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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會計從業《會計基礎》考點:會計主體和法律主體

2016年上海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備考正在火熱進行中,大部分人都拼勁十足,抓住有限的時間,聽課、反覆做題強化練習。面臨即將到來的上海會計從業考試,各位考生是否已經準備好了呢?小編整理了上海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基礎》科目的`易錯知識點供大家參考,希望可以幫助各位考生增強自信心,充分備考。

2016年上海會計從業《會計基礎》考點:會計主體和法律主體

  會計主體和法律主體是對等的嗎?

會計主體是指會計所核算和監督的特定單位或者組織,是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空間範圍。

法律主體是指活躍在法律之中,享有權利、負有義務和承擔責任的人。

會計主體與法律主體(法人)並非是對等的概念。一般來説法律主體必然是會計主體,例如一個企業作為一個法律主體,應當建立財務會計系統,獨立反映其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但會計主體不一定是法律主體,例如,在企業集團的情況下,一個母公司擁有若干子公司,母子公司雖然是不同的法律主體,但是母公司對子公司擁有控制權,為了全面反映企業集團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就有必要將企業集團作為一個會計主體,編制合併財務報表,在這種情況下,儘管企業集團不屬於法律主體,但它卻是會計主體。再如,由企業管理的證券投資基金、企業年金基金,儘管不屬於法律主體,但屬於會計主體,應當對每項基金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

  擴展相關知識:最新調整

新管理辦法做出的十大調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73號——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新《辦法》共5章37條,主要對以下內容作了調整:

一、明確了會計從業資格實行無紙化考試。

二、取消了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免試規定。

三、簡化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領取和調轉登記程序。

四、取消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註冊登記制度。

五、引入了學分制繼續教育管理模式。

六、簡化了持證人員信息變更手續。

七、增加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遺失、毀損補發的規定。

八、建立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定期換證制度。

九、對在能力上已經達到或者超過會計從業資格要求,但因客觀原因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仍在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如何取得證書作了規定。

十、完善了持證人員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