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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合同5篇【薦】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轉讓合同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轉讓合同5篇【薦】

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甲方在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 %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並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准。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 %股權。

鑑於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 %股權。

甲乙雙方經自願、平等、友好協商,就標的公司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

1、甲方同意將其在標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權,即標的公司註冊資本的 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購買股權,包括該股權項下所有的附帶權益及權利,且上述股權未設定任何(包括但不限於)留置權、抵押權及其他第三者權益或主張。

第二條 股權轉讓價格及價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 元將其在公司擁有的 %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後,乙方向甲方支付剩餘的.價款 元。

第三條 甲方保證與宣告

1、甲方為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權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檔案完整、真實、且合法有效;

4、保證轉讓的股權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權益;

5、保證其主體資格合法,有出讓股權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6、保證因涉及股權交割日前的事實而產生的訴訟或仲裁由出讓方承擔。

第四條 乙方宣告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並履行公司修改後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第五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 方承擔。

第六條 有關股東權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承受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檔案。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七條 有關股東權利義務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轉讓部分股權所對應的標的公司股東權利同時不再履行該部分股東義務。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標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東權利並履行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檔案。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每延遲一天,應按延遲部分價款的 ‰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後,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它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十條 保密條款

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洩漏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或相關資訊,也不得將本協議內容及相關檔案材料洩漏給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披露的除外。

2、保密條款為獨立條款,不論本協議是否簽署、變更、解除或終止等,本條款均有效。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生效條款及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生效後,如一方需修改本協議的,須提前十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友好協商態度加以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終止及爭議之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之相關規定。

5、甲、乙雙方應配合公司儘快辦理有關股東變更的審批手續,並辦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6、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公司存檔 份,工商登記機關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甲方):

年 月 日

受讓方(乙方):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2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使用權和xxxxxx代理權轉讓給乙方達成下列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位於

_________的店鋪(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及xxxxx在xxxx區代理權轉讓給乙方使用。

二、轉讓後,甲方不再享有xxxx的代理權利、不再承擔代理義務;乙方在享受代理權利的同時必須承擔代理義務。

三、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為 ,產權人為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月租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履行該租賃合同,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甲方應保證租賃合同期滿後,租期按照原租賃合同順延年,並由乙方與店鋪產權人按原合同條款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影響租期自動順延。甲方與店鋪產權人簽訂的租賃合同期滿後由乙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四、轉讓後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裝置(包括)全部歸乙方所有。

五、轉讓費用共計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元)。簽訂合同時,乙方支付甲方轉讓費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元),完成在xxxx的代理權變更手續和店鋪租賃轉讓手續的當日乙方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元)。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 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接手後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乙方有該店鋪合法的承租權及xxxx合法的代理權,並有權依法轉讓,若乙方未能得到該店鋪合法的承租權及xxxx合法的代理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給乙方全部裝讓費並按按轉讓費的1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應該按時將裝讓的內容交付給乙方使用,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原因造成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____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人代表: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受讓方姓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居易國際廣場”地下車位等相關事宜,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標的

甲方位於“居易國際廣場”地下車位第 號的地下停車位使用權。

二、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的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將第一條約定轉讓的停車位使用權定價為人民幣:

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價格不含該地下停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三、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車位款_________元,即______

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四、交付及交接手續

1、雙方約定在____年____月____日辦理該車位通行卡的交接手續,乙方取

得通行卡視為甲方辦理交接,但乙方未付清全部車位款的,甲方有權暫不辦理。

2、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及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場辦理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視為甲方已經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應當自約定交付日起承擔相應的費用。

五、甲、乙雙方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對該購買的地下車位不享有產權,但享有與房屋主體同等年限的使用權。若國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等對地下車庫使用權年限等相關事宜作出具體規定的,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位使用年限等均按國家法律政策或相關地方規定處理。

2、乙方購買的地下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地下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立即恢復原狀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損失。

3、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地下停車位分佈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4、乙方付清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轉讓價款且甲方交付地下車位後,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的使用權歸乙方所有。本合同以及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為乙方享有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使用權的權利憑證。

5、如該地下停車位屬於人防工程,今後若遇政府因戰爭或其他原因需要徵用防空設施,或關於停車位使用權的政策發生變化,該地下停車位的使用權按政府要求辦理收回時,乙方應當無條件配合,且不得因此追究甲方任何責任。

6、若今後出臺通過補繳稅費等形式獲得地下車位產權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並且乙方要求辦理所購的地下車位權屬證書的,由乙方自行辦理並承擔辦理所購買的地下車位的產權證所需支付的費用及所所有稅費。甲方僅承擔協助乙方辦理上述權屬證書的協助義務。

7、乙方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規定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8、乙方使用地下停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停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停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9、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10、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停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11、乙方未徵得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書面同意,或未付清本合同項下全部轉讓價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地下車位或本合同之任何權益以任何形式轉讓給他人。

12、甲方已經委託鄭州新世紀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對乙方所購的地下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認可並接受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對乙方所購地下車位的管理,包括但不限於管理方式、管理費用及其支付,具體以物業服務協議為準。

13、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三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使用權的轉讓總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1 %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 30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1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本合同項下的地下車位(庫);甲方不行使解除權的,不免除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應付而未付款總額 0.1 %的逾期違約金的責任。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交付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甲方未按時交付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轉讓價款 0.1 %的逾期違約金。

3、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4、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六、附則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

簽約時間: 年

簽約地點:

日 乙方(簽字):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年 月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4

一、合同名稱

____專有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

二、簽約時間與地點

本許可證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簽訂。

三、合同當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受方)為一方,____國____技術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雙方法定地址以及電報、電傳號)

四、鑑於條款鑑於供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供方是該項技術的版權所有合法所有者,願將該技術轉讓給受方。

五、合同所涉及的關鍵名詞的定義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語的定義是:

專有技術(know-how)係指為製造____產品所需的,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識、經驗和技能,包括技術資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種經驗和技能。

技術資料係指上述專有技術的全部文字資料(或扼要指明資料的範圍)。

合同產品系指受方根據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轉讓的專有技術製造和銷售的產品。

淨銷售價係指銷售合同產品的發票金額扣除產品稅、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貨、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餘的價款。

合同期限係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為止的期限。

 六、合同範圍與內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用技術(或專利技術)。在該地區受方享有利用該技術獨佔性製造產品和銷售產品的權利(或這是一項非獨佔的許可證)。

2.供方負責向受方提供____技術的研究報告、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試驗、安裝、除錯、執行、維修等一切技術資料、資料(詳見附件×)和經驗,以便受方能實施製造產品(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引數詳見附件×)。

3.供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進行技術指導和參加____的效能考核(詳見附件×)。

4.供方負責接受受方有關人員自費赴供方進行培訓,使受方人員能掌握合同規定的上述技術(詳見附件×)。

5.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受方在合同產品上有權使用屬於供方所有的____商標(或牌號)。

6.供方有責任(或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方提供為製造合同產品所必需的裝置、測試儀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責任幫助受方為實施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配套件,從第三方取得有關技術許可證,或者與第三方進行合作生產)。

七、價格或許可證使用費

1.根據本合同規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等,受方應向供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萬美元,其中:技術使用費____元;資料費____元;技術服務費____元。……上述價格為固定價格。

2.受方有義務對根據許可證轉讓的技術支付下列費用;

(1)入門費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費,其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3%。

 八、技術資料的交付

1.供方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的規定向受方提供技術資料。

2.供方用空運把技術資料送達中國____機場。該機場在收到技術資料而在空運提單上加蓋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受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24小時(或48小時)內,供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受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三份航空郵寄給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術資料後發現不符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包括在空運中丟失或損壞,應在30天內通知供方,說明所缺或損壞的資料,供方應在收到通知後立即(或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沒有提出資料不足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即視為受方對技術資料驗收。

5.技術資料使用文字為英文(或其它文字),計量單位為米制,技術資料所適用的標準為____工業標準。

6.技術資料的包裝要適應長途運輸與搬運、防雨、防潮,每箱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合同號(許可證合同編號lis85001)、收貨人(中國技術進出口公司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國____市機場)、毛重(____公斤)、箱號(或件號)以及運輸標誌等。

九、交換改進技術及對技術資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應免費提供受方。受方改進和發展的技術也應按對等原則提供給供方,但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受方,對方不得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雙方交換技術資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於受方生產條件的,供方有責任協助受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

十、效能考核和驗收

1.在合同產品首批生產後,由雙方根據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共同進行產品效能考核。

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效能符合本合同技術檔案規定的'技術指標,即通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效能考核合格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二份。

3.如經考核,合同產品效能不符本合同技術檔案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如責任在供方,供方應自負費用,採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後進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後仍不合格,供方應繼續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有不合格時,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責任在於受方,受方在供方協助下,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時,則由雙方協商如何再執行合同的問題。供方協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術人員的交通和食宿費用由受方負擔。

十一、保證與索賠

1.供方保證按本合同附件×的規定提供給受方的技術資料是供方掌握的最新資料,並保證向受方及時提供任何發展和改進的技術資料。

2.供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正確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與供方生產使用的技術資料完全一樣。

3.供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日期交付技術資料,如果未按時交付資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罰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0.5%;

(2)拖延五至八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

(3)拖延八週以上,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罰款並不解除供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5.如果供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此時供方應將受方已支付的金額,並按年利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給受方。

6.如果合同產品考核驗收三次仍不合格時,受方除有權終止本合同外,受方還有權收回已付給供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的利息。如果產品只有部分效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時,受方減少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

7.供方保證合同轉讓中的一切權利,包括製造、使用、銷售以及其它有關技術的合法性,並保證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一切責任。

十二、稅收

1.凡因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款,在受方國內的由受方負擔。在受方以外的則均由供方負擔。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許可證使用費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版權所有法(或按____國與____國的稅收協定)納稅。

十三、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訴方的國家進行。如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在____國則由____仲裁協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除仲裁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5.在仲裁過程中,除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水災、颱風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執行時,可延遲履行本合同,延遲的期限相當於事故影響的期限。

2.發生不可抗力事故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本合同的問題。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終止及其它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簽字。簽字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爭取在六十天內獲得批准,以最後批准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如簽字後六個月仍得不到批准,雙方有權撤銷本合同。

2.本合同從生效日起_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後合同自動失效。如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經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後可延長____年。

3.本合同期滿時,債務人對債權人未了債務應繼續予以支付。

4.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兩種文字寫成,正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式兩份。

受方:

中國____公司

代表____(簽字)

供方:____國____公司

代表____(簽字)

轉讓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 鑑於條款

1.1 甲方與乙方分別合法擁有上海睿動多媒體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 %及 %股權。現經倆股東決定,將全部股權轉讓給丙方,由丙方繼受。

1.2 目標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元整,目前仍處於有效存續期間。

1.3 目標公司在上海市 工商管理局註冊,合法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1.4 丙方看好目標公司的發展前景,願意受讓甲方及乙方的全部股權及相應的權利、義務。

1.5 甲、乙、丙三方承諾:各方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所提供的檔案、資料具有完全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和連續性,影印件與原件一致無誤;各方應當對因提供虛假材料所引發的一切後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上述鑑於條款,均作為本協議書生效的前提條件。現丙方就其收購甲方和乙方的.全部股權及相應權利、義務事宜,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 股權轉讓標的

2.1 丙方同意受讓甲方和乙方 %股權,及享有和承擔相應的權利、義務。

2.2 甲方、乙方同意丙方受讓目標公司 %股權及相應的權利、義務。

第三條 股權轉讓的進度以及轉讓對價支付方式

3.1 甲、乙、丙三方確認:

3.1.1 丙方受讓目標公司 %股權的轉讓價為人民幣

3.1.2 因股權轉讓而發生的稅、費由丙方承擔。

3.2 丙方應當按照如下約定支付轉讓款

3.2.1 本股權轉讓協議書籤訂之日,丙方向甲方和乙方支付人民幣萬元;

3.2.2 甲方和乙方應在收到丙方的股權轉讓款當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3.2.3 辦理工商變更過程中,如遇障礙,三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積極協助丙方辦理。

第四條 不可抗力

4.1 本協議書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書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濟措施,以減少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保密條款

5.1 本協議書有效期內或之後的任何時間,本協議書雙方不得向任何與本次股權轉讓行為不發生直接關聯的第三方洩露任何在本次股權轉讓中獲悉的有關對方的祕密資訊和檔案資料。否則,應當按照本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本協議書籤訂後,即對本協議書雙方產生法律效力,雙方均應予以恪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履行本協議。

6.2 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的義務或承諾,則除繼續履行外,還應當以人民幣**拾萬元之20%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協議書終止

7.1 本協議已履行完畢。

7.2 協議書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拒不履行本協議書,另一方可按本協議書第6.2條款追究其違約責任後,終止履行本協議書。

第八條 協議書的修改

8.1 本協議書籤署後,對公司章程作相應的修改。

8.2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協議書各方另行補充約定。

8.3 協議雙方確認:對本協議書所作的補充、修改、修正及備忘錄對協議書

雙方均有約束力,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有效法律,凡因履行本協議書所發

生的任何爭議,各方均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但如果該項爭議在一方提出友好協商之後未能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協議書生效條件

10.1 本協議書經協議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丙方(簽字/蓋章):

簽定日期: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