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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合同精選【8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轉讓合同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轉讓合同精選【8篇】

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總公司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服務中心(以下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讓方:

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稱“丁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鑑於1999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專案轉讓合同》(下稱“轉讓合同”)。轉讓合同約定,丙方同乙方簽訂聯建協議或專案轉讓合同,由丙方買斷該專案,然後將該專案再全部轉讓予甲方。轉讓合同並約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責任及違約責任、轉讓費及其付款方式。

鑑於年月日甲方委託的丙方和乙方簽訂了住宅專案之《聯建合同書》(下稱“聯建合同”)。根據聯建合同約定,乙方與丙方合作建設(又稱)住宅專案(下稱“專案”)。乙方合作條件為提供無權屬糾紛的土地使用權,丙方則承擔聯建專案的全部建設資金。房屋所有權與相應土地使用權乙、丙雙方之分成比例為:乙方為30%,丙方則為70%。同時,聯建合同還約定了乙、丙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與違約責任。乙方提供的專案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為北京市綜合經營公司(下稱“經營公司”)。

又鑑於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專案之《轉讓合同書》(下稱“合同書”)。乙方已將專案全部轉讓予丙方。

現基於丙方(受甲方委託)為專案之聯建主體,而甲方為專案投資者之事實,甲、乙、丙三方作為共同轉讓方與作為受讓方的丁方經友好協商,就丁方置換乙方和丙方成為專案聯建主體及取代甲方成為專案之實際投資人與專案之全部權利主體事宜,達成本協議書。

第一條:專案概況

1.專案名稱

住宅專案,又稱住宅專案。

2.專案地點

位於北京市朝陽區三環路號院北側。

3.專案面積

佔地面積平方米,總建築面積平方米(最終面積以工程竣工驗收後北京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實測面積為準)。

4.專案範圍

本專案之四至範圍為東至,西至,北至,南至。轉讓專案包括兩棟層數為22層的塔式高層住宅、一棟3層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車場、地下車庫及集中綠地等。轉讓專案範圍還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築物(3層),改造後用作物業管理用房。轉讓專案範圍詳見規劃紅線圖與設計說明。

5.專案現狀

建設專案已建至,專案建設所需的法律手續已至。

第二條 專案聯建主體與專案實際投資人

1.專案聯建主體的雙方

丙方受甲方委託與乙方組成專案聯建主體。專案由丙方負責全部建設資金。乙方則提供土地使用權人為經營公司的土地使用權作為聯建條件。乙方與丙方並約定了建築面積之分配原則與雙方合作建房諸事項。20xx年月日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以京計生資字[20xx]第號文批准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專案建議書;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以20xx-規審字-號文向乙方和丙方發出《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築)》。據此,乙方和丙方為專案之聯建主體。由於乙方提供的專案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為經營公司,有關該幅土地的實際情況及乙方與經營公司相互關係,乙方與經營公司應另行具文予以說明。丁方與經營公司將不發生任何經濟、法律關係。

2.甲方為專案實際投資人情況

根據甲、丙雙方所籤轉讓合同,及丙方據轉讓合同與乙方簽訂的合同書,從法律意義上講,甲方為專案的全部投資人與專案之全部權利的權利主體。如至本協議書籤署之日,轉讓合同、聯建合同及合同書均已履行完畢,則甲方即為專案之全部權利的惟一權利主體。

第三條 有關合同與協議的實際履行情況

1.轉讓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

1.1 丙方(轉讓合同之甲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1.1 已經與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與經營公司具文說明)簽訂聯建合同及專案土地使用權轉讓之合同書;辦理前期專案立項,專案建議書獲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京計生資字[20xx]第號文批准;

1.1.2 專案轉開發情況與專案公司-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之成立情況如下:

1.1.3 辦理專案規劃設計方案的審定工作,獲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20xx-規審字-號《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築)》。

1.1.4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辦理情況:

1.1.5 建築設計工作的進展情況:

1.1.6 專案用地範圍內之搬遷情況、外部市政供應方案與落實情況:

1.1.7 土地出讓合同之簽訂與土地出讓金繳納情況:

1.2 甲方(轉讓合同之乙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2.1 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轉讓費、技術服務費元;

1.2.2 甲方支付辦理專案前期規劃審批手續所發生的費用和支付專案建設所需資金情況:

1.2.3 專案建築設計之設計費用與支付情況:

1.2.4 為專案公司提供註冊資金情況:

2.聯建合同履行情況

2.1 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1.1 已辦理完成專案立項手續。

2.1.2 施工現場水、電介面提供情況:

2.1.3 建設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況:

2.2 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2.1 支付專案建設資金、相關稅費及綜合地價款情況:

2.2.2 丙方為聯建專案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書履行情況

3.1 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1.1 搬遷工作進展情況:

3.1.2 房屋產權變更和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辦理情況:

3.2 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2.1 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況:

3.2.2 丙方履行合同書的其他情況:

第四條 專案轉讓之實現方式

1.專案轉讓之方式與目的

通過各方權利主體的置換方式,達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為專案之惟一合法權利主體之目的,即享有專案之土地使用權、專案建設開發權及對專案之佔有、使用、收益與完全處分權。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 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轉讓合同及聯建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係發生變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 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繼續履行其在轉讓合同中之義務。甲方在轉讓合同中之付款義務及丙方在轉讓合同中之權利,則由甲、丙雙方另行協商議定。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而與丙方發生任何款項支付關係。

2.1.2 丙方在聯建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繼續履行其在聯建合同中之義務。至於乙方在聯建合同中獲得搬遷週轉金的權利,在本協議付款條款中規定。根據聯建合同的基本內容及本協議的規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簽訂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聯建。置換協議之一簽訂後,聯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終止。

2.2 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合同書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讓合同書之轉讓標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書為據向丙方主張任何權利。同時,由乙方與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簽訂另一份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聯建。乙方在原合同書中的權利由本協議付款條款規定。

2.3 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以聯建合同及兩份置換協議為基礎,辦理專案公司成立手續,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與乙方簽訂置換協議之二之另一方)作為專案公司的股東辦理專案公司之工商註冊登記。

2.4 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辦理專案轉開發手續,並將專案全套法律審批手續辦至專案公司名下。

2.5 本協議生效後項目設計、建築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條 交易總金額、計算依據與付款方式

1.交易總金額的確定原則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稱“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轉讓方甲、乙、丙三方成為專案的權利主體與實際出資人,並對專案享有全部權益。作為對等條件,丁方應按本協議書之約定向轉讓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於丙方系甲方之受託人,且丙方的權利體現於其與甲方之間的協議之中,故丙方的權利由甲、丙雙方自行解決,本協議書中不體現)支付經濟補償金。該經濟補償金即為本協議之交易總金額。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 交易總金額:專案之交易總金額為人民幣萬元。

2.2 計算依據(即丁方所付轉讓方甲方和乙方款項中所包括的'內容):

2.2.1 立項與規劃審批手續費;

2.2.2 建築設計費;

2.2.3 專案建設過程中發生的稅費:四源費、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費、用電權費、電貼費、人防易地建設費(如發生)、綠化補償費等;

2.2.4 土地出讓金;

2.2.5 專案工程施工費用;

2.2.6 土地開發費用:拆遷安置費等;

2.2.7 甲方、乙方和丙方為專案實際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費用。上述所列費用之細目經丁方審定後,作為本協議書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 本協議書籤訂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幣元;

3.2 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專案所有正本法律檔案(包括但不限於政府有關批文、設計檔案、施工圖紙、有關合同及協議、財務賬冊及相關財務憑證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3 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簽署本協議書第四條第2.1.2款和2.2款規定之兩份置換協議的同時,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4 轉讓三方協助丁方成立專案公司(專案公司之名稱暫定為)並辦妥專案轉開發並轉項於專案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5 辦妥土地使用權出讓予專案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6 為專案公司辦妥專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開工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7 按時間進度付款:

20xx年8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7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8 專案竣工驗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第六條 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1 丁方受讓專案聯建主體之地位後,有權獲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覆,成為合法有效的聯建主體,然後在此基礎上辦理基建轉開發的手續;專案公司成立後,則該專案公司應成為專案轉開發後惟一的開發商與直接權利人。

1.2 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1款之款項後,丁方即享有專案建設施工的全部管理權和支配權,可以自主組織設計和施工。

1.3 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8款之全部款項後,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專案公司即享有專案樓宇及所有附屬設施的全部權益(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

2.義務

2.1 按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轉讓款項;

2.2 向轉讓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檔案和手續,以便轉讓各方能順利及時地為丁方辦理專案轉開發及有關開發審批手續。

第七條 甲方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有權依本協議第五條之規定,獲得丁方轉讓款項支付的權利;由於丙方系甲方之受託人,丙方的權利由甲方和丙方雙方通過結算書面協議的方式解決。

2.義務

2.1 保證丁方在專案中的聯建主體資格合法有效,能夠取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准,不存在任何強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礙。

2.2 保證專案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響丁方對專案行使完全所有權的行為,保

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專案提出任何權益要求,保證專案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利瑕疵。

2.3 保證丙方不對專案保留和主張任何權利。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訴訟、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協議或專案權利義務轉讓事宜向丁方主張專案之任何權益,甲方和乙方將承擔由此而給丁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4 應按照丁方的付款進度(詳見本協議第五條第3款),及時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專案公司辦理完畢土地出讓金繳納手續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2.5 應積極配合丁方對專案的施工管理工作,協助解決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以確保專案能順利竣工並交付使用。

第八條 丙方的承諾

1.丙方作為轉讓三方中的一方,承諾甲方和乙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亦為丙方之義務,且丙方承諾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協議書之義務,提供一切必要之協助。

2.丙方承諾不向丁方主張本協議書或本專案之任何權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轉、受讓各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違約方應承擔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於甲、乙、丙三方共同組成專案之轉讓方,故甲、乙、丙三方確認丙方如出現違約行為,其後果由甲方和乙方連帶承擔責任。

第十條 協議的生效、修改、中止與終止

1.本協議經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協議規定之內容,需經各方協商並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修改。

3.各方均應嚴格執行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非經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協議。

4.在協議執行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影響本協議的執行,有關方面應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可免除發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責任。

5.本協議在甲方和丙方之間結算完畢、專案順利轉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辦妥相關全部權屬證書後即自動終止。

第十一條 調解和訴訟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事宜發生之糾紛,本協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本協議各方均可向專案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必須由本協議各方協商一致,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否則,補充協議無效。

2.本協議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北京市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北京市總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北京市服務中心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受讓方: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轉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原則,就橡膠林地轉讓問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林地概況:甲方將其位於 村民委員會轄區內橡膠林地,面積約 畝,轉讓給乙方管理經營。橡膠林地的具體四至範圍是: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期限:共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總轉讓價款為 ,小寫: (若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支付價款 ,小寫: ;相關產權證明辦理完成後 日內向甲方支付剩餘價款 ,小寫: 。交款後,轉讓範圍內的全部地上物歸乙方所有,並由乙方自主處理,甲方不得干涉。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其轉讓的橡膠林地屬商品經濟林地,且具有完全的處分權,如因甲方轉讓林地權屬有糾紛,甲方要負責解決,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2、在合同期限內,甲方須協助乙方理順林地周邊關係,做好確認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經營權,收益權不受侵害。

3、在合同期限內,如原有設施不足,乙方根據需要,在林地範圍內開通道路,修築灌溉設施,構建臨時住宿等生產必備之條件,甲方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且在乙方需要的.時候提供一定的配合。

4、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有權轉讓或出租該林地,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該林地,甲方不得收取費用。

5、乙方子女享有繼承權。

6、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

7、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8、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9、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資或引進技術和資金與第三人進行合作經營或聯營,甲方不得進行任何的干涉。

10、在合同期限內,乙方要做好轉讓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五、轉讓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設需要徵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責任。政府補償的土地款歸甲方所有,其他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而導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告知甲方,雙方應及早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恢復生產,並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轉讓款。

七、合同期滿時,如乙方繼續轉讓該林地,必須在期滿前30天內告知甲方。合同期滿時,林地內的橡膠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收割期、或因收割指標等限制未能收割,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合同期限至橡膠收割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合同期限。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單方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交付違約金 萬元,並要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有權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轉讓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轉讓的林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按合同(八.1)條處罰。

九、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有關部門備案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合同 篇3

甲方(轉讓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絡方式: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經發包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或街道 村或社群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的承包經營99.9%轉讓給的乙方,轉讓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專案是 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

轉讓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費及支付方式

轉讓費為人民幣 元, (大寫: );

轉讓費於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轉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2. 甲方將股份99.9%轉讓給乙方,(甲方0.1%乙方99.9%)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3.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對轉讓地塊的使用權、收益權、流轉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4.甲方經營期間的所有債務與糾紛在轉讓之日起跟乙方沒有任何關係,甲方負責處理所有債務與糾紛。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時支付轉讓費,每日按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土地,每日按轉讓費的 ‰承擔違約金。

3.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4.一方當事人違約,經催告後仍不履行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成都市金堂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成都市金堂縣(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一式 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期遵守。

第一條技術名稱、資料

1.技術名稱、權屬:

2.“技術檔案資料”的定義、範圍及交付:

(1)一般技術資料包括:

(2)產品設計圖紙:

(3)生產技術資料:

(4)資料的修改:

(5)資料的提供方式:

a.對一般技術檔案應提供三份藍圖或同等數量的清晰的複製圖;

b.對產品設計圖紙應提供一份生產底圖及兩份藍圖;

c.對生產技術資料應提供兩份藍圖;

d.對已提供過的完全相同的重複資料,可免於提供,但需在清單中予以註明。

(6)資料的交付進度:

a.根據資料定義的規定,在簽訂合同後30天需交付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

b.根據資料定義的規定,在簽訂合同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需向________交付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

第二條合作期限

以補償貿易進行使用生產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年後若合資經營條件不成熟,則可延長合作生產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________年。

第三條轉讓技術祕密和技術檔案

1.乙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和試驗安裝、除錯、運載及維修等有關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必須和目前使用的資料內容相同。

2.合同產品資料的稽核和驗證:

乙方對提供甲方的產品設計圖紙、製造技術資料的完整性、正確性、清晰性負責。

3.在合作生產期間,甲方將以最優惠價格向乙方提供本專案市場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體內容另行商定。

4.甲方保證向乙方轉讓的技術祕密和技術資料不受任何

第三者的指控。

第四條價格和支付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支付技術祕密和技術資料費用期限如下:

________年____..d(大寫__________美元整)

________年____..d(大寫__________美元整)

________年起以後的________年中按每年淨產值(即每年總產值扣除進口部分價值和稅收費用後的產值)其提成費為____%。

2.合同簽署生效後(30)天內,乙方按照由________銀行提交的甲方下列單據,予以

第一次支付總金額的________%,即________..

d.(大寫:________美元整)。

(1)根據附件________要求,提供

第一批資料的空運提單;

(2)經乙方確認的________銀行出具不可撤銷的保函正副本條一份;

(3)甲方的商業發票一式兩份;

(4)甲方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3.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予以

第二次支付________年總金額的____%現金,即____..

d.(大寫:________美元整)。

(1)按附件________要求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供

第二批資料空運提單;

(2)甲方商業發票一式兩份;

(3)乙方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4.雙方同意________年用現金支付,________年付____%現金,其餘____%金額用乙方返銷產品補償。

XXX年的費用本年____月____日支付,甲方交付商業發票一式兩份。

6.自________年起及其後各年份按

3.1款規定的提成費用應在每年____月____日在收到甲方商業發票(一式兩分)後支付。

7.在合作生產期間鑑於c遵照

3.1款已向甲方支付了轉讓技術祕密的部分費用,若合資經營時機成熟,雙方同意成立合資經營企業時,則甲方將其剩餘部分的'技術祕密費用可作為投資的一部分。一旦雙方不能進行合資經營,在________年之內合作生產被迫終止時,乙方確認向甲方支付技術祕密費用的剩餘部分。若出現上述情況,對支付技術祕密費用的進度和方式由雙方在適當時候予以協商。

第五條合作生產和補償貿易

1.為有利乙方的外匯平衡,甲方同意乙方生產主機返銷。

2.上述訂單的總值必須保證不低於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購買零部件所需費用總額的____%。甲方同意在乙方補償能力擴大及甲方需求的前提下,其補償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3.乙方將以優惠價格同甲方提供產品。其品種、數量、交貨期等將由雙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產品必須符合標準。

4.甲方要求乙方接到上述產品圖紙後立即試製主機。首批產品各一臺將分別在雙方進行試驗,在試驗合格的基礎上甲方要求乙方________年內提供主機________臺。其價格、交貨期在簽訂正式合同時商定。

第六條保證

1.甲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所供應的資料應是技術的成果,其內容與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2.甲方保證所供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

第七條稅費

1.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繳納的一切稅收,發生在乙方國外的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履行本合同需繳納的一切稅費,發生在乙方國內的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商標

1.乙方有權使用甲方商標和合同產品的序號。乙方將下列商標標明在________生產的合同產品上: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製造的銘牌,報價單、技術規格書、廣告、說明書、樣本等,凡是合同產品均以甲方名稱來表示。

第九條包裝

1.須用堅固的木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防溼、防潮、防震、防鏽、耐粗暴搬運。由於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由於採用不安全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損失,賣方應負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或損失。

2.賣方應在每件包裝上,用不褪色油漆清楚地刷件號、尺碼、毛重、淨重、“切勿受潮”等字樣,並刷有下列嘜頭:

3.裝箱單兩份,註明毛重、淨重、尺碼和所裝貨物每項的品名數量。

第十條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或其他雙方同意的事件而影響執行合同時,雙方同意延長合同期限,延長時間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2.責任方應儘快將發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況用電報通知另一方,並在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交給另一方確認。

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本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一條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已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

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應由敗訴方負擔。

5.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合同的其餘部分在仲裁期間仍應繼續執行。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雙方代表在________正式簽字。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以英文寫成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式兩份。

3.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正文有同等效力。

4.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換的所有檔案、函電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自動失效。

5.本合同只能根據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名或蓋章的書面檔案進行變更、追加或修改。

6.在執行合同期內雙方的通訊均以函電進行,一式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

轉讓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使用權轉讓事宜,經自願、平等、友好協商,達成轉讓協議如下:

一、房屋坐落、面積

甲方將坐落於______的房屋轉讓給乙方,該房屋登記面積共150.4平方米。具體位置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上述房屋的使用權及附屬設施包括:甲方現有所在房屋的一切建設設施及水電戶口等。終身歸乙方享有。

二、保證此房屋手續真實,來源合法,權屬清楚,四至界限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權屬或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全部賠償。

三、轉讓金額

該宗地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向甲方預付人民幣貳萬元,剩餘款在取得房屋使用權證及相關手續後交付給乙方。

五、房屋交付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六、房產歸屬

1.在該房屋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資建造,房產歸乙方所有。

2.建房手續由甲方配合辦理,所涉費用由乙方承擔。

3.房屋建成後,在法律政策許可的前提下,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將土地證和房產證辦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如甲方反悔應當向乙方全額退還房屋轉讓款________萬元,並償付違約金_________萬元,如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包括建房、裝修工程款和房地產增值部分)。

七、在法律政策許可的前提下,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將房屋使用證和相關手續辦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違反本協議導致房屋不能過戶或無故進行交付,甲方應支付給乙方違約金壹拾貳萬元。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 方: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6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單位: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自願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技術名稱

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技術轉讓給乙方,乙方使用該項技術生產________________產品。

二、甲方轉讓技術應達到的主要技術指標

該項技術的引數:所生產產品的質量指標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產品質量標準,適合市場銷售。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將________________加工技術和生產規劃、裝置佈置等資料交付乙方。

2.甲方負責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派出技術人員________名到乙方單位,指導乙方安裝裝置和產品試製工作,並保證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生產出乙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產品。

3.甲方在合同執行期間對轉讓給乙方的技術如有後續改進,應及時轉讓給乙方

4.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技術,應對第三方保密,不得擴散或轉讓。

5.甲方人員在離開乙方工廠前必須負責把乙方安排的人員進行生產技術培訓,並保證他們能獨立進行操作,生產出合格產品後。甲方人員才可離廠。

四、乙方的義務

1.雙方協商議定,乙方向甲方交付技術轉讓費共________________元整,在合同簽訂後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剩餘款項在生產出全部合格產品後,一次付清。

2.在裝置安裝和產品試製過程中,乙方應服從甲方技術人員的指導。

五、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及規格派出技術員,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2.甲方如擅自將向乙方轉讓的技術又擴散,轉讓給第三方,應按技術轉讓費的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技術如有疵漏,應及時更正和完善;如仍達不到合同規定的國家產品質量技術標準,甲方應退回全額技術轉讓費,並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六、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向甲方支付技術轉讓費,應按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本合同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期為________年零________個月,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隨意更改或廢除合同。在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轉讓合同 篇7

雙方茲就工廠轉讓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轉讓情況

乙方所有坐落___市___路_號廠房連同基地,暨全部生產裝置及原料、半成品、製成品,其數量細目暫以乙方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庫存清冊所載名稱、數量為準。

二、本件讓售價格及計算方法

(一)廠房房地、生產裝置及原料、半成品、製成品細目,總折價為____萬元整。

(二)上列原料,經盤點如有增減變化數量,則依乙方原料進料成本價格計算;半成品如有超過或不足的,則視加工的程度,在______以內的,按原料成本價格計算;逾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依成品市面批發價計算;成品如有超過或不足之數,依成品市面批發價格計算,由雙方以現金給付或補足。

(三)生財裝置如有短缺、滅失的,得依乙方帳面所列裝置殘值計算,由甲方於尾款中予以扣除。

(四)乙方應收未收款約計____萬元,除在本年十月份以前的帳款由乙方自理外,______月份起的帳款均以九折計算由甲方承受,至交割後所有發生一切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乙方並負責通知各廠商,並於甲方收受帳款絡於一切必要的協助。

三、付款辦法

(一)前條第一項的'價格,於本契約成立同時,甲方交付乙方___萬元,餘款___萬元,俟原料、成品、廠房房地、生產裝置點交清楚同時,一次付清。

(二)前條第四項應收帳款的價格,甲方應於交收後給付乙方折淨數的半數;其餘半數由甲方開立一個日期的支票交付乙方。

四、交收日期及地點

雙方訂定本____年____月____日為交收日期。並定於___市_路_號廠房現場為點交地點。

五、特約事項

(一)交收之日,雙方均須派代表二人以上,負責辦理。

(二)本件交收以前,所有乙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或其他糾紛,概由乙方負責理清,與甲方無涉。

(三)本件交收以前,所有積欠一切稅捐及水費、電費、瓦斯、電話費用等概由乙方負擔。

(四)廠房房地移轉,除土地增值稅由乙方負擔,其餘契稅、公主費、代書費及其他必要費用概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現有僱用的職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餘均應由乙方負責遣散。

(六)乙方宣告本件盤讓,業經其公司董事會及股東會證依法證明決通過,附件的會議記錄如有虛偽不實,應由乙方負責。

六、違約處罰

任何一方有違背本契約所列各條件之一者即作違約論,他方有權解除契約。又甲方違約,願將已付款項,任由乙方沒收充作違約賠償;若系乙方違約,應加倍返還所收的款項與甲方,以賠償甲方。

為確保本件契約的履行,乙方應另覓保證人2名。保證人對於乙方違約時,加倍返還其所收受款項,應負連帶保證責任,並願拋棄先訴抗辦權。

本契約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章)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合同 篇8

轉租房(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自願的原則,甲方將坐落在北京市順義區前魯各莊村養殖場地轉讓給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養殖場地轉讓包括如下

瓦房_______間、牛棚_______間、樹_______棵、自來水管道_______米、圍牆_______延米、大門兩幅。

二、租賃期限

苗立生在_______年向前村經濟合作社租賃的_______畝養殖場地。

三、租金

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租期_______年。現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後養殖地租金、水電由承擔。乙方_______在本協議生效後支付給甲方苗立生土地租賃轉讓金_______萬元整_______。其土地上現有的.建築物、種植物、歸乙方。合同生效後對土地投入和收益均歸乙方所有。

四、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協議期滿後

由_______與前村經濟合作社協商簽訂續租協議,前魯各莊村經濟合作社與苗立生賃協議同時終止。甲方應無報酬的配合乙方完成相關手續使乙方能繼續使用養殖廠地。

立此協議,所有事項以原合同為準,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各_______份,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簽字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