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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佔耕地建房實施方案(通用8篇)

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方案准備工作,方案是闡明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書面計劃。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亂佔耕地建房實施方案(通用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亂佔耕地建房實施方案(通用8篇)

亂佔耕地建房實施方案(通用8篇)1

為全面落實全國、全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工作部署以及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省紀委監委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對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專項監督,做好查辦案件的“後半篇文章”,根據省紀委關於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以案促改的實施辦法(豫紀發〔20xx〕6號)和市紀委辦公室《關於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以案促改的通知》(信紀辦發〔20xx〕1號)精神,縣紀委研究決定,在全縣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以案促改工作,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圍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深化以案促改、以案為鑑,嚴剎亂佔耕地建房歪風,堅決守住耕地紅線和糧食安全生命線,為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提供堅強紀律和作風保障。

二、工作目標

以市、縣通報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典型案例為鏡鑑,剖析案發原因,深挖問題根源,研究案發規律,查找風險漏洞,強化警示教育,整改突出問題,健全完善制度,教育引導全縣廣大黨員幹部樹牢政治意識、紀法意識和規矩意識,真正實現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

三、方法步驟

全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從20xx年7月開始到20xx年底結束。以案促改工作要貫穿整治工作全過程,時間從20xx年2月開始至20xx年底結束。分宣傳發動、查擺剖析、問題整改、完善制度、監督檢查五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2月1日至4月30日)制定《羅山縣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以案促改工作實施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1),印發《典型案例通報》,發送《以案促改通知書》。各鄉鎮(街道)和縣直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特別是案發單位要結合具體案件制定專項工作方案,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通過中心組學習、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等形式,組織黨員幹部進行專題學習,學習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以及省、市、縣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等文件規定,做到學思踐悟,融會貫通。把警示教育與學習黨章黨規黨紀、國家法律法規結合起來,通過組織被處分人員“現身説法”、編印警示教育教材、製作以案促改宣傳欄等形式,用“活教材”警醒旁觀者,增強警示教育的滲透力和影響力,使幹部羣眾知敬畏、明底線、守規矩。

(二)查擺剖析階段。(20xx年5月1日至7月31日)深刻分析典型案件特點,剖析案發原因,研究案發規律,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監督制約、體制機制等方面的問題,認清案件帶來的危害和影響,以案明紀,以案釋法。要結合學習教育和案件剖析情況,撰寫心得體會,談認識、談感想、談警示。要聯繫單位、崗位和個人實際,全面查擺問題,做到“四查四看”:一查政治站位。“兩個維護”不到位等問題。二查履職盡責。看是否存在不作為、亂作為,監管不力、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等問題;三查遵紀守法。看是否存在頂風違紀強佔多佔耕地違規建房,濫用職權、違規審批、利益交換、收受賄賂等背後腐敗問題;四查工作作風。看是否存在

對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只表態不落實、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要組織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查問題、找差距,做到“三個切實”,即:切實把自己擺進去、切實把職責擺進去、切實把工作擺進去。

(三)問題整改階段(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結合專項整治,督促相關職能部門組織人員對境內新增疑似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圖斑,按圖索驥,現場核實,着力發現整改存在的突出問題。緊抓“一清單”“一台賬”“一報告”三個關鍵環節,在查擺剖析和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列出一個問題清單,對照清單逐個制定具體化、可操作的整改措施;在明確具體問題整改措施、責任領導、具體責任人和完成時限的基礎上建好一個整改台賬,做到條條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掛賬督辦,跟蹤問效;堅持問題導向,實行分類施策,邊查邊改、專項整治,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防止反彈回潮。

(四)完善制度階段(20xx年7月1日至9月30日)。圍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違紀違法案件暴露出的突出問題以及查擺剖析中發現的制度漏洞和短板,對不適應形勢發展或存在漏洞缺陷的制度進行修正完善,進一步規範工作流程、細化實施辦法、加強信息公開,從而解決好耕地保護方面的制度機制問題,建立管根本、利長遠、重實效的長效機制。把制度機制約束轉化為紀律自覺,把硬性要求轉化為擔當行動,以機制制度建設的實際成效推動制度執行和落實。

(五)監督檢查階段(20xx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把監督檢查貫穿全過程,堅持日常督查和集中督查相結合,通過聽取彙報、查閲資料、座談了解、民主測評等方式,掌握工作情況,督導工作進度,推動工作開展。堅持做到“四個不放過”,即原因分析不透徹不放過、風險點找不準不放過、整改措施不過硬不放過、成效不顯著不放過,確保取得實效。適時開展問題整改情況“回頭看”,對查擺問題不精準、整改落實不到位的,走過場、做樣子、圖形式的嚴肅追究責任並予以通報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以案促改是樹牢“四個意識”,落實“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是保護耕地紅線和守住糧食安全生命線的有力抓手。全縣各級黨組織要把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以案促改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政治責任來落實,進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實提高思想認識,精心組織實施,創新開展工作,把工作落實轉化為做深做細的行動自覺。

(二)強化責任。全縣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率先垂範,以上率下。主要負責同志要擔負起第一責任人職責,認真研究部署,紮實推進實施。班子成員要履行好“一崗雙責”,加強協調指導、跟蹤落實。要嚴格把握以案促改質量標準,堅決避免形式主義,把以案促改工作任務層層分解,做到責任到人,對關鍵環節的工作開展情況要嚴格驗收把關。

(三)務求實效。抓牢“改”的目標,在落實落細、務實重效、常態長效上用心用力,根據案件性質、危害程度、社會影響等因素,科學合理靈活地確定以案促改工作的範圍和方式,確保警示教育入腦入心,問題查擺客觀全面,整改落實及時到位,幹部履職擔當盡責,如期高質量完成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目標任務。要注意收集工作資料,及時報送總結和數據,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報送《羅山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以案促改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專項工作結束後10日內報專項工作總結至縣紀委監委以案促改室。

亂佔耕地建房實施方案(通用8篇)2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全面查清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根據貴州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貴州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農房整治〔20xx〕1號)、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遵義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遵農房整治〔20xx〕3號)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摸排,查清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重點查清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情況,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同時,找準農村宅基地管理薄弱環節,規範農村建房審批和管理,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組織領導

為保證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有序推進,特成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及分組職責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花秋鎮自然資源所,馬駒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馮江天、陳東、楊文華、孫朝玉同志負責具體辦公,統籌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培訓指導,幫助解決在摸排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技術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業務指導、排查摸底、督導三個專班,負責督促指導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過程中涉及的各項工作。

(一)業務指導專班

組長:婁雲鵬

副組長:鄭波、黃鏡

成員:馬駒、馮江天、陳東、楊文華、孫朝玉

職責:負責對全鎮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釆集APP及有關政策進行培訓、問題解答,及時提供與摸排有關的基礎資料,對釆集員採集的信息進行查看並提出修改意見,收集處理上報全鎮的各種數據資料。

(二)排查摸底專班

組長:各掛村領導

副組長:各村(社區)黨(總)支部書記

成員:各村幹部、鎮採集員,具體見附件1。

職責:負責組織村幹部和鎮採集員,尤其是對手機APP操作熟練、熟悉村組情況、責任心強的幹部參與信息採集,要將圖斑、地塊、區域分解到人。鎮村幹部相互配合,統籌推進,倒排工期,按要求完成本轄區亂佔耕地建房的摸排任務,及時上報摸排數據。

(三)督導工作專班

組長:曹幫勇

成員:曾凌鬆、劉嬋

職責:負責督導督查各村、各部門按時據實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定期向領導小組彙報督查情況。

三、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和省市縣統一部署,查清我鎮農村違法佔地底數,重點是20xx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涉及的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租)情況,規劃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台賬。

四、時間安排

此次摸排按三個階段開展:

(一)數據採集(20xx年9月27日至10月17日)

鎮自然資源所和農業服務中心將各村圖斑數量以及圖斑圖紙下發給各村,各村(社區)聯合鎮級採集員開展外業摸排、基本信息填報和公示,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二)數據審核(20xx年10月18日)

各村(社區)通過匯交平台向鎮領導辦公室匯交初步摸排成果數據,同步提交“雙簽字”(村黨(總)支部書記和掛村領導)紙質摸排成果。

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後提交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最終成果上報(20xx年10月19日)

鎮、村以內業審核、外業抽查方式開展核實糾正。各村(社區)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經村(社區)村黨(總)支部書記和掛村領導“雙簽字”後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細化工作任務

實行掛村領導包村,在編幹部包圖斑和房屋(建、構築物)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將摸排任務落實到人。摸排成果形成由村→鎮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把工作做細做實。要特別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把農民推到工作的對立面,確保整治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二)強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各村(社區),相關部門要採取措施,廣泛宣傳,使廣大幹部羣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要以此次摸底調查工作為契機,發揮調查人員進村入户的宣傳作用,採取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護、農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八不準”和“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鎮級設立舉報電話,各村(社區)均要分別設立舉報電話,接受廣大民眾和媒體的監督。

(三)倒排工期,確保按時完成

各村(社區)在摸排中,要做好摸排計劃,根據本村(社區)圖斑數量,實行網格化包保,責任到人,排好倒排工期,確保節前完成50%,10月17號前各村(社區)全面完成外業摸排工作,18號前內業審核全部完成,19號將我鎮數據上傳縣農房辦。

(四)加強督查,確保成果質量

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等部門要加強對各村(社區)摸排工作的指導,發現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各村(社區)在摸排中,要加強數據管理,對涉密數據和成果,只能採取紙質填報,嚴禁使用網絡傳輸和使用手機APP平台提交。全鎮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的監督,對摸排工作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亂佔耕地建房實施方案(通用8篇)3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省、市、縣工作要求,將我鎮峯壩村作為全縣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試點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銅仁市錦江流域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摸清試點村20xx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涉及耕地、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等情況,建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並進行分步整治、分類處置。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行為,對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以達到“去存量、遏增量”的工作目標。同時,總結經驗做法,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整治經驗,為全面開展整治工作探索有效途徑。

二、組織保障

為切實推進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試點工作,特成立閔孝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統籌推進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試點工作,及時研究解決試點工作存在的困難問題。由徐斌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啟華、李璞、張彩3位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抽調張敏奎、敖永陽、丁超、胡朋、袁澤華5位同志組建工作專班,工作專班統一在鎮政府四樓集中辦公,負責處理辦公室日常事務。

三、工作步驟

(一)核實自查(20xx年1月1日至1月29日)

鎮農房領導小組要組織駐村工作隊對摸排出的存量問題再次認真核實,確保摸排信息表中每一要素準確無誤,核實後需要修改的,及時、積極對接縣工作專班在摸排系統中進行修改上傳。採取實地核查分類立檔,嚴格按五類分類建立檔案,遏制新增並採取遏制新增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同時,要同步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特別是國家公職人員要帶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二)制定方案(20xx年1月30日至2月28日)

對照法律法規和上級分類處置政策,結合試點村實際制定分類處置方案,逐個房屋提出處置措施、時間表、責任人。處置方案經鎮黨委政府審定後,報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批准。

(三)處置報告(20xx年3月1日至6月12日)

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建立鎮村聯合巡查機制,明確分管領導和包村幹部責任,發揮村級組織和駐村幹部作用,真正做到責任到崗到人,依法依規開展處置工作。20xx年6月12日前完成所有存量問題處置工作並上報處置情況報告.

(四)檢查驗收(20xx年6月12日至6月30日)

於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對試點村的檢查驗收工作,並認真總結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以及存在的問題,提出下步全面開展處置工作的建議。20xx年6月12日前向縣農房辦報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存量問題處置試點工作情況報告。

四、分類處置措施

根據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印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明確通過開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建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這一指導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形成如下初步處置措施:

(一)確定處置的性質及類型。按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印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中明確的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產業等三類進行處置。一是明確重點整治性質,主要針對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行為。二是經鎮城規委會認定嚴重影響村莊規劃、破壞村容村貌和閒置的,一律進行拆除。三是其它構築物類暫不納入處置範圍。

(二)按時間節點分類處置。一是對20xx年1月1日以前的住宅類、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產業類等無合法合規手續建設項目的處置,依法完善相關手手續;二是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前的住宅類,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產業類等無合法合規手續建設項目的處置,按照《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依法進行處置;三是對20xx年7月3日後的住宅類,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產業類等無合法合規手續建設項目的處置,實行“零容忍”,一律予以拆除,並要求相關責任人限期復耕。

(三)接是否強佔多佔、非法買賣等情況進行具體分類處置。1.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建設的住宅類(房屋主體結構安全):一是要結合實際現狀,如數據庫中為耕地、基本農田,但實際是二調劃定不實、現狀為非耕地不應按佔耕和佔用基本農田處置,經依法處置後完善相關手續;二是對於一户多宅將其空閒的住宅進行拆除並復耕,將現有住房依法處置後完善相關手續;三是符合一户一宅但超出《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中規定的面積標準的,若房屋是修建在自然寨子中而不是單獨佔用大田大壩,房屋本身佔地面積不大,壩子只是利用房屋周圍的空地進行圍合,處罰後補辦相關手續;四是對城鎮居民和外村村民建房私下買賣的,符合規劃的,對買賣雙方進行處罰,並依法有償使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或協議出讓)補辦相關手續;對規劃有嚴重影響的,必須依法拆除,沒有嚴重影響的依法調規並處罰後補辦相關手續;五是對國家幹部(離退休幹部)非法買賣佔耕建房的,經調查屬實,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依法沒收土地和拆除房屋外,還要追究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管理不嚴的責任。六是本村村民住房經所在的村(社區)認定為剛性需求、符合一户一宅佔耕或佔用基本農田建房需依法拆除的鎮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委託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公司對拆除的建築物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的結果按照建築物建造成本價的50%子以救助,資金納入財政統籌解決。試點村要切實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落實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單列、村莊規劃預留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空間等措施;完善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制度,探索多部門宅基地聯審聯批機制;落實宅基地管理屬地責任,鎮政府要依法履行宅基地審批職責,探索建立規範審批管理、簡化申報材料、提高審批效率工作機制,為農村村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審批服務。

2.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類(村兩委辦公房、農村教育設施、養老設施、衞生文化娛樂設施等):一是屬於國家投資公益性、基礎設施、民生等建設項目,符合規劃的由業主方或其主管部門依法補辦相關手續,不符合規劃的依法調整規劃後補辦相關手續;二是不屬於國家投資的,符合規劃的處罰後依法有償使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或協議出讓)補辦相關手續,不符合規劃的處罰後依法調整規劃後補辦相關手續。

3.產業類項目:一是對非扶貧建設項目,有發改備案或審批手續且符合規劃的,處罰後依法有償使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或協議出讓)補辦相關手續;二是屬於農村集體經濟和扶貧建設項目並有上級部門明確建設的,按規定完善相關手續;三是將住宅改變為產業(山莊和農家樂)的,應按場所的實際情況界定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

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是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分類處置工作的重要工作。要高度重視、認真實施,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嚴肅工作紀律、細化工作方案、加強溝通協作、齊心協同推進、保障工作經費、形成工作合力、精心組織實施。

(二)明確分工,全面壓實責任

要細化整治責任,將整治任務落實到人。責任人要對整治工作的真實性負責。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工作措施,並積極協調對接整治工作涉及的户籍、人口統計、項目情況等資料,指導村級開展整治。整治工作中要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

(三)強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要採取微信、電子屏、海報、展板、橫幅、宣傳車、羣眾會、小組會等形式廣泛開展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銅仁市錦江流域保護條例》及“八不準”“十個一律”等法規政策宣傳,提高羣眾的政策知曉率,營造濃厚的工作氛圍,使廣大幹部羣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依法建房、規範建房,從源頭上杜絕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東建西等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確保整治工作平穩有序推進。並充分了解幹部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法律政策解釋和引導工作,有效防範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同時,設立舉報電話(0856-6760151),自覺主動接受監督。對打着專項整治名義侵害羣眾合法權益的,要嚴肅處理並公開曝光。

(四)強化監督,注重成果運用

要加強對整治工作的指導和督查,發現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解決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鎮紀委對整治工作全程進行監督,對整治中故意隱瞞事實、包庇縱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責、工作不力的,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通報、約談等方式處理,對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或故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亂佔耕地建房實施方案(通用8篇)4

一、指導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充分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和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緊追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全力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二、排查範圍

此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排查工作主要聚焦“亂佔耕地”和“亂佔耕地建房”兩個重點,對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開展全面排查,特別是基本農田建房行為。“耕地”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及其後歷年土地變更調查數據庫中耕地地類為準。

三、工作任務

以全鄉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權籍調查工作為基礎,各村開展拉網式、台賬式排查清理,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對所有耕地範圍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掌握實情。全面收集一户一宅、分户新建、舊宅未達標改建危房異地改建、地質災害搬遷、拆遷安置等相關檔案信息,對一户多宅、超標準建豪宅、非法買賣土地、攀比惡意侵佔耕地等行為,找出問題結點,追查問題根源。對排查清理髮現的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建設住房等問題,建立問題台賬,為下步清理整治提供依據。

四、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成立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落實全鄉整治摸排工作,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唐鈞(鄉長)

副組長:蒙和平

唐玉奇(人大主席分管行政執法和自然資源)

秦巍(黨委副鄉長分管農業水利)

成員:歐陽波、龍憲伍、雷德良、李基德、於慶華、各村村主任、支部書記和駐村工作隊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八個工作組。辦公室設鄉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辦公室,由鄉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歐陽波兼任辦公室主任,自然資源專幹龍憲伍擔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全面負責整治工作的具體推進和落實,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整治工作開展情況。每個村設立一個工作組,由各村村主任任組長,駐村工作隊長任副組長,其他村組幹部為成員,全面落實各村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

五、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

以我鄉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權籍調查數據為基礎。通過不動產權籍調查和補充調查,形成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需要的到户權籍調查成果(完成時限:20xx年8月30日前)。

(二)核查介段

各村根據到户權籍調查成果,統一思想,及時研究部署,落實責任,制定核查行動方案,組建工作專班,以村、組為單位,逐個入户進行現場核查,判定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條件及其依據。認真填寫《緩寧縣農村佔用耕地建房核查登記表》,建立核查台賬,並將核查情況進行彙總,彙總表經村負責人簽字並蓋章後,於20xx年9月25日前報鄉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整治階段

1.鄉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縣政辦發[20xx]34號及20xx年8月6日下發的《綏寧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對全鄉農村亂佔耕地現象進行整治摸排。

2.各村根據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整治任務,結合歷年來村民建房行為,進行摸底調查。應在20xx年10月25日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重要性複雜性、艱鉅性,將整治工作抓實、抓細,確保摸排工作準確且及時完成。

(二)密切配合協作。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認真開展摸排核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要指定專人負責工作聯絡員信息報送至鄉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依法依規處置。各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佔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亂佔耕地建房的,本着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依法採取拆除、沒收保留建築物、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

(四)加強輿論引導。以整治工作為重點,加強正面引導,大力宣傳整治工作各階段的成果和制止、查處違法違規亂佔用耕地建房的進展情況,保持輿論的高壓態勢,為整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亂佔耕地建房實施方案(通用8篇)5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決策部署,全面查清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根據縣委縣政府工作安排和《貴州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摸排,查清鎮域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八類”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查清我鎮農村違法佔地,重點是20xx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台賬。

(一)摸排範圍。全鎮農村範圍農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務類用房、產業類用房及其他建(構)築物違法佔地建設情況。以省級製作下發的圖斑作為摸排輔助,其餘應納入摸排的,各村(居)據實開展摸排。

對省級下發圖斑中按照全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不納入摸排範圍的,各村(居)在相應圖斑中填寫基本信息和用地審批手續、不動產登記信息、臨時用地手續、設施農用地手續以及大棚房清理整治、違建別墅整治情況後,不納入摸排範圍,可不進行外業摸排。

(二)摸排內容。摸排內容包括主體信息,佔地面積、土地來源建設時間、地類信息、規劃情況、用地審批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等,具體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採集表和省級摸排登記信息平台要求填報的內容摸排填報。

三、摸排方法

各村(居)要充分利用省級統一開發的摸排登記信息平台(手機APP),組織幹部開展外業摸排和內業填報。

(一)外業摸排。實行鎮級領導包村、村級領導包組,包組幹部包户,摸排幹部包圖斑和房屋(建、構築物)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要充分利用脱貧攻堅、人口普查、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等調查成果,減少重複工作,加快摸排進度。

外業摸排人員按照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農房辦)制定的《貴州省農村亂佔耕地建設摸排技術規程》,準確全面查清每一個摸排對象基本信息。單户住宅類房屋以宗為單元,其他類(包括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產業類、無房屋的建構築物類)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和填寫信息。

佔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可準確確定的,可採取皮尺丈量等方式實測,影像圖班清楚的也可採取圖上勾繪等方式確定。在分類處置時,根據實際需要再進行測量。

外業摸排人員查清相關信息後,通過摸排登記信息平台(手機APP)上如實填報,從不同角度拍攝房屋或建(構)築物照片提交到摸排數據庫。

(二)內業信息填報及審核。鎮級利用最新國土調查成果以及遙感測繪、地理信息、航拍影像等技術成果,統籌利用農用地轉用審批、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城鄉(村莊)規劃等現有資料,對各村(居)外業摸排情況進行審核,填寫管理信息(地類面積、規劃情況、用地合法性、行政處罰等)。

外業摸排、內業審核和管理信息填寫完成後,由鎮政府以村(居)為單位對摸排結果、認定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天。公示發現問題的,要認真進行復核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須單獨上報,不得在平台上填報。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xx年9月1日至10日)

成立土坪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摸排工作方案,召開全鎮動員部署會,組建鎮工作專班及摸排隊伍,完成摸排培訓,做好摸排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二)開展摸排(20xx年9月11日至9月30日)

各村(居),開展外業摸排和信息填報,鎮級包村領導對所包村的摸排成果數據實行每天一次真實性、完整性檢查,發現有問題的數據立即返回重新核查,要及時對各村(居)提交的摸排數據進行審核,不定期對各村進行外業抽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確保摸排數據精準,填報信息準確,各村(居)要明確專人負責統計上根,並將摸排情況於每週二、週五下午5:00前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包義才。

(三)初步成果上報(20xx年10月20日前)

鎮級於9月30日前將各村(居)提交的摸排數據及時分類彙總審核,通過匯交平台上報全縣初步摸排數據成果。

(四)最終成果上報(20xx年11月15日前)

省、市、縣、鎮以內業審核、外業抽查方式開展核實糾正,最終成果由村(居)再到鎮級經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後於11月10日前將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書面報縣領導小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

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是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分類處置工作的重要基礎。各村(居)主要負責人為摸排工作第一責任人,務必嚴肅工作紀律、細化工作方案、部門協同推進、保障工作經費、精心組織實施。要成立村工作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集中力量完成摸排任務。

(二)明確職責,壓實工作責任

各村(居)要細化工作方案,將摸排任務責任細化到人,各村(居)主要負責人對一線摸排數據的全面性、真實性負責。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本鎮實際,提供摸排圖,指導摸排工作。摸排工作涉及的户籍、人口統計、項目情況等資料,各相關部門按規定配合提供,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做好相應數據填報、審核工作。各村(居)在摸排工作中要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

(三)加強督查,確保成果質量

鎮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下級工作的指導和督查,發現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監督,對摸排中故意隱瞞事實、包庇縱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責、工作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或故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四)強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各村(居)要採取措施,廣泛宣傳,使廣大人民羣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要充分了解人民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法律政策解釋和正面引導工作,有效防範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打着專項整治名義侵害羣眾合法權益的,要公開曝光並嚴肅問責。

亂佔耕地建房實施方案(通用8篇)6

根據縣委、縣政府決定開展為期一個月的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攻堅月”行動及會議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依法依規對全鎮20xx年1月1日以來的農村建房行為進行專項清理行動,堅決遏制亂佔耕地建房的不法行為、不良傾向和發展趨勢。經黨委政府決定特制定本方案,請各村嚴格執行。

一、指導思想

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切實守住耕地紅線,保障糧食安全,維護農民利益,為建設我縣的“一區三地、紅色通江”提供支撐和保障。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抓好落實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攻堅月”行動落實落地,我鎮併成立了以黨委書記、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以各村的聯村領導、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綜合行政執法辦主任、副主任、各村村支部書記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由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組織協調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工作。

三、目標任務

堅持“八不準”“七個堅決”和“六個嚴禁”,各村要對我鎮20xx年1月1日以來的所有農村建房行為進行一次拉網式全面排查,分類建立台賬,嚴厲打擊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行為。一是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的農村違法建房行為進行專項清理。其中因歷史原因造成的違法違規亂佔亂建行為,各村負責清理工作,並將清理結果報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因事施策,協助完善用地審批等相關手續。二是對20xx年7月3日以來的新增違法建房行為,按照“三個凡是”(即凡是建房審批手續不全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凡是雖然取得建房審批手續,但超過建房最後期限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凡是頂風作案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採取鐵的`手腕,分類建立台賬,一件一件依法依規處理,絕不姑息。

四、實施步驟

(一)清理排查階段(10月20日—10月31日)

各村組織專人對本轄區內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佔多佔耕地建房、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户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等情況進行拉網式排查,分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20xx年7月3日至今兩個階段,分別建立清理排查登記台賬,於11月1日前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處。

(二)集中整治階段(11月1日—11月5日)

各村根據排查情況,分類建立問題排查移交清單,明確整改措施,紮實開展整治工作,逐一銷號,於11月5日前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處。

一是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佔多佔耕地建房、買賣(流轉)耕地建房、20xx年7月3日以後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等必須拆除;二是以“鄉村振興”“美麗村”“新農村建設”“設施農業”“易地搬遷”等巧立名目,未依法辦理審批手續的必須拆除。三是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予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符合“一户一宅”的,各村應組織完善手續;“一户多宅”情況要及時收回宅基地。四是違法佔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特別是耕地建的房屋屬於違法建築,相關買賣不受法律保護,不得辦理不動產登記。五是農用地轉非農用地等用地審批,由相關單位依照法定權限及法定程序審批。六是對20xx年7月3日以後出現的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的,及時收回無效批准手續,並對相關人員嚴肅追責。

(三)檢查複核階段(11月5日—11月20日)

我鎮將組織相關部門成立檢查組,對各村摸排及整改情況進行抽查。對摸排不精準、整改不落實的村,進行通報處理,涉及違規違紀的移送鎮紀委嚴肅查處。各村要及時收集掌握農村宅基地使用、農房建設施工等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早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壓實責任,明確誰負責、誰分管、誰摸排、誰整改。整改措施要具體到違法建房户,根據每户具體情況拿出整改措施、責任人、整改時限,確保工作實效。

(二)加強協調,嚴厲打擊。鎮級各牽頭部門要主動對接各村,實時掌握工作進展,嚴格工作流程。對發現的違法建房線索,按照相關規定,依法從嚴快處,該制止的必須制止,該拆除的必須拆除。對涉嫌公職人員違規批地、用地等情況,一案雙查、頂格處理。

(三)加強保障,長效運行。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到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危害性。落實至少1名專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亂佔耕地建房實施方案(通用8篇)7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嚴格保護耕地的決策部署,完善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的工作機制,採取“長牙齒”的硬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新增違法佔用耕地問題及龍巖市20xx年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及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緊密結合起來。為確保工作依法有序進行,根據上級有關部門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行動方案:

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鄭錦洪黨委副書記、鎮長

常務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李秀峯擔任,主要成員由大池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大池中隊、生態中隊人員組成。

二、時間及範圍

1.時間安排:20xx年

2.重點區域:基本農田保護區、319國道兩側及集鎮周邊。

三、重點任務

拆除重點:涉及佔用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建房及“非農化、非糧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更好推進我鎮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行動工作,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研判,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上下聯動、部門協調的工作機制,及時解決行動推進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專項行動順利實施,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明確片區包乾。明確整治措施,明確問題清單及整治清單,分片實施,確保拆除整治專項行動有序有力推進。

(三)強化督查考評。為確保拆除整治專項行動有效開展,各片要認真落實“三張清單”,一是明確區域範圍內的衞片清單,劃清任務區域;二是梳理問題清單,明確拆除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三是強化責任清單,各片要落實拆除責任,層層分解任務,責任到人。領導小組將按片區進行“每週一通報、每週一排名”,同時,鎮黨委、政府將按有關規定予以正向激勵、逆向懲戒,拆除整治行動納入鎮績效管理考評內容,具體績效管理考評辦法另行制定。

(四)廣泛宣傳發動。充分發揮廣播村村響、網絡微信、橫幅標語等媒體作用,廣泛宣傳《土地管理法》、“八不準”的重要意義、法律法規。充分發揮村級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幹部帶頭作用,增強羣眾參與亂佔耕地整治及“非農化、非糧化”的積極性、主動性,營造濃厚氛圍,紮實推進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專項行動,切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亂佔耕地建房實施方案(通用8篇)8

為有效推進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現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和早處置”,嚴厲打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根據連協調機制[20xx]2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對各村亂佔耕地問題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常態化督導檢查。明確具體負責部門及人員,負責組織落實專班日常工作和領導交辦事項,逐項細化分解、逐級責任分工,落實到具體人,實施點對點跟進,建立台賬,辦結銷號。要加強與連城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縣際協調機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協調配合,確保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區域

巡查區分為三級。一級巡查區為集鎮和省道以東往城區、園區、文亨鎮的銜接部的村莊和基本農田保護區;二級巡查區為省道以西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及村莊;三級巡查區為未劃入一、二級巡查區的區域。

(二)巡查責任主體

鎮人民政府行使轄區巡查監管職能,對轄區亂佔耕地建房頂風違建巡查工作負總責。鎮主要負責人是動態巡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掛村領導、包村工作隊、村兩委、村級自然資源協管員是動態巡查的實施主體,對巡查工作負具體責任。

(三)巡查頻率

村兩委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於8次,包村工作隊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於4次。

(四)巡查職責

各村按各自實際制定明確各片區組責任人,進行網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級協管員每天將巡查情況報告村兩委,各村每週定期將巡查週報表彙總上報至鎮裏(委託自然資源所收集),鎮裏每月定期將巡查整治月報表提交至縣自然資源局。

三、加大宣傳力度

要堅持“集中與日常”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鄉村廣播、宣傳手冊、微信、電視台等不同形式,大力宣傳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深入宣傳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規定和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着力引導形成依規劃、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識和氛圍。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與縣融媒體中心加強配合,製作強拆正面宣傳專題片,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曝光一起”。同時,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羣眾監督舉報,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對亂佔耕地建房的行為,舉報並經查實的,每次獎勵300元。

四、責任追究制度

(一)對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村級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按以下方式追究村書記的工作責任,第一次警示約談,第二次依情況問責,第三次就地免職。

(二)對村級謊報、瞞報、包庇、縱容的,一經查實從嚴從重處理,涉及違反黨紀政紀的移送縣紀委監委處理。

(三)對轄區內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將案件線索移交紀委監委,追究相關領導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國家和省級下發衞片圖斑經核實確定為新增亂佔耕地建房的;

2.對轄區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省市通報批評的;

3.對轄區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國家通報批評或省市問責的。

(四)主動拆除違法建築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依紀依法從輕處理或免除有關問責。

(五)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亂佔耕地建房、縱容親屬亂佔耕地建房等頂風違紀行為嚴肅處理;對工作中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