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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合作協議書集錦6篇

書信函2.11W

現如今,協議書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書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協議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合作協議書6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關於合作協議書集錦6篇

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作經營(以下簡稱農莊)事宜達成一下協議,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農莊由甲方進行全額投資設立,工商登記性質為個體工商户,負責人為甲方,由甲方或甲方委派第三人具體負責農莊經營管理。

第二條在農莊設立及經營過程中,乙方無需投入金錢及實物,但是乙方在農莊設立及經營過程需承擔以下工作:

1、負責協調處理農莊設立及經營過程中與農莊周邊村民、企事業單位之間可能產生的矛盾或糾紛;

2、負責協調處理農莊與工商、環保、税收等政府職能部門的關係;

3、負責協助農莊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但不享有決策權;

4、其他涉及到農莊的相關事宜。

第三條合作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在每一會計年度年終結算後,甲、乙雙方依照2:1的比例對農莊的利潤進行分配。利潤計算方式如下:營業收入扣除成本、房屋租金、員工工資、水電費、招待費、税收等正常開支(但甲方投入的不動產及裝修不計算折舊成本)。

第五條農莊如有獲得政府補助金以及農莊被國家徵用、徵收獲得的拆遷補償金都歸甲方個人所有,與乙方無關。合作期滿或中途解除合作關係的,農莊一切投入及固定資產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農莊經營過程中所涉及的商標等知識產權均以甲方名義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申報,相關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乙方不享有農莊的經營決策權。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將農莊的經營性質變更為有限公司。

第八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簽署本建立長期友好合作關係協議書,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領域

1.1 共同合作出任擬到海外上市的公司的投融資、財務、上市和資本運作顧問。凡是乙方在境內外承攬到的擬進行股份制改造、到海外上市的企業或其它資本運作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與甲方合作,共同擔任該等企業或項目的投融資、財務、上市和資本運作顧問,為企業提供包括股份制改造、資金融通、資產重組、上市策劃、創業投資、協助股票承銷等業務在內的一條龍服務。

1.2 共同開拓境內外資本市場的其它業務。乙方同意為甲方提供與國內各級政府部門、大型券商、中介機構、優秀民營企業接觸和合作的機會,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與境外大型券商、外商投資機構、中介機構接觸和合作的機會,共同開拓境內外資本市場,接受外資的委託投資國內的證券市場或接受國內資金的委託投資海外的證券市場;組織境內外資本參與國內優秀企業或項目的資產重組、收購兼併或風險投資等等。

1.3 在內地或海外共同舉辦項目融資交流會。

第二條 乙方責任

2.1 向甲方推介中國境內的擬海外上市項目,對項目進行篩選並就選中的項目及時、完整、準確地向甲方提供項目推介數據。

2.2 與境內擬海外上市的有關公司進行接洽與前期談判。

2.3 安排甲方及其相關其它合作機構與擬上市公司進行正式談判。

2.4 向甲方提供國內相關的公關服務或諮詢。

第三條 甲方責任

3.1 甲方承諾,與乙方在中國境內建立戰略合作關係,並提供乙方為開展相關業務所需的文件。

3.2 甲方向乙方推薦的項目進行協助,制定計劃,安排承銷商及其它專業團體,跟進法律相關文件。

3.3 甲方承諾及時為乙方提供海外資本市場的相關信息,以及甲方希望乙方提供的材料所遵循的文件格式。

3.4 派出人員協助乙方開展相關財務顧問工作。

第四條 收益分配比例

4.1 對於甲方接受的乙方推介之項目,乙方向項目方收取的財務顧問費用,甲方不參與分配;雙方收益分配僅限對於甲方從乙方推介之項目方所收取的各項費用。

4.2 雙方收益分配比例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及各自所承擔的責任和工作量的大小的不同,事先在工作協議中協商確定。

第五條 保密條款

5.1 甲乙雙方對對方提供的企業文件、項目數據、技術祕密、調查方案、投資方案、生產信息、財務數據、商業祕密、談判內容、相關協議等均須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將上述內容泄漏給協議以外的第三方。

5.2 甲乙雙方有義務要求其參加項目工作的職員及其委託的律師、會計師等中介機構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本協議的簽署、生效和終止

6.1 本協議書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並於簽署後即行生效。合同有效期三年。

6.2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協議書 篇3

各合夥人名單:

為規範合夥經營項目的正角實施以及確保多方合夥人的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夥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合夥人各方本着互惠互利、風險公擔、利益共享的合夥原則,共同在8673工程的土地整改及相關工程項目工作中擔當居間職能,具各司其職、各盡其能,盡力做好個面協議工作。

第二條 工程的真實情況,如果工程不真實,所有各項開支費用均由郭小春一人承擔,如工程真實,所有費用開支均由所有股東共同承擔。

第三條 合夥期限

本合夥協議限暫為兩年(自20xx.1.26—20xx.2.26),期滿若有自願退出的經其他各方同意方予退出。

第四條 盈餘分配

以居間合同比例為依據,按付出多少、回報多少為原則分配,詳情如下:

1、各款項工程款到位之後,扣出的所有股東投資款後,所剩餘的金額按股份配配,同時各股東有責任承擔外面所借的投資款項,按股份分配,利潤與風險同進退,各投資股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外資搞好的各款項,如有此發生視為退出,不得參與利潤分配。

第五條 委託執行人

根據職責劃分經各方協商,一致同意由郭小春同志全權代表合夥人各方與中標方簽訂居間合同,全權參與居間工作監督與管理。

第六條 執行人的職責

居間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項目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項目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具項目體管理制度或者者規章制度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項目的出資金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項目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夥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夥項目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七條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3、被委託合夥項目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八條 合夥事務的決定

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理辦公用品等不動產;

2、申請營業執照;

3、以合夥項目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4、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5、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6、合夥人與其他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7、合夥人增加對合夥項目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8、依照合夥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九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以合夥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項目,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對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不給合夥項目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一條 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二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2、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不正當行為;

3、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三條 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項目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盈餘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虧損或債務按佔有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項目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四條 合夥的解散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時,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定的合夥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五條 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夥項目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務權人;

3、清理項目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項目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益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税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佔有比例返回;

6、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確認。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佔有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人合夥人,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七條 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面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夥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各方投入本項目的資金,均為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各方向本項目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十八條 保密

合夥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項目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兩年。

第十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快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條 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合夥人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十日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律起訴。

第二十二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各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天向各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依據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且遭遇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三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各方當事人中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牴觸。

第二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各方或各方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六份,六名合夥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簽字):

年 月 日

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億源駕校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下,攜手合作,進行招生、培訓。為雙方權益得到更好的'保障,特訂立以下條款,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協議內容如下:

一、培訓方式

1、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培訓車輛、訓練場地、學員的考試計劃等一系列服務。乙方負責招收學員,外地學員在本地學員的基礎上增加200元。(招生價格由乙方自定價)乙方自己招生,自己培訓。

2、乙方招收學員每月以30名為基數,招收學員人數30人以上不足50人的,甲方按每名學員提取1600元的學員税費、管理費和場地車輛使用費。招收學員人數50人以上不足70人的,甲方按每名學員提取1500元的學員税費、管理費和場地車輛使用費。招收學員人數70人以上的,甲方按每名學員提取1400元的學員税費、管理費和場地車輛使用費;

3、學員每次參加科目考試所產生的(社會化考場場地適應性訓練,科目二300元,科目三218元)費用由甲方負責向學員收取,並由甲方統一安排學員的考試安排;

4、乙方如需要甲方培訓車輛校外培訓,必須提前與甲方聯繫,把訓練地點、時間告知甲方。雙方商定後方可培訓。但乙方需要向甲方交付車輛風險抵押金。每輛車風險抵押金為_____元。

二、結算方式

1、_______按甲方招生處人員待遇由甲方每月支付工資3000元;

2、甲方每7天給乙方結算一次,按招生人數為準;

3、當學員發生退費時,甲方有權將已產生考試發票費用按發票額扣除,培訓學時費由乙方扣除。

三、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按乙方培訓計劃給乙方提供教學車輛和教學場地,隨時協助乙方的各項工作,但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日常工作和招生工作。

2、甲方有權協助乙方對在場地內訓練的學員進行安全管理和教育,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3、乙方必須嚴格執行駕校《安全生產條例》和駕校各項規章制度。

4、乙方的教練員必須持有教練員證,必須和甲方教練員一樣着裝上崗,按教學大綱教學,保證培訓車輛和培訓場地的衞生。

5、乙方在使用培訓車輛時如發生交通事故和生產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車輛損壞按價賠償。

6、乙方在招生中不得體現“保證通過”等字樣,如有違反將罰款學員報名費價格的3倍。

四、終止合同

1、如甲方終止合同,應將收取的每位學員的1600元費用返還給乙方。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解決。

3、當乙方在教學中如有違法行為,被行政主管查停影響甲方學校名譽,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甲方全部損失。

4、如乙方終止合同,甲方將接收乙方剩餘學員繼續培訓至結業。 五、合作期限

合同有效期: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六、協議生效及其他事宜

1、本協議經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期滿前,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繼續簽訂。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合作協議書 篇5

一、合夥人

姓名 性別 姓名 年齡 歲,

身份證號:

二、合夥組織名稱:

地址:***

三、合夥職責:

甲乙兩方作為飯店合夥執行人工同負責、經營、合理分工。

四、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早、中、晚餐及夜宵。

五、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自月日起至止。

六、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元。按出資比例持股份。合夥人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按出資比例持 50% 股份。

2、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七、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甲、乙雙方在扣除成本和合理開支並留足下月流動資金後,按照投資比例對當月所獲得的利潤進行平分。(下月流動資金:元,商議決定)。

2、虧損負擔:甲、乙雙方承認在合同簽訂前所產生的個人債務由各人承擔,合夥事業開業後因經營不善所產生的虧損由雙方平分比例在當月進行彌補和分擔。

3、財務:賬目清楚,一定要做到月清、日清。每日支出、收入都有明確數目,月末同一進行盤點。

八、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③.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報告;

④.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⑤.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私自再加入其他合夥。

十、合夥期滿後的財產處理;

如雙方仍同意繼續合夥經營再另行簽訂合夥協議; 如一方不同意繼續經營,應當在三十日內對合夥事業價值進行評估,並按照合夥期滿時合夥事業評估價值的一半在評估後三十日內支付給對方;如雙方均不同意繼續經營可以按照酒店轉讓價格進平均分配,轉讓不成時造成損失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承擔。

十一、糾紛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台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三、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十四、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財務明細

1、財務上需明確作賬,賬務天一盤存,有底出報表,當天營業收支需雙方代表簽字認可,作到賬務日清日結。

2、飯店所有工作人員的工資必須經合夥人協調決定。

3、合夥人的親朋好友用餐各自買全單,公、檢、法、消防用餐工費支出。

十六、本合同正本

(共三頁)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合同簽訂之日起受法律保護。

合夥人:

合夥人:

年月 日

公證人:

合作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奶茶店合作協議書,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內容

1、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奶茶店項目。

2、項目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

3、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4、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5、在合作期間雙方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約定或法定事由終止時,項目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第二條出資方式

甲方出資方式:金額:大寫______(小寫______)繳付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到賬。

乙方投資金額:金額:大寫_______(小寫_______)繳付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到賬。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管理方式

1、自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管理和經營合作項目,乙方享有法律規定的合夥人權利。

2、財務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需要資金時,提前通知乙方準備,金額所用途徑甲方必須留有做賬憑證,賬目條例清晰。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合作協議暫定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條盈利及虧損

當事人雙方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雙方共同所有,所產生的虧損或民事責任由雙方共同承擔。項目虧盈由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承擔,按甲方_____%,乙方_____%的分配份額進行分配享有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協議。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__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協議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出現下列事項之一,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一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清算時,牆面、地面、屋頂等附着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價,不參與分配)。

第八條爭議糾紛解決

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着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九條違約處理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合作項目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作經營項目失敗,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其他約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經合作雙方一致同意的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擁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合作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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