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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承包合同範文集合9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林地承包合同9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林地承包合同範文集合9篇

林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甲方為了促進經濟發展,發展集體公益事業,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承包林地合同如下:

一、甲方通過村民户主代表大會(經濟合作社),公開招標、投標方式將林地出租給乙方承包,該出租林地位於____,面積共____畝,乙方亦自願承包發展種植經營經濟林木。承包林地的邊界至詳見林權證及雙方簽名確認的林業站紅線勾圖。

二、承包期限:共三十年,即______________,期滿乙方應把林地交回給甲方。

三、承包金額及付款辦法:

1、承包金額:每年每畝人民幣肆拾伍元整(包括林地原有林木在內),三十年共____元整(¥:____)。

2、付款辦法:乙方在簽訂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三十年承租金額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期內,甲方協助乙方搞好承包範圍內的治安工作及防火安全措施,誰失火,誰負責。

2、甲方發包給乙方的林地(包括原有林木)權屬必須明確,林地界線清楚無爭議。如因承包林地及原有林木權屬、林地界線發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解決,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如因上述糾紛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必須負責賠償給乙方,並且不得中斷乙方的各種經營活動;

3、甲方應告知該林地所在村村民不得在該承包地內毀壞林木、砍柴、開荒種植、取沙泥或新葬墳等,如村民需要在該林地內新葬墳的,需要徵得乙方同意;

4、甲方原有的運輸道路應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要在甲方未出租的林地內開設新運輸道路的,甲方必須配合乙方理順開路涉及農户的思想工作,但涉及農户林地的補償費用由乙方負責。

5、承包期內,如乙方需要砍伐林木或煉山清山造林工作的,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林業部門申報有關手續;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對承包林地有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生產成本、國家規費(工商、税收)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在承包期內,乙方對承包林地享有自主經營權、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3、乙方要保留該承包地內的原有山墳,必須離墓地周邊3米外才能種植經濟林木及其它經濟作物。

4、乙方為了合理的生產、生活需要,可以在承包林地範圍內建設各種生產、生活設施,但需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同時承包期滿,上面建築物歸甲方所有。

五、承包期內,如因國家政策改變或國家徵用承包林地的,甲方應負責協助乙方辦理該林地的各項手續,以儘快取得補償金,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青苗費和地上物等設施的補償費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乙方應得的補償款。

六、承包期內,如在承包林地內發現有礦產資源的,甲乙雙方都不得擅自開採,確需開採的,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按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辦理開採手續。

七、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賠償給對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雙方如有過錯的,則按雙方過錯情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承包期內,乙方有權將該承包林地轉租、轉包、轉讓,如轉包、轉租的應告知甲方,如將承包林地轉讓的,必須經甲方同意方可轉讓,併到公證機關辦理轉讓手續。

九、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種植的林木或經濟作物還未能處理完畢的,甲方允許乙方延長 年時間處理,延長期的承包金與原租金不變。如在約定延長期滿乙方仍未處理完畢的,則林地上的所有剩餘物應無常見歸甲方所有。

十、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繼續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間如要變更條款的,由雙方協商一致並報公證機關備案後方可變更。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按指模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共同遵守,不得違反。如有違反,違約方應承擔對方因此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賠償責任,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的最高違約金賠償給履約方。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縣公證處各存執一份,以便法律監督。

本合同尚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林地承包經營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發包方依法將坐落在本溪滿族自治縣高官鎮村的承包林地承包給承包方,允許承包方在不破壞上層林木的條件下,利用林地發展林下中藥材、山野菜等其他適合林下種植的項目。

二、發包方林地具體位置及林班、小班、面積、樹種等概況:承包林地地點:村組,小地名:;林班/小班:;樹種:;面積(公頃):。四至: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三、合同期限:從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11月17日止。

四、承包費用:在合同承包期限內,承包方不以現金的方式支付發包方林地使用費,而是以承包林地經營項目所產生效益的百分之二十作為發包方的承包費;如果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內發展的林下經營項目在合同期內沒有產生出任何經營項目,則不需要向發包方支付承包林地使用費。

五、發包方發包的林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享有的.權利

1、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資源行為;

2、發包方不承擔承包方因經營不善而生產的損失;

3、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發包方承擔的義務

1、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林業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承包方享有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有權自主組織林地生產經營,有權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內及合同約定內的處置權;

2、所承包的林地上發展的林下經濟作物所生產的經濟效益,除了支付給發包方的承包費外的全部歸承包方所有;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四)、承包方承擔的義務

1、合理利用林地,不得非法改變林地用途,要依法經營;

2、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非法牟利,如遇國家徵佔用林地,必須服從需要,配合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但是有權得到依法的補償;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發包方不經承包方同意擅自終止合同的,應向承包方賠償所有投資及收益損失並支付投資總額一倍的違約金;

(三)、如承包方有私自進行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發包方有權利責令其停止非法行為並恢復原貌,並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3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茲有xx鄉xx村荒山一處,因經費短缺,無力管理,經研究協商,決定由xx承包。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處荒山西起x,東至x,北起寫,南至x。共計x畝。

二、經甲乙雙方共同點數,荒山內現有楊樹X棵(其中成材樹x棵),李樹x棵,均已掛果,其他雜樹x棵。

三、承包期為x年。承包期間,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樹,不得做其他經營,但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種樹的種類,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內,包括乙方,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隨意砍伐現有樹木,更不得毀林開荒,違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嚴格執行“開荒育林”的方針,除加強管理、防火防盜外,每年應有計劃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結束之時。荒山上的樹木不得少於X棵,否則少一棵罰款x元。

五、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荒山管理費×元,甲方應提供開荒育林資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間如有被偷伐、毀損等情況.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有關部門批准,可間伐樹木,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協議制定荒溝管理規定,甲方需協助執行規定的實施。若有違反規定者,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內履行協助義務,甲方應追究責任人毀林等相關責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務不能完成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內容或無故中止合同,不得違反合同有關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xx村委會

代表人:xx(蓋章)

乙方:xx(蓋章)

林地承包合同 篇4

立合同雙方: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甲方依法將_____________________集體所有的林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收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簽定本合同。

  一、承包地點及面積

  二、承包期限

林地承包期限為500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對乙方承包的山林的經營、管理、收益有監督權。

2、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所有權。

3、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收取林地使用費。

(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保障和扶持林業穩定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林區基礎設施建設。

2、協助政府兑現在林業開發方面給予乙方的優惠政策。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及時調處山林糾紛。

4、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生產自主權、經營收益權。

5、負責制定林地使用費使用管理辦法。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享受林業生產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理權和受益權。享受政府、集體提供的生產保護措施,生產經營服務和公共福利。

2、有權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各級政府的林業開發優惠政策。

3、有權拒絕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額外的不合理負擔。

4、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林木經營權,可以依法繼承和流轉。不願繼續承包經營的,可交回甲方另行處置。

5、因國家、集體建設等需要,依法徵用或佔用乙方承包林地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二)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拋荒,不得掠奪性經營,未經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2、依法流轉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完善流轉合同,辦理變更手續。

3、依法管理和保護森林資源,努力提高林地產出率,依法採伐林木,並按照林業部門的規劃要求,及時進行跡地更新。

4、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或佔用承包經營林地的,乙方應當積極予以配合。

  五、附則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和乙方户主的變更影響合同效力。

2、合同在履行當中發生爭議糾紛,雙方應主動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雙方均可向上級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林業站一份。

4、在承包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補充規定,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户主)代表:(簽章)

法定代表人

林業站: (公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5

甲方(轉讓方):王XX

乙方(承包方):韓XX

丙方(承包方):王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平等協商,雙方簽訂林業用地承包轉讓合同如下:

1、甲方自願將坐落在林____鎮新井村朝陽莊自然村林地共計50畝有償轉讓給乙方和丙方。

2、此林地的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河套西至:畝數以林業部門測量為準。

3、乙方與丙方負責對該林地進行植樹,甲方負責提供相應數量的楊樹苗。

4、轉讓價格為(大寫人民幣)貳萬元0.00元,一次性給付,以甲方出具的收據為準。

5、甲方負責與村方協調辦理林權證及林地的年限為________年,林業權屬證應辦在乙方或丙方名下,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與丙方共同擔負。

6、如果此林地在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開發,甲方應按此地塊按三分之一進行分配補償款。

7、丙方與乙方共同承包此地塊與甲方產生的承包費用為各自承擔一半,分別是:乙方向甲方支付(大寫人民幣)壹萬,10000.00元整,丙方向甲方支付(大寫人民幣)壹萬元,10000.00元整,此林地是屬乙方與丙方共同所有。

8、乙方與丙方共同經營、管理、投入,所得的收益及投入為各按總投入和收益的50%經行分配。

9、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三方共同協商解決,確實解決不成由巴林左旗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1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合同三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6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負責人:

身份證號:

住所: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為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帶動農民增收致富,實現地方經濟和企業共同發展,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推動下,乙方決定以可裏村委會為核心區域投資開發集低產林改造、種養殖經營、生態農業及生態旅遊等於一體的森林資源綜合開發項目。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協商,甲方自願將其集體山林、已分到各農户山林(商品林)聯合整體轉讓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林地

(宗地一):甲方將承包經營的林地轉讓給乙方,坐落: 勤豐 (鎮) 可裏 村委會 組,名稱(小地名): ,面積________畝,林權證號: ,宗地編號: 。

宗地四至

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山林轉讓期限:60年,自 年 月 日至________年 月 日。

三、山林轉讓費及付款方式:

山林轉讓期60 年,轉讓費260元/畝,合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在10日內按甲方實際轉讓畝數一次性付清甲方的全部林地轉讓費。

四、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轉讓後,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受讓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轉讓後發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二)辦理林權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協助辦理。

(三)在乙方開發項目啟動時,甲方享有勞務輸出優先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用工可以優先考慮安排甲方的勞力;但甲方要教育管理好村民,做好村民的協調工作,維護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和正當的權益,要負責乙方用水、用電、通訊和交通等項目建設的相關協調工作。但乙方不能佔用甲方現有的水和設施取用水,乙方根據項目規劃逐年開發,在開發過程中,根據公司經營情況應積極支持當地公益事業和地方經濟發展。

(四)在本合同約定的山林轉讓期間,乙方有權行使對山林的佔有、使用、收益、處置、抵押林地及相關開發項目,但要按合同約定向甲方足額交納山林轉讓費。

(五)在山林轉讓期內,乙方允許甲方在轉讓山林區域內合理放牧,但甲方的放牧等不得對造成對乙方山林的毀壞,不得損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六)在轉讓期內,凡屬於國家政策規定補給甲方林地的款項歸甲方所有,乙方爭取到的項目優惠政策和扶持資金歸乙方所有;若因乙方項目建設需徵佔用林地,甲方必須協調和支持,並協助乙方辦理徵佔用的相關手續;乙方投資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上附着物及其他涉及項目開發中的補償、補助屬乙方所有。

(七)甲方村民除每年度護林防火期限外,可適量在雙方指定的期間、區域進行自用燒柴砍伐(間砍),房屋修補所用木材,但不準進行商品性採伐和銷售。甲方不得自行或允許他人在轉讓標的物的範圍內開荒、採石等破壞林地資源的活動。乙方允許甲方村民採摘乙方受讓林地範圍內的野生菌,但因乙方生產經營,項目建設確定的區域除外。

(八)甲方可以在原有墓地進行民間埋葬活動,但不允許在乙方開發區內進行埋葬活動

(九)如乙方開發需修道路,由乙方投資,所佔用土地由甲方無償提供。

(十)在合同約定的山林轉讓期間,乙方有權行使對山林的經營管理和開發利用。

(十一)乙方享有山林自主經營權,在合同約定範圍內自主經營管理、自主開發山林,自主開展項目建設和營運的各項活動。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乙方在開展項目建設,開發山林中不得損害村民利益。

(十二)轉讓期間,、甲方有責任對山林進行管護及森林防火工作,項目建設由乙方自主投資,享有因此帶來的全部利益,並承擔相應法律性、政策性和經濟性風險。

(十三)轉讓期間,乙方在山林及山林地上投資形成的資產所有權歸乙方。在轉讓期間由於較大矛盾和糾紛造成合同提前終止的,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不再享有完全的資產處置權;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按市場價格補償乙方;由於國家及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享有受償權。

(十四)轉讓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山林轉讓續期的優先權。山林續期的價格、範圍等由雙方另行協商。若不能續期,乙方要將已開發利用的山林地(已徵土地除外)完成更新改造後歸還甲方。

(十五)為了實現林地的統一開發,甲方剩餘的山林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乙方開發需要徵佔這部分山林地時,甲方應予以支持,具體條件雙方另行商定。

在林地承包後,不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如:大面積採伐等)。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

1.合同簽訂後,甲方不轉讓此山林給乙方,由甲方按本合同總金額的兩倍賠償乙方。

2.甲方在乙方項目建設期間單方面終止合同,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全部經濟損失。

(二)乙方違約

1.乙方不受讓本合同約定的山林,所交轉讓費不退,全部歸甲方所有。

2.乙方在項目建設期間單方面終止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本合同作為甲乙雙方林地轉讓的憑證,與林權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受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的影響。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報政府機關批准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提請楚雄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甲方所在村委會、鎮林業站、鎮政府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籤於

林地承包合同 篇7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羣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______村______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範圍

(詳見合同簽訂後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______年共計金額為______萬元整,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範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後,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範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於管理。

七、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______%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後,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並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公開、平等、互利、自願的情況下,為發展林業經濟,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開發荒山有關精神,經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集體荒山,地名,承包給乙方管理經營。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擁有的荒山約五十八餘畝,地塊四至界限為東至 ,南至,西至,北至 。如有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

二、承包期限為22年。即從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費每畝一年共計人民幣五十元整(50.00元),每年共計人民幣貳仟玖佰元整(2900.00元)。付款方式為每年一付。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漲所承包荒山承包費。

四、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於 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甲方依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書。

五、乙方因經營需要從承包地塊河溝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費用,如需拉電和修路,甲方應積極配合協調各方予以幫助,拉電和修路所佔農户土地一律不予補償,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六、荒山承包期間,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權歸乙方,乙方可根據需要進行開荒等經營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內,如國家有針對荒山(耕地)造林的優惠政策,所有相關補償(補助)資金歸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歸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而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二是甲乙雙方名稱改變;三是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小組,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小組合併為一個村民小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預見的情況等。

十、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乙方中途違約,付甲方總承包款30%違約金。甲方中途違約賠償乙方總承包款30%違約金外加全部成本費用。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組(簽章)

法定代表(簽章):

農户代表(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林地承包合同 篇9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羣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______村______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範圍 (詳見合同簽訂後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________年共計金額為______萬元整,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範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後,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範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於管理。

七、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______%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後,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並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