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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代理合同(精選1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地產代理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地產代理合同(精選15篇)

地產代理合同1

開發商:

諮詢公司:房地產諮詢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開發商委託諮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商開發經營的房地產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代理事項

開發商委託諮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商在 項目,規劃許可證號為號,總佔地面積 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以下簡稱本項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諮詢公司為開發商在 (地區)委託的獨家策劃銷售代理商,開發商不得在 (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代理權限

諮詢公司代理開發商對本項目的宣傳、策劃、銷售等一切對外活動,必須以開發商名義進行,並在本合同約定或開發商批准、授權範圍內行使代理權。

三、代理責任

諮詢公司在開發商授權範圍內的一切代理活動,由開發商承擔民事責任。諮詢公司未經開發商授權或超越代理權限的代理行為,由諮詢公司自行承擔民事責任。

四、代理期限

自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項目全部經過工程質量驗收並可交付使用後三個月止。

五、代理計劃的實施

諮詢公司對項目進行的宣傳、策劃、銷售等活動的計劃書及所需費用預算應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開發商,經開發商同意、批准後方可實施執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諮詢公司負責組織銷售人員隊伍,在開發商提供的銷售中心完成前台現場銷售工作(即所有需與客户聯繫溝通的工作)。前台現場銷售工作包括現場接待客户、簽署《商品房購房協議書》(又稱《訂購書》)、引導客户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按揭貸款申請表》及《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等。

諮詢公司應委派不少於2名的項目管理人員到達現場辦公,保證與開發商工作人員的溝通與協商,完善前台現場銷售工作。

2、開發商應委派不少於3名的工作人員完成後台簽約及辦證工作。後台簽約工作包括收取訂金、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收取房款、協助銀行簽署《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屋產權證》等工作。

3、開發商負責提供銷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潔工作人員和相關費用。銷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諮詢公司負責統籌管理,雙方工作人員按統一的管理制度進行工作。

4、甲乙雙方設置例會制度,定期研討銷售工作,根據市場需求,對銷售工作進行調控。

七、代理費用

1、諮詢公司的代理費用按諮詢公司實際代理銷售的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百分比提取,具體百分比按以下條款規定執行。銷售代理費由開發商以人民幣形式計算和支付。

2、自開發商取得具體單元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並經開發商書面批准對外銷售之日起至該單元交樓為銷售週期,若開發商未書面批准對外銷售,則銷售週期順延。在開發商書面批准具體單位對外銷售並正式開盤至該單元封頂,諮詢公司銷售的銷售面積應達到該單元總面積的 %,如諮詢公司達到以上銷售率,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提取。(否則,代理費率相應減少0、05%,即1、15%。)如諮詢公司在正式開盤至封頂時達到 %的銷售率,代理費相應增加0、05%,即1、25%。

3、諮詢公司的代理費用以代理期限內商品房實際成交均價情況確定如下:本項目的住宅銷售均價不能低於3650元/m2,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按以上第2點具體銷售率調整代理費比例)提取。開發商按照具體單元的銷售,按以下約定給予諮詢公司獎勵:

商品房銷售均價在3650元/m2以上,在3650~3800元/m2範圍內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按以上第2點計算,超出3800元/m2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用按超出部分總金額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內,諮詢公司代理銷售商場、車位,其代理費用按銷售總額的1、2%計算。

八。代理費用支付

1、開發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銷售代理費:對每一個銷售單元開發商與客户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收取首期房款後,需向諮詢公司支付銷售金額1、2%的銷售代理費,諮詢公司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間諮詢公司應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點完成代理工作。

開發商每月8日前與諮詢公司結算上月的銷售代理費用,諮詢公司在收到開發商的代理費用後一個工作日內應向開發商開具正式税務發票。

2、甲乙雙方每月8日前結算的銷售代理費用均以上月的銷售總額1、2%提取。關於諮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在規定時間內超額完成的計提比率和超出規定均價所計算的提成金額在合同期內的最後一個月內結清。諮詢公司應同時向開發商辦理代售資料移交。

3、若客户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並繳付首期房款後違約和按揭後退房違約,所交房款、訂金及罰金歸開發商所有,諮詢公司不需退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對同一單位的銷售,諮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費。

九、銷售定價

1、銷售價格由甲、乙雙方商討制定,並由開發商確認。諮詢公司按照經開發商確認的銷售價目表進行銷售,諮詢公司無權自行調整銷售價格。如諮詢公司銷售價格低於開發商書面確認的銷售價目表,則低於開發商定價部分應由諮詢公司補足。

2、開發商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及諮詢公司制定並得到確認的促銷優惠措施方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項目總體營銷費用的控制

1、本項目總體營銷費用按總銷售額的3%為控制原則,由開發商負責支付。諮詢公司制定的整體營銷執行方案的費用預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雙方均應在高效、經濟的原則上對本項目的總體營銷費用科學地運用。諮詢公司制定的廣告宣傳推廣方案、公關活動方案、促銷活動方案等費用預算和開發商提議使用的相關營銷費用都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並書面批准方可做為總體營銷費用控制的標準。

3、本項目的總體營銷費用包括報紙、電視等媒體宣傳、路牌及户外廣告牌、公關促銷活動費用、銷售物料製作和印刷、銷售中心現場佈置及維護、模型製作、現場和後台與銷售業務相關費用、現場辦公費用及保安和清潔費用等。

十一、雙方設例會制度,定期研討銷售工作,有需要時對銷售工作進行適當調整。雙方應配合對方的`工作,一切以銷售為重,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為買家辦理所有購房手續。

十二、開發商責任

1、開發商應向諮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開發商營業執照複印件和開户銀行帳號;

(2)開發商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香格里拉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書、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本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的複印件。

(3)關於銷售代理本項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裝修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銷售(測繪)面積、規格、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及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諮詢公司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購房訂購書。

以上文件及資料,開發商應於正式對外銷售15天前向諮詢公司交付齊全。

2、開發商應積極配合諮詢公司的銷售工作,負責提供銷售中心和看樓專線車等設施及銷售辦公設備。

3、開發商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向諮詢公司支付有關費用。

十三。諮詢公司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諮詢公司應做好以下工作:

①制訂分期營銷策劃執行計劃;

②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做好廣告宣傳、策劃等;

③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的銷售活動;

④在開發商與客户簽署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授權諮詢公司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同(訂購書)。

⑤諮詢公司不得超越開發商授權向購房者做出任何承諾,否則由諮詢公司承擔一切後果。

2、諮詢公司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開發商提供的項目特性和狀況向客户做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

3、諮詢公司應信守開發商所規定的銷售價格,未經開發商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諮詢公司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計價收款。如遇特殊情況(如客户一次性購買多個單元),甲乙雙方應具體協商,做個案處理。

4、諮詢公司在樓盤促銷期間,應每天向開發商口頭報告一次當日的銷售情況,每週一次書面彙報客户反應及銷售進度情況供開發商參考。

5、諮詢公司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應定期(每月一次)向開發商提供詳細的工作總結及市場分析、市場預測報告。

十四。違約責任

1、若開發商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開發商除應付清諮詢公司已銷售額的代理費用外,還應支付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面積___元/m2)的代理費用的20%作為賠償諮詢公司的違約金。

2、若諮詢公司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應支付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面積__元/m2)的代理費用的20%作為賠償開發商的違約金。

3、若開發商不按時支付諮詢公司的銷售代理費用,每逾期一日,諮詢公司收取開發商應付款項的1‰滯納金。

4、開發商不得與諮詢公司接待的客户做私下交易,若發生此類情況,開發商應賠償諮詢公司應得的代理費用。

5、諮詢公司在代理過程中,無代理權或超越代理權的行為,諮詢公司應承擔有關責任。

諮詢公司銷售失控造成的損失,由諮詢公司全部負責;若諮詢公司串通炒房,開發商有權作出相應處罰及追究相關責任。

6、諮詢公司在銷售過程中,未經開發商同意收取訂金或房款,不入開發商帳户的,除退還房款外,還應向開發商支付收取房款20%的違約金。

7、若諮詢公司不顧開發商利益,擅自更改開發商提供的一切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樓盤售價、優惠條件)等違反本合同行為,開發商可即時終止本代理合同,造成開發商的經濟損失,由諮詢公司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8、若諮詢公司在設定的銷售週期內達不到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規定的銷售率時,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沒收諮詢公司合同保證金;但諮詢公司已銷售額的代理費要付清。

十五、合同的終止、解除或變更

1、本合同到期即自行終止。合同終止後,雙方應協商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合同有關的經濟及法律等事宜。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如需修改、補充或變更本合同內容,必須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四份,開發商:二份;諮詢公司:二份,以雙方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2、履約過程中雙方發生的爭執,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策劃或銷售本項目而產生的一切知識產權屬開發商所有。

4、甲、諮詢公司均應保守在代理活動中知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開發商:諮詢公司:

房地產諮詢有

限公司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地產代理合同2

甲方:

乙方:

現有甲乙雙方就XX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內容如下:

1、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XX告法》及相關國家法律法規。

2、乙方在甲方媒體刊登XX告,遵守甲方媒體的XX告管理規定(刊登細則)。

3、乙方代理甲方媒體的XX告,在原報價基礎上享受優惠的代理價格為: 20萬以下 代理費 20% 20xx萬 30% 40萬以上 35%

4、雙方約定在甲方媒體刊發XX告,一律實行先款後登的原則。

5、甲方給乙方頒發XX告代理委託授權書,作為乙方的XX告代理資格證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傳手冊、網站等乙方媒介上對外宣傳甲方媒體,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相關宣傳內容,如:甲方媒體背景、發行量、讀者羣、XX告報價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XX告客户持乙方XX聯卡(XX告聯播)可直接到甲方辦理XX告業務,並享受甲方給予乙方的優惠待遇。

8、乙方XX告客户實行會員制,在對會員報價時不得低於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優惠價,若低於此優惠價,甲方有權拒絕刊登XX告。

9、甲方媒體如果有重大變化和調整,應及時通知乙方。

10、甲乙雙方約定乙方代理XX告期限暫為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

1、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蓋章) (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產代理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河北紅狐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位於衡水市棗強縣和平路東側(人民路南側)的住宅樓“學府苑”(暫定名)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本項目在棗強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服務商,銷售面積以最終房管局核定面積為準。

第二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該項目獨家銷售代理。

2、甲方負責提供已裝修銷售場地(門頭、圍檔等)。

3、所有對外市場推廣方案、銷售計劃、宣傳資料的最終決定權以甲方的最終意見為準。對乙方提出的方案和資料甲方應在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核批准本項目的市場推廣方案,並在三個工作日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核批准乙方提交的月度銷售計劃。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項目銷售所需的有關批准文件;

(2)關於代售該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

●立面圖、平面圖、規劃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及標準等;

●本項目整體工程進度表,包括不限於結構工程、道路工程、景觀工程、物業進場及各項工作到位時間、交房時間、電話、煤氣、正式用電開通時間等;

●本項目的水、電、煤氣、供暖、物業管理的提供方式及收費標準。

(3)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銷售合同、交房兩書由甲方免費提供,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4)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正式開盤銷售前向乙方交付齊全。

(5)如因甲方原因引發客户糾紛、工程進度無法完成等足以造成銷售限制,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免責。

5、甲方指定工作人員負責銷售現場收取房屋定金、房款。

6、甲方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三條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提出銷售方案,設計銷售推廣資料,制定銷售計劃;

(2)在甲方與客户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甲方的身份簽署房屋認購書和簽約意向書。

(3)負責代理期間配合的項目營銷推廣及廣告費用(大型廣告及圍擋等由甲方負責)、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和提成、銷售管理費用及銷售現場所發生的日常費用。

(4)負責辦理業主確權手續並辦理房產證,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除業主自理費用以外由甲方負責。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該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底價,項目銷售價格不低於銷售底價。

4、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户提出任何承諾,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四條合作期限及銷售目標

乙方承諾代理銷售期限自甲方工程達到正負零時開始,準備期1個月,銷售期限為___個月,收尾期___個月,完成全部房屋95%的房屋銷售。乙方提供月度銷售計劃,雙方認可後執行。

第五條銷售價格和銷售確認

銷售底價為該項目按建築面積計價的每平米的平均價格(以下稱為銷售底價)。

1、地上部分建築面積(住宅部分)為,銷售底價為:/平方米(詳見附表1);商業銷售雙方另行約定。

2、乙方在銷售房屋時銷售價格不低於雙方約定的房屋銷售底價時,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報經甲方認可後,靈活浮動銷售價格。

3、由於甲方建設內容變更造成銷售價格低於銷售底價時,雙方另行商定銷售底價。

4、房屋銷售的確認以該套房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繳足應繳購房款為準(貸款為不低於30%的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為全款到帳)。

5、房屋售出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則該房屋的銷售代理服務費應正常提取,該房屋再次銷售時仍繼續提取銷售代理服務費;如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則該房屋的銷售代理服務費應予扣除。

第六條代理服務費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服務費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代理服務費一:銷售底價部分按1.5%計算。

(2)代理服務費二: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底價部分(以下簡稱超價部分),雙方同意超價部分按甲方享有70%,乙方享有30%的比例分成。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服務費:

(1)支付方式

乙方在已售房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繳納房款(貸款為不低於20%的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為全款到帳)後即可提取相應的代理服務費,甲方應按套即時結算乙方的代理服務費。

(2)支付時間

甲方應即時結算乙方的代理服務費,約定於每月的1日作為結算日向乙方結算上個月應計提的代理服務費。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代理服務費後應開具收據。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時而無正當理由,則應賠償對方因此所造成之經濟損失。

2、乙方按期完成銷售任務,甲方足額給付乙方代理費用並按約定全額退還保證金後,合同終止。

3、按照乙方的銷售計劃,月末累計銷售任務完成情況不足原計劃的50%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另行組織銷售;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擅自委託他人代理銷售或自身原因項目停建超過一年,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能按照雙方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相關的經濟損失。

2、按照乙方的銷售計劃,月末累計銷售任務完成情況不足原計劃的50%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另行組織銷售。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擅自委託他人代理銷售或自身原因項目停建超過一年,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4、由於乙方市場調查失誤,造成銷售價格低於銷售底價時,乙方補償甲方低於銷售底價部分的損失。

第九條其他事項

1、鑑於甲方在本案中所對應的物業的產權手續正在辦理之中,甲方保證產權登記的任何變更都不會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

2、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履約受限或不能履行合同時,甲、乙雙方免責。

3、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之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均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尋求司法解決。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河北紅狐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產代理合同4

甲方(委託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受託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興建的____________項目,該項目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合作期限___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1、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費用負擔

1、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

第五條、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所售的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________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________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________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2)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________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户。屬分期付款的,每________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________分成。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賬户。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户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户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户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户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由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依法處理。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地產代理合同5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幣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___________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_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XX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本,供當事人約定採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託人(甲方)是指委託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託為委託人提供代理服務並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託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託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託人支付佣金的經營行為。代理人為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後,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託人的.佣金。但作為本合同委託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第三人的代理人,並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後,轉委託他人的,應當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或經委託人事後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託在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並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託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託人訂立本合同。委託人在委託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託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託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並將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佣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佣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託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諮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徵詢或核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後,委託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託人先行購買本合同並仔細閲讀。

八、本合同由XX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不得翻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 興建的___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___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 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所售的____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户;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帳户;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户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户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户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户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户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代理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地產代理合同6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

(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

2、建築面積:

3、權屬:

(一) 委託事項

1、

2、

3、

第三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項進行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青島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本,供當事人約定採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託人(甲方)是指委託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託為委託人提供代理服務並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託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託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託人支付佣金的經營行為。代理人為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後,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託人的.佣金。但作為本合同委託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第三人的代理人,並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後,轉委託他人的,應當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或經委託人事後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託在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並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託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託人訂立本合同。委託人在委託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託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託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並將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佣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佣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託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諮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徵詢或核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後,委託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託人先行購買本合同並仔細閲讀。

八、本合同由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不得翻印。

地產代理合同7

委託 方: (以下稱甲方) 公司地址:

電 話:

營業執照:

受委託人: (以下稱乙方)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甲方因公司在黔業務發展需要,委託乙方在貴州省境內以公司名義開展銀行貸款中介業務,並支付相應報酬。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和證明,證明甲方是具有開展本業務的合法資質。

2、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文件,以方便乙方開展相關工作。

3、甲方必須為乙方創造各種有利於業務開展的其他條件,以方便業務的促成。

4、在貸款意向達成,甲方必須協助乙方完成貸款企業貸款意向協議文件的簽訂,並且其後各項手續將由甲方全權負責辦理。

5、未經乙方允許,甲方不得同乙方介紹的企業單獨接觸。一經發現,無論業務是否最終達成,甲方都必須支付給乙方企業意向貸款總額 (不低於萬元)的一次性經濟補償。

6、在貸款審批通過,資金下發後,甲方必須在一週內按照貸款總金額的1%一次性支付乙方的中介報酬。

7、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行為的合法性。如有確鑿證據證明乙方在開展業務的過程中存在違法犯罪行為,在告知乙方後可立即終止本協議,並追究相應的責任。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出示真實有效的證件或證明,證明乙方是具有接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2、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貸款意向的企業基本情況,協助收集完善該企業貸款所需的各種證件證明材料。並且不得故意和貸款企業串通騙取貸款。一經發現將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3、乙方獨立開展工作,和貸款企業達成初步貸款意向後,在甲方的配合下籤訂貸款意向協議文件。

4、在貸款審批通過,資金下發後,乙方有權及時取得貸款總金額的1%的中介報酬。

5、乙方有權監督甲方行為的.合法性,一旦發現甲方存在違法行為,在告知甲方後可立即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6、在未經乙方允許的情況下,甲方與乙方介紹企業單獨接觸,乙方有權責令甲方立即停止其行為,並支付相應經濟補償。

第三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必須徵得對方同意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對於居間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所填寫的通訊地址為準。

第七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履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照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 證件號: 委託人: 聯繫電話 : 公司地址: 住址: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

地產代理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及相關法律之規定,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北京今久廣告傳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互相尊重,相互信任的原則,制定本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合作內容

甲乙雙方就 公司開發的 的傳播推廣策略、廣告創意設計、作為銷售工具的平面印刷品的設計、公關活動建議與輔助實施、軟性宣傳等內容進行合作(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為 ,即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 甲方需將本項目有關廣告宣傳所需的資料提供給乙方,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2. 甲方將和乙方共同制定媒體投放計劃。

3. 甲方需對乙方提供的稿件或打樣簽字確認以示同意。

4. 在合作期間內,甲方未經雙方商討,不得單方面委託其他廣告公司作為廣告代理商。

5. 甲方應按期、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以保證服務工作之順利進行。

(二)乙方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月度工作計劃。包括工作細則、執行要求、時間進度、費用預算、計劃目標等內容。

2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按要求完成甲方認可的月度工作計劃中所包含的內容,並對甲方委託其他方進行的廣告製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3乙方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和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方案負有保密義務,乙方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使以上資料在發佈之前處於受控狀態。

4乙方應保證服務達到甲方要求;並保質、保量,按規定時間準時執行推廣工作。

四、雙方權利

(一)甲方權利

1. 審核乙方提供的廣告、公關活動等策略、創意、設計以及發佈方案,並享有最終簽發權。

2. 乙方依據本合同所完成的廣告作品的版權歸甲方所有。

3. 甲方有權就乙方設計、策劃的廣告發布效果進行考評,並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乙方進行改進。

(二)乙方權利

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廣告相關材料。

2.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按時、按量支付服務費用。

五、廣告服務方案認可程序

1. 乙方應在具體服務實施前數日內(平面廣告為3~10個工作日、公關活動為10~15個工作日),提供符合整體營銷策略的傳播策略以及設計方案並提交甲方審定。

2. 服務實施過程中,如果甲方需要調整已經開會通過的階段性策劃方案或設計方案,乙方應立即進行相應調整,但乙方當期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六、費用支付辦法

(一)費用額

公司整合宣傳、公關策劃、廣告創意、設計(即附件一中的所有內容),本合同合作期限內服務費總金額為:人民幣壹百叁拾萬元整(¥1,300,000.00)

(二)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簽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需要支付項目基礎策劃費,金額為人民幣叁拾萬元整(¥300,000.00);

2. 其餘款項,按月服務費進行支付:

20xx年12月作為前期基礎策劃工作期,不按月服務費計算;

20xx年~月服務費為人民幣元/月,個月共計萬元;

20xx年~月服務費為人民幣元/月,個月共計萬元;

甲方應於次月5日前,支付上一個月的服務費,即20xx年2月5日前支付20xx年1月份服務費,其餘各月以此類推。

3. 乙方須於收到有關費用同時向甲方出具正規財務發票。

七、違約責任

1. 如甲方無故拖延支付乙方服務費用超過7個工作日,乙方有權收取每天1‰的滯納金;若乙方無故拖延致使設計服務工作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每延誤一天乙方應減收下月月費的1‰。

2. 如甲方無故拖延支付乙方服務費用超過30個工作日,乙方有權停止所有服務工作,乙方可選擇:

A、待甲方按約履行付款義務後方恢復工作

B、終止合作,甲方除按月費標準支付先前月份的服務費外,還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3. 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除按月費標準支付先前月份的服務費外,還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給乙方作為違約金。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給甲方作為違約金。

4. 本合同期限內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甲方義務第四款之約定,即在合同期限內委託第二家廣告公司做為全案廣告代理商,甲方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做為違約金。

八、其他

1.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解決。

2. 如有其他未盡事宜,須以合同或協議形式確認,其合同或協議及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有關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若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起訴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日期:

代表簽字:

日期:

地產代理合同9

開發商:

諮詢公司:xxx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開發商委託諮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商開發經營的房地產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代理事項

開發商委託諮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商在 項目,規劃許可證號為號,總佔地面積 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以下簡稱本項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諮詢公司為開發商在 (地區)委託的獨家策劃銷售代理商,開發商不得在 (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代理權限

諮詢公司代理開發商對本項目的宣傳、策劃、銷售等一切對外活動,必須以開發商名義進行,並在本合同約定或開發商批准、授權範圍內行使代理權.

三、代理責任

諮詢公司在開發商授權範圍內的一切代理活動,由開發商承擔民事責任.諮詢公司未經開發商授權或超越代理權限的代理行為,由諮詢公司自行承擔民事責任.

四、代理期限

自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項目全部經過工程質量驗收並可交付使用後三個月止.

五、代理計劃的實施

諮詢公司對項目進行的宣傳、策劃、銷售等活動的計劃書及所需費用預算應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開發商,經開發商同意、批准後方可實施執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諮詢公司負責組織銷售人員隊伍,在開發商提供的銷售中心完成前台現場銷售工作(即所有需與客户聯繫溝通的工作).前台現場銷售工作包括現場接待客户、簽署《商品房購房協議書》(又稱《訂購書》)、引導客户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按揭貸款申請表》及《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等.

諮詢公司應委派不少於2名的項目管理人員到達現場辦公,保證與開發商工作人員的溝通與協商,完善前台現場銷售工作.

2、開發商應委派不少於3名的工作人員完成後台簽約及辦證工作.後台簽約工作包括收取訂金、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收取房款、協助銀行簽署《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屋產權證》等工作.

3、開發商負責提供銷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潔工作人員和相關費用.銷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諮詢公司負責統籌管理,雙方工作人員按統一的管理制度進行工作.

4、甲乙雙方設置例會制度,定期研討銷售工作,根據市場需求,對銷售工作進行調控.

七、代理費用

1、諮詢公司的代理費用按諮詢公司實際代理銷售的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百分比提取,具體百分比按以下條款規定執行.銷售代理費由開發商以人民幣形式計算和支付.

2、自開發商取得具體單元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並經開發商書面批准對外銷售之日起至該單元交樓為銷售週期,若開發商未書面批准對外銷售,則銷售週期順延.在開發商書面批准具體單位對外銷售並正式開盤至該單元封頂,諮詢公司銷售的銷售面積應達到該單元總面積的 %,如諮詢公司達到以上銷售率,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提取.(否則,代理費率相應減少0、05%,即1、15% .)如諮詢公司在正式開盤至封頂時達到 %的銷售率,代理費相應增加0、05%,即1、25%.

3、諮詢公司的代理費用以代理期限內商品房實際成交均價情況確定如下:本項目的住宅銷售均價不能低於3650 元/m2,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按以上第2點具體銷售率調整代理費比例)提取.開發商按照具體單元的銷售,按以下約定給予諮詢公司獎勵:

商品房銷售均價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範圍內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按以上第2點計算,超出3800元/ m2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用按超出部分總金額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內,諮詢公司代理銷售商場、車位,其代理費用按銷售總額的1、2%計算.

八.代理費用支付

1、開發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銷售代理費: 對每一個銷售單元開發商與客户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收取首期房款後,需向諮詢公司支付銷售金額1、2 %的銷售代理費,諮詢公司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間諮詢公司應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點完成代理工作.

開發商每月8日前與諮詢公司結算上月的銷售代理費用,諮詢公司在收到開發商的代理費用後一個工作日內應向開發商開具正式税務發票.

2、甲乙雙方每月8日前結算的銷售代理費用均以上月的銷售總額1、2%提取.關於諮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在規定時間內超額完成的計提比率和超出規定均價所計算的提成金額在合同期內的最後一個月內結清.諮詢公司應同時向開發商辦理代售資料移交.

3、若客户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並繳付首期房款後違約和按揭後退房違約,所交房款、訂金及罰金歸開發商所有,諮詢公司不需退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對同一單位的銷售,諮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費.

九、銷售定價

1、銷售價格由甲、乙雙方商討制定,並由開發商確認.諮詢公司按照經開發商確認的銷售價目表進行銷售,諮詢公司無權自行調整銷售價格.如諮詢公司銷售價格低於開發商書面確認的銷售價目表,則低於開發商定價部分應由諮詢公司補足.

2、開發商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及諮詢公司制定並得到確認的促銷優惠措施方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項目總體營銷費用的控制

1、本項目總體營銷費用按總銷售額的3%為控制原則,由開發商負責支付.諮詢公司制定的整體營銷執行方案的費用預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雙方均應在高效、經濟的原則上對本項目的總體營銷費用科學地運用.諮詢公司制定的廣告宣傳推廣方案、公關活動方案、促銷活動方案等費用預算和開發商提議使用的相關營銷費用都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並書面批准方可做為總體營銷費用控制的標準.

3、本項目的總體營銷費用包括報紙、電視等媒體宣傳、路牌及户外廣告牌、公關促銷活動費用、銷售物料製作和印刷、銷售中心現場佈置及維護、模型製作、現場和後台與銷售業務相關費用、現場辦公費用及保安和清潔費用等.

十一、雙方設例會制度,定期研討銷售工作,有需要時對銷售工作進行適當調整.雙方應配合對方的工作,一切以銷售為重,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為買家辦理所有購房手續.

十二、開發商責任

1、開發商應向諮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開發商營業執照複印件和開户銀行帳號;

(2)開發商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香格里拉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書、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本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的複印件.

(3)關於銷售代理本項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裝修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銷售(測繪)面積、規格、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及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諮詢公司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購房訂購書.

以上文件及資料,開發商應於正式對外銷售15天前向諮詢公司交付齊全.

2、開發商應積極配合諮詢公司的銷售工作,負責提供銷售中心和看樓專線車等設施及銷售辦公設備.

3、開發商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向諮詢公司支付有關費用.

十三.諮詢公司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諮詢公司應做好以下工作:

①制訂分期營銷策劃執行計劃;

②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做好廣告宣傳、策劃等;

③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的銷售活動;

④在開發商與客户簽署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授權諮詢公司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同(訂購書).

⑤ 諮詢公司不得超越開發商授權向購房者做出任何承諾,否則由諮詢公司承擔一切後果.

2、諮詢公司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開發商提供的項目特性和狀況向客户做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

3、諮詢公司應信守開發商所規定的銷售價格,未經開發商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諮詢公司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計價收款.如遇特殊情況(如客户一次性購買多個單元),甲乙雙方應具體協商,做個案處理.

4、諮詢公司在樓盤促銷期間,應每天向開發商口頭報告一次當日的銷售情況,每週一次書面彙報客户反應及銷售進度情況供開發商參考.

5、諮詢公司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應定期(每月一次)向開發商提供詳細的工作總結及市場分析、市場預測報告.

十四.違約責任

1、若開發商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開發商除應付清諮詢公司已銷售額的代理費用外,還應支付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面積* 元/m2)的代理費用的20%作為賠償諮詢公司的違約金.

2、若諮詢公司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應支付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面積* 元/m2)的代理費用的20%作為賠償開發商的.違約金.

3、若開發商不按時支付諮詢公司的銷售代理費用,每逾期一日,諮詢公司收取開發商應付款項的1‰滯納金.

4、開發商不得與諮詢公司接待的客户做私下交易,若發生此類情況,開發商應賠償諮詢公司應得的代理費用.

5、諮詢公司在代理過程中,無代理權或超越代理權的行為,諮詢公司應承擔有關責任.諮詢公司銷售失控造成的損失,由諮詢公司全部負責;若諮詢公司串通炒房,開發商有權作出相應處罰及追究相關責任.

6、諮詢公司在銷售過程中,未經開發商同意收取訂金或房款,不入開發商帳户的,除退還房款外,還應向開發商支付收取房款20%的違約金.

7、若諮詢公司不顧開發商利益,擅自更改開發商提供的一切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樓盤售價、優惠條件)等違反本合同行為,開發商可即時終止本代理合同,造成開發商的經濟損失,由諮詢公司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8、若諮詢公司在設定的銷售週期內達不到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規定的銷售率時,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沒收諮詢公司合同保證金;但諮詢公司已銷售額的代理費要付清.

十五、合同的終止、解除或變更

1、本合同到期即自行終止.合同終止後,雙方應協商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合同有關的經濟及法律等事宜.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如需修改、補充或變更本合同內容,必須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四份,開發商:二份;諮詢公司:二份,以雙方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2、履約過程中雙方發生的爭執,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策劃或銷售本項目而產生的一切知識產權屬開發商所有.

4、甲、諮詢公司均應保守在代理活動中知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開發商: 諮詢公司:

房地產諮詢有

限公司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地產代理合同10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法人: 營業執照編號: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公司法人: 營業執照編號:

本着平等、雙贏的原則,現就甲方開發的 ,委託乙方獨家營銷策劃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策劃和營銷的相關事項表式如下:

第二條:甲方的責任

一、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委託代理項目的土地規劃、銷售等各項法律文件、以及工程技術相關圖紙資料供乙方售樓使用,並保證以上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二、 甲方負責户型面積的核定工作,如在銷售過程中因户型面積發生的問題,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三、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項目工程進度表,甲方應按此計劃表進行施工。

四、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銷售條件:

1、售樓部及售樓道具、辦公場地及辦公用具(含電腦及打印設備)空調、純水機、固定電話。(水電費及電話費用由甲方承擔)。

2、售房合同樣本、認購書及空白合同文本。

3、甲方應在對外承諾的有關建築材料、配套設施、物業管理收費標準、交房標準、工程進度、交房日期及建築銷售面積等資料上簽字蓋章,並遵守承諾。

4、甲方委派協調人員負責收款及合同審定蓋章工作。並全權負責辦理銀行按揭及個人產權、土地證等相關手續。

5、每月及時足額支付給乙方代理費用。

第三條:乙方的責任

1、在營銷過程中,應注重樹立甲方的品牌形象,不斷宣傳甲方物業知名度,不斷提升甲方樓盤潛在價值。

2、全權負責銷售案場的客户接待、洽談、簽約等案場的實際銷售執行工作。

3、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制定各階段銷售價格,保證低開高走的營銷策略。

4、結合本項目周邊房地產市場進行調查分析(主要包括價格及營銷手段),及時向甲方溝通,以便及時調整營銷思路。

5、每月5日前向甲方書面通報上月營銷項目的`銷售情況,制定當月銷售計劃書。

6、安排適當銷售人員進行市場行銷,確保銷售工作順利進行。

7、協助甲方作好一次性、分期付款業主後期房款的催要工作。積極配合甲方作好業主銀行按揭的個人資料收集及相關資料準備工作;協助物業管理公司做好業主交接房工作。

第四條:營銷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底價:每個代理項目的底價由甲方簽字確認。

2、銷售佣金:甲方按底價收入的 2 %計算支付乙方銷售佣金。

3、溢價:乙方在甲方簽字章確認的底價基礎上實現銷售部分稱為溢價。溢價部分甲乙雙方7:3分成,甲方得70%,乙方得30%,與佣金同時結算。

4、簽定本合同時,甲方支付 萬元整作為乙方 項目的策劃費。其餘 策劃費在 年 月 日由甲方付清給乙方。

5、佣金和溢價結算時間為每月6日前。

6、乙方承擔乙方所有工作人員薪金、交通費及人員食宿費用等。

第五條:成交與結算約定

一、 乙方與客户簽定了《認購書》並由甲方收取了首付款,即視為乙方符合結算條件。甲方應按上月乙方應得佣金和溢價分成如數結算給乙方。

二、 客户只簽定了購房定單或甲方只收取了定金(不退),不符合乙方結算條件。

三、 簽訂認購書後(即大定)如客户違約未按時簽訂購房合同而退房的,定金甲乙雙方各得50%。

第六條:營銷方案執行及推廣費約定

一、 乙方為甲方提供營銷推廣方案,甲方簽字認可後執行,推廣費用由甲方承擔70﹪,乙方承擔30﹪、

二、 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的營銷方案後五日內應當給予答覆,並提出書面意見,否則視為甲方同意。

三、 如因甲方執行方案時間推遲或不執行營銷方案所造成本合同期間內達不到銷售任務目標,其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營銷時間順延,代理費正常收取。

四、 對於乙方提交經甲方認可的各類營銷方案,甲方不得擅自改變,否則因改變營銷方案所造成的後果應由甲方承擔。同時未經甲方認可的營銷方案,乙方亦無權實施,否則後果乙方承擔。

五、 代理項目的廣告設計(包括報紙廣告、户外廣告、電視廣告、廣播廣告、互聯網廣告等各種廣告)及項目標誌VI設計,可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的廣告公司進行設計及發佈,費用由甲方承擔70﹪,乙方承擔30﹪、

六、 第八條:違約責任

在甲、乙雙方正常合作情況下,一方擅自違約終止本合同的,違約方除應按本合同規定承擔相應法律、經濟責任外,賠償受損失方(人民幣)十萬元的違約金。

第七條:銷售指標的約定:

第八條:承諾約定:

一、 甲方應把控對外承諾的內容,如因承諾不能兑現問題而發生的客户投訴退房,由甲方承擔。

二、 乙方對外宣傳的物品(包括廣告、樓書等其他對外宣傳品)均經甲方簽定確認,均視為甲方對外承諾。

三、 在乙方代理銷售過程中,因工程質量、物業管理等問題,影響銷售進度的,乙方不負責任,且營銷代理費不受影響。

四、 為穩定項目的市場銷售價格的統一性,甲方不得對外銷售已委託給乙方代理的項目,如特殊情況,應由甲方總經理簽字方可銷售,照常計算乙方業績,按底價提取乙方佣金。按銷售價格計提乙方溢價。

五、 本協議生效後,若出現自然災害、戰爭或因政府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造成本項目不能銷售的,雙方可終止協議或協商延長本協議履行期限,具體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條款,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 在本協議履行中,如雙方發生糾紛,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焦作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 在本協議履行中,不得擅自更改。因特殊原因需續簽的補充協議或會議紀要,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產代理合同1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公司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真: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公司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真:********1

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其位於********市********區*******路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營銷代理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基本情況

1.1、項目名稱:********(現用名稱,如項目名稱有變,按新名稱執行,以下簡稱“項目”)。

1.2、項目地址:********。

1.3、項目佔地面積:淨用地約 畝,(項目土地面積以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面積為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 )。

第二條、委託代理內容、範圍、期限

2.1、代理內容: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項目的獨家營銷代理商,代理服務內容包括:全程營銷策劃顧問及銷售代理、廣告策劃設計(具體內容見本協議附件一)。

2.2、代理範圍:甲方“**********”項目開發建設的所有住宅、商鋪及車庫。

2.3、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雙方認可的項目封盤清算日或者雙方同意終止本合同時。

第三條、乙方的代理銷售方式及佣金標準

3.1、乙方的代理銷售方式

本項目採用保底銷售的方式,即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甲、乙雙方約定的銷售指標後,方予結算乙方的代理佣金和加價銷售獎勵。

3.2、乙方佣金範圍

(1)、項目全程營銷策劃顧問及銷售代理費用。

(2)、項目廣告策劃、設計費用。

3.3、保底銷售指標及乙方佣金收費標準

(1)、項目實際銷售金額低於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2)、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3)、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4)、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5)、項目實際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萬元時,乙方除收取人民幣*****萬元(大寫:壹佰玖拾萬元)整佣金外,還按超過人民幣*****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8%收取佣金。

3.4、加價銷售獎勵

(1)、住宅:雙方約定項目住宅銷售均價為*****元/m,並以此均價為基礎制定項目住宅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在項目正式銷售時,乙方可在甲方確定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基礎上進行加價銷售;甲方承諾按加價銷售部分物業加價銷售金額的20%獎勵乙方。

(2)、商鋪:雙方約定項目商鋪銷售均價為:一層*****元/m、二至四層*****元/m,並以此均價為基礎制定項目商鋪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在項目正式銷售時,乙方可在甲方確定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的基礎上進行加價銷售;甲方承諾按加價銷售部分物業加價銷售金額的20%獎勵乙方。

第四條、乙方的佣金及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4.1、乙方銷售完成確認

客户簽定購房合同並支付了購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該房的銷售,具備計算保底銷售指標和計提佣金及加價銷售獎勵的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

4.2、乙方的佣金支付辦法

(1)、預付款:本合同簽定後5日內,甲方預付乙方定金人民幣伍萬元(該定金作為乙方進場前的前期費用);項目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時,甲方再預付乙方人民幣壹拾萬元;上述兩筆預付款在結算乙方第二次佣金時扣出。

(2)、項目佣金結算辦法

A、項目實際銷售金額低於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佣金結算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B、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佣金結算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C、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高於人民幣*****萬元、但低於人民幣*****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佣金人民幣*****萬元(大寫:*****)整外,還按超過人民幣*****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3%結算佣金;

D、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高於人民幣*****萬元、但低於人民幣*****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佣金外,還按超過人民幣*****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6%結算佣金;

E、項目實際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1*****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佣金外,還按超過人民幣*****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8%結算佣金。

(3)、項目佣金支付辦法

在項目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後,乙方於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銷售業績及應提佣金審核表,甲方應於收到後5日內完成審核並確認乙方的銷售業績及應提佣金,並在審核後5日內全額支付給乙方。

4.3、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1)、項目加價銷售獎勵結算辦法

A、甲方按下列計算公式對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進行結算:

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金額=(項目的實際銷售金額-按項目價格表和價格優惠政策計算的金額)ⅹ40%;

B、若因甲方同意,對部分客户進行了特殊的價格優惠,在結算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時,該部分客户按原定的項目價格表和價格優惠政策計算。

(2)、項目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在項目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萬元後,乙方於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應提加價銷售獎勵審核表,甲方應於收到後5日內完成審核並確認乙方的應提加價銷售獎勵,並在審核後5日內全額支付給乙方。

4.4、客户違約

若客户簽署購房相關協議並付款後悔約,客户已繳付的定金、違約金若作為賠償甲方之罰金,乙方可獲得該罰金的30%作為服務費;該服務費與乙方佣金同期結算。

4.5、項目總結算

在項目綜合竣工驗收後3個月內或甲乙雙方同意結束本合同時,甲乙雙方對乙方的佣金、加價銷售獎勵、服務費等進行總結算,甲方並在結算後10日內將應付未付的乙方的`佣金、加價銷售獎勵、服務費等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6、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

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金額不超過人民幣*****萬元;若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金額超過人民幣*****萬元時,則超過部分房屋不管銷售與否都計入乙方保底銷售指標。

第五條、有關費用確認

5.1、乙方項目工作人員費用:

乙方在該項目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保險、差旅和通訊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2、廣告推廣費用:

(1)、項目所有廣告的製作、安裝、發佈、維護、水、電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2)、項目所有推廣活動的組織、實施時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5.3、項目售樓處費用:

項目售樓處的設計、建設、裝修、傢俱費用、掛件、擺設、模型、設備(計算機、電話機、傳真機、空調、複印機、飲水機等)、水、電安裝費用、售樓處保安、保潔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項目售樓處在銷售過程中產生的電話、傳真、複印、上網、飲水、水、電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5.4、除上述已明確的費用外,在銷售過程中發生的其它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6.1、甲方之責任和義務

(1)、合同簽定後十日內,提供項目真實、完整的有關資料。

(2)、按照項目開發計劃,按時保質保量進行項目開發建設、項目市政建設、項目環境園林建設、配套設施建設、售樓部建設及裝修和樣板房建設及裝修等。

(3)、審查、督促乙方的營銷代理工作。

(4)、按照項目有關銷售的合同、協議約定以及雙方審定的銷售工作計劃,及時審核乙方銷售的進程和銷售業績。

(5)、甲方負責對乙方因本項目對外發布的文書、函件的審查,項目銷售的銷售合同簽章、開票、收款和辦理項目銷售的銀行按揭、產權辦理、房屋移交。

(6)、凡乙方提交給甲方審查的與項目開發工作有關的工作計劃、工作報告、策劃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報告後,應於7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並書面簽署意見,逾期和沒有簽署意見則視為甲方已審查、認可。

(7)、甲方提供項目真實有效的項目開發五證並提供五證兩照複印件在銷售場所向客户明示;甲方提供銷售項目有效的銷售合同及合同有關的附件(包括補充條款、裝修標準説明、配套設施説明、物業管理説明、房屋使用説明書、工程進度表等)作為該項目的銷售法律文書。

(8)、甲方須按本合同“第四條、乙方的佣金及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的佣金及服務費等。

(9)、甲方為乙方在銷售現場免費提供辦公場地。

6.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合同簽定後十五日內,提供乙方項目組主要人員名單(不包括項目銷售員名單),並根據項目的開發工作需要,隨時進場開展工作。

(2)、保質保量及時完成本合同“2.1、代理工作內容”中約定的乙方工作內容。

(3)、按照項目的開發和營銷計劃及時推進項目廣告設計, 及時協助甲方組織項目推廣、促銷活動等,提供各階段與銷售工作相關的可執行方案。

(4)、乙方在工作中維護甲方企業的聲譽和形象。

(5)、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6)、保證不將項目的各種創意、設計、策劃作為案例不經過甲方允許公開使用。

(7)、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或批准,不得超出甲方授權範圍向客户許願、承諾或對銷售合同條款擅自修改;在銷售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現金和打白條(甲方委託除外)。

(8)、在銷售實施至完成向業主交房的全過程中,及時向甲方反饋客户對項目的設計、質量、價格、以及對合同條款、物業管理等的建議、意見和要求。

(9)、乙方負責銷售現場的管理工作(包括對甲方派駐銷售現場人員的管理)。

(10)、乙方應在甲方書面授權範圍內從事營銷代理。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中途單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2)、甲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付款,除支付乙方應付款項外,並按應付款項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賠付超期付款的資金利息。

7.2、 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不得中途單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 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的直接損失。

7.3、雙方違約

如系雙方違約,應根據違約方的違約程度,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八條、免責條款

8.1、若遇不可抗力影響乙方的代理工作,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合同順延或者終止執行。

8.2、若因甲方原因而導致乙方工作延期,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終止及變更

9.1、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訂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終止本合同,否則即為違約。

9.2、合同修改:

雙方修改、變更、終止本合同,應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載明。

9.3、合同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終止:

(1)、在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時可終止。

(2)、本合同執行完成時自然終止。

(3)、合同終止時,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

的法律、經濟等事宜,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付清應付費用的除外。

(4)、合同變更: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責任。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和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10.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的條款,如與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相牴觸應為無效,但無效部分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其它事項

11.1、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關經濟利益的事情,雙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和簽收給對方。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共 10 頁,雙方各執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產代理合同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_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興建的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為_________(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所售的_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_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户;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帳户;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____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户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户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户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户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產代理合同13

合同編號:

簽定日期: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開發的房地產項目位於,佔地約平方米,以開發商業住宅為主。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項目的整體廣告策略、創作及執行等有關事項,本着為甲方提供更全面、更專業的廣告服務的原則,雙方在平等協作、友好互利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合同範圍為該項目的商業住宅部分,不包含商圈部分)。

一、服務項

乙方向甲方提供項目的整體廣告策略、設計創作及執行等全程廣告服務,具體服務工作範圍如下:

1、協助甲方做好廣告推廣的日常工作。

2、常規服務範疇:

(1)總體策略方案

其具體內容包括:

A、市場分析

B、品牌策略及定位

C、整合傳播方案

(2)各階段的媒介建議

(3)影視以外的其它平面廣告的創意、撰文設計和實行等,包括報紙廣告、車體廣告、路牌廣告、宣傳單張、摺頁、展板、圍牆、户外展板、樓書、DM、銷售資料等。(僅限於平面設計,不含建築外立面圖、效果圖、户型圖等繪製工作)

(4)影視廣告:創意、撰文、代理髮布等

(5)售樓部的平面包裝設計、樣板房的户型牌、社區內功能牌等平面包裝設計

(6)公關促銷活動的策劃和監控和執行

(7)針對目標消費者進行適當的市場調查(定性分析)

(8)項目視覺系統的設計補充

3、主動選擇使用對甲方房地產項目廣告宣傳有利的第三方資源。

4、乙方以月為時間單位對項目的宣傳工作成效及競爭對手狀況(包括競爭品牌的.廣告樣稿收集及分析)進行客觀總結,並提交甲方;甲方有權利及時指出乙方不足,並要求乙方進行相應的改進和調整。

二、服務期限

1、乙方為甲方提供廣告服務的期限起至日止,總服務期為。

三、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廣告業務所需的各種技術性資料(包括產品知識)及市場資料,並應對提供資料負責,如因資料有誤而引起的糾紛,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及各單項合同要求的付款時間和金額及時支付有關款項;

3、甲方對乙方下達工作要求必須以書面的

4、甲方對乙方提供服務的工作成果應指定專人及時審核並確認,人員變動時須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承接甲方之業務,應盡職盡責為甲方服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委託的各項策劃、設計等業務,同時乙方須確保乙方員工為甲方資料保密;合作結束後,乙方應交回一切由甲方提供的有關銷售、數據等資料。

2、乙方應組成相對固定的服務人員,為甲方提供專業的廣告策劃創作服務,乙方應保持服務人員的相對穩定;人員變動時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3、乙方所提交的創意表現及工作成果必須經甲方簽字確認後方可實施;

4、乙方所需各種由甲方提供之資料應提早向甲方預約索取;

5、由於乙方創意、設計引起的第三方糾紛由乙方負責。若該引起糾紛的文字及圖片資料由甲方提供,則該責任由甲方承擔。

6、代理期間,乙方不得承接甲方之競爭對手的廣告代理工作。

四、服務方式

1、甲方將具體的營銷計劃和工程進度計劃給予乙方後,乙方應根據甲方項目的開發、銷售進度以及實際需要,及時向甲方提供與開發、銷售進度和實際需要相適應的廣告服務具體方案。

2、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由雙方高層共同參與的例會(在甲方處召開),評估當月廣告效果,以指導未來的廣告策略,同時配合市場變化修整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每週一次工作例會,以確定甲方工作要求和乙方服務進度計劃。因實際需要,甲、乙雙方都可要求召開會議,召開會議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會議過程,乙方應制作會議記錄,乙方在1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送達甲方。

3、廣告投放後,乙方應進行廣告效果跟蹤,必要時經甲方同意下,交由專業市場調查機構進行廣告效果評估,由乙方負責監控,調查所需費用由甲方與市調機構結算。

4、乙方應隨時應甲方要求提供最新的媒體價格、收視率、發行量等。

五、服務費用

(一)、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用為:項目基本服務費。

1、項目基本服務費:

項目固定服務費為人民幣貳仟整(¥30,000,000.00)(含税金)。

2、上述費用已包括了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工作範圍的所有費用。

3、影像短片、租片、噴繪製作、掃描、輸出/打樣、樓書印刷、促銷活動中的各類製作項目等第三方製作費用,甲方委託乙方實施媒介發佈、公關活動和監督第三方製作所發生的費用等均包含在甲方支付乙方的項目基本服務費之內。

4、甲方確認的市調項目以及媒介相關資料的購買,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向第三方支付。

5、由第三方印刷及製作的物料,乙方提供設計彩打稿一份及光碟盤兩份。

(二)、甲方應於每月的10日之前支付上一月的服務費。

七、知識產權:

1、按國家著作權法規定,乙方為完成本協議書約定工作範圍的一切策劃方案、平面設計及創作作品方案的著作權均為甲方擁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著作權費用,但乙方享有署名權。

2、乙方在合同期結束後,有把項目的創意、製作內容參加評獎的權利,所獲得的獎勵歸乙方所有;在合同期滿一年後,乙方擁有將策劃方案對外公開的權利,但不得用於第三方項目。

3、所有由乙方提供、由甲方確認的創意概念、創作作品、文案、影視故事版本、調查研究資料及其相關資料的版權均屬甲方所有。

4、乙方與乙方創作人員如因本項目創作而發生著作權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一切法

律責任,並不得改變甲方擁有著作權的權利。

八、保密事宜

1、甲方向乙方提供部分資料為甲方商業祕密,甲方須向乙方説明商業祕密的內容和保密期限,乙方簽名確認,對於確認為商業祕密的資料,乙方有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如因乙方泄密造成損失,甲方有權立刻解除本協議並索賠直至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2、合作期間乙方不得將任何已經甲方通過及確認但未付實施的策劃及創意方案向第三方透露或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則因此而造成任何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九、解除協議的條件

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的,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該方予以及時糾正,如該方未能及時糾正,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提出解除協議方,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爭議處理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合作雙方一般不得隨意終止全面代理關係及合同的執行,如任何一方希望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違約方將負擔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共識時,可向法院起訴。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按時付款,經乙方催款,甲方逾期達十天仍未支付時,乙方有權立刻終止合同。

十一、不可抗力

此協議履行過程中,因發生不可避免、不能克服、不能預見之不可抗力事件,以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可以免除責任;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在事件發生後五天內通知對方。十二、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以書面形式另行處理。合作期間書信、傳真件等往來正式文本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蓋章)

日期:

乙方: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蓋章)

地產代理合同14

委託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委託代理銷售物業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在深圳市____區_____路開發___層住宅____棟,命名為_____。房地產證號為:

二、經協商,甲方同意將該項目委託給乙方獨家策劃代理銷售。(委託清單附後)。

三、委託方式

乙方負責全部的策劃及銷售工作。甲方承擔相關的宣傳推廣費用。

四、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項目入夥之日起。

在委託期限內,所委託的物業都須通過乙方進行銷售,甲方不再自行銷售或委託他人銷售。在委託期限內成交的委託清單內的物業,甲方均應支付乙方代理費。在委託期限屆滿後三日內,乙方從現場接待中心撤離,並將有關銷售資料全部移交給甲方。

五、費用

雙方同意乙方取費由策劃費和代理費兩部分組成。

(一)策劃費

雙方同意,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策劃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三天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_____萬元,在乙方達到70%的銷售率後三月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另外

____萬元。如果在代理期限內乙方不能完成70%的銷售率,則乙方退回已收取的策劃費用。

(二)銷售代理費

1、在委託期限內,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50%以下,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支付代理費給乙方;(銷售率=銷售成交面積/委託面積)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50%-6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2%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60%-7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3%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70%-8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5%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80%-9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6%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90%以上,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7%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上述代理費率均是按結算時所達到的銷售率全程計費。

正式發售的條件為:取得預售許證,售樓處、樣板房裝修完畢,售樓環境規劃建設完畢,其它銷售工具準備完畢。

2、代理費雙方每週結算一次,結算範圍為本週內銷售成交的房號。結算時先按總銷售額的1.2%結付銷售代理費。委託期限結束時,根據最終的銷售率,按本合同規定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的比例,進行最終結算,多退少補。甲方應按時支付乙方銷售代理費。如超出約定的支付期限達10日以上,則每天應追加應付銷售代理費總額的0.5%給對方作為違約金。

3、銷售成交標準為:客户已交來規定的足額定金並簽訂認購書。

4、乙方收到甲方付來的銷售代理費後,應向甲方開據票據並自行交納有關税費,甲方不代扣税費。

六、買賣合約簽訂及款項收取

1、在委託期限內,乙方按雙方商定的'價格及付款方式對外銷售。

2、雙方同意認購書由甲方和客户直接簽訂,定金由甲方直接收取並向客户開據收據。

3、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由甲方與客户簽訂,房款也由甲方直接向客户收取並開據票據。

4、客户已交定金後要求退訂的,視客户退訂之理由由乙方決定是否沒收。若有未退或沒收之定金,甲乙雙方各得50%,若有退訂的情況,則乙方也應退給甲方相應的代理費,退訂的情況不計入代理業績。

七、廣告、策劃及銷售人數

1、本項目廣告推廣預算(指報紙電視等媒體廣告的設計、發佈費用及有關的宣傳資料的設計、印刷費用,不含樣板房、售樓處、工地包裝等費用)為總銷售額的2%-3%。,即約人民幣萬元。

2、乙方負責編制廣告計劃並委託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創意設計,廣告稿經甲方簽字認可後由乙方負責安排媒體刊登。

3、乙方派駐現場銷售人員不低於5人,其中包括銷售經理1人、營業代表4人;另派項目經理和策劃師各1人,負責項目的全程策劃和跟蹤。其薪資、獎金、加班費等均由乙方負擔。

4、乙方所派銷售人員於進駐現場前需經甲方面試認可。

八、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確保本項目符合政府關於房地產開發和銷售的有關規定,並應向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複印件)。

2、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完善的銷售代理委託文件。

3、甲方與購房客户簽訂買賣合約後,因合約條款引起的糾紛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4、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廣告推廣預算和第二款的廣告計劃支付相應費用,導致銷售進程及計劃受阻,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二)乙方義務

1、乙方保證對本項目代理銷售工作盡善盡責,同甲方進行多方協調和溝通。每週舉行一次銷售工作會議,定期向甲方提供詳盡的銷售情況分析報告。

2、負責項目的銷售策劃、包裝宣傳、廣告推廣及軟性炒作等方案的編撰。

3、協助甲方做好現場包裝及其相關工作。

4、協助甲方落實售樓處、模型、樣板房、展板等準備工作。

5、充分利用原有客户網絡銷售。

6、安排優秀銷售人員進駐銷售現場。

7、安排客户與甲方簽訂正式買賣合同。

8、負責向客户催交房款。

9、協助客户辦理入夥手續。

九、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如有違約,須承擔相應責任,如造成對方損失的,還須賠償對方相應損失。

十、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分歧,甲乙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如最終無法達成共識,則交由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附件:

1、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及法人代表證明書。

2、委託房號清單。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地產代理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營銷推廣銷售代理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大廈(以下簡稱本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方式和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為本項目獨家營銷推廣銷售代理商,全面負責甲方在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地址上興建的本項目的營銷策劃、廣告推廣、銷售代理工作;本項目物業為國際際甲級寫字樓,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具體工作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不得委託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費用標準及付款方式

本項目服務收費分為三個部分

1.項目前期策劃費用:項目前期策劃費用為____________元。

1.1本項費用根據前期策劃工作進程分期支付,甲方在合同鑑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元。

1.2乙方完成項目市場調查工作(包括商圈調查、目標人羣調查、目標市場調查、產業鏈調查和競爭對手調查5項內容),並對整體項目進行初步定位,向發展商提交演示報告及數據資料。甲方對乙方進行的市場調查與項目初步定位認可後,向乙方發出項目策劃通知書,並在通知書發出後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二筆前期策劃費用________元。

1.3乙方完成項目策劃工作報告,並與甲方進行溝通調整,甲方在對項目策劃報告認可後,向乙方發出項目策劃確認書,並由乙方與相關設計單位合作對項目的規劃設計進行調整。甲方在發出項目策劃確認書後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剩餘的________元營銷策劃費用。

2.廣告設計與策劃費:自廣告策劃與設計開展之日起,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固定月費________元。

3.銷售代理費:項目銷售總額的3%。

3.1乙方完成銷售總任務0%—40%之間,甲方按項目總銷售成交額的1%支付乙方佣金,未支付的2%的佣金根據乙方銷售進度參照下面約定條款逐步補齊。

3.2乙方完成銷售總任務的40%—70%,甲方按項目總銷售成交額的2%支付乙方佣金,同時按照本標準補齊乙方之前銷售的40%中應得的`代理佣金。

3.3乙方完成銷售總任務的70%—90%,甲方按照項目總銷售成交額的3%支付乙方佣金,並同時按照本標準補齊乙方之前銷售的70%中應得的代理佣金。

4、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每月月底結算銷售額,次月5號前結算銷售代理佣金。

在合同生效後每月18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項目營銷推廣費人民幣________元,在項目開始銷售當月停止支付並在次月應支付佣金中扣除已付款項。

5、因客户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________分成。

第四條:費用負擔

甲方:

1、提供銷售場地;

2、提供銷售所需辦公用品(例如:電話、飲水機等)並承擔所有辦公費用;

3、市場推廣的廣告費用投入和公關活動費用投入。

乙方:

1、推廣及銷售工作人員的工資及獎金。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

(2)甲方應提供房地產開發五證。

(3)關於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本項目營銷推廣銷售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户買受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營銷推廣銷售工作,對乙方提交的各種方案,應在3個工作日內給出書面意見。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六條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營銷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營銷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營銷推廣銷售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營銷推廣及廣告宣傳;

(4)派送推廣宣傳資料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户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推廣銷售活動;

(7)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户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合同生效後6個月內,若乙方未完成招商任務的40%,則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合同。

3.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應按合同約定之要求,完成各項工作,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並且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執行本合同。

2.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甲方中途終止執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內容,則視為甲方違約,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且乙方有權終止執行本合同。

3.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時開展各項工作,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誤或影響,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或責任,乙方並保留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權力。

4.滯納金:若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一週內付款,則須自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額的3‰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5.違約金: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