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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助理醫師考點:中藥劑量

  一、劑量

中醫助理醫師考點:中藥劑量

1.中藥劑量的含義:中藥劑量是指臨牀應用時的分量。它主要是指每味藥的成人一日用量。其次指方劑中每味藥物之間的比較分量,也稱相對劑量。

2.影響劑量的因素中藥用量得當與否,是直接影響藥效的重要因素之一。一般來講,確定中藥的劑量,應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

(1)藥物性質與劑量的關係:劇毒藥或作用峻烈的藥物應嚴格控制劑量,開始時用量宜輕,逐漸加量,一旦病情好轉後,應當立即減量或停服,中病即止,防止過量或蓄積中毒。此外,花葉枝皮等量輕質鬆及性味濃厚、作用較強的藥物用量宜小;礦物介殼質重沉墜及性味淡薄、作用温和的藥物用量宜大;鮮品藥材含水分較多用量宜大(一般為幹品的2~4倍);幹品藥材用量當小;過於苦寒的藥物也不要久服過量,免傷脾胃。再如羚羊角、麝香、牛黃、猴棗、鹿茸、珍珠等貴重藥材,在保證藥效的前提下應儘量減少用量。

(2)劑型、配伍與劑量的關係在一般情況下,同樣的藥物入湯劑比人丸散劑的用量要大些;單味藥使用比複方中應用劑量要大些;在複方配伍使用時,主要藥物比輔助藥物用量要大些。

(3)年齡、體質、病情與劑量的關係由於年齡、體質的不同,對藥物耐受程度不同,則藥物用量也就有了差別。一般老年、小兒、婦女產後及體質虛弱的病人,都要減少用量,成人及平素體質壯實的患者用量宜重。一般5歲以下的小兒用成人藥量的1/4,5歲以上的兒童按成人用量減半服用。病情輕重、病勢緩急、病程長短與藥物劑量也有密切關係。一般病情輕、病勢緩、病程長者用量宜小;病情重、病勢急、病程短者用量宜大。

(4)季節變化與劑量的關係

夏季發汗解表藥及辛温大熱藥不宜多用;冬季發汗解表藥及辛温大熱藥可以多用;夏季苦寒降火藥用量宜重;冬季苦寒降火藥用量宜輕。

除了劇毒藥、峻烈藥、精製藥及某些貴重藥外,一般中藥常用內服劑量為5~10g;部分常用量較大,劑量為15~30g;新鮮藥物常用量為30~60g。

3.有毒藥、峻猛藥及某些名貴藥的劑量有毒或作用峻猛的藥物,以及某些名貴藥物,均應嚴格掌握用量,詳見各藥。

  二、中藥的用法

1.煎煮方法先將藥材浸泡30—60分鐘,用水量以高出藥面為度。一般中藥煎煮兩次,第二煎加水量為第一煎的1/3~1/2。兩次煎液去渣濾淨混合後分兩次服用。煎煮的火候和時間要根據藥物性能而定。一般來講,解表藥、清熱藥宜武火煎煮,時間宜短,煮沸後煎3~5分鐘即可;補養藥需用文火慢煎,時間宜長,煮沸後再續煎30-60分鐘。某些藥物因其質地不同,煎法比較特殊,處方上需加以註明,歸納起來有先煎、後下、包煎、另煎、溶化、泡服、沖服、煎湯代水等不同煎煮法。

(1)先煎主要指有效成分難溶於水的一些金石、礦物、介殼類藥物,應打碎先煎,

煮沸20~30分鐘,再下其他藥物同煎,以便有效成分充分析出。如磁石、代赭石、生鐵落、生石膏、寒水石、紫石英、龍骨、牡蠣、海蛤殼、瓦楞子、珍珠母、石決明、紫貝齒、龜甲、鼈甲等。此外,附子、烏頭等毒副作用較強的藥物,宜先煎45~60分鐘後再下他藥,久煎可以降低毒性,以保證用藥安全。

(2)後下主要指某些氣味芳香的'藥物,久煎其有效成分易於揮發而降低藥效.須在其他藥物煎沸5~10分鐘後放入,如薄荷、青蒿、香薷、木香、砂仁、沉香、豆蔻、草豆蔻等。此外,有些藥物雖不屬芳香藥,但久煎也能破壞其有效成分,如鈎藤、大黃、番瀉葉等亦屬後下之列。

(3)包煎主要指那些黏性強、粉末狀及帶有絨毛的藥物,宜先用紗布袋裝好,再與其他藥物同煎,以防止藥液混濁或刺激咽喉引起咳嗽或沉於鍋底,加熱時引起焦化或糊化。如蛤粉、滑石、青黛、旋覆花、車前子、蒲黃及灶心土等。

(4)另煎又稱另燉,主要是指某些貴重藥材,為了更好地煎出有效成分,還應單獨另煎,即另燉2~3小時。煎液可以另服,也可與其他煎液混合服用。如人蔘、西洋參、羚羊角、麝香、鹿茸等。

(5)溶化又稱烊化,主要是指某些膠類藥物及黏性大而易溶的藥物,為避免入煎黏鍋或黏附其他藥物影響煎煮,可單用水或黃酒將此類藥加熱溶化即烊化後,用煎好的藥液沖服,也可將此類藥放人其他藥物煎好的藥液中加熱烊化後服用。如阿膠、鹿角膠、龜甲膠、鼈甲膠、雞血藤膠及蜂蜜、飴糖等。

(6)泡服又叫煽服,主要是指某些有效成分易溶於水或久煎容易破壞藥效的藥物,可以用少量開水或複方中與其他藥物滾燙的煎出液趁熱浸泡,加蓋悶潤,減少揮發,半小時後去渣即可服用。如藏紅花、番瀉葉、胖大海等。

(7)沖服主要指某些貴重藥,用量較輕,為防止散失,常需要研成細末製成散劑,用温開水或複方中其他藥物煎液沖服。如麝香、牛黃、珍珠、羚羊角、猴棗、馬寶、西洋參、鹿茸、人蔘、蛤蚧等。某些藥物,根據病情需要,為提高藥效,也常研成散劑沖服。如用於止血的三七、花蕊石、白及、紫珠草、血餘炭、棕櫚炭及用於息風止痙的蜈蚣、全蠍、殭蠶、地龍和用於制酸止痛的鳥賊骨、瓦楞子、海蛤殼、延胡索等。某些藥物高温容易破壞藥效或有效成分難溶於水,也只能做散劑沖服。如雷丸、鶴草芽、硃砂等。此外,還有一些液體藥物如竹瀝汁、薑汁、藕汁、荸薺汁、鮮地黃汁等也須沖服。

(8)煎湯代水主要指某些藥物為了防止與其他藥物同煎使煎液混濁,難於服用,宜先煎後取其上清液代水再煎煮其他藥物,如灶心土等。此外,某些藥物質輕用量多,體積大,吸水量大,如玉米鬚、絲瓜絡、金錢草等,也須煎湯代水用。

2.服藥時間湯劑一般每日1劑,煎2次分服,兩次間隔時間為4~6時左右。臨牀用藥時可根據病情增減,如急性病、熱性病可1日2劑。至於飯前還是飯後服則主要決定於病變部位和性質。一般來講,病在胸膈以上,如眩暈、頭痛、目疾、咽痛等宜飯後服;如病在胸膈以下,如胃、肝、。腎等髒疾患,則宜飯前服。某些對胃腸有刺激性的藥物宜飯後服;補益藥多滋膩礙胃,宜空腹服;驅蟲藥、瀉下藥也宜空腹服;治瘧藥宜在瘧疾發作前的兩小時服用;安神藥宜睡前服;慢性病定時服;急性病、嘔吐、驚厥及石淋、咽喉病須煎湯代茶飲者,均可不定時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