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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內蒙古大學考研複試方案

複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本文是本站小編搜索整理的關於2017年內蒙古大學考研複試方案,供參考借鑑,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內蒙古大學考研複試方案

為做好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教育部關於印發〈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6〕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1號)、《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7號)和《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關於做好我區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的通知》(內招考辦〔2017〕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複試工作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並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採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特別是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等個性素質的考核。

(四)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成績須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五)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複試組織管理

(一)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統籌管理全校複試工作,制訂複試工作辦法,組織開展複試各項工作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調查處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二)各學院(中心)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且教授委員會成員參與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制訂學院(中心)複試工作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各學科(專業)成立複試小組,在本單位招生工作小組的指導下對考生進行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等工作,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及程序。評分前須召開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並現場評分。

  三、複試準備工作

(一)遴選培訓工作人員

各複試工作小組要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副教授、教授參與複試工作;要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程序、評判規則和標準;要明確招生導師在複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範其工作行為。

(二)命制複試試題

各複試小組要參照初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規定,命制複試試題。複試試題包括筆試、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三部分。複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為國家機密材料。有親屬報考本年碩士研究生的教師須完全迴避複試的所有環節。

(三)確定參加複試的考生名單

符合《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且符合我校2017年招收碩士研究生差額複試比例要求的第一志願考生(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參照國家劃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執行。),以及符合調劑政策的第二志願申請調劑到我校的考生(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調劑政策與普通計劃調劑政策相同)將列入參加複試的考生名單。考試方式為單獨考試的考生參照國家劃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執行。我校所有專業不進行破格複試,也不進行降分複試。

對於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專業,接收第二志願考生調劑申請。調劑原則為: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發佈我校餘缺信息,申請調劑到我校的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提交調劑申請,研究生院會同各學院(中心),按照複試工作具體方案所確定的調劑原則、條件和程序,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篩選確認。 我校接收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備選考生須符合《內蒙古大學201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願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我校為B區)的《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初試科目中有數學的專業,調入考生必須初試數學,且所考數學不低於調入專業的初試數學(由高到低為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外語語種為英語二的考生不得調入外語語種為英語一的專業。不得調劑未上線考生。

3.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內蒙古大學各專業複試錄取。

4.第一志願報考工商管理(專業學位)、公共管理(專業學位)、會計(專業學位)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3個專業。第一志願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5. 各學科(專業)複試小組具體實施從網上備選生中擇優調入准許參加複試的二志願考生。並將調劑原則、備選考生總人數、入選考生名單等經教授委員會審核集體簽字後加蓋學院公章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

6.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辦理調劑相關手續。考生調出單位根據調劑申請和調入單位接收函寄送考生試卷等相關材料,材料不得由考生攜帶。

複試比例:複試採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對於理學、工學、農學門類且生源相對不足的專業複試比例可適當擴大。

參加複試考生的名單(含第一志願考生和調入的考生)由學院(中心)根據相關規定確定後,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審核通過後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在內蒙古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上公佈進入複試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並對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進行説明。並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考生本人。學院(中心)不得公佈複試考生名單。

(四)複試加分項目

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 “三支一扶計劃”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高校學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研招辦及有關學院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

(五)關於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我校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且符合加分條件者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及普通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可申請調劑到“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基本要求。

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六)進一步確認考生資格

參加複試的考生報到時,學院(中心)須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即2016年11月12日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或者在有效期內的電子註冊備案表)、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複試時不得更改。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提供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或者不符合《內蒙古大學201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中提出的具體要求者,不準其參加複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學院(中心)應要求考生在4月15日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否則複試成績無效,且取消擬錄取資格。

不符合參加複試資格的考生不得參加複試。

(七)複試場所安排

按照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要求,複試場所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安排,筆試在標準化考場中進行,面試可在標準化考場中進行,有條件的學院可自行組織面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實驗操作、上機操作等)由學院(中心)單獨安排。所有複試所涉考試材料(包含答卷、成績評定書面記錄等)、視頻監控資料、影像及錄音資料等由學院(中心)存檔三年(至2020年5月1日)備查。學院(中心)須對自行組織的面試和實踐(實驗)能力考核全過程錄像錄音,考試結束後,影像及錄音資料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彙總後上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八)信息公開

學校的複試辦法、學院(中心)的複試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等信息均在複試前向考生公佈。

  四、複試主要方式和內容

(一)主要方式

1.筆試及要求

(1)學術型考生

外國語筆試滿分50分,考試時間為45分鐘,合格線由學校確定,外國語筆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專業課筆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考試時間安排(考生須於7:45前入場,中途不得離開考區):

筆跡卡填塗時間:2017年3月25日上午8:00-8:10;

外國語筆試時間:2017年3月25日上午8:15-9:00;

專業課筆試時間:2017年3月25日上午9:30-11:00;

面試時間:2017年3月25日下午、26日,具體安排見所報考的學院通知。

對以同等學力參加複試的考生,在複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學院(中心)可自主確定是否加試,相關辦法應在複試前公佈。加試方式為筆試。每門加試科目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專業學位型考生

外國語筆試滿分50分,考試時間為45分鐘,合格線由學校確定,外國語筆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專業課筆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對報考工商管理(專業學位)、公共管理(專業學位)、會計(專業學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研究生院組織進行,滿分30分,考試時間為30分鐘。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計入複試成績。報考其他專業學位的考生複試時不考思想政治理論。

考試時間安排(考生須於7:45前入場,中途不得離開考區):

筆跡卡填塗時間:2017年3月25日上午8:00-8:10;

外國語筆試時間:2017年3月25日上午8:15-9:00;

專業課筆試時間:2017年3月25日上午9:30-11:00;

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時間:2017年3月25日上午11:20-11:50

面試時間2017年3月25日下午、26日,具體安排見所報考的學院通知。

報考工商管理(專業學位)、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的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學院可自主確定是否加試,相關辦法應在複試前公佈。加試方式為筆試。每門加試科目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及部分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

外國語筆試滿分50分,考試時間為45分鐘,合格線由學校確定,外國語筆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專業課筆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對報考工商管理(專業學位)、公共管理(專業學位)、會計(專業學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研究生院組織進行,滿分30分,考試時間為30分鐘。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計入複試成績。報考其他專業學位的考生複試時不考思想政治理論。

考試時間安排(考生須於7:45前入場,中途不得離開考區):

筆跡卡填塗時間:2017年3月31日上午8:00-8:10;

外國語筆試時間:2017年3月31日上午8:15-9:00;

專業課筆試時間:2017年3月31日上午9:30-11:00;

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時間:2017年3月31日上午11:20-11:50

面試時間2017年3月31日下午,具體安排見所報考的學院通知。

對以同等學力報考學術型的考生,在複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報考工商管理(專業學位)、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的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學院可自主確定是否加試,相關辦法應在複試前公佈。加試方式為筆試。每門加試科目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各學院(中心)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2.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由學院(中心)單獨組織,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面試及要求

(1)每生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鐘;

(2)每個複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於5人;

(3)每個複試小組要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並存檔三年(至2020年5月1日)備查;

(4)同一學科(專業)各複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

(5)外國語口語和聽力測試成績、專業面試成績分為A、B、C、D四等,D為不合格。

(二)主要內容

為提高複試的有效性,各學院(中心)可以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辦學特色決定複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專業素質和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外語水平和應用能力;

(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必須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

(2)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願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4)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藝術類考生在遵循本辦法的前提下,可根據學科專業的特殊要求進行考核,但須在複試工作具體方案中確定。

對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經複試,該考生總成績排在該複試專業的110%之內,經學科(專業)複試小組推薦,提交體現該考生科研創新能力的材料,並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准後,可將該考生列入擬錄取考生名單,其他考生的專業排名順延。

  五、體檢

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參照教育部、衞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衞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地點:內蒙古大學醫院(內蒙古大學東門北側路西)

時間:3月24日-3月31日,每天上午8:00開始。

  六、複試成績的使用及相關事項

(一)外語面試、專業筆試、專業面試、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有任一項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複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與複試成績各佔總成績權重的50%。

複試成績=外語筆試成績(滿分為50分)+專業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對工商管理(專業學位)、公共管理(專業學位)、會計(專業學位)的複試成績計算公式為:

複試成績=外語筆試成績(滿分為50分)+專業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思想政治理論(滿分為30分)

總成績(百分制並取整)=初試成績(摺合為百分制)×50%+複試成績(摺合為百分制)×50%。

學院(中心)按總成績劃定合格線,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也不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複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對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總成績可加1—3分。由各學院(中心)在複試工作具體方案中確定,並在複試進行前向參加複試的考生公佈。

(六)對上一年作弊的考生不予複試和錄取。對複試中有作弊行為的考生要嚴肅處理,不予錄取。無論何時核查確定的作弊考生一律不予錄取或取消學籍。構成犯罪者,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複試結束後,各學院(中心)將複試結果及時向考生公佈。同時,各學院(中心)分專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將擬錄取結果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八)參加複試的所有考生(推免生除外)須於複試前登錄“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研究生複試網上繳費系統”進行繳費。

  七、複試的監督和複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複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複試結果全面負責。對複試工作過程進行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的紀檢、監察部門要對複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要選派專門人員到複試現場巡視,對有些考場可派出監察員進行現場監察。

(三)實行信息公佈制度。複試前須公佈專業招生計劃、複試辦法及參加複試的考生名單(含專業、考生編號)。複試結束後須公佈考生總成績及排名。

(四)實行復議制度。擬錄取名單在考生所報考的學院(中心)公示一週。考生在公示期內可向學院(中心)提出異議,學院(中心)在收到異議申請一週內負責書面答覆。

學校受理投訴、申訴的電話為0471-4992114。

  八、本辦法由內蒙古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內蒙古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