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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租賃合同彙編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租賃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華】租賃合同彙編5篇

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預計租賃期限: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 裝置送回出租方倉庫(適用於承租方自行安排運輸)為準,首尾兩天均包括在內。合同期滿承租人需要延長租期,經雙方確認無異議,合同相關的條款自動順延。

第二條 押金、租金支付方式

(一) 押金:

1.提取裝置前先繳付人民幣__ __元作為押金,於租賃裝置退回時,無息退回給承租方。

2.押金不可用於對衝

租賃期間租金,如承租方有欠款未付清,出租方有權先從押金中扣除欠款後再退還餘下押金給承租方。

(二) 租金:雙方簽約後繳付裝置前承租人先付人民幣¥ 作為裝置租金;後期租金收到出租方通知後_7_天內支付。

第三條 租賃裝置交付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式

(一) 租賃裝置交付時間為20xx年 月 日;

(二) 交付地點: 蘇州市東橋鎮聚民路66號蘇州二建鋼結構分公司廠內 第四條 租賃裝置的保險及責任

(一) 租賃期間,承租方需確保租賃裝置的完整,並對任何損毀及遺失作出賠償,正常損耗除外。任何損毀或遺失出租裝置的賠償費用會根據當時再購置同等全新裝置的款項包括運費、關稅及保險等, 並會適當地按折舊價計算。出租方亦保留權利收取因該次損毀或遺失事件而引致之租金損失, 直至補購之裝置送抵出租方為止。

(二) 在租用期間,所有裝置仍屬出租方所擁有。如承租方不履行合約條款或不依指定時間內繳付租金,出租方有權收回所有出租裝置,而一切牽涉的費用需由承租方負責,並有權索償過期還款利息,月息為一點五釐。

(三) 在租用期間,未經出租方作出書面同意下,承租方不得擅自把租賃裝置轉移使用地點、分租、轉租、抵押、替換或改動租賃裝置。

第五條 裝置的使用及維修

(一) 承租方在使用地使用前必須先進行試走以確保地面平整並可承重 ,試走時必須把操作平臺降到最低,試走時機器不會下陷或顛簸方可上升工作。

(二) 使用方確保使用人明晰合同附件安全須知(規範),並確保按章作業以保證安全。

(三) 出租方會為該租賃裝置作定期維修保養。但承租方有責任為該機械作每天例行檢查,併為電池充電。

第六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雙方一致同意解除; 雙方約定租賃期限屆滿;因不可後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自己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 構成預期違約時, 經另一方催告後仍不不履行, 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如出租方提供的租賃裝置存在嚴重質量問題, 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附件和雙方簽字確認的傳真件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條例的規定,就乙方向甲方租賃每套價值12000元的電動吊籃 套,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租賃時間:自 年 月 日起,預計工期約為 天(以實際工作中雙方記錄為準)。

二、工程地點:

三、租賃費起止時間:以雙方籤認安裝驗收單之日起租;以整套吊籃置拆至地面之日停租。

四、租賃單價: 元/日/臺。單套吊籃最低租金 1000 元,即租賃期滿租金低於1000元按1000元結算,高於1000元按實際使用天數結算。

五、吊籃押金:租賃合同簽訂後乙方每套吊籃向甲方交押金20xx元。結算時可衝減租金,每使用20天后續交押金。

六、租金結算:工程結束兩天前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吊籃租賃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則,延期交納每日按應付租金金額的百分之五加收違約金。

七、租賃細節:

1、吊籃抵達使用工地後,甲方派一名技術人員指導乙方安裝、除錯,具體安裝事項由乙方提供輔助人員安裝完成。吊籃乙方使用完畢後,須提供人力協助甲方拆卸。否則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套的拆裝費。

2、吊籃安裝所用的吊籃配重甲方不負責提供,由乙方自行解決。

3、在乙方施工工地如出現停電、移機、上級檢查、無工人施工幹活等情況,吊籃日租金不變,但出現下雨、下雪等惡劣天氣時可除外。

4、所承租的吊籃任何時候都甲方的財產,如出現丟失、損壞則由乙方按原價賠償。

八、使用高處作業吊籃安全問題

1、使用吊籃人員均應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術培育與考核,執有安全上崗證,方可上崗;非指定人員不得動用吊籃。

2、吊籃屋面懸掛裝置安裝齊全、可靠、穩定;旋轉絲槓使前輪離地,但絲槓頂端不得低於螺母上端,支腳墊木不小於4×20×20釐米。配重壓鐵:H-H標準型24塊(600公斤),H-H加長型42塊(1050公斤),不得短缺。

3、吊籃嚴禁超載使用,額定載荷400公斤。

4、所有連線件齊全、牢固、可靠;無丟失損壞;提升機穿繩正確;鋼絲繩無斷股、無死結、無硬彎,每捻距中斷絲不得多於4根;鋼絲繩下墜鐵齊全、離地;安全鎖無損壞、卡死,動作靈活,鎖繩可靠;嚴禁將開鎖手柄固定於常開位置;電氣系統正常,衝頂限位行程開關靈敏可靠,位置正確;每次使用前均應在2米高度下空載執行2~3次,確認無故障方可使用。

5、每次吊籃執行只能由一個人控制,在執行前提醒籃內久晏:並確定上下方無障礙物方可執行,下行時特別注意不能碰到繩墜鐵。

6、上吊籃工作時必須戴妤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嚴禁酒後上吊籃作業:禁止在吊籃內吸菸;進行電焊作業時應嚴格對鋼絲繩及電纜作安全防護並禁止利用吊籃作接地板;禁止在籃內用梯子或其它裝置取得較高工作高度。

7、吊籃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技術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

8、不準將吊籃做為運輸工具頻繁垂直運輸物品。

9、雷、雨、大風(陣風5級以上)等惡劣天氣不得使用吊籃,應停置地面。

10、雨天、噴塗作業和吊籃使用完畢時,應對提升機、安全鎖、電氣箱進行遮蓋,下班後切斷電源。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允許從吊籃內向外攀爬或向樓內跳躍。

12、乙方在使用吊籃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遵守其各項條款之要求與規定及安全操作規程和本協議。因吊籃本身質量問題造成事故由甲方負責,由於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

九、吊籃配置規格

電機臺數配電箱電纜長度鋼絲繩長度安全繩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乙方因承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需要,向甲方租用__________________。為明確責任,特訂立如下條款,共同執行:

一、租費計算辦法

鋼管______元/米×天數(每噸以______m計算),套筒扣件______元/只×天數,單價為不含稅(若乙方需要甲方出具發票,甲方需提供,稅金由乙方另行承擔)。自租用之日起計算租費一次,乙方交納時間為每月至月後______天內送到甲方付清(歸返租賃物時碼單簽字日不記租費)。該單價已包含施工期間租金漲幅風險費。

二、押金、滯納金

鋼管、扣件原則配套租用,並以租用的實際數額收取押金(不計息)______元,租憑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按月計算(鋼管、扣件退完後退回押金款)。

三、賠償

乙方租用甲方鋼管、扣件,無任何理由切割、截短。在租用期間如發生鋼管、扣件、管子套筒短缺,均已現行市價賠償。如乙方未及時賠償或賠償款未到位的,均按租用數量繼續收取租費,直至結算完畢為止(扣件回收時如遇蓋板斷裂或有一半完整可修復的,二隻合併按一隻驗收,損壞鋼管扁頭及扁管是大頭、頭子不平,按雙方協商進行抵扣切割。)

四、提供方式

乙方需提前五天向甲方提供要料計劃,以電話或簡訊方式通知。甲方應提早準備以應對乙方施工要求,甲方應滿足乙方工程進度需求規格長度鋼管。具體數量以結算為準,甲方必須按乙方要求時間內進場,延期進場則每天罰款叄仟元人民幣(從當月租金直接扣除)。

甲方倉庫裝卸車工作由甲方負責,裝車費 ______元/噸,施工現場裝卸車工作由乙方負責及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卸車費 ______元/噸。乙方根據工程實際需要嚴格把關租賃物資質量的驗收,發現質量問題當場拒收,否則以後出現質量問題,人為損傷甲方概不負責。

五、歸還物資

運輸及租用期內保養均由乙方自理。乙方歸還時,應提前五天通知,在甲方發貨倉庫驗收,由乙方運至甲方倉庫,甲方應及時接收,若未能及時接收,所誤工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對清所租物資數量、規格按總租賃鋼管量控制。質量未能達到甲方提供的鋼管、扣件,甲方有權拒收。

六、其他事項

所租的材料不得擅自轉用,否則甲方有權收回租賃物解除合同追究法律責任。

七、合同期、責任

自租賃合同之日起至貨物全部歸還並結算一切租費用,並退還乙方押金為止,自行失效,違約者負法律責任。

八、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由工程所在地法院受理。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租賃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 期: 日 期:

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工商執照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經營場所租賃給乙方使用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賃場所的座落、面積、配套設施及用途

1、甲方將位於南昌市 民德 路(街) 443 號,經營面積 114㎡出租給乙方使用。

2、乙方按時根據實際使用數向供電、供水部門或甲方繳納相關費用,如乙方違規用水、用電,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承租店鋪的用途為 (禁止作其他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租賃期限

1、該經營場所租賃期限為 叄 年,即自20xx年2月 1日起至 20xx 年 1 月 31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力無條件收回該經營場所,乙方應如期交還甲方。如甲方將到期的經營場所繼續出租,乙

方可根據自己的需要平等參與競爭。

3、乙方在承租期內,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自辦執照、按章納稅,獨自享有經營帶來的利益,承擔經營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可能出現的風險。

4、乙方應當辦理開業所需的相關手續。

三、租賃費用

1、承租期內租賃費每月合計 13800元,全年總計 165600元。

2、乙方每月支付承租經營場所總費用的時間為每月 1日前。

3、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同時向甲方支付 41400元人民幣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清算水、電等乙方使用的費用後,甲方一次性無息退回乙方。

4、如果乙方延遲交付租金,每延遲交付一日應向甲方支付 690 元違約金。

5、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約定直接從乙方交付的履行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應承擔的責任,當履約保證金不足 27600 元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經營場所裝修

1、乙方根據經營需要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裝潢,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承租期內添臵或裝修在甲方建築物上的固定裝飾設施、不動產在租賃期結束後不得拆除,應無償歸甲方所有,如乙方擅自拆除,應負賠償責任,屬於乙方的其他財產,可移動裝置等,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處臵,但不得損害建築物。

3、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經營場所及附屬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保養,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裝修不得拆、改經營場所的房屋結構,否則視違約處理,甲方有權解除本租賃合同,沒收乙方所交的履約保證金,乙方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情節嚴重的應承擔有關的法律責任。

4、乙方因經營需要,增加水、電容量,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協助辦理,合同期滿,無償歸甲方所有。

5、乙方裝修後必須經消防驗收合格後才能開業,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義務,承擔消防安全責任。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五、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如單方違約,須承擔違約金 27600 元。雙方協商一致的除外。

2、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將經營場所轉租、轉讓、抵押或以其它方式給第三方使用,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按違約向乙方提出賠償。如特殊情況,

乙方續變更承租人,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第三方應與甲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乙方逾期 半 個月不交租金,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收回經營場所,沒收合同履約保證金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4、租賃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時,乙方應將經營場所及附屬設施一併交還甲方,逾期不交出經營場所及附屬設施,乙方除應補交租賃費用外,每延遲交付一日向甲方支付 1000元違約金,並且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交納的履約保證金。

5、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六、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城市規劃、政府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均無須向對方承擔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房屋產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1、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甲、乙雙方在此合同之前就本經營場所所籤的其他合同(協議)終止,均按本合同約定確定雙方權利義務。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房屋(場所)坐落在XX市XX區XX路XX號 ,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房屋(場所)法定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從 年月日至 年月日(規定為1年以上20年以內)。

第三條 租賃用途:乙方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____ (備註:擬新設或者變更企業的名稱)住所(或生產、經營場所)使用。

第四條 月租金為元人民幣(大寫),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如:乙方按每 月的月初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直接匯入甲方帳戶,開戶銀行:,帳號: )。

租金變動條款:(如第一年租金為元人民幣,以後每年度遞增百分之 %)。

第五條 定金(或押金):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日內須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幣(大寫)作為定金(或押金)。

第六條 乙方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閉路電視收視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並承擔延期支付費用、違規操作等造成的違約責任;甲方承擔租賃期間的房產稅、出租所得稅及附加費、水電錶立戶費,但因乙方水電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服從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執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財產等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房屋租賃期間,甲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上述房屋手續齊全,屬於合法建築;

3、上述房屋未被登記為其他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場所;

4、查驗承租方是否辦理營業執照,發現承租方未辦理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應及時向工商部門反映;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從事經營活動時對消防條件的要求;

6、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應提前 個月通知乙方;

7、甲方負責對房屋及其附著物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8、交房之前甲方應負責結清出租房屋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閉路電視收視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

9、租賃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現狀;

10、租賃期內,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稅費,或因其他債務糾紛導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1、其他約定: 。

第八條 房屋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乙方如將本租賃場所作為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等公眾聚集的場所,保證在使用或者開業前,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後,才投入使用或者開業;

2、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或增擴裝置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但費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當而使房屋或裝置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應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5、乙方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把房屋交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屋,應提前天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若未簽訂續租合同而乙方繼續使用房屋,甲方又沒有提出異議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6、乙方應負責繳納出租房屋租賃期限內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閉路電視收視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轉租。

8、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9、乙方不得在本房屋從事超越工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的經營活動;

10、乙方變更營業場所,應在遷出本房屋之前七日內到工商部門辦結住所(營業場所)變更登記手續;

11、其它約定: 。

第九條 出租方允許承租方對租賃的房屋(場所)進行正常的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如承租方有權對租賃房屋的內部進行裝修、隔斷等,但經公安消防機構稽核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需要變更的,應當報經原稽核的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變、拆除租賃房屋的結構,或變更用途。承租方若將承租的房屋(場所)轉租給第三人,須經出租方同意。

租賃期滿,租賃房屋內可移動的裝修物品歸乙方,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租給第三人的;

2、將承租房屋擅自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用途,損壞房屋的;

4、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連續達 天或累計達天以上的;

5、因租賃房屋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元以上;

6、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裝置嚴重損壞的;

第十一條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從事超越經營範圍等違法活動或為他人的違法活動提供場所便利條件的,甲方一旦發現或經有關部門通知,應立即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由甲方雙倍返還定金(或押金),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

1、甲方延遲交付出租房屋天以上;

2、甲方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

3、出租房屋權屬不清,造成乙方無法繼續承租;

4、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現狀;

5、以欺詐手段騙取定金或租金。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當支付佔所欠租金 %的滯納金。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轉租造成出租房屋(場所)毀壞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4、承租方因住所(營業場所)變更或終止經營活動需終止本合同時,必須按規定辦理住所變更登記或登出登記並向出租方出示相關證明材料方可終止合同。否則,視為續租,承租方必須按原約定的租金標準繼續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5、其他約定:

第十四條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裝置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因不可歸責的原因,致使租賃房屋部分或全部損毀、滅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

租賃房屋部分或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 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調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賠償。

第十六條 合同期滿,承租方應當在 天內返還租賃的房屋(場所),租金應在租賃期限到期時由甲方一次性歸還乙方(不計利息)。

租賃期限屆滿前,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天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 天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在同等情況下,應優先租給乙方,租金參照當時周圍同檔次房屋的租金價格。如果續租,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十七條 合同期滿的房屋交接約定:甲乙雙方應在合同期滿後 天內,按以下約定條款交接:

1、裝修清場約定:乙方應負責將房屋恢復原裝修狀況(或保留租期屆滿時的裝修狀況,或在期滿前 天與甲方協商後另定交接條件: )。

2、定金(或押金)約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時,甲方應將定金(或押金)無息退還乙方,如乙方有欠繳的租金及其他未結清的費用,則甲方可將定金(或押金)折抵後剩餘部分退還乙方。

3、遺留物約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權任意處置另一方的遺留物。

4、變更或登出登記約定:乙方應向甲方出示已辦結住所變更登記的證明;如終止經營,應向甲方出示已辦結企業登出登記的證明。

5、其他約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條款無效、被撤消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送登記主管機關備案一份。

出租方(蓋章、簽字): 承租方(蓋章、簽字):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1、出租方應當擁有房屋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或處分權),承租方是指擬設立的企業或擬變更住所(營業場所)的企業。

2、承租方為擬設立的企業的,由擬任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者全體股東簽字,承租方為擬變更住所(營業場所)的企業的,由企業加蓋公章。簽名不能用私章或簽字章代替;簽名應當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毛筆或簽字筆,儘量不與正文脫離單獨另用紙簽名。

3、凡有下劃線的,應當進行填寫;要求作選擇性填寫的,應按規定作選擇填寫,正式行文時應將提示內容、本注意事項及其他無關內容刪除。

4、要求用A4紙、四號(或小四號)的宋體(或仿宋體)列印,可雙面列印;多頁的,應打上頁碼,加蓋騎縫章;內容塗改無效,影印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