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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職業技能資格等級考試

 什麼是職業技能鑑定考試?

勞動職業技能資格等級考試

職業技能鑑定是一項基於職業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動,屬於標準參照型考試。它是由考試考核機構對勞動者從事某種職業所應掌握的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做出客觀的測量和評價。職業技能鑑定是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如何才能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個人可自主申請參加職業技能鑑定。申報職業技能鑑定,首先要根據所申報職業的資格條件,確定自己申報鑑定的等級。如果需要培訓,要到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培訓機構參加培訓。職業技能鑑定分為知識要求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兩部分。知識要求考試一般採用筆試,技能要求考核一般採用現場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產作業項目、模擬操作等方式進行。經鑑定合格者,由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與職業技能鑑定問答

  一、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和就業准入制度

問:什麼是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答:職業資格證書是表明勞動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和技能的證明。它是勞動者求職、任職、開業的資格憑證,是用人單位招聘、錄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也是境外就業、對外勞務合作人員辦理技能水平公證的有效證件。

問:什麼是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答: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我國就業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國家考試製度。主要內容是按照國家制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任職資格條件,通過政府認定的考核鑑定機構,對勞動者的技能水平或職業資格進行客觀公正、科學規範的評價和鑑定,對合格者授予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政策制度。

問: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法律依據?

答:《勞動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條規定:“國家確定職業分類,對規定的職業制定職業技能標準,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由經過政府批准的考核鑑定機構負責對勞動者實施職業技能考核鑑定”。《職業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條明確指出:“實施職業教育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同國家制定的職業分類和職業等級標準相適應,實行學歷文憑、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問:國家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意義?

答:開展職業技能鑑定,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科教興國”戰略的重要舉措,也是我國人力資源開發的一項戰略措施。它對於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人力資源市場的建設以及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培養技能型人才,促進經濟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

問: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分幾個等級?

答:國家職業資格等級分為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技師(二級)、高級技師(一級)共五個等級。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國家職業標準制定技術規程》的規定,各等級的具體標準為:

國家職業資格五級(初級技能):能夠運用基本技能獨立完成本職業的常規工作。

國家職業資格四級(中級技能):能夠熟練運用基本技能獨立完成本職業的常規工作;並在特定情況下,能夠運用專門技能完成較為複雜的工作;能夠與他人進行合作。

國家職業資格三級(高級技能):能夠熟練運用基本技能和專門技能完成較為複雜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規性工作;能夠獨立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能指導他人進行工作或協助培訓一般操作人員。

國家職業資格二級(技師):能夠熟練運用基本技能和專門技能完成較為複雜的、非常規性的工作;掌握本職業的關鍵操作技能技術,能夠獨立處理和解決技術或工藝問題;在操作技能技術方面有創新;能組織指導他人進行工作;能培訓一般操作人員;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國家職業資格一級(高級技師):能夠熟練運用基本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職業的各個領域完成複雜的、非常規性的工作;熟練掌握本職業的關鍵操作技能技術;能夠獨立處理和解決高難度的技術或工藝問題;在技術攻關、工藝革新和技術改造方面有有創新;能組織開展技術改造、技術革新和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具有管理能力。

問: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與學歷證書的區別?

答:職業資格是對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勞動者為適應職業勞動需要而運用特定的知識、技術和技能的能力。與學歷文憑不同,學歷文憑主要反映學生學習的經歷,是文化理論知識水平的證明。職業資格與職業勞動的具體要求密切結合,更直接、更準確地反映了特定職業的實際工作標準和操作規範,以及勞動者從事該職業所達到的實際工作能力水平。

問: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與其他證書的區別?

答: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同行業、協會等其它機構組織頒發的證書最大區別在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是通過國家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規的形式,按照國家制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任職資格條件,以政府的力量來推行,由政府認定的.考核鑑定機構--吉林省行政區域內是由吉林省勞動保障廳職業技能鑑定中心來組織實施的,對勞動者的技能水平或職業資格進行客觀公正、科學規範的評價和鑑定,對合格者頒發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是勞動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和技能的證明。它是勞動者求職、任職、開業的資格憑證,是用人單位招聘、錄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也是境外就業、對外勞務合作人員辦理技能水平公證的有效證件,是在全國範圍內通用的國家證書,而行業、協會等其它機構組織頒發的證書則不具備上述特點。

問:就業准入制度是什麼?

答:就業准入制度是指根據《勞動法》和《職業教育法》的有關規定,對從事技術複雜、通用性廣,涉及國家財產、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費者利益的職業(工種)的勞動者,只要從事國家規定的技術工種(職業)工作,必須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就業上崗的制度。對技術工種(職業)從業人員實行就業准入制度,其根本目的是提高勞動者技能水平,增強其就業能力和適應職業變化的能力,實現高質量就業和穩定就業。

 二、職業技能鑑定

問:什麼是國家職業技能鑑定?

答:職業技能鑑定是按照國家規定的職業標準,通過政府授權的考核鑑定機構,對勞動者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水平進行客觀公正、科學規範的評價與認證的活動。從這個角度説,按照某一職業的要求,對勞動者的技能水平進行技術等級考核、錄用考核、晉級考核等,都可以稱之為職業技能鑑定。世界多數國家和地區都採用大致類似的方式開展職業資格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