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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監理工程師考試題庫:案例分析5

(一)某施工單位承包子一項公路橋樑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單位進場後進行施工準備工作,開工前向監理方提交了該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基礎施工方案。監理工程師審核後,分析了基礎施工方案可能出現的問題及其後果,提出了修改建議,然後以書面形式回覆施工單位並報業主。

2016年監理工程師考試題庫:案例分析5

問題:

1.施工單位認為監理方所提建議合理,同意修改原施工方案,提交了新的施工方案。同時,施工單位申請開工。你認為監理方按程序應如何辦理?按照監理規範規定專業工程師需要審查那些資料?

2.開工後,監理工程師發現施工單位並未按新施工方案組織施工,現場組織不力。對此,監理工程師應如何處理?

3.施工單位堅持按原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施工明顯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現場出現不安全現象。此時,依據《建築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監理工程師應如何處理問題?

 參考答案

問題1答案:

1.監理工程師檢查施工單位的開工報審表及相關資料和施工準備情況,判斷是否已具備開工條件;若已具備開工條件,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開工報審表,並報建設單位備案。

2.按照監理規範規定專業工程師需要審查以下資料:

1) 施工許可證已獲政府主管部門批准;

2) 徵地拆遷工作能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3)施工組織設計已獲總監理工程師批准;

4)承包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已到位,機具、施工人員已進場,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實;

5)進場道路及水、電、通訊等已滿足開工要求;

問題2答案:

1.監理工程師發監理通知,要求施工單位按新施工方案施工,避免出現施工質量問題;

2.向業主報告,召開現場協調會,要求施工單位整改,發備忘錄。

問題3答案:

依據《建築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二)建設單位將一鋼筋混凝土結構3 5層賓館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招標和施工階段監理任務委託給某一建設監理公司,並簽訂了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

該監理單位建議業主採取公開招標方式,並在招標公告中要求投標者應具有一級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參加投標。參加投標的施工單位與施工聯合體共有9家。

在開標會上,與會人員除參與投標的施工單位與施工聯合體的有關人員外,還有市招標辦公室、市公證處法律顧問以及建設單位的招標委員會全體成員和監理單位的有關人員。

開標前,公證處提出要對各投標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在開標中,對參與投標的 A 建築公司的資質提出了質疑,雖然該公司資質材料齊全,並蓋有公章和項目負責人的簽字,但法律顧問認定該公司不符合投標資格要求,取消了該標書。另一投標的 B 建築施工聯合體是由三家建築公司聯合組成的施工聯合體,其中甲、乙建築公司為一級施工企業,丙建築公司為二級施工企業。該施工聯合體也被認定為不符合投標資格要求,撤銷了其標書。

問題:

1:工程量清單計價中綜合單價包括什麼內容?

2.工程量清單計價格式中已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報的單價和合價,某投標單位未填報應如何處理?

3.為什麼A建築公司被認定不符合投標資格?

4.為什麼B建築施工聯合體也被認定不符合投標資格?

5、簡述工程量清單項目編碼

6、工程量清單計價中合同綜合單價因工程量變更需調整時如何調整?

參考答案

問題1答案:

工程量清單計價中綜合單價:完成工程量清單中一個規定計量單位項目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管理費和利潤,並考慮風險因素。

問題2答案:

工程量清單計價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報的.單價和合價,投標人均應填報,未填報的單價和合價,視為此項費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單的其他單價和合價中。

問題3答案:

因為A建築公司的資質資料沒有法人簽字,所以該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項目負責人簽字沒有法律效力。

問題4答案:

根據《建築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兩個以上不同資質等級的單位實行聯合共同承包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範圍承攬工程”,即對該聯合體應視為相當於二級施工企業,不符合招標要求一級企業投標的資質規定。(4分)

問題5答案:

採用十二位阿拉伯數字表示。一至九位為統一編碼,其中,一、二位為附錄順序碼,三、四位為專業工程順序碼,五、六位為分部工程順序碼,七、八、九位為分項工程項目名稱順序碼,十至十二位為清單項目名稱順序碼。

問題6答案:

合同綜合單價因工程量變更需調整時,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應按照下列辦法確定:

1 工程量清單漏項或設計變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單項目,其相應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確認後作為結算的依據。

2 由於工程量清單的工程數量有誤或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增減,屬合同約定幅度以內的,應執行原有的綜合單價;屬合同約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減少後剩餘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確認後,作為結算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