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其解析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往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其解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二单选第2题)
A.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
B.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
C.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D.乙不构成脱逃罪
【答案】A
【考点】犯罪主观要件、共犯
【解析】选项A正确。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导致乙趁机逃走,并非甲故意将乙放走,因此,甲主观上是过失;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出于脱逃的故意,实施脱逃的行为,因此,乙主观上是故意。
选项B错误。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之间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其中一人为过失的,不构成共犯。因此,甲乙不成立共犯。
选项C错误。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本题中甲主观上是过失,不是故意,因此不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选项D错误。只要实施脱逃的行为即成立既遂,本题中,乙虽然最终被抓回,但仍然构成脱逃罪。
2.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2010年卷二单选第3题)
A.甲开枪射击乙,乙迅速躲闪,子弹击中乙身后的丙。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B.甲追赶小偷乙,乙慌忙中撞上疾驶汽车身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C.甲、乙没有意思联络,碰巧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中了丙的心脏。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D.甲以杀人故意向乙的食物中投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药,但在该毒药起作用前,丙开枪杀死了乙。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答案】D
【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解析】选项A错误。根据因果关系认定的条件说,当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着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条件关系时,前者就是后者的原因。选项A中,甲开枪射击乙,乙躲闪而击中乙身后的丙。虽然甲不存在杀害或者伤害丙的故意,但如果没有甲开枪的行为,则不会出现丙被射中的后果,因此甲的行为与丙死亡的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选项B错误。作为原因的行为必须具有危害结果发生的实在可能性,即指某种行为存在使危害结果发生的客观依据,这是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前提条件。选项B中,甲追赶小偷乙,甲的行为具备正当性,不具备使危害结果发生的客观依据,因此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选项C错误。一个危害结果由数个危害行为造成的,在认定某种行为是某种危害结果的原因时,不能轻易否认其他行为同时也是该结果发生的原因。选项C中,甲、乙的行为均可导致丙的死亡,因此,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都具有因果关系。
选项D正确。根据因果关系认定的条件说,与前“条件”无关的后条件直接导致结果发生,而且即使没有前“条件”也将发生结果时,前“条件”与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选项D中,丙开枪射击“条件”的介入直接导致了乙的死亡,因此,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
为什么2016年司法考试多选题比单选题难
2016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了,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专家们是怎么解说这次考试的单选题和多选题的考试情况吧!一、单选容易在于选项的确定性单选题一般的情况是,不参加司法考试的村官也可做对50——60%,一般考生的的正确率均在70%,好一些的在80%—&mdas...
-
2015年司法考试《三卷》押题试卷之不定项选择题
三、不定项选择题(一)2003年初,黄小姐准备投资房地产,很快即相中了某房产公司开发的、座落于某市某区环城路的一套建筑面积约150平方米的商品房,尽管房产公司开出每平方米7000元的高价,但黄小姐仍爽快答应了,双方签订了一份认购书,黄小姐并当即支付了20万元,但关于该2...
-
吉林延边2016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时间
吉林延边2016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时间为12月16日至30日,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更多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据吉林延边州2016年司法考试成绩公布_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授予公告可知,吉林延边州2016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时间12月16日-30日。应试...
-
新增“河长制”内容引发热议
2017年6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审议中,新增的有关河长制的内容引起关注。草案规定,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河长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