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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國家司法考試報名照片處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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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國家司法考試報名照片處理要求

  1、電子證件照片

電子證件照片要求:

1本人近三個月內正面、免冠、彩色(藍、紅、白色底)電子證件照片,照片必須清晰完整。

2電子照片需顯示雙肩、雙耳,露雙眉,不得上傳全身照、風景照、生活照、揹帶(吊帶)衫照、藝術照、側面照、不規則手機照等。

3電子照片不得佩戴飾品,不得佩戴粗框眼鏡(遮擋面部特徵會影響考試期間身份核驗)

4電子照片不得進行拉伸、美化等PS操作(照片比例與本人真實情況不符、照片美化操作會影響考試期間身份核驗)

5電子照片文件類型為jpg格式。

6電子照片標準尺寸為413像素(寬)×626像素(高)

7電子照片文件大小為40KB ≤ 文件大小 ≤ 100KB,照片必須清晰完整。

8為便於報名人員提交符合規定的電子照片,可參照 《電子證件照片製作指南》編輯。

已上傳的電子證件照片須等待工作人員確認,合格後方可交納考試費。

考試期間,在實行考務安全管理系統的考區將使用此照片進行人像識別比對,上傳不符合要求的電子證件照片會影響身份核驗。

此照片將作為本人准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

 2、放寬政策

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户籍為準,即報名時户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報名學歷可以放寬至法律專業專科學歷,並可享受放寬合格分數線政策。報名時應上傳户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可參照《電子照片製作指南》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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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名

 (一)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自治縣(旗),各自治區所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縣;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十四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所轄縣(縣級市、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市、區);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的縣(包括國家或者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的縣級市、區);內蒙古、廣西、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區所轄縣(縣級市、區);重慶、陝西省(市)所轄縣(包括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級市、區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縣級市、區);西藏自治區所轄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户籍為準,報名時户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可以申請享受放寬政策。

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證書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二)報名方式與時間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通過網上填報個人信息、上傳照片、交納考試費、下載打印准考證。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15日至7月4日。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登錄司法部網站,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的`,可在報名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各地具體報名事項,特別是需要現場辦理的報名事項由當地司法行政機關向社會發布公告。

報名人員可選擇使用蒙古文、藏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朝鮮文五種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內蒙古自治區設蒙古文試卷考點、考場,西藏自治區、青海省設藏文試卷考點、考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設蒙古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試卷考點、考場,吉林省設朝鮮文試卷考點、考場。

符合規定報名條件的現役軍人,應當在規定期限通過全軍政工網報名,相關工作由軍隊負責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門具體組織。

 (三)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

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或認證。

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具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户籍。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户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

4.電子證件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寬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此照片將作為本人准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對上述報名信息作出真實有效承諾。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網上報名時,應當簽署《應屆畢業生承諾書》。

 (四)考試費

報名人員應當按照司法行政機關要求交納考試費。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7月9日。考試費交納成功後,報名人員不得更改報名地。

 (五)准考證

報名人員可於9月1日至9月15日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

打印准考證。

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自行打印准考證的,可在准考證打印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