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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説愛情隨筆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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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寫下這個題目的時候,我還是猶豫了一下的。

也説愛情隨筆散文

我一向以為,愛情,本是一個虛幻的童話。是一場豪華的春夢,一季易落的嬌花。是人為編造的離奇神話,是王子和灰姑娘無聊的過家家,是小人魚一廂情願的痴傻。見不了天亮,經不得風沙,不等黎明的陽光來照,馬車會變成老鼠,王子會愛上另外的她,小美人魚也會變成泡沫飛往天涯……

其實,這世上到底有沒有真正的愛情呢?有,它又在何處?沒有,它去了哪裏?在我眼中,真正的愛情,也許就像鎮元大仙的人蔘果,三千年開花,三千年結果,三千年成熟,一萬年才能勉強結三十個。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吃上它。就算有孫猴子的本事,千方百計打下幾個,又要遇木而枯,遇土而入,遇火而焦,遇水而化。稍一不慎,就與五行相剋,頃刻間雞飛蛋打。就算有幸交上好運,破天荒拾得一兩個,還沒吃到嘴,鎮元大仙的乾坤袋早已無情拋灑,哪怕有銅皮鐵骨,火眼金睛,也要照樣被拿下。刀砍火燒水淹油炸,吃了也得吐出來,消化了也要變回它。我想,不管吃上還是吃不上,那結局,都需要找莎士比亞或者埃斯庫羅斯,寫十部悽美的悲情戲,細細演繹,精心刻畫。

完美意義上的愛情,是兩顆心的默契。電光石火的剎那,已經緣定三生,身命相許。是琴瑟和鳴,是紅袖添香,是舉案齊眉,是鸞飛鳳舉。是一生一世的不離不棄;是永生永世的相偎相依;是時時刻刻的連理枝纏;是朝朝暮暮的花開並蒂。是滾滾紅塵裏的柔情蜜意,是宿世輪迴中的同船共濟。

可更多的時候,愛情,往往是一個人的神話。不是牽錯了手,就是走錯了道,不是愛錯了人,就是會錯了意。不是因錯,就是陽差,難得圓滿。愛情就像悲情的彼岸花,生生相錯,生生相覓。悵坐於光陰之岸,泣血苦尋,最後只不過寒塘影孤,月魂夢寂。找到了怎麼樣?找不到又怎麼樣?誰還能記得前世的諾言?誰還能在得到後倍加珍惜?誰釣了魚不是為了吃魚?又有哪一朵花不會在歲月中萎去?

人説,愛情是兩顆心的碰撞,不是一顆心的'獨泣。其實,有什麼區別呢?世上沒有完全相同的兩樣東西,除非兩顆心的材質完全相同,模具高度統一,就這,因力道和方向的不同,也不能保證碰撞後,都完好無損。從理論上説,無論是雞蛋碰石頭還是石頭碰雞蛋,結局應該是一樣的。所以,個人認為,碰之前,想好,不要隨便亂碰。雞蛋碰碎了,還可以做炒雞蛋;石頭碰碎了,只好去填茅坑;美玉碎了,也不過是石渣;就算是鑽石,碰碎了,也只好扔進爐子,燒個乾淨。套用現在流行的話,傷不起。

我常捫心自問,什麼是愛的真諦?愛了,到底是我自己愉悦?還是對方欣喜?往往看到喜歡的人或者東西,首先是我自己心生歡喜,相見的剎那,心中泛起強烈的喜悦,衝動,因為這件東西能撫慰我的心靈,愉悦我的感官,趕走我的孤寂。我需要它,像是需要食物和空氣,它很重要,我不能放棄。並非是它需要我,沒有我就活不下去。所以,説到底,所謂的愛,不過是滿足自己心靈需求的本能,沒什麼了不起。愛一個人,不管是愛他的容貌,才華,德行,甚至一個眼神,一句話語,都是這些東西符合我的審美,符合我的需求,可以滿足我的某種願望,能帶給我愉悦的享受,而不是別的。

你會愛一個你討厭的人嗎?答案不言而喻。

那些所謂偉大的情感,抽絲剝繭,撥開重重迷霧,原來不過是自私的附屬品。讓人生死以赴的,不過是一場迷離的幻夢。更多的時候,是一種暗藏在內心深處的渴望。渴望一個救世主,帶給自己一個全新的生活,一個把夢想變成現實的機會。男人希望碰上七仙女或者田螺姑娘,把窮漢變成神仙;女人希望遇到王子,從此步入上流,美麗高貴。

所謂的欣賞,換一個詞語就是認可;所謂的愛情,換一個詞語就是滿足;所謂的追求,換一個詞就是衝動;所謂的精神換一個詞就是虛妄。很多時候,我們被自己的感官矇蔽。因為它無休止的欲求,我們便不疲倦的尋覓。我們費盡心機,依然不能讓它滿意。於是,就有了太多的淚水,太多的尋覓,太多的傷悲,太多的背棄。

失去了,會傷心;得到了,怕失去。美麗而珍貴的東西,需要有得到的運氣,還要有守住的能力。

《聖經》上説,上帝用男人的肋骨造了女人。於是,他們要互為一體,生生相覓。那麼,在茫茫人海中,我們怎麼能保證一箭中的!這世界並非沒有愛情,只不過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有緣得遇。人世間的人,千差萬別,如何遇上情投意合的人,又如何能夠擦出火花;如何能有緣結識,又如何能在茫茫人海中抓住他;如何能有幸在認識他的時候他還心無所屬;又如何能讓他同樣愛上你?

但是科學又和人們開了大大的玩笑,解剖學之父安德雷亞斯·維薩里證明男人肋骨的數目和女人的一樣多。可是大多數男人仍然要固執的,恨不能找回26根肋骨,籬笆一樣保護自己的身體;女人不得不變得強壯粗大,以圖給那狹窄的心胸不留空隙!既然彼此都已變異,那情是否還真?愛能否如蜜?

標籤:隨筆 散文 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