師範類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是指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於經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並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後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

報考人員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上可查詢認證,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上可查詢認證。

2.年齡在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即在1981年3月10 日至1999年3月10 日期間出生)。

3.專業對口,持有高中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三)其它條件

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就業報到證必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三、報名辦法

(一)網上預報名

1.報名時間:截止至2017年4月10 日。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填寫《2017年永春縣赴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並將《報名登記表》及個人電子簡歷發送到永春縣教育局人事股(電子郵箱:),進行預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報考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報名,完整、如實地填寫《報名登記表》的各項信息。其中,個人簡歷應從高中(中專)階段填寫起,按照高中(中專)階段、大學階段的順序分階段填寫至今。對因信息填寫不完整而影響資格判斷的,將不予通過現場報名。

(二)現場報名

1. 陝西師範大學現場報名點:

(1)現場報名對象:陝西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全日制師範類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網上預報名人員。

(2)報名時間及地點:待定,將在福建永春政府網()、永春教育信息網()公佈。

2.華中師範大學現場報名點:

(1)現場報名對象:華中師範大學、西南大學、華東師範大學全日制師範類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網上預報名人員。

(2)報名時間及地點:待定,將在福建永春政府網()、永春教育信息網()公佈。

(三)現場報名所需材料

1.《報名登記表》和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張;

2.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3.報考人員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含成績表)、複印件1份和就業協議書原件。

4.能證明符合條件的相關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四)報考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組現場收取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確定為參加考試人員。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聘用階段的複核結果為準。

(五)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提交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報考人員所填寫的聯繫方式應有效、準確無誤,以便及時通知面試時間安排及相關考務信息;因聯繫方式影響招聘考試或聘用的,後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四、考試

本次招聘採取面試方式進行。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1.面試時間及地點:待定,將在福建永春政府網()、永春教育信息網()公佈。

2.面試辦法:

根據各崗位類別擬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

3.面試內容:對教育教學基本功進行面試考核。

  五、聘用辦法

1.根據各招聘崗位擬招聘名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擬簽約對象,由報考人員本人與永春縣教育局當場簽訂就業協議。報考人員未簽訂協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並在報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總遞補次數原則上不超過兩次。報考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則進行加試面試,加試成績高者優先。各招聘崗位擬簽約對象面試成績,當場公佈。

2.各考點專場招聘結束後,若出現部分崗位無法完成招聘計劃的,將根據報考人員意願,從符合該崗位條件的落選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調劑。

  六、體檢、考察與聘用

1.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教師資格認定現行體檢標準執行,具體事項將在永春教育信息網上另行發佈通告。缺席體檢及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佈後一週內申請複檢一次,體檢結論以複檢結果為準。

2.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的個人檔案進行審查,並對其他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3.根據招聘、體檢及考察結果,確定各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並在福建永春政府網()、永春教育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且相關證件齊全、個人檔案按時送達的,由用人單位到永春縣委編辦、永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用編、聘用手續。

4.因報考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自動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七、其它事項

1.有關考務信息將通過福建永春政府網()、永春教育信息網()進行發佈,請報考人員及時留意。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後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2.本次招聘工作由永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永春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同時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

3.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在2017年8月31日前仍未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原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4.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永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永春縣教育局責解釋。

聯繫電話:0595-23880266 23882129

監督電話:0595-23898249

附件:

附件1:2017年永春縣赴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崗位信息表

附件2:2017年永春縣赴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報名登記表

附件3: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7年)節選

永春縣人社局

永春縣教育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