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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酒泉2016年會考招生考試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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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甘肅酒泉2016年會考招生考試統一安排在2016年6月16日至6月18日進行。其中,畢業年級考試時間為6月16日、6月17日和6月18日上午;八年級生物、地理考試時間為6月18日下午,具體內容情況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甘肅酒泉2016年會考招生考試實施方案

  酒泉市2016年國中畢業與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實施方案

根據《教育部關於深入推進和進一步完善會考改革的意見》和《甘肅省教育廳關於規範辦學行為深入推進會考改革的指導意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國中畢業及高中招生考試工作

會考是義務教育階段終結性考試,其目的是全面考查國中畢業學生在各學科知識學習方面所達到的水平。也是普通高中和職業學校新生錄取的基本依據。

1.考試科目和形式

2016年,全市會考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國中畢業年級會考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等八科。其中:物理和化學兩科合卷,思想品德和歷史兩科合卷。語文、數學兩科每科130分,英語(聽力佔20分)110分,物理和化學兩科合卷110分(物理和化學各佔55分),思想品德和歷史兩科合卷110分(思想品德和歷史各佔55分),體育50分。八年級統一考試科目為地理、生物,兩科合卷共110分(地理、生物各佔55分,成績計入2017年會考總分)。以上各科考試答卷時間,語文為150分鐘,其餘各卷均為120分鐘。以上各科試卷均不能用少數民族文字答題。體育學科考試按照市教育局《關於印發〈酒泉市國中學生畢業升學體育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酒教字〔2015〕40號)進行,由縣(市、區)教育局統一組織進行。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學科由縣(市、區)教育局或學校統一組織考查。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動手能力、實踐探究能力、創新思維能力等由學生所在學校組織考查。

2.考試內容和範圍

2016年,全市會考將嚴格依據國家課程標準,緊扣我市現行國中教材內容命制試題。試題將力求全面反映部頒課程標準對學生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的基本要求,重視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的聯繫,注重考查學生學科基本知識與基本技能以及運用所學知識與技能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試題考查目標包括識記、理解、初級應用、綜合應用四個層次。不同能力層次試題的比例為識記30%、理解30%、初級應用和綜合應用40%。試題將按照6 :3:1確定易、中、難比例。

3. 考試時間

考試統一安排在2016年6月16日至6月18日進行。其中,畢業年級考試時間為6月16日、6月17日和6月18日上午;八年級生物、地理考試時間為6月18日下午。

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4.考試成績管理和使用

2016年我市國中畢業及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學生成績全部以等級的形式呈現,成績一律分為A、B、C、D四個等級,等級劃分依據學生會考原始成績進行。其中A等佔本縣(市、區)該科會考學生總數的25%, B等佔35%, C等佔35%,D等佔5%。

各縣(市、區)教育局要認真做好國中畢業學生會考成績等級劃分及公佈工作,嚴格管理學生會考原始成績。對會考登分、核分、成績錄入、等級劃分等工作,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紀律,以確保學生會考原始成績和等級劃分準確無誤。會考試卷評閲完畢,考生成績可在酒泉教育網( )上通過准考證號和姓名查詢學生個人會考成績。對於報考中專學校和到外地高中學校就讀的學生,經學生本人申請,縣(市、區)招辦審核,應發給考生本人會考原始成績通知單。對違反規定私自公佈、提前泄露學生會考原始成績和其他有關信息的,要嚴肅追究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據考試成績給縣(市、區)、學校、班級、學生進行排隊或公佈名次,或單純以會考成績對學校、班級、教師進行評比獎勵。嚴禁炒作所謂“會考狀元”。

5.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結束後,各縣(市、區)要組織教研人員和骨幹教師,對學生答卷認真進行抽樣分析,寫出分析報告,並對各科教學提出指導意見上報市教研室。市教研室要在縣(市、區)工作的基礎上,組織力量對各科試卷質量和學生答卷進行全面分析評價,對全市國中教學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並按時將試卷分析、評價反饋報告報省教科所。

6.考試組織管理工作請嚴格按市招委有關文件執行。

  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及結果使用

1.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和高一級學校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國中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根據《關於印發〈酒泉市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試行)〉的通知》,繼續由各縣(市、區)教育局、油田教育分局按照各自制定的實施方案或細則組織監督學校組織實施。

2.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堅持全面性原則、發展性原則、科學性原則、多元性原則、民主性原則和激勵性原則,評價過程要公開、透明、有序,評價標準、內容、方法要科學全面並及時向學生及其家長公佈,評價依據要真實、可靠,評價結果要力求客觀、準確、全面地反映學生各方面發展的真實狀況和水平,並及時向學生及家長進行公示得到其認可。同時要不斷創新工作機制和評價手段,創建電子管理平台,提高評價工作質量和效率,為高中新課程實驗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奠定基礎。

3.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將作為普通高中新生錄取的重要依據。各國中學校必須在會考前,將本校國中畢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完備,並將結果報縣、市、區(油田分局)教育局,市直學校報肅州區教育局。

  三、關於普通高中招生相關工作

1.繼續全面實行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普通高中錄取的.新生綜合素質評價必須達到C等及以上標準,否則不予錄取。

2.按照省上規定,今年起省、市級示範高中招生名額仍按不低於5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各國中學校,繼續實行優質高中向少數民族和偏遠農村國中學校定向招生的政策。

3.普通高中招生成績由三部分組成:一是學生國中畢業時會考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等七科成績;二是其在八年級結束時(2015年)參加全市地理、生物統一考試的成績;三是酒泉市國中學生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成績,三部分考試成績總分為750分。

4.肅北縣、阿克塞縣普通高中高一新生繼續到敦煌中學和酒泉中學就讀。在敦煌中學就讀高中的肅北縣、阿克塞縣學生,學籍仍然分別建在肅北縣、阿克塞縣有關學校,其年報、會考成績統計、學生畢業資格審核等仍然在肅北縣、阿克塞縣學生學籍所在學校進行。

5.省、市級示範性普通高中要在提高辦學水平、提高教育質量、實施素質教育、促進教育均衡發展和推進招生制度改革方面,切實發揮榜樣、示範和引領作用,帶頭模範遵守招生制度和紀律,帶頭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

6.認真貫徹落實甘肅省教育廳等四廳委《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方案(試行)》(甘教廳〈2012〉216號)關於“自2013年起,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具有我省連續兩年國中學籍的,可在學籍所在地報名參加國中畢業學業考試與高中階段招生考試”之規定,妥善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問題。

7.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及其他事宜,市教育局將另行發文。

  四、保障措施

國中畢業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關係全市國中畢業學生切身利益,關係社會穩定大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一定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策,嚴格落實考試和招生工作制度,堅持公正、公平原則和公示、誠信、監督制度,確保各項工作有序、平穩、順利進行。

1.加強領導和組織管理。各縣(市、區)要成立國中畢業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國中畢業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工作方案,為國中畢業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2.嚴格實行公示制度。要及時向社會和學生公佈國中畢業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加強宣傳工作,取得社會各界對會考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理解與支持,並真誠接受社會各界和人民羣眾的監督。

3.健全完善誠信制度。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國中畢業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誠信機制。對參與監考、評卷、登分、招生錄取以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教師和工作人員加強誠信教育,明確工作責任和紀律,落實獎懲措施,以督促和激勵他們嚴格履行工作職責,保質保量做好工作。

4.嚴格落實監督制度。教育行政部門要對國中畢業考試和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全面負責,全過程管理。要進一步加強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國中畢業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考試、招生過程中,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等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同時要真誠歡迎學生、家長、教師和社會各界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國中畢業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通過各種渠道和形式向教育行政部門或紀檢監察部門投訴。對學生、家長、教師、羣眾反映、舉報的問題,要及時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