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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治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治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治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一、廠內設安全小組和治安聯防組織。

(1)安全小組職責及分工

職責:負責本廠安全及治安工作,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對員工進行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的教育。分析本廠的安全形勢,改進和完善預案。組織預案的實施及演練,分析典型案例,討論事故搶救與應急措施,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制定對策。

具體職責分工:

組長:負責在發生治安事故時組織力量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防止國有財產損失,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部門偵查破案。

組員:負責在發生治安事故時,及時向“110”報警,並向上級公司彙報,防止閒雜人員進入,保護好現場,以便公安人員進行現場勘查和救護傷員的工作。

(2)治安聯防組織的組成及職責:

組成:

職責:聯防組織應定期與企業及當地公安機關聯繫,掌握情況進行工作。應牢記報警電話“110”。遇有突發事件應組織成員聞警而動,及時報警救護。在案件的高發時段,成員應加強巡查,發現可疑情況及時通報。

二、重點部位的四防措施:

(1)防搶劫

重點部位:財務室

防範措施:“三鐵一器”

A營業室、財務室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並且裝有防盜門窗。

B企業配有保險櫃及防身用具。

C企業安裝應急照明設備,並逐步安裝錄像監控系統

D收取現金及時送交銀行,不能過夜或超規定存放。

E去銀行交款必須兩人以上,採取不定時、不定人、不斷變更路線等措施。

F遇有犯罪分子闖入室內搶劫,應及時按下“110”報警器並大聲呼救,使左鄰右舍及過往行人聽到後前來救護。

G遇有歹徒人多,無法抵抗時,要首先保護自身生命安全及人身部受傷害,機智靈活的'與歹徒周旋,把鑰匙和其它貴重物品存放在隱蔽處等待救援。

H如遇有歹徒搶劫,當事人應儘量記清歹徒的人數、體貌特徵、作案工具、車牌號、逃逸方向等。

(2)防盜竊:

重點部位:財務室

防範措施:“三鐵一器”

A員工要保護好自己的財物。倉庫、宿舍所存放物品要及時清點,建立實物登記賬,要有專人負責。

B宿舍及倉庫沒人時,要及時鎖好門窗。

C宿舍、倉庫等地閒雜人員不得入內,形跡可疑的要立即盤問清楚。

D夜間值班應嚴格遵守值班制度,嚴禁脱崗、誤崗、睡崗和酒後上崗,禁止值班期間喝酒下棋和私留他人居住。

E夜班值班人員不能睡覺,要密切注視和檢查企業的動向,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防破壞:

重點部位:設備區

防範措施:加強巡查檢查

A員工應熟悉周圍鄰居的治安情況,瞭解當地治安重點人員情況,對可疑人員重點防範。

B每次工作結束後,對重要設施要及時上鎖,預防破壞。

C夜間值班,要對重點部位加強巡查,發現可疑情況及時處理。

D注意觀察企業外情況,預防突發情況的發生。

三、善後處理:

(1)在突發事件中,如有傷亡,應迅速將傷者送醫院救治。

(2)把事件情況向公安機關及上級公司彙報。

(3)保護現場,以利破案。

(4)清查損失,列出清單,上報主管公司。

(5)分析討論事件的前因後果,完善預案。

治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校園突發治安事件應急預案,是應對校外人員對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滋擾突發事件,控制事件發展,降低事故損失的有效措施。

一、完善防範機制,落實防範責任

學校建立以xx副校長為組長的處置突發治安事件工作小組,構建校園防範網絡,明確職責,落實到人。

二、事件預防

1、建立嚴格的門衞制度,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

2、學校聘請的保安應接受專門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增加責任意識。

3、來人來訪必須查驗登記,執行好登記制度。

4、學校報警、監控設備應時刻處於正常運行狀態。

5、學生進校後一般不得中途離校,確有需要,應出具出門證明。

6、學生不得攜帶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進校。

7、如發現不良分子襲擾,應立即制止、制服,並撥打“ 110”報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盡力穩住局勢,迅速疏散師生,並立即向公安機關和教育部門報案。

9、加強平時的'安全教育,定期組織應急疏散、救護演練。

三、事件應急處置程序

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若外來人員強行闖入校園,學校門衞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向其發出警告,並應盡力將其驅逐。對不聽勸拒者或遇突發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迅速與校領導取得聯繫並拉響警報鈴,同時立即啟動如下應急程序:

1、學校領導立即報警110請求援助。

2、校長指揮護校隊立即趕到出事地點,應首先採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為,及時控制事態、保護現場為公安部門勘察取證提供方便。同時,安全專幹xx組織教師安撫保護好學生,作好疏散撤離準備,並視實際情況將學生緊急疏散撤離至安全區域。同時,學校應及時向教育局報告情況。

3、總務處負責聯繫xx職工醫院,請求“120”支援。一名學校領導帶領總務後勤人員負責勸散圍觀羣眾,分散堵塞進入校門通道的車輛。一名值日教師佩帶標誌,負責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車輛。

4、校醫老師對受傷師生及時緊急止血、初步救治、護理。

5、一名學校領導帶領政教處或教導處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xx學校

20xx年5月

治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為加強對消防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辦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下城區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市、區政府相關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結合本街道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為保護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按照“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方針,強化和規範災害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對安全事故和風險的能力。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事故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損失。

(二)以防為主。把事故預防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制,提高信息化手段,提高對安全事故發展全過程的處置能力。

(三)分級管理。事故處置工作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除重、特大安全事故外,一般性事故由街道及其管區內的責任單位和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協作,高效、有序地開展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工作。

(四)應急聯動。整合社會資源,實現事故應急時不同部門之間的統一指揮、快速反應、信息共享、協調一致、聯合行動。

三、組織機構

(一)成立街道消防安全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

總指揮:街道辦事處主任盧名輝

副總指揮: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凌智

天水派出所所長蔡軍

成員單位:黨政綜合辦公室、平安建設辦公室、公共管理辦公室、公共服務辦公室、區域發展與治理服務中心、公共服務中心、天水派出所、行政執法天水中隊、各社區。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街道平安建設辦公室,由平安建設辦公室主任任指揮部辦公室主任。

火災發生後,總指揮、副總指揮未到現場前,由指揮部辦公室主任負責先行應急搶險工作的組織和協調。

(二)指揮部職責:

1.研究確定街道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重大決策的指導意見,部署和總結年度工作,指導、檢查街道應急救援重要項目建設。

2.負責街道應急救援綜合協調及其相關組織管理工作,事故發生後,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實施。

3.組織指揮街道應急救援工作,配合和參與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緊急疏散、撤離受災羣眾,組織羣眾自救互救,開展應急救援先期處置工作。

5.搶險救援工作結束後,組織開展善後處置工作,安撫受災羣眾。

6.組織或配合事故調查,總結經驗教訓。

四、部門職責及分工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發生安全事故後,通知有關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處置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和傳達上級的指示、批示;協助搶險救援物資的調運;參與受災羣眾安撫和善後工作;負責事故搶險救援過程中的'宣傳報道工作;組織提供事故搶險救援所需的器材、物資。

(二)平安建設辦公室:負責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管區內安全信息體系、應急救援體系和重大危險源(含重大事故隱患)監管體系建設工作,監督檢查應急處置預案啟動執行情況;承接事故報告,請示指揮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或配合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三)公共服務辦公室:負責組織事故處置過程中受災羣眾所需的相關救災物資,協助安置疏散羣眾,積極配合善後處理工作。

(四)公共管理辦公室:負責對損壞的市政設施,組織力量進行搶險救援,提供必要的應急搶險救援器材和物資,提供搶險技術支持和相關資料。

(五)區域發展與治理服務中心:為搶險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應急資金支持,積極支持配合善後處理工作。

(六)派出所:負責積極組織力量參與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組織、疏散、撤離事故可能危險區域內的人員,保護現場和財產安全,實施危險區域安全警戒和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行政執法天水中隊:聯合交警對事故災難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的道路暢通。

(八)事故災難發生單位:負責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發生事故災難後,立即組織所屬各方面力量及時進行搶險救援,搶救受傷人員,迅速轉移可能導致連鎖反應事故災難的危險物質,疏散現場人員,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災難態勢進一步擴大,並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保護事故災難現場和財產安全,配合事故調查。提供事故災難善後處理支持,為事故災難搶險救援及調查提供後勤保障。

五、應急指揮系統啟動

(一)當轄區發生消防安全事故後,由街道消防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決定啟動本預案,統一指揮管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發生重大以上事故時,立即報告區委、區政府和區消防部門,區應急救援隊伍到達前,做好先期處置工作。

(二)預案啟動後,總指揮、副總指揮負責具體組織指揮工作。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區應急救援總指揮部領導直接(或指派有關領導)負責指揮工作。

六、火災事故報告程序

(一)轄區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立即報警電話110(119),並將所發生情況,向街道值班電話(85152648)和街道平安建設辦公室(85101537、85101595)報告,同時報告區行業主管部門。

(二)街道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後,迅速向街道主任及分管領導報告,並按照規定及時向區消防部門報告。

(三)街道根據有關規定,及時向區委和區政府報告。重特大事故最新進展情況每2小時續報一次。

事故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安全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報告人和聯繫電話;

2.事故的簡要經過、當前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的初步估計和發展趨勢及可能危害範圍。

3.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4.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事故的對外報告和公佈,由街道指揮部辦公室統一歸口管理,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

七、行動方案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除按程序向上級報告外,必須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組織相關力量進行搶險和救援。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街道接到所轄範圍發生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啟動本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開展救援指揮調度工作。指揮長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報告和專家意見,確定行動方案,向各應急救援組織下達行動命令。

各級應急救援組織接到街道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下達的出動命令後,迅速組織好救援隊伍、救援裝備和物資奔赴事故發生地,根據各自的職責和相應的應急預案,開展施救工作。

事故發生單位根據街道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的指示,緊急開展搶險救援工作,組織當地羣眾緊急疏散。依靠街道力量不能完成應急救援工作,由街道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報告上級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治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一、消防安全工作成員的責任分工

1、組長負責定時召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

2、副組長負責各具體負責組織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部署的各項任務。

3、工作組組長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全院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減小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措施

(一)防火工作措施

1、由局領導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工作,要把消防工作列入本單位的議事日程,經常對單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經常進行防火教育和救災器材技術的使用演練,適時開展防火安全大檢查。相關管理人員應加強對線路檢查維修,防止因線路老化或負荷加大造成短路而引起火災事故。發現火災隱患,要求有關部門和負責人馬上進行整改。

3、配電箱、水泵房有專線聯繫,一旦發生火災,水電要在第一時間內恢復使用。火災現場要在第一時間內切斷電源。

4、安全出口處應用明顯標誌,並保持道路暢通.。

5、負責緊急疏散的人員必須接受基本滅火技術的培訓,正確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實保證逃生人員的安全撤離。

(二)滅火措施:

1、發現某部位起火或冒濃煙時,第一發現人要邊撲救邊呼叫,其它人員聽到呼叫要立即報警,在向119報警的'同時,要及時向局領導、值班管理員等報告。

2、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該正確引導撤離人員奔向疏散通道,並將正確的逃生方法告知負責同志,其餘人員按照既定位置,統一使用滅火器滅火,並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3、對一時難以搬運的大型物件、設備等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4、火場中燃燒的物資中如有有毒氣體,進入火場人員必須採取防毒措施。如用濕布塊捂口鼻,以防中毒。

(三)疏散中的注意事項:

1、在火場疏散中首先要重視對身體不便的人員援救,部門負責人要及時清點人數,要勸導火災現場的圍觀人羣及時離開火場。

2、在火場疏散中應盡最大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量人員湧向一個出口,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3、發生火災後要及時開啟消防通道,用於疏散人員和物資。通道被煙霧封阻時,疏散人員應及時給被困者傳遞毛巾、濕布條等物品,供給他們捂口、捂鼻用。

4、滅火結束保護現場,以便查清事故原因。

治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為切實加強我鎮消防安全應急工作,提高預防和應對突發消防安全事件能力,保障全鎮經濟社會穩定和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着力構建和諧社會,堅持“依靠羣眾、立足基層、夯實基礎、紮實推進”的方針,初步形成“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提升應對各類公共突發事件能力,提高廣大羣眾公共安全意識及自救互救能力。

一、應急管理體制建設情況

(一)、領導機構:鎮政府是全鎮突發消防安全事件應急管理工作行政領導機構。為加強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和有效實施,鎮政府成立了以鎮長譚夢覺為組長,分管領導覃江湖任副組長,各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工作領導組,負責應急工作的管理與指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抽調專人組成,由韋明詮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務和綜合協調工作,並要求各村委會、各單位成立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並按照本村的管轄範圍和本部門的職責,制定相應預案,並組織實施。

(二)、辦事機構:鎮政府設鎮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鎮應急辦),掛靠鎮黨政辦公室,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彙總和綜合協調職能,發揮運轉樞紐作用;負責接收和辦理向鎮政府報送的緊急信息事項;承辦鎮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督促落實鎮政府有關決定事項和鎮政府領導批示、指示精神;指導全鎮突發消防安全事件的應急體系、應急信息平台建設;組織審核專項應急預案,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協調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突發消防安全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佈、應急保障和宣傳培訓等工作;承辦鎮政府交辦的其他應急管理工作。

(三)、工作機構:鎮政府有關部門為突發消防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工作機構。根據突發消防安全事件的類型,以及鎮政府有關部門的法定職責,分為應急管理部門和應急保障部門。應急管理部門是指負責某類突發消防安全事件預防、處置工作的部門;應急保障部門是指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通信、公共設施、交通運輸、基本生活、醫療衞生、物資能源、治安維護、技術、人員防護和資金保障的有關部門。

二、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建設

(一)、做好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強各類隱患的.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要認真進行整改,對短期內能夠整改的,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對情況複雜、短時期內難完成整改的,要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對自身難收完成整改的,應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並建立隱患排查信息數據庫,根據有關應急預案規定的分級標準,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和動態監控。根據鎮政府的要求,開展與其他監測網點、有關部門突發事件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積極完成鎮政府部署的檢測和預警工作任務。

(二)、加強信息報告和預警。突發事件發生後,相關責任單位要及時向鎮政府和上級有關單位報告,鎮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和突發消防安全事件等級予以處置,並按照信息報告時限向縣政府應急辦和主管部門報告,緊急情況可以同時越級上報,各村委會及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工作,建立完善24小時值班制度,各村的信息報告員由村文書擔任,負責及時、客觀、真實的把突發事件信息第一時間發送、報告到鎮應急工作辦公室,不得遲到、謊報、瞞報、漏報。

(三)、做好先期處置和協助處置工作。突發事件發生後,立即組織應急隊伍,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並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同時組織受威脅羣眾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基層羣眾要積極自救、互救,服從統一指揮,當上級政府、部門和單位負責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時,各單位要積極配合,做好現場取證,道路引領,後勤保障、秩序維護等協助處置工作。

三、預案體系的建設

(一)形成應急聯動機制

發生重特大突發消防安全事件時,及時成立若干應急工作組,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參與應急工作。

1、綜合協調組。由分管領導或黨政辦主任負責,鎮應急管理辦公室牽頭,相關事件主管單位、事發地等派員參與。

2、治安救助組。由分管政法領導負責,派出所牽頭,事發地單位和涉及單位派員參與。

3、工程搶險組。由分管集鎮、土地領導負責,城建牽頭,土地、農電、及事發地單位等派員參與。

4、醫療救護組。由分管醫療衞生領導負責,衞生院及事發地單位等派員參與。

5、信息報送組。由黨政辦主任牽頭,鎮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

6、新聞宣傳組。由分管宣傳工作領導負責,鎮宣傳幹事及事發地單位等派員參與。

7、物資保障組。由分管領導負責,財政所牽頭,相關專項應急機構、事發地單位等派員參與。

8、交通運輸組。由分管交通領導負責,派出所、事發地單位等派員參與。

9、人員疏散和安置組。由分管民政工作領導負責,鎮民政辦牽頭,派出所、綜治辦、事發地單位等派員參與。

10、調查評估組。由鎮黨政辦負責、安監辦牽頭,民政辦、事發地單位等派員參與。

11、善後處理組。由分管民政的領導負責,民政辦牽頭,相關專項應急機構、司法所、衞生院、事發地單位等派員參與。

(二)、應急管理工作的啟動

1、先期處置

對本鎮內的各類突發消防安全事件,無論級別高低、規模大小、損傷輕重,必須快速作出反應,進行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態發展。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1)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2)劃定警戒區域,採取必要管制措施,保護現場。

(3)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4)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羣眾開展自救互救。

(5)及時向上級專項應急機構報告,並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持請求;涉及或可能涉及其他鎮的,要同時向相關鎮通報。

2、按突發事件級別啟動預案

屬於特別特大、重大突發消防安全事件和較大消防安全事件,鎮政府立即啟動本總體應急預案和有關專項預案,並及時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彙報,屬於一般突發消防安全事件,根據具體情況,先啟動本總體應急預案或有關預案。

四、值守應急和信息報告工作情況

對於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突發消防安全事件,事發地村委會和鎮政府有關部門要在立即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的同時,按照鎮黨委、政府緊急信息報送的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向鎮政府作出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初次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機關另有規定的,按規定辦理),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消防安全事件實行態勢變化進程報告和日報告制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信息來源、影響範圍、事件性質、事件發展趨勢和應當採取的措施等。

鎮政府相關應急主管部門和鎮應急辦接到突發消防安全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的信息後,對一般和較大的突發消防安全事件,由鎮政府相關應急主管部門指導事發地村委會進行處置,視情向鎮黨委政府領導報告;對於重大和特別重大的突發消防安全事件,鎮應急辦應會同鎮政府相關應急主管部門及時進行分析研判,提出處置建議,迅速報告鎮政府分管領導,必要時應同時報告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並按規定做好向縣委、縣政府上報信息有關工作。

治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為了做好我局的消防安全工作,應付突發的火災事故,確保人員的人身生命財產安全,現結合我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為切實抓好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消防工作“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基本原則,明確各崗位人員職責,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控制火災蔓延,安全迅速的組織現場人員疏散和自救,實現人員人身生命財產的安全。

二、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織機構

組長:張輝

副組長:陳長靈

成員:張召輝、江穎傑、嶽鵬、王標、沈波。

三、消防安全工作成員的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定時召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

副組長具體負責組織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局領導小組部署的各項任務。

成員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減小到最低限度。

四、滅火工作預案

1、發現火情,立即組織室內人員進行有序疏散,並迅速利用室內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爭取消滅於火災初級階段

2、如不能及時控制、撲滅火災,在場人員要立即採取措施妥善處理(如切斷電源等),防止火勢蔓延。

3、在場人員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領導組成員彙報,儘快增加援助人員,協力救火。

4、領導組成員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到達火情現場,並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

五、工作人員疏散及逃生預案

1、火情發生後,按照滅火預案,管理人員及各工作人員要立即通知局領導,儘快增加援助人員,如發生重大火情,同時向“119”報警,並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逐個區域通知人員撤離。

2、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該正確引導向疏散通道,並將正確的逃生方法告知負責同志,其餘人員按照既定位置,統一使用滅火器滅火,並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3、為更好地應付緊急情況,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必須一切聽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

4、緊急疏散的負責同志必須接受基本滅火技術的培訓,正確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實保證逃生人員的安全撤離。

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其主要內容是: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使員工達到“三懂三會”的標準,使員工掌握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對新上崗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二)每年按照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治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一、指導思想

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最大程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安定穩定。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保障養老機構人員和財產安全,有效處理各種突發事件,使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生命高於一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二)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一把手責任制。

(三)堅持“預防為主、及早發現、有效處置”的原則。

(四)堅持“及時、合法、公正”的原則。

三、工作目標

(一)通過對民政服務機構的服務人員、社會工作者、服務對象進行安全、自救自護教育,牢固樹立安全防範和責任意識,切實提高服務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安全自我防護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二)通過完善各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不斷規範風險防範制度、健全突發事件信息監測網絡,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理,不斷提升民政服務機構抵禦風險能力,確保民政服務機構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處置措施

(一)民政服務機構突發事件發生後,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二)養老機構要及時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民政部門報告情況,並嚮應急局、公安、交警、衞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積極做好維穩工作。福利院等下屬單位要及時向縣民政部門報告情況,做好羣眾安置、生活救助等工作。

(三)各鄉鎮(街道)民政辦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在第一時間向當地政府及上級應急處置小組彙報,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置工作。

(四)縣級應急處置小組接到報告後,根據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嚴重情況,及時向縣政府及縣應急處置小組彙報,並派工作組赴現場指揮搶救及善後處置工作。

(五)如發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情況時,應及時送傷者到醫院診治,並通知其家屬。

(六)各民政服務機構要及時成立事件調查小組,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並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民政局。

(七)各民政服務機構要召開服務對象以及相關人員會議,通報事件經過,並進行安全再教育,穩定服務對象情緒,做好事故後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八)各民政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信息,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九)各民政服務機構應認真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責任以及所產生的後果,對照目前民政服務機構的基本情況,進行必要的整改,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十)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的將予以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發生火災事故時,應採取如下措施:

1.根據火災情況判斷,如能快速撲滅的',應迅速組織人員,使用就近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滅,切斷有關電源。

2.如果火勢較大,無法立即撲滅時,要馬上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並報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縣民政局,同時進行滅火及疏散工作。

3.組織人員採取必要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4.如有發現人員受傷,應根據傷情進行急救或送醫院救治。

5.當火災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應迅速組織人員沿消防應急通道疏散,撤離到安全區域。

6.積極配合消防人員進行滅火和搶救工作。

7.做好事故調查、整改、彙報和安全再教育工作,縣民政局彙總具體情況後第一時間向市民政局值班室和養老服務科室報告,在事故處理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二)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立即採取如下措施:

1.發現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初步摸清症狀,羣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名冊,防止遺漏。

2.迅速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並向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民政局報告。

3.立即封存食堂菜餚樣品,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機構外食物所致,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人員,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及時與發病人員家屬取得聯繫,如實説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並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防止過激行為發生。

6.由現場負責人統一調度,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如發生觸電事故,應立即採取如下措施:

1.發現有人觸電時,應馬上切斷電源。

2.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人體接觸傷者,應用絕緣物體使傷者脱離電源。

3.立即進行人工急救,並通知醫務人員馬上進行搶救或送醫院急救。

4.通知傷者家屬並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

5.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四)治安案件應急預案

1.發現服務對象之間或者服務對象與民政服務機構以外的人員發生爭吵、鬥毆等現象要及時制止。如有服務機構以外的人員介入,應先將外來人員勸離機構。如事態嚴重應及時報110處理。

2.制止原則:保護服務對象的生命和身體安全;勸阻雙方住手、住口;將爭吵或鬥毆的雙方或一方勸離現場;有傷者則先送傷員去醫院救治;疏散圍觀人羣,減少不良影響,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3.如果服務機構無法調解,應迅速報告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民政局,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民政局派相關人員協助調解。

4.工作人員在制止爭吵、鬥毆時,切記不能動粗,不允許惡言相勸。

5.民政服務機構負責查清事件原因並記錄,必要時通知家屬協助處理。

(五)外來暴力侵害應急預案

1.民政服務機構要加強門衞值班制度,嚴禁陌生人入內,人員進出必須進行登記,未經允許不得入內。

2.如有未經允許強行闖入者,應及時聯繫公安部門,由公安人員將闖入者驅逐出住處。

3.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並立即組織老人、職工到相對安全的地方躲避。

4.對受傷的在院服務對象、職工及時進行救治。

5.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六)服務對象意外事故應急預案

1.最快時間趕到病人所在現場,判斷服務對象的實時狀態,做第一時間的救護和保護,避免其受到二次傷害。

2.立即通知醫務人員趕赴現場,視情況緊急處理。

3.儘快通知服務對象家屬。

4.若情況危急,打急救電話120,趕赴現場緊急處理。

5.及時對意外事故進行分析,如有機構自身原因,應及時進行整改,避免造成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七)防颱防洪應急預案

當發生強颱風和洪澇災害時應立即採取下列應急措施:

1.接到強颱風警報通知後,由機構負責人帶領相關人員,對機構進行細緻的安全檢查,及時對不安全隱患進行整改。

2.強颱風引發暴雨導致樓內進水時,所在樓層工作人員要立即切斷本樓的電源,防止觸電意外事故發生。

3.因暴雨導致單位積水內澇時,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排水抗澇,並做好服務對象轉移和單位用電、用水等各項保障工作。

4.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發現情況,及時報告。

(八)其它突發事件可參照預案第四條規定妥善處理

六、組織領導

縣民政局成立“仙遊縣民政服務機構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稱“應急處置小組”),負責指導、預防和處置養老機構突發事件工作。應急處置小組由縣民政局局長黃金茶任組長,副局長周春盛、盧金福任副組長,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分管養老工作的領導為成員。鄉鎮(街道)民政辦和養老機構要成立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小組,明確工作責任。

七、本預案由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八、本預案從發佈之日起執行。

治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為全面貫徹落實《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衞條例》,進一步加強單位治安保衞工作,健全完善集團治安防控體系,維護正常的辦公、施工秩序,保障單位財產和人員安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現制定如下治安保衞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宗旨,堅持員工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務本求實,明確責任。同時,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盡一切努力杜絕公司內治安、消防、飲食等方面突發事件的發生,以創建和諧辦公、施工環境為宗旨,建立集團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切實維護公司、職工利益。

二、工作目標

1.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職工的安全自我防護能力。2.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做到早防範、早處置。

3.建立快速應急機制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有效和果斷的措施,確保公司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員工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和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2.堅持領導有力,組織嚴密,制度落實,預防為主,反應迅速,處理得當的原則。

四、組織管理

1.成立“綜治平安建設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公司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和處置。2.組成人員為:組長:集團董事長;副組長:集團分管副總;成員:工程管理中心、行政辦公室。3.主要職責:部署治安保衞防範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公司治安重大事項。

啟動應急預案,應對突發安全事故。

指導、協調公司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

五、主要處置措施

1.公司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2.及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情況,協調其他部門配合。

3.與駐地公安部門説明情況,請求配合維持公司正常生產、生活秩序。4.召開公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班組長會議,通報情況、穩定人心。

5.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並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相關領導和部門。

6.召開職工會議,通報事件經過,並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後公司工作、生活秩序的穩定和維護工作。

7.公司全體職工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信息,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治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為加強和規範泰山區發改局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從維護廣大幹部職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實現發改委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構建“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消防安全應急體系,全面提高我局應對火災的能力。

二、制定預案的目的

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是為了在泰山區發改局面臨突發火災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及時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資源,迅速針對火勢實施有組織的控制和撲救,避免火災現場的.慌亂無序,防止貽誤戰機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制定預案的依據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山東省的消防法規、我局消防安全制度為依據,嚴格依法實施。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泰山區發改局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火災現場指揮,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由泰山區發改局分管領導同志和有關科室主要負責人組成。

消防應急領導小組職責:指揮協調機關全體人員開展工作,迅速引導人員疏散,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協調配合公安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消防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引導人員疏散自救,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錯的地點安排專人值守,其餘人員分片搜索未及時疏散的人員,並將其疏散至安全區域。火災撲滅後,保護現場。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並視情轉送醫療機構。負責通信聯絡、車輛調配、道路暢通、供電控制、水源保障。

五、火災處置一般程序

1、報警:泰山區發改局值班人員發現火情後應立即向委辦公室和機關事務管理局報警,根據火情可直接報“119”火警。

2、接警:辦公室接警後,應立即向委領導和消防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報告,通知機關各科室和全體人員啟動應急預案。

3、處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科室人員迅速集結,按照職責分工,進入相應的位置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4、清點:處置結果後或在公安消防隊到場後,及時清點人員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資,查清有無人員被困於火場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資需要疏散,並將情況及時告知火場指揮員。

5、火災撲滅後,由辦公室、保安室協助公安消防部門:

(一)保護火災現場;

(二)查明火災原因;

(三)調查火災損失。

六、責任追究

各科室要負責查找所屬科室的火災隱患,辦公室要加強樓道會議室等公共區域的火災防範,安裝各類消防警示標牌,使火災隱患消除於萌芽狀態。對發生火災事故、損失嚴重的科室負責人、直接責任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泰山區發改局規章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治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醫院發生緊急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在醫院職工及家屬和患者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充分利用和發揮已有資源,對所涉及的機構、人員、設備、物資、信息進行整合,一旦出現緊急突發事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保證對緊急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

二、機構和制度

第一條、應急機構

1、醫院組織成立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處理本預案下的突發事件:

組長:呂恆先

副組長:

丁紅霞、趙振友

成員:李衞東、房斌、劉林、燕穎、郭蕾、王鑫君

2、發生突發事件後,由醫院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組成工作小組。

第二條 報告制度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院應當一經發現後迅速向總公司辦公室報告,並同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1)發生或可能發生火災等引起重大傷害事故的.

(2)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的.

(3)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暴力傷害事件的.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醫院職工及家屬人身傷害的事件。

2、任何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三、預案及處理流程

第一條 可能引發醫院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由於種種因素對社會不滿和因矛盾激化而挺而走險、因嚴重利益衝突而報復、精神病人發病及極少數歹徒行兇犯罪等是引發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第二條 預防措施

1、加強對職工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醫院有精神病症狀人的監控;加強對精神病人的關心。

3、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記,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第三條 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暴力事件,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報警。打 "110 " 報警電話或者按緊急報警按鈕。

2、以最快的速度做好傷員搶救工作,並通知家屬。

3、立即報總公司辦公室、可先口頭後書面。

4、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

5、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

四、醫院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第一條 可能引起火災事故的原因:電線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器設備、液化煤氣和煤爐共用、食堂油鍋過熱、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煙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火災的主要原因。

第二條 預防措施

1、院長是醫院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2、醫院應當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指定專人負責消防器材、設備的維護與保養,經常檢查和定期更換滅火器藥品。

3、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4、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保持通道暢通,不堆雜物。

第三條 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打 "119" 電話報警。

2、立即切斷着火樓的電源。

3、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人員,

4、如有傷者要及時送上級醫院救治,並及時通知家屬。

5、在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可組織醫院職工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撲救。

6、滅火後配合相關部門進行相應的調查工作。

7、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追究責任,維護醫院的利益,並協助處理善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