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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執業醫師考試的3大變化

導讀:2017年的醫師考試較往年有很大的不同,很多考生還不是很習慣,那麼如何規避這些盲點,以及在本次考試中有什麼需要注意的點呢?下面是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出來的有關於2017年執業醫師考試的3大變化,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執業醫師考試的3大變化

  2017執業醫師考試三大變化

  一:考試時間大幅度提前

2017年醫師資格考試時間相比之前幾年大幅提前,按照歷年醫師資格考試的規律:執業醫師技能考試一般為7月1日-15日,綜合筆試考試時間一般為9月的第二或者第三個週末,2017年醫師資格考試無論是筆試還是技能考試時間都提前了一個月左右。

2017年醫師資格考試實踐技能考試時間為2017年6月17日-6月23日,由之前的15天縮短7天時間進行,綜合筆試考試時間為2017年8月26日和27日,口腔、公衞採用機考,時間為2小時,其餘科目為紙筆作答,時間為2個半小時;具體如下:

臨牀、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2017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臨牀、中醫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2017年8月26日和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口腔、公共衞生類別執業助理醫師全國實行計算機化考試:2017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口腔、公共衞生類別執業醫師全國實行計算機化考試:2017年8月26日和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軍事醫學執業助理醫師加試:2017年8月26日17:00-17:30

軍事醫學執業醫師加試:2017年8月26日17:00-18:00

院前急救崗位和兒科專業加試:2017年8月26日17:00-17:30

  二:鄉村全科助理醫師擴大試點範圍

之前在一次會議上,國家醫考中心負責人李斌主任強調,2017年要進一步擴大鄉村全科助理醫師試點。2017年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考試試點從之前的9個增加至24個,包括: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遼寧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東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預計在未來,鄉村全科助理醫師有可能全面鋪開,全國31個省市都可以參加考試。

  三:3個地區嘗試“一年兩試”試點

對於2017年醫師資格考試來説,“一年兩試”試點這個理念非常新穎,也是小編們2016年就得到最靠譜的“小道消息”,隨着醫師分階段考試的在眾多院校鋪開,國家也在一些省市進行醫師資格考試的大膽改革,第二次考試的時間為2017年11月25日-11月26日,也就意味着2017年醫師資格考試成績查詢時間很有可能會提前。

2017年在天津市、海南省和雲南省3個省市開展醫師資格考試臨牀執業醫師、臨牀執業助理醫師、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執業醫師和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執業助理醫師醫學綜合筆試“一年兩試”試點。在上述考區通過實踐技能考試但未通過第一次醫學綜合筆試的考生可報名參加第二次醫學綜合筆試(第一次考試有違紀行為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時間為2017年11月25日-11月26日,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2017執業醫師考試七大注意點

  一、網上報名時間:至2017年2月22日24時。逾期不予補報。

  二、考生填寫個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類型、證件編碼、畢業院校、學歷、學制、專業、試用機構名稱等,軍隊考生建議使用身份證報名)應真實、準確、有效,所填信息將用於醫師資格考試和醫師註冊管理,務必認真填寫。

考生填報身份證明信息屬無效證件的(如過期),報名無效。

  三、網上報名成功後,考生須打印《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並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在地考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現場資格審核時間以所在地考點通知為準。

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確認報名信息、繳納考試費用的,報名無效。

  四、考生現場資格審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

(二)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須在報考有效期內)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過期的,可使用臨時身份證報名,但需儘快完成換證)、軍官證、警官證、文職幹部、士兵(官)證、軍隊學員證;台、港、澳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和身份證(台、港、澳考生)、護照(外籍考生)。

(三)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非大陸學歷考生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認證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考生試用(或實習)機構出具的《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台、港、澳和外籍考生還須提交《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實習申請審核表》或《外籍人員參加中國醫師資格考試實習申請審核表》。

(五)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考試的,還須提交執業助理醫師《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如在執業註冊過程中有變更記錄,導致註冊時間不滿足報考年限的,須提供首次執業註冊證明)。

(六)工作單位是醫療機構的,還須提交該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複印件。

(七)報考傳統醫學師承或確有專長類別醫師資格考試的,還須提交《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或《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

(八)應屆畢業生還須填寫《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

(九)通過現場資格審核的考生須認真核對《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上個人信息並簽字確認,一經簽字確認不得更改!該信息將用於醫師資格考試和醫師註冊管理,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信息錯誤的,不予修改!

  五、試用期考核證明

(一)報名時考生應當提交與報考類別相一致的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應當提交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證明,並於當年8月31日前提交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考生報考時應當在與報考類別相一致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試用時間或累計(含多個機構)試用時間滿1年。

(二)現役軍人必須持所在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方可報考。

(三)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當年有效。

  六、報考類別

(一)執業助理醫師達到報考執業醫師規定的,可以報考執業醫師資格,報考類別應當與執業助理醫師資格類別一致。

(二)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應當具備與其相一致的醫學學歷。

具有臨牀醫學專業本科學歷,並在公共衞生崗位試用的,可以以該學歷報考公共衞生類別醫師資格。中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醫學專業畢業的報考人員,按照取得學歷的醫學專業報考中醫類別相應的醫師資格。

(三)符合報考執業醫師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同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四)在鄉級以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中工作,符合《執業醫師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條件的,可以報考相應類別醫師資格。

  七、學歷審核

  (一)研究生學歷

1. 臨牀醫學(含中醫、中西醫結合)、口腔醫學、公共衞生專業學位研究生,在符合條件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進行臨牀實踐或公共衞生實踐,至當次醫學綜合筆試時累計實踐時間滿1年的,以符合條件的本科學歷和專業,於在學期間報考相應類別醫師資格。

2. 臨牀醫學(含中醫、中西醫結合)、口腔醫學、公共衞生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作為報考相應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3. 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臨牀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中西醫結合、民族醫學、公共衞生與預防醫學專業的學術學位(原“科學學位”)研究生,具有相當於大學本科1年的臨牀或公共衞生畢業實習和1年以上的臨牀或公共衞生實踐的,該研究生學歷和學科作為報考相應類別醫師資格的依據。在研究生畢業當年報考者,須在當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畢業證書,方可參加醫學綜合筆試。

4. 臨牀醫學(護理學)學術學位研究生學歷,或臨牀醫學(護理領域)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不作為報考各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二)本科學歷

1. 五年及以上學制臨牀醫學、麻醉學、精神醫學、醫學影像學、放射醫學、眼視光醫學(“眼視光學”僅限温州醫科大學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醫學檢驗(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婦幼保健醫學(僅限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專業本科學歷,作為報考臨牀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2. 五年制的口腔醫學專業本科學歷,作為報考口腔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3. 五年制預防醫學、婦幼保健醫學專業本科學歷,作為報考公共衞生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4. 五年及以上學制中醫學、鍼灸推拿學、中西醫臨牀醫學、藏醫學、蒙醫學、維醫學、傣醫學、壯醫學、哈薩克醫學專業本科學歷,作為報考中醫類別相應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5. 2009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符合本款規定的'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加註醫學專業方向的,應以學歷專業報考;2010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加註醫學專業方向的,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除外。

  (三)高職(專科)學歷

1. 2005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經教育部同意設置的臨牀醫學類專業(含臨牀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中醫骨傷、鍼灸推拿、蒙醫學、藏醫學、維醫學等)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經省級教育、衞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批准設置的醫學類專業(參照同期本科專業名稱)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 經省級以上教育、衞生行政部門同意舉辦的國中起點5年制醫學專業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取得資格後限定在鄉村兩級醫療機構執業滿5年後,方可申請將執業地點變更至縣級醫療機構。2014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國中起點5年制醫學專業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不能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四)中職(中專)學歷

1. 2010年9月1日以後入學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衞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同意設置並報教育部備案的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臨牀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後,限定到村衞生室執業,確有需要的可到鄉鎮衞生院執業。

2. 2000年9月25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衞生保健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臨牀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衞生保健專業畢業生取得資格後,限定到村衞生室執業,確有需要的可到鄉鎮衞生院執業。

3. 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社區醫學、預防醫學、婦幼衞生、醫學影像診斷、口腔醫學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相應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1年9月1日以後入學的上述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4. 2006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中西醫結合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中醫類別中西醫結合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7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中西醫結合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5. 2006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中醫、民族醫類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中醫類別相應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五)成人教育學歷

1. 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學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該學歷作為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2年11月1日以後入學的上述畢業生,如其入學前已通過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且所學專業與取得醫師資格類別一致的,可以以成人教育學歷報考執業醫師資格。除上述情形外,2002年11月1日以後入學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學的成人中專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中專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1年9月1日以後入學的成人中專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六)西醫學習中醫人員

已獲得臨牀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醫專業學歷或者脱產兩年以上系統學習中醫藥專業知識並獲得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認可,或者參加省級中醫藥行政部門批准舉辦的西醫學習中醫培訓班,並完成了規定課程學習,取得相應證書的,或者按照《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有關規定跟師學習滿3年並取得《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的,可以申請參加相同級別的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七)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

1.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試應符合《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第二十七條、二十八條有關規定。

2.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取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成人高等教育中醫類醫學專業專科以上學歷,其執業時間和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學歷時間符合規定的,可以報考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類別相應的執業醫師資格。

標籤:執業 醫師 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