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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生意合作協議

書信函2.6W

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店鋪生意合作協議

經營方姓名: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鋪合作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商鋪

甲方將座落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使用面積______?商鋪交給乙方,用於乙方在商鋪內從事商業經營。

第二條經營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超範圍經營。

第三條經營期限

經營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計______年。

第四條費用標準

費用標準______元/年/?

第五條費用及付款方式

(一)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商鋪每年費用為人民幣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甲方按______年期共收取費用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付款(結算)方式:按______度分______次付清。

(二)先交付______年費用,再向銀行貸款交付______年費用。首先於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結清______年的費用款共計______元;其餘費用的交付(結算)時間及數額見本合同備註。

(三)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

(四)本合同期滿後如雙方不再續簽合同,在乙方沒有違約並沒有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情況下,甲方在一個月後向乙方如數返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六條維修養護

(一)經營期間,甲方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定期予以檢查、修繕,乙方應予以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二)商鋪及公共設施正常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損壞,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裝修改造

(一)如乙方需改變商鋪的內部結構,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進行改造或增設它物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如乙方決定裝修,必須在非經營時間進行,並須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以供甲方審核,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因違反甲方規定造成損失,需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至少應包括設計圖紙、施工週期、用料説明、施工設備明細、用電、用水申請、施工人數、現場負責人等內容。

(四)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裝修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並給予答覆。

(五)乙方進場裝修前必須到甲方辦理有關登記手續,進場裝修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和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管理,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因乙方裝修而增加的設備、設施的購置、運行、維護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七)合同期滿或因其它原因終止合同,乙方不得拆除裝修及其它改造設施,其所有權歸甲方。

第八條有關費用

(一)經營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逾期付款將承擔每日______‰的滯納金。

1.甲方承擔公用區照明和商鋪內原配置照明的電費,乙方照明區增加的用電設施所需電費由乙方承擔,依照供電單位規定的電價計收,由甲方代收代繳。

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納商鋪物業管理費(______元/月/?)。

3.電話費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額承擔,由甲方代收代繳。

(二)乙方經甲方同意製做發佈的廣告,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遷移或安裝電話,使用的是甲方已完成的入户電話工程,其每部電話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工程費及電話押金元。

(四)在經營期間,如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費用且與乙方使用該商鋪有關的,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五)因法定節假日及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等突發事件停業的,該停業時間正常計費。

(六)若乙方合同書或票據丟失,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保證金金額5%的罰金,方可補辦手續。

第九條銷售管理

(一)乙方應該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時間開業和營業,並保證開業時店堂貨品充足。

(二)乙方所售商品必須保證證件合法、齊全、有效,商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

(三)乙方商品銷售批發、零售價格不得高於乙方在其它商場所銷售同類商品的銷售價格。

(四)乙方與顧客發生糾紛,應當接受甲方管理部門的處理意見。

(五)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貨品應當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六)乙方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欺騙顧客。如有此等不良行為,致使甲方聲譽受到損害,乙方應當負責消除影響,恢復甲方聲譽,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乙方銷售商品應當使用甲方統一印製的售貨憑證和信譽卡。上述憑證向甲方購買。

第十條人員管理

(一)乙方經營所需的從業人員,應當接受甲方統一培訓,並須向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甲方收取的培訓費用不得超過150元/人。

(二)乙方從業人員應按甲方要求統一着裝(經甲方同意,也可由乙方自費提供服裝),佩帶甲方統一製作的胸卡及其他標誌,保持儀容儀表整潔。服裝、胸卡及其他標誌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對於第一批進入九隆廣場及在經營過程中更換的從業人員,乙方應當提前天將其個人資料送交甲方審核備案,併到有關部門辦理進場手續。

(四)乙方上述人員應當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對於違反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人員,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相應的懲處。

(五)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其聘用的從業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保證其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營業設備和設施。

第十一條商鋪的返還

(一)如果乙方未在經營期限界滿三十日以前提出續簽合同的要求,乙方應在該期限界滿之前三日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商鋪,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乙方應在經營期限界滿之前清理完畢商鋪,將其移交甲方管理。

(二)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各有關方面在驗收記錄上簽字以後,辦理商鋪交接和退還保證金手續。

第十二條續營方式

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繼續經營,需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續營手續,甲方未改變經營格局,乙方按甲方要求未改變經營範圍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

第十三條安全防火責任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我國有關安全防火的`法律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公安消防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並接受監督檢查。

(二)甲方負責公用設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甲方負責安全防火工作的宣傳,行使日常管理監督的職能,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四)乙方必須全面負責商鋪和劃定的安全防火責任分擔區的安全防火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甲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及九隆廣場正常營業的需要制定統一經營管理規定,並要求乙方遵守。

2.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等,指導、監督乙方經營活動。

3.尊重乙方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

4.維護正常經營秩序,保證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向有關部門舉報。

6.甲方統一製作租賃商鋪標誌(編號),並監督乙方在商鋪的統一位置或者場地明顯處懸掛或張貼。

(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約定的正常經營所需的物業保障。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經營。

3.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

4.愛護經營場地及相關設備、設施,對因自身原因發生的損害承擔責任。

5.對所經營商品向消費者負責,並承擔質量責任。

6.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

7.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及商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三)其它權利和義務

1.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司重大公益性活動或其它原因致使甲方關閉經營場所時,乙方應同意並積極配合閉店,費用照繳。

2.在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依據經營狀況,調整行業佈局,進行划行歸類。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繼續經營或自行退還商鋪。屆時,甲方應視情況退還乙方剩餘的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五條合同變更、終止與續簽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並不退還保證金及剩餘的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1.擅自拆改商鋪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2.拖欠費用、拖欠銀行還貸費用累計達5天、無正當理由閒置商鋪達3天的。

3.利用商鋪進行違法活動及故意損壞商鋪的。

4.嚴重損壞甲方名譽、利益及嚴重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①經營中不聽勸阻,辱罵管理人員的。

②業者與業者之間,業者與顧客之間爭吵、打仗造成影響的。

③業者本人及其親友在商場無理取鬧、挑釁滋事的。

5.未按工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經營的;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的、從事損害消費者權益活動的。

6.不經過正常渠道解決糾紛而罷市或煽動他人罷市和鬧市的。

7.依甲方規定正式開業之日起,乙方所經營的商鋪,三日內仍不掛貨布展的,視為乙方自動終止合同,甲方收回商鋪,保證金不退。

(二)合同如遇下列情況應當終止:

1.合同期滿的。

2.雙方協商同意的。

3.遇不可抗力(指地震、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國家政策的重大變更等)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合同終止與解除時應辦以下手續:

1.乙方結清應交納的各項費用;

2.甲乙雙方結清相關費用和保證金;

3.甲乙雙方依程序履行商鋪返還交接手續。

(四)轉營轉兑

1.無特殊情況,乙方不準轉營、轉兑商鋪。

2.乙方如因特殊原因無力繼續經營,應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批准同意後方可辦理轉營轉兑手續。

3.乙方連續轉營二次以上,視為無力經營,甲方有權收回商鋪。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在經營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後果,甲方對此不承擔連帶責任。

(二)經營期間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逾期交付費用的,每逾期一日,將按未交付費用部分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經營期間,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不退還剩餘費用及保證金。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剩餘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七條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

(一)為保護乙方人身和財產安全,乙方自簽定合同之日起,須自行辦理人身和財產保險,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需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事宜如下:

1.乙方主業人員須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財產保險。

2.乙方聘用的從業人員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第十八條合同期滿,乙方應自已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税務機關辦理停業廢業手續。

第十九條在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營銷售檢查和考核。

第二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過協商,在三十日內未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其它約定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檔。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店鋪生意合作協議 [篇2]

合作方(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 合作方(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店鋪名稱: 住址: 店鋪地址: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範地服務消費者,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個人情況的審核,同意乙方將 (產品) 加入在位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縣(區)______街道 號的 (店鋪名稱)內進行銷售。

第二條訂立本協議的目的在於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方作為單獨的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所有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作為一個經營者,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僱員和合夥人。乙方不是作為甲方委託代表,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定協議,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甲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三條有效期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簽約日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任何一方要提前終止合作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__________合作協議書》;在續約前若有第三方要求與甲方合作,乙方有優先權。

第四條由於乙方所銷售的產品與甲方店鋪銷售的產品為錯位產品,不影響甲方產品的銷售,不存在於搶生意之説,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私自從其它渠道拿與乙方同種產品在店

內進行銷售。由於乙方是借用甲方的店鋪①乙方願意以每月租金為 元支付給甲方,甲方騰出 平方的地方(靠近門口)做為乙方進行營業的櫃枱,就此櫃枱在協議有效期甲方不得隨便佔用更不可更改使用面積,甲乙雙方的產品銷售互不干擾②乙方願意每月從自己產品月銷售總額(根據一個月下來的收據)中提取 %作為租用甲方店鋪之租金付於甲方。③乙方以幫助甲方銷售甲方所經營的產品每月銷售總額達為 元作為租用甲方店鋪之租金相互抵消,若乙方未達甲方要求的的月銷售總額,乙方將按月銷售總額的差額部分的 %支付於甲方。(以上3條任選一條)每月租金(包括水電費)支付(合計)日為每月月底最後一天。

第五條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為了共贏,相互幫助銷售對方產品,各方按照幫對方月進行銷售的月銷售總額的 %提成作為勞動酬勞。(此條款僅供雙方願意進一步合作時作為參考,同時與第四條中給出的3條參考建議不相沖突)

第六條附加條例:

第七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備案一份,複印件無效。乙方茲承認簽署本協議,並已閲讀及明白本協議所列條款所包含的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

第九條如果某個條文認為是不適用或無效的,或是有需要補充的,可以在本協議的附加條例中予以更改、修正或是補充,該條文不適用或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的效力。同時簽署的本協議的附加條例中的更改和修正或補充,在本協議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店鋪生意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 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於 年 月 日將位於世界之窗歐陸風情酒吧街魔術吧的店鋪(室內建築面積:53平方米 户外建築配套使用面積為75平方米)轉給乙方合作使用。

二、 該物業所有權屬於深圳市世界之窗有限公司,乙方只有經營權,月租金為 元人民幣。管理費 元,每年月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遞增10%,店鋪交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與呂仕達公司簽定的租賃合同,每月按時交納租金管理費及各項費用。未按時交納租金的商户,世界之窗有限公司將給予壹仟元以上的違約滯納金處罰。

三、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咖啡廳、果汁、甜品、冷飲、酒類(經營方式:服務),協議簽定後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等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店鋪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四、 乙方在使用店鋪當中不得進行非法活動及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否則將交由有關部門處理。

五、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作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酒水及各種飲品費用另議。

店鋪生意合作協議 [篇4]

貨方姓名: 身份證號:

店方姓名: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貨方與店方雙方本着公平、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鋪合作經銷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貨方:負責提供產品貨源,保證產品質量,l00%正品鋪架,由店方經營營銷。店方:負責提供空架位置放貨方產品,保證貨物安全,保證不允許同樣產品出現在本店。

2、經雙方協商一致盈利分式:產品價格由貨方按廣東思埠集團統一規定的零售價出售,除去貨方拿貨價成本,按貨方與店方協商好提成分紅給店家。

3、鋪貨產品與數量由貨方與店方協商一致共同填寫,按貨方與店方協商規定根據銷量按月或按周盤點清算貨物與賬目。期間店鋪斷貨或缺貨需要訂貨現象由店方聯繫貨方,按規定或臨時盤點貨物數量時,店方與貨方當天協商結清賬目。

4、如貨方需要在店方組織優惠活動,如客户掃貨方二維碼打折優惠等等活動,優惠期間由貨方承當,不影響貨方與店方之前協商規定的提成。

鋪貨時間: 結賬時間(每月) 店鋪地址:

貨方(同意簽名): 店方(同意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店鋪生意合作協議 [篇5]

網上電子商務業務託管服務申請人 (以下簡稱甲方)與網業管理服務運營商蘇州青藍視覺傳媒有限公

司(以下簡稱乙方)就委託管理賣家店鋪日常管理維護服務(以下簡稱網業管理)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服務內容

(一) 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在互聯網上開展電子商務活動的唯一合法服務商,期限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期間甲方在未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均不能單獨或委託其它第三方服務商在網上開展相關的電子商務活動。

(二) 乙方為甲方提供互聯網上電子商務活動的全面管理服務,包括賣家店鋪的策劃、管理、7天×16小時掛號、美化裝修、上傳新產品(甲方須提供產品詳細數據包)、推廣、銷售、日常維護,並贈送一套獨立購物商城系統

(三) 乙方收取甲方每年 (人民幣大寫 )託管服務費,並保證完成不低於所收服務費的銷售利潤(甲方須提供真實有效的進貨價格詳細數據表,並且產品利潤不能低於25%,乙方將根據甲方提供的數據和甲方協商確定市場價格),如果未完成,乙方必須按比例退還甲方服務費用。即:乙方收取甲方的每年服務費減去乙方為甲方所賺利潤,之外的部分予以退還。

(四) 乙方幫甲方賺回服務成本後,在合同期內每賣出一件商品,將抽取該件商品純利潤的 % 作為甲方支付乙方的提成。

第二條 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 在買家支付貨款的前提下,甲方負責保證足夠的貨源,並按要求按時發貨。

(二) 甲方為乙方提供網上銷售產品與服務的詳細介紹,價格以及相關資料,並確保產品真實有效。

(三) 甲方須提供真實有效、詳細的進價單、進貨憑證及進貨渠道。

(四) 合同期間,甲方除了產品問題、進貨、發貨等工作,不能再參與託管店鋪的任何操作。

(五)甲方為乙方提供詳細有效的企業資料複印件、個人身份證複印件。

第三條 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在互聯網上以合法方式為甲方提供相關的電子商務銷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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