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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委託代理合同範文彙總8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品】委託代理合同範文彙總8篇

委託代理合同 篇1

工程名稱: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招標範圍:_________;

3.建設地點:_________;

4.工程規模:_________;

5.工程投資額:_________。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准文號及時間:_________;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_________。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_________;

2.計價方式:_________;

3.評標辦法:_________。

  四、代理業務範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檔案;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_________。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書的受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資料引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內辦理委託專案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七、委託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檔案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工程規劃許可證、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及稽核通知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絡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日內做出書面的回答;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並在簽定合同後7日內提交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備案;

7.委託代理資質專案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週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託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有權參加委託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瞭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並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迴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受託方向委託方收取中標價的_________%或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代理諮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含甲方繳納的釋出媒體資訊服務費;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不含甲方繳納的釋出媒體資訊服務費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諮詢服務費於:

本協議簽訂後,委託人先預付%餘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委託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一週內付清:

_________。

  十、委託方指定聯絡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託方與受託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1.本諮詢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壹份;

2._________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達。

委託方(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人:(簽字)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 篇2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 “”專案銷售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甲方“ ”專案的銷售代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並在本

合同有效期內及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名義從事該專案的銷售代理事務。

二、專案概況

2.1 專案名稱:

2.2 專案位置:

2.3 委託代理內容:

2.4 銷售面積以市產權監理處核定的預售面積為準,銷售價格以甲方對外統一的銷售均價為準。

2.5可售面積以合同附件一的約定為準。

三、委託代理事務及期限

3.1 代理事務:“ ”專案的商鋪的宣傳推廣及銷售。

3.2 代理期限:本合同簽定之日起生效。即從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保證“ ”專案銷售宣傳必需品供給。

4.2 在本合同生效後 7 日內向乙方提供真實的、全面的、合法的該專案的土地使用權屬證明檔案及與本專案有關的批准檔案(均為加蓋甲方公章的影印件,並與原件核對無異。在雙方合作過程中,根據相關手續、檔案的辦理情況,及時向乙方提供與該專案有關的材料(均為加蓋甲方公章的影印件,並與原件核對無異),並對因為有關手續、檔案的辦理而影響對該專案開發過程和進度的後果負責。

4.3 負責辦理本專案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並完成商品房在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登記備案的各項手續。

4.4 甲方保證其各部門應為乙方的銷售工作提供無條件協助和支援。

4.5甲方應負責乙方成交客戶人員費用300元/天,個人總費用不得超過900元(報銷費用只超於成交客戶)。

4.6 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方式、時間、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及有關費用。

4.7 擁有專案策劃、推廣及營銷方案和實施的最終決定權。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5.1 乙方從本合同生效的次日起開展專案營銷、推廣及銷售的各種工作。

5.2 利用自身綜合優勢進行專案的整合、銷售,包裝、推廣,制定商鋪銷售及銷售計劃,並完成相關工作。

5.3 進行銷售代理,委派本埠及外埠銷售人員,並負擔其工資、獎金。

5.4 按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銷售代理費.

5.5 對該專案的規劃方案及銷售價格,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部分設計作出調整、建議,使得更具有市場價值,但須徵得甲方批覆後生效。

5.6負責當地客戶的接待與諮詢。

5.7 乙方所有參與本專案的人員應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道德標準。若有人發生有損本專案或甲方形象與利益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除該人蔘與本專案,且乙方既定目標任務不變。

5.8 在本合同簽定前,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合法的房地產銷售代理中介機構資格證明。

5.9 自本合同生效後,應分階段向甲方提供各項工作程序安排計劃。

六、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業務要求忠實地在委託許可權內辦理委託事務,不得超出甲方

委託的許可權範圍開展工作。

七、關於營銷推廣

7.1 在本合同甲方委託的範圍內,由乙方全權負責“ ”專案的營銷及

銷售推廣工作。

7.2 乙方提出的該專案的營銷推廣方案中,推廣方案及額外預算需報甲方審批,推廣的具體實施方案或稿件必須得到甲方的確認後方可實施。不然則視為乙方單方面意見違規行為。

八、關於銷售代理

8.1 在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之下,甲方授權乙方全權負責“ ”專案的銷售工作。

8.3關於銷售代理佣金:

8.3.1代理期限內按乙方總銷售額的3%計算提成。(按尾款到帳月結算)

十二、乙方保證對所代理房屋以合法的標準程式進行銷售,誠實經營,絕不搞欺矇拐

騙,不做任何損壞甲方企業形象的事,並願為此承擔責任。

十三、違約責任

13.1 甲、乙雙方均保證,如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上述各項承諾而造成不良後果,除各自承擔一切責任外,還應負責賠償因此給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3.3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支付該專案的應付乙方的銷售代理費,逾期三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擔相當於應付款項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逾期一個月未支付時,乙方有權通過乙方認為有必要的合法渠道向甲方收取有關款項,並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3.4 如無甲方授權,乙方任何職員不得代為收取購房預訂金、定金和房款。由於乙方職員擅自代收款而給甲方造損失,應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13.5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及條件完成代理事務,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十四、甲、乙雙方向對方發出的函件、方案等文字應具備以下的形式為有效。 14.1 每頁蓋有有關公章或合同章的文字(原件)。

14.2 如通過甲、乙雙方指定的傳真機發出的,則為每頁蓋有有關公章或合同章的傳

真文字。

十五、合同終止:

15.1 本合同所約定的事項全部實現。

15.2 一方有下列任一情況時,另一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並可根據實際情況,向

對方追究責任,要求賠償:

15.2.1 有欺騙行為時;

15.2.2 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時;

15.2.3 因一方過錯給對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十二、特別約定:甲乙雙方特別約定,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10條規

定所享有的任意解除合同的權利,除本合同另有約定行使單方解除權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單方解除合同,應向守約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賠償金。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甲方):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聯絡人:

傳真:

年月 日

代理方(乙方):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聯絡人:

傳真:

年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3

甲方(受託方):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流動人員人事行政關係、檔案管理的政策規定,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的原則,就委託人事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的責任:

甲方為乙方提供下列_________項服務:

1.代管人事行政關係、人事檔案;

2.負責人事檔案材料收集、鑑別、整理、歸檔、保管等工作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齡、核定檔案工資;

4.辦理轉正定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認定和考評申報事宜;

5.辦理出國(境)政審,申辦出國(境)證照的有關手續;

6.出具婚姻、生育狀況、公證等各種以檔案為依據的有關證明材料;

7.代辦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事宜及退休的相關手續;

8.代管黨組織關係;

9.辦理人事調動並負責人事檔案的查閱、轉遞工作;

10.接受各種培訓申請,進行就業指導、提供人才素質測評;

11.單純保管人事檔案。

乙方的責任:

1.遵守現行人事政策有關規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_________政府_________號文規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費。標準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繳納本協議有限期內人事代理服務費。逾期不繳費的,甲方有權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務。

3.本協議期滿應及時辦理續期或轉出手續。逾期半年(從合同期滿第_________個月算起),甲方將乙方檔案封存,不再辦理任何手續,此協議失效。

4.繳納社會保險費並簽訂《代辦社會保險繳費協議書》。

5.自覺遵守《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並與甲方簽訂《計劃生育合同書》。非_________戶口的乙方個人(指借調人員,不含應屆高校畢業生)其戶籍不變,協議期滿,將人事檔案轉回原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

本協議簽定期限最短一年。協議期內提前解約的,所繳人事代理服務費不予退還。

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滿可續簽。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續簽記錄(略)

附件二:辦事記錄(略)

附件三:計劃生育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和《_________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同意在簽訂《個人委託人事代理協議書》的同時,自願訂立合同如下: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自覺執行計劃生育政策,一旦乙方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時,有權根據計劃生育部門,所在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作出的處理意見,相應作出人事行政方面包括除名,退檔等處理。

根據國家《流動人員計劃生育管理辦法》、《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和《_________省流動人員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的規定,乙方在簽定本合同時,根據自己的情況,保證做到:

1.未婚人員(含已離異)自覺執行《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如申 請結婚,自覺按法定程式辦理結婚手續。

2.已育人員,保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之內不生育。

3.已婚人員,如需生育,自覺到戶口所在街道辦事處申領計劃生育指標。

4.已婚已育人員,堅決做到不計劃處懷孕,不計劃超生。

5.計劃外懷孕人員,自覺接受計生部門,戶口所在街道辦事處採取的措施終止計劃外妊娠。

6.計劃處生育人員,按《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交由計生部門或戶口所在街道辦事處處理。

若乙方情況有變,須及時通知甲方,並簽定新的合同,否則,後果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 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按《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律師法》及《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為其親屬提供法律幫助、進行辯護等,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擔任(涉嫌罪名) 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的律師、辯護人。

第二條 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事項完結止。委託事項的結案方式包括但不限於:

1、偵查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移送審查起訴、撤銷案件;

2、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取保候審、移送起訴、不起訴;

3、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做出一審判決。

第三條 委託許可權

1、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瞭解案件情況;

2、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3、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無罪、罪輕、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辯護;

第四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協商同意,律師費為 萬 仟 佰 元正(¥ 元 ),甲方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1、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北京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影印費,由甲方選擇如下方式支付:

( )由乙方律師墊支,甲方以實報實銷的方式在結案當日支付給乙方;

( )甲方以包乾形式一次性支付 元作為乙方律師的工作費用;

2、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北京市區內發生的交通費、影印費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的向乙方律師敘述案件事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的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合理合法;

3、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乙方律師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委派執業律師具體承辦接受委託的案件;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受託案件,盡最大努力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4、乙方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安排律師助理完成輔助工作;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委託事項完成之前,非因乙方律師過錯,甲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用不予退還;若此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數額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並要求甲方按每日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付費的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4、在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但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以及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支付或拖欠律師費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代理事項以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後,本合同終止,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案件事實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用。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按第二條規定完結為止。

第十二條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北京市博友律師事務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與 (貸款國政府主管機構名稱)簽署的貸款協定(或會談紀要), (貸款國名稱)同意向政府提供 (貸款金額和幣種)的政府貸款用於 (專案名稱)。

(省級財政部門名稱,以下簡稱借款人)根據《關於外國政府貸款轉貸管理的暫行規定》(財債字[1999]230號)確定該專案為第一類貸款專案。根據借款人的推薦,財政部(以下簡稱甲方)稽核同意該專案由 (代理銀行名稱,以下簡稱乙方)負責外國政府貸款的財務代理工作。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根據甲方提供或乙方與貸款國金融機構為該專案簽署的對外金融協議中規定的貸款條件(包括貸款金額、貸款利率、貸款期限及還款方式等)將貸款轉貸給借款人。乙方不對專案進行評估,不承擔貸款還本付息風險。

二、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以下業務:

(一)要求借款人及時提交下列檔案:

1.甲方關於同意該專案利用外國政府貸款的批覆;

2.省級以上計劃部門或經貿部門對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覆和/或利用外資方案的批覆;

3.代理銀行要求的其他檔案(由銀行列明具體內容)。

(二)審查借款人提交的有關檔案。在審查檔案時,如果發現問題而無法辦理轉貸時,應及時報告甲方。

(三)代表甲方與借款人簽訂轉貸協議。在轉貸協議簽訂之前,乙方應將轉貸協議草本報甲方確認,並在轉貸協議簽訂後將副本報送甲方備案。

(四)建立必備的專案檔案。

(五)根據借款人或借款人委託的採購公司提交的申請,按對外金融協議和轉貸協議的規定辦理貸款項下提款手續,並根據貸款機構或外方銀行的提款回單,負責貸款的賬務記錄並通知借款人。

(六)按轉貸協議的約定通知借款人償還本息及支付費用。

(七)按對外金融協議的要求,辦理貸款本息及費用的對外支付。

(八)受甲方委託對專案實施進行財務監督。

(九)如借款人未能按轉貸協議的約定按時如數償付到期的全部債務,乙方應進行催收,並應及時將催收情況報告甲方。

(十)負責貸款專案的統計工作,向財政部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報送專案統計資料。

(十一)受甲方委託,代表甲方與國外貸款機構或外方銀行就專案執行、債務管理、統計資料等問題進行業務聯絡。

(十二)甲方委託的其他有關事項。

三、甲乙雙方應就專案的執行情況定期交換意見。

四、乙方按甲方《關於印發〈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手續費收取辦法(試行)〉的通知》中的有關規定(財債字[20xx]74號)收取轉貸業務費。

五、如借款人未能有效履行還款責任而導致不能按期還本付息付費時,乙方應先行予以墊付。乙方應將對外墊付的本息、罰息及按國家規定可收取的有關費用的明細清單在下一個年度1月15日前上報甲方,並抄送借款人。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清單稽核無誤後,將採取財政扣款措施,按照實際發生額(包括本息、罰息和國家規定的可收取的有關費用)以相同幣種或按實際撥付日銀行外匯賣出價折算成的人民幣在同一財政年度內撥付乙方。

六、乙方對外墊款所需的外匯將按甲方與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有關規定辦理。

七、甲方如未在上述第五條限定的本財政年度以內撥付墊付資金,按違約支付額以發生時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按日支付違約金。

八、對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截止到該專案對外金融協議及轉貸協議執行完畢。

十、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需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者補充,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修改或補充的書面協議。修改或者補充的書面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若與本協議有不同之處,以修改協議為準。

十一、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 簽署。本協議正本兩份,副本一份。正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由借款人持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6

購買方(甲方):____________聯絡方式: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聯絡方式: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對___________手機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手機,並全權委託乙方代理購買該型號手機事宜。

2.乙方代理甲方購買的手機單價為_______元/件,共計_____件,總價款共計¥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元,並於收到貨物的同時一次性付給乙方購貨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甲方可以選擇付款方式如下:現金支付,銀行轉帳。如果甲方在貨物送達時沒有付清餘款的情況下,又沒有經過乙方同意,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在貨物在從訂貨期間至送達甲方期間的所有費用和損失,乙方並有權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貨物送達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達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點,乙方有權收取合理的費用(_____元內)。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處取得該物品。

5.乙方單方面對代理甲方所購買物品的承諾。

(1)保證所有貨物是原廠,原裝,保證全新。但除特別情況和說明外,例如贈品等。否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還所有款項。

(2)包換:自購買之日起1日內,所購商品出現非人為損壞的效能故障,甲方可以選擇同型號同規格進行商品更換。在此期間的所有更換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一日之後三日之內,乙方能盡最大可能幫助甲方進行調換貨物,但是乙方不保證能調換,如果能夠調換情況下,以一日_____收取折舊費用,七日之後概不調換。

6.乙方對於貨物的保修承諾

對於非人為損害手機提供至少三個月的保修,對於甲方購買的_______這臺機器提供____個月的保修承諾。

7.在以下情況下凡是由於甲方所造成的其中之一,或者是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機身的易碎保修貼、銷售卡、發生模糊,撕毀,塗改的;

(2)包換期內發生商品外觀磨損及附屬配件缺少的;

(3)非承擔保修責任的第三方拆動、改裝、改版造成損壞的;

(4)由人為原因造成的機器損壞,外力碰撞,墜落,入水,受潮,發黴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個人失誤;

(5)未按商品使用說明書要求使用、維護、保養而造成損壞的;

(6)由水災,火災、雷擊、戰爭等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損壞;

特別說明,以上所有乙方單方面做出的承諾不包括甲方與產品的供貨商以及生產商的關係,乙方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要求供貨商以及生產商提供更好的更長的承諾,服務。乙方不干涉甲方的這種自由。以上承諾僅僅只是乙方對於甲方提供的承諾。

8.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簽訂日起即時生效。

委託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為保證________________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順利推廣、銷售,本著公平、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負責代理專案及價格:

1.代理專案:

甲方正式授予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技術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案裝置銷售的代理權,負責該專案的銷售工作。

2.乙方代理的裝置型號為______裝置價格(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置見附件。

 二、裝置銷售貨款支付方式:

1.裝置銷售貨款支付方式:

(1)付款時間:合同簽訂後的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貨到交貨地點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裝置安裝除錯完畢三個工作日內付清合同總金額的______%。

(2)付款方式:終端使用者需將裝置銷售款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賬戶。當甲方收到貨款_____%後,甲方在一週內按約定價格支付乙方的佣金,乙方提供代理酬金髮票。

(3)甲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銀行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雙方權利與責任

1、甲方在技術上全力配合乙方工作,但在專案運作的整個週期內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2、按公司提供的價格出售的裝置,專案代理有______%的利益,在公司提供的價格上打折後出售的裝置,打折部分由代理商自行承擔。

3、如甲方沒有按時、足額收到裝置銷售款,甲方有權延緩支付乙方相應佣金,乙方有義務負責對購買裝置方的銷售款進行追繳。

4、乙方在負責甲方授權專案銷售、推廣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務、債權和一切經濟糾紛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獨立承擔其全部相關法律責任;

5、乙方在負責甲方授權專案銷售過程中,不得有做出不利於正當市場競爭的行為,不得做出不利於甲方對外形象及甲方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協議約定內容。

6、乙方必須遵守總公司的《技術保密協定》、《智慧財產權保護合同》及《專案代理協議》等相應協議的所有條款。

7、本協議所籤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讓他方;

 四、簽署相關協議

甲、乙雙方必須簽署“ceco商標及智慧財產權保護協定”和“ceco智慧財產權保護合同”,上述兩協議必須與本協議同時簽署方能生效且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協議期限及簽署地點

1、協議期限:本協議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有效期壹年,此前所籤協議作廢;

2、本協議的簽訂地點:北京市建內大街7號光華長安大廈2座11層。

 六、協議的中止

1、乙方在代理期間,做出任何違反甲方管理規定或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簽訂的本代理協議;

2、乙方不得有擅自出售、抵押、許可、洩漏甲方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簽訂的本代理協議同時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3、乙方沒有履行本代理協議時,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簽訂的本代理協議。

七、協議糾紛的解決在本協議執行期間,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未果時,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經濟訴訟解決。

八、協議文本及附件

1、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影印無效;

2、本協議附件包括:

乙方營業執照等公司證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證影印件;

代理商管理制度

裝置配置

代理商承諾書

“ceco商標及智慧財產權保護協定”和“ceco智慧財產權保護合同”。

甲方: 乙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日期: 日期:

附件:(略)

委託代理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律師法》及《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為其親屬提供法律幫助、進行辯護等,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擔任(涉嫌罪名) 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的律師、辯護人。

第二條 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事項完結止。委託事項的結案方式包括但不限於:

1、偵查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移送審查起訴、撤銷案件;

2、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取保候審、移送起訴、不起訴;

3、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做出一審判決。

第三條 委託許可權

1、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瞭解案件情況;

2、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3、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無罪、罪輕、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辯護;

第四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協商同意,律師費為 萬 仟 佰 元正(¥ 元 ),甲方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1、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北京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影印費,由甲方選擇如下方式支付:

( )由乙方律師墊支,甲方以實報實銷的方式在結案當日支付給乙方;

( )甲方以包乾形式一次性支付 元作為乙方律師的工作費用;

2、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北京市區內發生的交通費、影印費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的向乙方律師敘述案件事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的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合理合法;

3、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乙方律師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委派執業律師具體承辦接受委託的案件;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受託案件,盡最大努力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4、乙方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安排律師助理完成輔助工作;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委託事項完成之前,非因乙方律師過錯,甲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用不予退還;若此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數額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並要求甲方按每日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付費的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4、在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但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以及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支付或拖欠律師費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代理事項以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後,本合同終止,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案件事實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用。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按第二條規定完結為止。

第十二條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北京市博友律師事務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