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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AT邏輯常見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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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入學考試)的簡稱。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國家的高校都採用GMAT考試成績來評估申請入學者是否適合於在商業、經濟和管理等專業的研究生階段學習,以決定是否錄取。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GMAT邏輯常見錯誤,希望大家認真閲讀!

GMAT邏輯常見錯誤

  一、同語反覆和循環定義

定義是明確概念內涵的邏輯方法。定義由定義項、被定義項和定義聯項構成。例如:商品是為交換而生產的勞動產品。

這是一個定義。其中“商品”是被定義項;“為交換而生產的勞動產品”是定義項;“是”是定義聯項。

定義規則要求定義項中不能直接或間接地包含被定義項。如果直接包含被定義項,犯的邏輯錯誤是“同語反覆”;如果韻包含被定義項,犯的錯誤是“循環定義”例如:形式主義者就是形式主義地以觀察和處理問題的人。這一定義就犯了“同語反覆”的錯誤。再如:如果把“奇數”定義為“偶數加1”,那麼,偶數是奇數加1得到的數。這一定義就犯了“循環定義”的錯誤。

  二、概念不當並列

劃分是明確概念外延的邏輯方法。劃分由母項、子項和劃分一個要素構成。例如:人分為老、中、青、少幼。這是一劃分,其中“人”是母項,“老”、“中”、“青、”、“少”、“幼”是子項,劃分標準是年齡。分劃可以連續進行,即子項可以作為項繼續劃分。在連續劃分中,每次劃分得到的概念屬於同一層次,不同次劃分得到的概念屬於不同層次。

一般地説,把不同層次的概念,或把具有交叉或屬種關係的概念並列使用,稱為“概念不當並列”。例如:出席座談會的有著名的社會科學家、數學家和核物學家。其中,社會科學家、數學家和核物理學家是不同層次的概念,屬概念不當並列。

  三、偷換概念和轉移論題

這是違反同一律所犯的邏輯錯誤。例如:老大娘:請問,你們這兒有沒有好布。我閨女要繪聲繪色了,我想給她扯塊好布。營業員(沒好氣地):我們這兒的都是好布,次品、廢品不讓出廠的。營業員犯了“偷的概念”的'錯誤。上下文中的“好布”不是同一概念。再如:顧客:請問,我的排骨麪怎麼還沒來,我等了已有半小時了。營業員:你為什麼非要吃排骨麪,你不能吃竦醬面嗎?營業員犯了“轉移論題”的錯誤。

  四、自相矛盾

這是違反不預告律所犯的邏輯錯誤,例如:“我贊成實踐是檢驗直理的**標準,但我認為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也應當是檢查趔的標準。”這一斷定犯“自相矛盾”的錯誤。

  五、兩不可

這是違反排中律所犯的邏輯錯誤。例如:“説世界上有鬼,這不對,這是迷信;但要説世界上沒鬼,也未免武斷,因為有些現象還真不好解釋。”這段論對“世界上有鬼”和“世界上沒鬼”這對互相預告的判斷同時否定,犯了“兩不可”的錯誤。

  六、以偏概全

這是不正確構造簡單枚舉歸納推理時出現的邏輯錯誤。例如:“文學家是在時代的激流中造就出來的,高等學府出不了文學家,古今中外不乏其例。外國的高爾基、巴爾扎克、雨果上過大學沒有?中國古代的曹雪芹、施耐庵上過什麼大學?現代的樑斌、柳青、周立波、高玉寶也沒有上過什麼大學。”這段話通過歸納推理證明“高等學府中出不了文學家”的觀點,用的是簡單枚舉法,舉出了高爾基、巴爾扎克、雨果、曹雪芹、施耐庵、染斌、柳青、周立波、高玉寶等著名作家沒有上過大學為例。但是世界上文學家何止千萬?公舉出幾個例子就推出一般性結論就顯得輕率。事實上,當今文壇上,不論外國和中國,都有些文學家是上過高等學會的,這種反例也不是個別的。因此,就像根據幾個反例就推出“文學家都上過高等學府”的結論一樣,僅根據幾個作家的經歷推出“高等學府出不了文學家”的結論也是不可靠的。犯了“以偏概全”或稱“輕率概括”的邏輯錯誤。

  七、循環論證

在一個論證中,如果論據的證明需要依賴前提,那麼,就犯了“循環論證”的錯誤。例如,在證明“地球是圓的”這一論題時,以到的事實“我們站在高處看海中的帆船從遠處駛來,總是先見船杆後見船身”作為論據;而當説明這一現象時,又以“地球輥圓的”作為理由,這就犯了“循環論證”的邏輯錯誤。

  八、倒置因果

一個論證,如果將某一結果產生的原因作為結果而將結果作為原因來論證,即犯了“倒置因果”的邏輯錯誤。例如:為了加快我國的發展,必須大力發展私人轎車工業。因為發達國家中,私人大部分有轎車。這個論證中因果倒置,總體上説私人擁有轎車是國家發達的結果,而不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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