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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學例會制度

職場2.87W

為了使學校工作有序開展, 使教師形成組織觀念, 使教師 工作有條理,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依照教體局、學區的 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大莊。

國小教學例會制度

一、例會是學校組織教師進行政治法律學習、業務學習、 師德培訓、進行專題討論、解決問題、安排工作的一種主要形 式,目的在於統一思想,加強師德建設,交流教學經驗,提高 工作效率。

二、例會學習每週舉行一次。

三、 例會時間一般定為星期一下午放學後, 如有特殊情況 可隨時安排。

四、例會學習的內容

1、傳達教體局、學區等上級主管部門的會議精神和工作 要求。

2、值周教師總結上週工作。

3、 學校領導對上週各項工作進行總結, 並提出注意事項, 促進本週的工作。

4、安排本週的各項工作。主要有:教育教學、教師和學 生紀律、安全、學校衞生、學校德育工作等。

5、討論決定一些重大事情。重大事情經全體教師討論通 過後,便形成成決議,每位教師必須按會議決定貫徹執行。

6、每位教師對學校工作提意見和建議。向學校領導反映 情況,或向學校領導和其他教師提意見和建議。

五、例會學習的要求。

1、參加會議地點由值周教師通知。

2、每位教師要有會議記錄,認真做好會議內容記載。

3、每位教師必須按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缺席。

4、會議期間不開小會,不幹與會議無關的事。

5、會議期間不會客,不隨便出入,有事有病必須病假。

6、沒有特殊情況,例會學習於星期一下午 6∶00 分準時 召開。 開會時教師未請假而不參加會議者算曠課一課時。 每位 教師爭取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者按曠課一課時計,累 計 6 次算曠課一天。

7、會議召集前要有充分的準備,力爭開短會,開好會, 提高會議質量。

六、本制度只用於大莊國小的管理。

國小教學例會制度 [篇2]

教學工作例會是研究和佈置教學工作的例行會議,是常規教學管理的一種重要形式。為保證我校教學工作的正常秩序,建立科學、有效的管理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學工作例會的內容

1、傳達上級單位和學校有關教學工作的文件精神、決定和指示;

2、討論確定學年、學期或階段性教學工作計劃及教學管理、教學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

3、討論教學任務的執行情況,教學中出現的問題、難題的解決措施及職責範圍內的`局部工作調整等;

4、總結近期工作並佈置下階段工作任務,通過教學管理、教學紀律等方面的補充制度和方法;

5、聽取各任課教師工作彙報。交流信息,溝通各教學部門間的關係,解決各教學部門之間協調問題;

6、發放教學工作有關文件、通知和材料;

二、教學工作例會的組織管理

1、教學工作例會由分管學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或教導主任主持。

2、例會由教導處負責召集、考勤、記錄,並寫出會議記錄。

3、教學工作例會的固定時間為週五下午4:30(可根據學校具體工作統籌安排進行調整)。

4、為提高會議效率,要求做到:會前認真準備議題,要有解決議題粗略的思路;屬於部門職責範圍有權解決的問題不上會。

5、為達到會議效果各教研組會後要抓緊落實教學例會佈置的工作,相關部門負責協調。各教研組可比照學校教學工作例會,召開教學會議。

6、教導處負責催辦和檢查工作落實情況。

7、與會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按時到會,不得任意遲到早退。

三、教學工作例會參與人員

1、校長、副校長。

2、教導處相關人員

3、各教研組組長、組員。

4、根據會議內容需要,通知參加的有關人員。

四、會議要求

1、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教學例會是保證教學工作有序開展的重要環節。全體教學管理人員必須提高認識,積極參與。

2、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每次例會必須做到有內容、有效果、有促進,不能流於形式。

3、遵守紀律,服從安排。沒有特殊情況,不能無故取消例會,參會人員必須全部與會,並按照會議的統一安排,明確各自任務,負責抓好落實。

國小教學例會制度 [篇3]

教學工作例會是研究和佈置教學工作的例行會議,是常規教學管理的一種重要形式。為保證我校教學工作的正常秩序,建立科學、有效的管理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學工作例會的內容

1、傳達上級單位和學校有關教學工作的文件精神、決定和指示;

2、討論確定學年、學期或階段性教學工作計劃及教學管理、教學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

3、討論教學任務的執行情況,教學中出現的問題、難題的解決措施及職責範圍內的局部工作調整等;

4、總結近期工作並佈置下階段工作任務,通過教學管理、教學紀律等方面的補充制度和方法;

5、聽取各教研組工作彙報。交流信息,溝通各教學部門間的關係,解決各教學部門之間協調問題;

6、發放教學工作有關文件、通知和材料;

二、教學工作例會的組織管理

1、教學工作例會由分管學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或教導主任主持。

2、例會由教導處負責召集、考勤、記錄,並做好會議記錄。

3、教學工作例會每兩週一次,一般為雙週週四下午3:30(可根據學校具體工作統籌安排進行調整)。

4、為提高會議效率,要求做到:會前認真準備議題,要有解決議題粗略的思路;屬於部門職責範圍有權解決的問題不上會。

5、為達到會議效果各教研組會後要抓緊落實教學例會佈置的工作,相關部門負責協調。各教研組可比照學校教學工作例會,召開教學會議。

6、教導處負責催辦和檢查工作落實情況。

7、與會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按時到會,不得任意遲到早退。

三、教學工作例會參與人員

1、校長、副校長。

2、教導處人員

3、學校教學研究室人員(各學科教研組組長)。

4、根據會議內容需要,通知參加的有關人員。

四、會議要求

1、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教學例會是保證教學工作有序開展的重要環節。全體教學管理人員必須提高認識,積極參與。

2、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每次例會必須做到有內容、有效果、有促進,不能流於形式。

3、遵守紀律,服從安排。沒有特殊情況,不能無故取消例會,參會人員必

須全部與會,並按照會議的統一安排,明確各自任務,負責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