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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師範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導讀:陝西師範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高校專項招生計劃100名;報名截止時間為4月30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陝西師範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陝西師範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國家“211 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國家教師教育“985”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高校。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有關部署,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大力促進入學機會公平,促進教育均衡發展。依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檔案精神,我校繼續實施面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招收勤奮好學、成績優良農村學生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一、招生計劃

我校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100名,招生專業(類)見附件,具體分省分專業(類)招生計劃將根據合格考生生源分佈及各省免費師範生需求情況確定,最終以我校及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佈的高校專項分省分專業(類)計劃為準。

二、報考條件

1.報考考生所在中學必須為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根據教育部相關檔案要求確定;

2.報考考生須符合2017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3.報考考生具有勤奮刻苦的品質和報國興業的遠大理想,品學兼優,身心健康,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優秀。

三、報名程式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簡章公佈之日起開始報名,報名時間截至2017年4月30日。考生報名時只填報學校和科類,不填報具體專業(類),最終專業(類)以大學聯考志願填報為準。

報名網址:

2.郵寄資料(請務必按照以下順序裝訂)

(1)陝西師範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申請表(通過報名系統生成並列印、簽名、中學稽核並蓋章);

(2)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證明(中學稽核並蓋章);

(3)各類獲獎、社會實踐活動、研究經歷和成果等證明材料(均須中學稽核並蓋章)。

我校以收到的紙質申請材料為有效報名材料,只有網上報名未寄送紙質申請材料的視為無效報名。郵寄時間截至2017年5月3日(以當地郵戳為準,請使用中國郵政EMS郵寄)。郵寄地址:陝西省西安市長安區西長安街620號陝西師範大學教務處本科生招生辦公室;郵編:710119;電話:029-85310330。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恕不退還。

四、材料稽核

我校將對報考考生的紙質材料進行稽核,根據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和考生所提交的其他材料稽核確定合格考生名單。經學校審批後,按照教育部規定,名單將於大學聯考前在我校本科招生資訊網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請申請學生自行檢視是否通過。

我校不再單獨組織考核,公示無異議的合格考生將成為我校2017年高校專項招生候選考生。

五、錄取原則

1.所有候選考生均須參加2017年大學聯考,並認真閱讀各省級招生辦公室關於高校專項招生填報志願的方法,符合省招辦規定的投檔條件。

2.候選考生大學聯考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並在我校及生源省級招生辦公室公佈的高校專項分省分專業(類)招生計劃範圍內填報志願。經省級招生辦公室稽核批准,我校將根據公佈的分省分專業(類)招生計劃,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並依據學校招生章程安排專業(類)。

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浙江和上海考生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公佈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

3.高校專項招生具體分省分專業(類)計劃未完成的招生名額不調配至所在省其他批次錄取,僅作為高校專項招生計劃調入其他高校專項招生生源較好的省份完成該專項招生錄取。

4.江蘇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BB。浙江和上海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公佈的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六、組織領導與監督機制

1.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確定高校專項招生實施方案,下設高校專項招生工作組和專家組,負責具體工作。

2.高校專項招生全過程,嚴格按照《陝西師範大學本科生招生陽光工程實施方案》進行,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並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我校招生監督電話:029-85310302,郵箱:。

3.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塗改有關材料及其他欺詐手段取得高校專項招生資格的,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取消其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4.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對報名材料、獲獎情況等其他材料真實性稽核並負責,對於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生相應資格,並向單位及個人主管部門通報。

5.其他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七、聯絡方式

諮詢電話:029—85310330 傳真號碼:029—85310188

本科招生資訊網:

本簡章最終解釋權歸陝西師範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調整招生政策,以新規定為準。

附件: 陝西師範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類)一覽表

專業(類) 科類 性質
語言文學文史免費師範
思想政治教育文史免費師範
英語文史免費師範
歷史學文史免費師範
數學與應用數學理工免費師範
物理學理工免費師範
化學理工免費師範
生物科學理工免費師範
地理科學理工免費師範
外國語言文學類
[含英語(創新實驗班)、翻譯]
文史非師範
歷史學類
[含歷史學(創新實驗班)、文物與博物館學、古典文獻學]
文史非師範
物理學類
[含物理學(創新實驗班)、電子資訊科學與技術]
理工非師範
化學類
[含化學(創新實驗班)、應用化學]
理工非師範
生物科學類
[含生物科學(基地班)、生物技術、生態學]
理工非師範
食品科學與工程類
[含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
理工非師範

備註:

1.漢語言文學、思想政治教育、英語、歷史學、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地理科學按專業招生,執行國家師範生免費教育政策。外國語言文學類、歷史學類、物理學類、化學類、生物科學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類按專業類招生。

2.具體分省分專業(類)招生計劃將根據合格考生生源分佈及各省免費師範生需求情況確定,最終以我校及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佈的高校專項分省分專業(類)計劃為準。

3.浙江和上海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公佈的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