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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關員考試輔導串講:其他貿易管制制度

報關員3.12W

報關員是指通過全國報關員資格考試,依法取得報關從業資格,並在海關注冊登記,代表所屬企業(單位)向海關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業務的人員。接下來小編為大家編輯整理了報關員考試輔導串講:其他貿易管制制度,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關注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報關員考試輔導串講:其他貿易管制制度

 其他貿易管制制度

  一、對外貿易經營者管理制度

(1) 我國對對外貿易經營者的管理,實行備案登記制。

(2) 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進出口商品實行國營貿易管制

包括:玉米、大米、煤炭、原油、成品油、棉花、銻及銻制口、鎢及鎢製品、白銀

  二、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

法律依據檢驗檢疫內容方式

進出口商品檢驗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商品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包裝以及是否符合安全、衞生要求法定檢驗、合同檢驗、公正鑑定和委託檢驗

進出境動植物檢疫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對進出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的生產、加工、存放過程實行動植物檢疫進境檢疫、出境檢疫、過境檢疫、進出境攜帶和郵寄物檢疫以及出入境運輸工具檢疫

國境衞生監督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衞生檢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對出入境的交通工具、貨物、運輸容器以及口岸轄區的公共場所、環境、生活設施、生產設備所進行的衞生檢查、鑑定、評價和採樣檢驗進出境檢疫、國境傳染病檢測、進出境衞生監督

 三、進出口貨物收付匯管理

1.主管部門:國家外匯管理局和中國人民銀行

2.法律依據:《外匯管理條例》

3.監管內容:(1)經常項目外匯業務

(2)資本項目外匯業務

(3)金融機構外匯業務

(4)人民幣匯率的`生成機制

(5)外匯市場

(一)出口貨物收匯管理

目的:保證出口交易與收結匯的真實性及一致性

方式:通過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系統進行出口電子數據聯網核查

具體內容:

(1) 核查出口報關單數據與企業出口預收貨款數據,結合企業貿易類別及行業特點,產生企業與出口對應的可收匯額

(2) 企業出口收匯,先進入企業出口收匯待查賬户,填寫“出口收匯説明”,連同操作員IC卡交給銀行處理

(3) 銀行憑企業操作員IC卡和銀行工作人員的IC卡登陸核查系統,辦理企業結匯或劃出資金手續,同時核減出口可收匯額

(二)進口貨物付匯管理

目的:防止逃匯行為的發生,即匯出外匯而實際上不進口商品

具體程序:

(1) 付匯時,填寫“貿易進口付匯核銷單”,辦理付匯

(2) 貨物進口後,持“報關單付匯證明聯”和“貿易進口付匯核銷單”辦理進口付匯核銷手續。

 四、對外貿易救濟措施

反傾銷和反補貼針對價格歧視這種不公平的貿易行為。

保障措施針對是進口產品激增的情況

(一) 反傾銷措施:臨時反傾銷措施和最終反傾銷措施

1. 臨時反傾銷措施

(1) 措施形式:

A:徵收臨時反傾銷税

B:提供保證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

(2) 期限:正常不超過4個月,特殊可延長至9個月

2. 最終反傾銷措施

(1) 措施形式:徵收反傾銷税

(二) 反補貼措施:臨時反補貼措施和最終反補貼措施

1. 臨時反傾銷措施

(1) 措施形式:以保證金或者保函作為擔保的徵收臨時

反補貼税的形式。

(2) 期限:不超過4個月

2. 最終反補貼措施

(1) 措施形式:徵收反補貼税

(三) 保障措施:臨時保障措施和最終保障措施

1. 臨時保障措施

(1) 措施形式:提高關税

如果事後調查不能證實進口激增對國內有關產業已經造成損害,已經徵收的臨時關税應當予以退還

(2) 措施期限:不得起過200天

2. 最終保障措施

(1) 措施形式:提高關税、數量限制

(2) 措施時期:不起過4年,最後不得超過10年(臨時保障措施期限計入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