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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同等學力申碩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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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報名了同等學力申碩考考試的考生們都很想知道同等學力申碩考試的時間呀。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同等學力申碩考試時間,希望對你有幫助。

2022年同等學力申碩考試時間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教育廳(教委),中國人民解放軍學位委員會,教育部考試中心,有關學位授予單位:

現將2022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同等學力全國統考)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生資格

(一)已獲得學士學位,並在獲得學士學位後工作3年以上(即2019年3月底以前獲得學士學位者);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或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士(2019年3月底以前獲得學位者)、碩士或博士學位獲得者。

(二)申請人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有關材料已提交學位授予單位,並經學位授予單位審查確定具有申請碩士學位資格。

(三)根據《關於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臨牀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的試行辦法》(學位〔2015〕10號),以同等學力申請臨牀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資格不受本項第(一)條和第(二)條限制,但須具備以下條件:

1. 臨牀醫學類、口腔醫學類、中醫學類、中西醫結合類本科畢業生並獲得學士學位;

2. 正在接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的住院醫師或已獲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的臨牀醫師;

3. 申請人所申請的專業學位類別及領域應與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專業相對應。

二、考試科目

(一)外國語水平考試

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以下簡稱同等學力人員)須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應試語種應與申請學位相應學科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語種相同。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主要語種為英語、俄語、法語、德語和日語,考試大綱見附件1。

申請外國語言文學碩士學位的.,其外國語水平考試語種須與學位授予單位該學科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第二外國語語種相同,且學位授予單位已開設該課程。

學位授予單位可根據需要自行組織外國語水平聽力測試。

(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

申請學科在附件2所列學科範圍內的同等學力人員,須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學科綜合水平考試,考試科目、所用考試大綱及指南見附件2。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碩士學位,可選考哲學或政治學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申請教育經濟與管理學科碩士學位,可選考公共管理或教育學學科綜合水平考試。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臨牀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科目、考試大綱見附件3。

為進一步突出臨牀綜合能力,強化對感染防控、醫學倫理等知識的考察,定於2023年開始將現行臨牀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學科綜合水平考試16個科目調整為“臨牀醫學綜合”1個科目,考試大綱將於2022年7月在“醫藥學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發佈。

(三)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國辦發〔2021〕3號),第六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繼承人以同等學力申請中醫碩士專業學位,須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醫古文水平考試,具體事宜另文通知。同時,須參加中醫碩士專業學位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按本項第(二)條執行,同卷考試。

三、考試時間

2022年5月22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為外國語和醫古文水平考試時間;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為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時間。

四、考試報名、命題、考務及閲卷

(一)2022年同等學力全國統考的報名、考務組織和管理工作通過“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簡稱信息平台,)進行。所有報名參加同等學力全國統考的考生,須是已通過學位授予單位資格審查並轉入在冊庫的申請人。

(二)考生須在3月8日~26日通過信息平台申請當年參加同等學力全國統考的語種、學科及考試地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為減少人員跨省流動帶來的疫情傳播風險,請考生選擇工作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參加考試。

(三)學位授予單位須在3月8日~29日對考生信息進行審核,包括考生資格、報考語種、學科及考試地點等,發現信息不符或有弄虛作假的,要及時糾正或取消申請資格。在以往同等學力全國統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試資格的考生,在考試資格取消期限內不得報考。

(四)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考生須在3月8日~31日通過信息平台在線繳納報名考試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考試費網上繳納工作的,當年報考資格無效。

(五)2022年起,同等學力全國統考報名、命題、考務及閲卷工作委託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實施,具體安排由其另行通知。

五、成績下達

同等學力全國統考成績將下發至有關省級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和學位授予單位。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學位授予單位、考生也可通過信息平台查詢考試成績及相關信息。

六、其他事項

(一)教育部考試中心要根據國家關於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工作有關文件和規定,精心組織,加強協調,做好同等學力全國統考的各項工作。

(二)各省級學位委員會、教育廳(教委)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認真負責,規範管理,確保考務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和本地區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有關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和學位授予單位要按照當地防疫工作要求,嚴格落實防疫措施,考點一般應設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所在地、計劃單列市或高等院校較為集中的城市,應能滿足本地區考生就近參加考試的需求,且應全部安排在標準化考點進行考試。

(四)要堅決避免各種不正之風的干擾。對於不負責任或徇私舞弊,造成考場紀律鬆弛、考風不正、作弊嚴重的考區,將按照國家考試有關法律法規給予相應處理。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