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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國際商務單證員考試判斷題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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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幫助考生們更順利地通過考試,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搜索整理的國際商務單證員考試判斷題,歡迎參考學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7國際商務單證員考試判斷題及答案

  一、判斷題

1、海運提單上的日期,就是開船日期,它不能遲於信用證上的最後裝船日。 ( √ )

2、航空運單不是物權憑證,不能轉讓,但可以做成“指示抬頭”。 ( × )

3、保險單的簽發日期可以晚於提單日期。 ( × )

4、在CFR條件下,如合同與信用證中均未規定賣方發送“裝船通知”,賣方將貨物在規定時間內裝上海輪後,可以不必向買方發送裝船通知。 ( × )

5、一張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有時也是可以撤銷的。 ( √ )

6、出口商按貨代指示將貨物運入碼頭倉庫,等待裝船。此時不幸倉庫着火,貨物被焚。因為出口商已經投保了一切險,保險公司將賠償損失。 ( × )

7、匯票經背書後,使匯票的收款權利轉讓給被背書人,被背書人若日後遭拒付,可向前手行使追索權。 ( √ )

8、 進出口貨物的買賣指的是一定數量和一定金額的貨和款的交換。 ( √ )

9、無論是CIC的戰爭險,還是ICC的戰爭險,都可以單獨投保。 ( × )

10、《2000年通則》的最早版本是《1936年通則》。 ( √ )

11、單證繕制必須做到正確、完整、及時、簡明、整潔。其中正確是單證工作的前提。 (√)

12、各種單證的簽發日期應當符合邏輯性和國際慣例,通常提單日期是確定各種單證日期的關鍵。 (√)

13、FOB、CFR和CIF三種常用的貿易術語都是象徵性交貨。 (√)

14、在CFR條件下,賣方必須在貨物裝船後立即發出裝船通知,以便買方辦理投保手續,否則賣方不能以風險在船舷已轉移為由免除責任。 (√)

15、資金流動方向與結算工具的傳遞方向相同,稱為“逆匯法”;資金流動方向與結算工具的傳遞方向相反,稱為“順匯法”。 (×)

16、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行、國際貨運代理都可作為報關單位。 (√)

17、海關發票是根據某些進口國海關特定的格式,由出口人填制,供進口人憑以向進口海關報關時用的一種特別的發票。各國的海關發票可以相互替代。 (×)

18、爭議也稱異議,是指交易一方認為對方未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規定的責任與義務而產生的糾紛。 (√)

19、本票可以是遠期的,遠期本票和遠期匯票一樣也存在承兑行為。 (×)

20、對外已籤合同的進口貨物,在進口許可證有效期限內尚未進口的,則可到原發證機構申請進口許可證的展期,但不能超過次年的3月底。 (√)

21、若錯過了信用證有效期才到銀行議付,受益人只要徵得開證申請人的同意,即可要求銀行付款。 (×)

22、按CIF術語出口時,我出口商在國內投保一切險,出口商承擔的風險起訖應為“倉至倉”。 (×)

23、銀行對於信用證未規定的單據將不予審核。 (√)

24、國際上關於貿易術語的解釋慣例有三種,即《華沙—牛津規則》、《1990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和《2000年通則》。 (√)

25、開證行對於單證不符,若要拒付,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拒付。 (√)

26、匯票在提示時,遭遇付款人拒絕付款或承兑,或者付款人拒不見票、死亡、宣告破產,致使付款(承兑)成不可能,通稱拒付,又稱退票。 (√)

27、如果信用證對分批裝運沒有明確規定,就意味着不能分批裝運。 (×)

28、凡是共同海損,都屬於全部損失。 (×)

29、在航空運輸中,收貨人提貨是憑航空公司的提貨通知單。 (√)

30、溢短裝條款是指在裝運數量上可增減一定幅度,該幅度可由賣方決定也可由買方決定,但應視合同中的'具體規定而定。 (√)

31、在交易磋商過程,對發盤的逾期接受一律無效。 (×)

32、按CIF術語成交,賣方一般情況下只投保最低險別及戰爭險。 (×)

33、銀行可以拒絕接受表明投保生效日期遲於裝運日期的保險單。 (√)

34、出口信用保險是各國政府普遍採用的抵禦出口風險的措施。 (√)

35、根據《UCP600》的規定,在規定裝運期時,如使用了“迅速”、“立即”、“儘快”或類似詞句者,銀行將不予置理。 (√)

36、在進口合同的履行中,如果貨物受損是由於承運人的責任造成的,那麼向承運人提出索賠的期限是貨物到達目的港交貨後一年之內。 (√)

37、在信用證業務中,信用證的開立是以買賣合同為基礎的,因此,單證與買賣合同條款嚴格相符是開證行向受益人承擔付款責任的前提條件。 (×)

38、港至港海運提單一般為“收妥待運提單”提單,而國際多式聯運提單屬於“已裝船”提單。 (×)

39、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行、國際貨運代理公司都可作為報關單位。 (√)

40、根據《UCP600》的解釋,除非信用證另有規定,銀行可以接受出具日期早於信用證開立日期的單據。 (√)

41、如果合同和信用證中均未規定具體嘜頭,貨物為大宗散裝貨物,則發票的嘜頭欄可以留空不填。 (×)

42、按CIF術語出口時,我國出口商在國內投保一切險,出口商承擔的風險起訖應為“倉至倉”。 (×)

43、在FOB術語、信用證支付方式的進口業務中,開證申請工作一般是在租船訂艙工作之後。 (×)

44、空白抬頭提單是指提單的“Consignee”欄內不填寫任何內容的提單,誰持有該提單誰就有權提貨。 (×)

45、根據國際航協規定,體積重量是以6立方米作為1000千克來計算的。 (√)

46、信用證可以不規定裝運期,但必須明示有效期。 (√)

47、出口收匯核銷是在出口退税工作之後的一項工作。 (×)

48、除非另有規定,銀行將接受以單獨一份作為整套正本出具的海運提單。 (√)

49、活牲畜,汽車等商品出口按數量法計算運費。 (√)

50、採用匯付支付方式,單證的交付是指出口商在貨物出運之後,將進口商所需要的各種單據提交出口地銀行,委託出口地銀行向進口商收貨付款。 (×)

51、在國際貿易中,對以重量計價的商品,若沒有明確規定,按慣例應以淨重計價。 (√)

52、一張匯票的收款人寫成“Pay to John Stone only”或者“Pay to order”,此匯票可以經過背書轉讓。 (×)

53、信用證中註明“invoice in three copies”,受益人向銀行交單時,必須提供了三張副本發票,以保證單證一致。 (×)

54、《UCP600》將運輸單據分為七類,這七類單據都是承運人或其具名代理人簽發給託運人的貨物收據,都是承運人保證憑以交付貨物的物權憑證。 (×)

55、信用證中的數量和金額可以冠以“大約”(about)或類似文字,但是在繕制單證時,發票中的數量和金額不能冠以“大約”(about)或類似的文字。 (√)

56、產地證的簽發日期不得早於發票日期和申領日期,而應早於貨物的裝運日期。 (√)

57、運輸途中部分紙箱遭雨淋受潮,裏面裝的服裝上出現水漬,由於該批貨物投保了水漬險,所以貨主可向保險公司索賠。 (×)

58、在包買商無追索權地購買了出口商的票據後,出口商即可將收取債款的權利、風險和責任轉嫁給了包買商,但包買商也必須放棄對出口商的追索權。 (√)

59、如果提單表面明示正本提單的份數是“THREE”,那麼只有三份正本全部提交後,船公司才同意提貨。 (×)

60、不使用海關發票或領事發票的國家,通常要求出口商提供原產地證明書,以確定對貨物徵税的税率。 (√)

61、在進出口貿易中,我們要儘量選擇我方責任低、費用少和風險小的貿易術語。 (×)

62、水漬險的責任範圍除包括平安險的各項責任外,還負責被保貨物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的部分損失。 (√)

63、航空運單和鐵路運單的抬頭,可以做成“憑指示(To order)”或“憑某人指示(To order of ABC)”的抬頭。 (×)

64、把CIF稱作“到岸價”,理所當然賣方承擔貨物到達目的港之前的風險與責任。 (×)

65、通過鐵路運往港澳的出口貨物所使用的運輸單據稱為承運貨物收據。 (√)

66、銷售包裝又稱內包裝、小包裝或直接包裝。 (√)

67、國際貿易慣例已得到多國的公認,因此,它對於任何買賣合同當事人具有普遍的法律上的約束力。 (×)

68、在航空運輸中,收貨人提貨憑的是航空公司的提貨通知單。 (√)

68、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提單是指提單收貨人一欄內空白而且不需要背書的提單。(×)

70、我國出口大宗商品,如果是CIF班輪條件成交,我方就必須用班輪來裝運貨物。 (×)

71、信用證規定的裝運期是6月30日,有效期是7月15日,交單期是提單日期後21天。若實際裝船日是6月25日,受益人可以於7月16日交單。 (×)

72、信用證關於貨物的描述為“blue cotton wears”,發票顯示為“colored cotton wears”是可以接受的。 (×)

73、在票匯方式下,買方購買銀行匯票徑寄對方,採用的是銀行匯票,所以它屬於銀行信用。 (×)

74、一項合同的有效成立必須經過詢盤、發盤、還盤、接受四個環節。 (×)

75、保險單據的簽發日期應遲於提單簽發日期。 (×)

76、託收支付方式是商業信用,所以使用的匯票是屬於商業匯票;信用證支付方式是銀行信用,所以使用的匯票是屬於銀行匯票。 (×)

77、出口公司在收到對方開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後,應嚴格按照信用證條款進行發貨、裝運、制單、結匯,在任何情況下,都無權要求開證行修改或撤銷信用證。 (×)

78、沒有有效到期日期的信用證,應以最後裝運期限作為有效到期日期。 (×)

79、海運提單、鐵路運單和航空運單都是承運人(船公司、鐵路當局、航空公司)收訖貨物的憑證,所以都是物權憑證。 (×)

80、匯票經背書後,匯票的收款權利就轉讓給了被背書人,被背書人若日後遭拒付,可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權。 (√)

81、根據《UCP600》的規定,信用證項下單據應在信用證效期和交單期內向銀行提交,如果信用證對“交單期”未做出規定,則交單期不得遲於運輸單據日後的21天,並且不得遲於信用證的有效期。 (√)

82、投保人在投保一切險後,根據需要還可加保特殊附加險。 (√)

83、國際多式聯運提單的承運人只對第一程運輸負責。 (×)

84、《1990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是為解釋CIF貿易條件而制定的。 (×)

85、在CFR條件下,如果合同未規定賣方發送“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時間內把貨物裝上海輪後,可以不必向買方發送“裝船通知”。 (×)

86、按照CIF Landed術語成交的一批貨物,貨物由船上卸至碼頭上的費用,包括舶船費、碼頭費應由買方承擔。 (×)

87、根據《UCP600》,除非信用證另有規定,銀行可以接受出具日期早於信用證開立日期的單據。 (√)

88、在出口貿易中,表示品質的方法很多,最好採用既憑樣品,又憑規格買賣的方法。(×)

89、在國際貿易中,向保險公司投保一切險後,在運輸途中任何外來原因所造成的一切貨損,均可向保險公司索賠。 (×)

90、在信用證業務中,有關當事人所處理的只是單據,而不涉及單據的貨物、服務或其他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