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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設工作總結

20**年我鎮認真貫徹落實上級農改精神,緊緊圍繞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發展要求,全面推進土地股份合作社組建和管理工作,全力推進。確保我鎮全面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目標任務。現將我鎮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工作總結如下:

鄉鎮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設工作總結

一、具體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保障農業發展主體地位

鎮政府成立了以黨委書記為組長,鎮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同時設立了鎮產權交易組,土地股份合作推進組等。各村成立相應的農村改革工作小組,組長由村黨支部書記擔任,副組長由村主任擔任,成員由村文書、村紀檢員、各社社長組成,負責具體落實此項工作。

(二)加大政策引導,營造積極入社輿論氛圍

我鎮於1月15日組織了2個貧困村的村支部書記、村主任、駐村幹部一行參觀學習,隨後立即召開了動員部署工作會議,邀請了縣農牧局領導、專家現場指導講解,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楊擁新同志就深化完善以土地股份合作為核心宣傳了現代農業發展方式的深刻內涵,認真分析了當前我鎮土地股份合作社工作情況及下一步的具體方案落實。鎮黨委書記王旭東同志也作了相關講話,就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如何在我鎮進行科學、規範、有序的發展,並就今年農業、農村工作進行了全面科學的安排,與各村(社區)簽定了目標責任書。

從1月份開始,我鎮結合實際,在謝家店村、觀音壩村全面推開土地股份合作社工作。通過會議、廣播、印發宣傳資料、舉辦宣傳專欄、張貼懸掛標語等不同方式來廣泛宣傳現代農業發展方式的深刻內涵及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目的意義,通過現身説法、現場觀摹,充分調動了農民羣眾入社積極性,營造了良好社會氛圍。

(三)強化目標考核,把合作社工作納入考核項目

根據年初縣目督辦下達的土地股份合作社目標任務,我鎮結合實際,將目標細化,下達了各村(社區)土地股份合作社專項工作目標任務,嚴格按照下達文件要求對各村(社區)土地股份合作社發展工作納入專項目標考核。

為確保土地股份合作社推廣擴面取得實效,按照工作時間節點、推進進度,我鎮採取了“定期、不定期,重點督查、日常檢查、納入年終目標考核”等方式,加強檢查督促。

(四)工作成果

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意見,推行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我鎮在謝家店村、觀音壩村探索實施了“土地股份合作社+社會資本”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模式,建立起村集體、農户與社會資本三方共贏機制。

“土地股份合作社+社會資本”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模式,讓“土地變股權、農民當股東、有地不種地,收益保底分紅”,農村土地“活”起來了,有效推動了農業產業規模化發展,實現了農户土地權能的“多元”收入和產業發展、集體收入、農民收入三方的.“多贏”格局,蹚出了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新路子。

一、高度重視,統籌安排。xx鎮黨委政府多次召開農村改革推進會或專題工作推進會推進改革工作,黨委書記王旭東帶頭落實“四個親自”要求,先後 3 次深入鎮村調研農業農村改革工作,對改革事項親自協調,親自督查督辦,指導推進農業農村改革工作。將掛牌項目落實具體牽頭領導、牽頭單位、責任人,加派農業農村專項改革小組力量,加大推進工作力度。鎮農業服務中心作為牽頭單位制定了工作實施方案,多次派工作隊深入村社召開聯席會議,培訓、宣傳、指導、研究改革具體工作,積極主動作為,具體落實各項改革內容,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二、舉措紮實,強化督查。

改革創新工作考核激勵機制,嚴格逗硬獎懲,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按照年度工作要點和台賬,用好“清單制+責任制+督導制”,抓好改革任務的督查督辦,不斷強化常態化督查,重點督辦改革方案落實、改革任務進度和改革取得的成效。

  三、深化突破、創新改革。

一是突出組建組織化。鎮黨委書記親自掛帥組織改革工作。試點村由黨支部牽頭,充分發揮黨支部戰鬥堡壘作用,以深化農村綜合改革為統領,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村集體經濟組織以未分配到户的集體土地入社,農户以土地經營權入股,組建了謝家店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觀音壩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土地由土地股份合作社負責經營,根據土地利用情況實行只分紅或保底加分紅模式。目前,謝家店村已有190户申請入社,申請加入農户達全村農户的70%,入社土地400餘畝,土地集中率達到75%,其中有4個社所有土地都已入股至合作社。觀音壩村已有160户申請入社,申請加入農户達全村農户的70%,入社土地300餘畝,土地集中率達到75%,其中有2個社所有土地都已入股至合作社。

截至11月底,貧困村謝家店村、觀音壩村均已組建了土地股份合作社。非貧困村中,已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50%以上,包括鳳凰村、竇禪寺村、合成寺村、獅子灣村、雲山院村、淺埡子村、黎家寺村。

二是突出運營多元化。第一類自營。即合作社作為市場主體獨立經營。第二類是流轉經營。即合作社作為獨立法人整體,與其他法人主體簽訂入股經營合同,將成員所有的土地二次統一流轉於社會資本進行農業規模經營,所得收益做為土地股份合作社經營收入,在合作社內部實現按股分紅。

三是突出分配靈活化。在組建合作社的過程中,始終堅持以利益分配機制引導農户有序加入合作社,着重區分未入社農户、入社但土地未利用農户和入社且土地已利用農户的利益分配方式。不入社農户通過村級集體經濟組織享受分紅;入社但土地暫未利用農户可繼續耕種土地,按照持股比例進行分紅,待土地利用時再增加保底收入;入社且土地已利用農户既可以按照持股比例分紅,還能享受每畝200元的保底。合作社在分紅時設置20%公積公益金,80%的分紅基金。入股農民內可享受保底加分紅,外可以騰出時間到社會資本處打工,或者外出打工、經商、辦企業。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入股得到保底加分紅,增加了村集體收入,壯大了集體經濟實力。預計今年年底土地股份合作社盈利分紅約7萬元。

四是健全管理機制,規範流轉行為。充分發揮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的組織協調作用,按照協商、審查、訂立合同、登記備案的程序制訂了土地流轉規範操作章程,加強對全鎮土地流轉的監督和管理。同時,以鄉鎮為單位,建立農村土地服務站1個、服務點14個,積極為農民流轉土地提供服務,開展業務指導,確保土地流轉程序合法,合同規範,手續齊全。目前全鎮已流轉1800餘畝土地,進行以發展有機禽蛋養殖、養殖土雞鴨等為主的種養殖大户35户,帶動1560餘户農户發展種養殖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