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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經營合同書10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委託經營合同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委託經營合同書10篇

委託經營合同書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為推進公立醫院深化改革和發展,實現所有權與管理權分離的經營模式,實行多渠道辦醫,逐步滿足不同層次的醫療保健、康復服務需求,更好更完善地為百姓提供服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信守。

一、經營方式

1、甲方將高淳縣婦幼保健醫院全權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並提供現有人員及部分裝置(明細附後)。

2、乙方在國家規定的範圍內進行自主經營,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並承擔經營期間的一切經營風險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3、乙方自上繳一季度託管費用之日起即自動擁有醫院的管理、經營、人事、財務權等。

二、組織機構

1、甲方委派的.醫院院長為醫院的法人代表,書記、工會主席協助乙方管理日常工作。日常工作的招待費、辦公費等由乙方承擔。

2、醫院行政印章由甲方統一管理(乙方合理使用時甲方不得拒絕),其它印鑑由乙方管理,甲乙雙方不得使用印鑑借款、貸款,否則造成的後果由責任方自負。

三、經營期限及費用標準

本合同自20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費用交納以人民幣為貨幣單位,每季度__元,以現金方式繳付甲方財務部。

四、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一)、甲方

1、甲方對乙方託管前的所有債權、債務及醫療糾紛、法律等負全責。

2、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當地相關部門的關係、辦理有關行政部門的相關手續,費用由

3、甲方有義務辦理廣告宣傳審批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4、合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或另行與第三方利用醫院的名義開展相關的任何業務。

(二)、乙方

1、乙方保證所投入資金以及本身機構的合法性,並保證醫院有足夠的週轉資金。

2、乙方承諾在合同期內對高淳縣婦幼保健醫院的投入主要用於醫院的日常經營費用、週轉及醫療儀器裝置的投入。

3、乙方不得用醫院的名譽對外開展與其經營無關的任何業務。

4、乙方全權負責醫院的經營、財務、人事、後勤等日常管理。

5、醫院若發生醫療糾紛、醫療事故,甲方有義務出面調解,並應積極配合乙方。合同終止後,合同期內發生的一切經濟責任、法律責任仍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保證醫院的經營統一管理,不得轉包、變相轉包。

7、乙方以投入資產作為醫療事故風險抵押,合同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移投入資產。

五、醫院經營管理及監督

1、醫院必須認真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

2、醫院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醫療制度及診療常規;

3、醫院所需的藥品管理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規》,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權負責;

4、醫院新的診療技術准入必須符合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或報經審批;

5、醫院必須執行醫療收費標準並實行收費清單制。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合同期滿後,合同則自動終止。如高淳縣婦幼保健醫院繼續實行委託經營重新簽約時,在

3、乙方如不按時繳納費用,每拖延一天按應繳費用總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超過十五天不繳,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同時保留向乙方追償的權力。

七、其它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醫療衛生方面的法律、法規執行。

2、合同期內,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的,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合同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大災害、戰爭)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合同履行中如合同雙方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訟。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書2

委託方(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託方(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紀廣場的鋪位在委託經營期限內委託乙方經營,具體委託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託經營場地

商鋪坐落位置: (基本情況以商品房銷售合同所示為準)

商鋪建築面積: 平方米 商鋪使用面積: 平方米 商鋪總價款為: 萬元 購房合同號: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託於乙方處理,並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

第三條:具體委託經營事項

1、乙方可以聘請國內外商業專家和專業零售不動產管理公司合作經營管理;

2、乙方有權自行確定、調整商鋪的經營範圍及經營模式;

3、在保證甲方約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獨立處理一切於商鋪經營有關的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本合同約定商場鋪位的委託經營期限為: 年。自乙方正式營業(不包括招商期間的四個月試營業時間) 年 月 日 時起開始計算至 年 月 日時止。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委託經營期間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金額向乙方收取商鋪經營回報收益。雙方約定:回報利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支。乙方自本合同約定委託經營期限開始日( 年 月 日)起每滿三個月後(先付後租)於次一個半月為結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含稅)。商鋪經營回報利益計算方式如下:商鋪經營年回報利益=商鋪總房價數×7%

2、商鋪的回報額及支付期限:甲乙雙方約定按簽定已生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實際成交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作為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的回報額,即按購房合同金額的7% 支付年租金。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屆時由甲方自行憑本委託經營合同書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銀行的帳戶或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指未辦理按揭的)。

3、在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需要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佈局。委託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在繼續維持委託經營關係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應及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明以及必須的簽字、蓋章之類的手續。)

6、因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稅費,乙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全部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委託經營所得(租金所得)而產生的各項稅費,甲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託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裝置、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8、在委託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於甲方。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的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為。

9、在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另行委託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10、商鋪的財產以外保險,由甲方出資投保,受益人為甲方。

11、在委託經營期限內,甲方如發生產權轉移行為時,其產權受讓方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若乙方在逾期5個工作日內仍未支付的,自第六個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個月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萬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2、本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失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失、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結果為準,按〈投保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償。

第八條:業主委員會、合同期滿的商定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間,乙方會同有關方面召集商場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本合同委託經營期滿前三個月就以後的重大經營決策和合同續簽事宜由乙方與業主委員會洽商確定。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生效、其他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形成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後書面補充約定為準。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開發商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書3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於省的酒吧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託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每月固定工資 元;

若月營業額達 元,按月營業額 %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 元- 元,按超元部分按 %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 元以上,則超元部分按 %計提獎金。

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個月的 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並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鍾堅明就酒吧事宜所籤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後,灑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後,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委託經營合同書4

甲方:

乙方:

為了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意見》精神,促進臨床與保健工作協調發展,發揮社會力量更好地為婦女兒童提供優質、方便的服務,經中寧縣區衛生局研究同意,報區政府審定,同意中寧縣婦幼保健站(甲方)委託北京恆駿醫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乙方)開辦中寧縣婦幼保健院,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權力關係,遵守優勢互補、平等誠信、互惠互利原則,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 中寧縣婦幼保健院地址面積

甲方提供中寧縣大樓一幢(甲方二樓辦公用房除外),建築面積1200平方米(磚混結構三層)和中寧縣婦幼保健院牌子一塊,用於乙方開辦中寧縣婦幼保健院。

二、 合同期限

十五年( 年起至 年止)

三、 甲方職責及義務

1.甲方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監管,不參與乙方的經營,實行醫院所有權和經營權完全分離的模式運營。

2.協助乙方辦理“婦幼保健院”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母嬰保健技術執業許可證、物價收費許可證等執業必備證照。

3.負責為乙方辦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等定點單位的相關手續。

4.協助乙方辦理“婦幼保健院”對外宣傳廣告審批手續。

5.協助乙方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對“婦幼保健院”的科室設定進行審定、構建。

6.對“婦幼保健院”所有藥品、消毒和一次性耗材的准入證件的審查。

7.收取乙方一定的管理費,用於甲方衛生事業經費。

四、乙方職責及義務

1.乙方負責“婦幼保健院”的硬體建設和日常運營。合作期間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醫藥衛生的法律法規,開展業務不得超出執業許可證規定的服務範圍(具體見本款第7條)。

2.嚴格執行財政、物價部門審定的收費標準。

3.“婦幼保健院”建成後,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擔風險,乙方對其業務和其他工作所發生的一切民事責任負有全責,(乙方在合同期間內產生的債務不能清償或不能及時清償時,負全部賠償責任)。

4.乙方於本合同簽訂前十日內一次性向甲方行政主管部門(中寧縣衛生局)財政專戶繳納20萬元人民幣,作為“婦幼保健院”的運營風險,即專項賠償基金。專項賠償基金用於解決“婦幼保健院”在醫療事故、民事糾紛、拖欠的管理費、招聘人員工資及其他費用中可能涉及的補償、賠償或處理糾紛所產生的實際費用。甲乙雙方在協商使用該專項基金後,乙方應於30日內一次性補足20萬元專項賠償基金,逾期乙方按20萬元每天5%的標準給甲方支付違約金。特別約定,若20萬元專項賠償基金不能按上述規定時限內向甲方交納,則本合同不能生效,如若30日內連續發生醫療民事糾紛等,則應於事故或糾紛等發生之日起7日內補足專項賠償基金。

5、合理支配該“婦幼保健院”業務收入。乙方負責整個大樓的水電、衛生、房屋維修(甲方辦公用房除外)及承擔各類證照、審驗證照的一切費用。承擔醫療糾紛或事故的賠償和業務廣告費等相關直接費用、間接費用以及後續費用等。

6、每年分兩次向甲方財政專戶繳納管理費,否則,本合同自動終止。具體繳付數額和方式是:

(1)第一年至第五年:

每年20萬,即在第壹年至第伍年內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別繳清半年管理費各10萬元。

(2)第六年至第十年:

每年30萬元,即在第陸年至第拾年內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別繳清半年管理費各15萬元。

(3)第十一至第十五年:

每年40萬元,即在第拾壹年至第拾伍年內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別繳清半年管理費各20萬元。

7、開展的業務按中寧縣衛生局批准的“中寧縣婦幼保健院”執業許可證的經營範圍和時間執行。

(1)內科;

(2)婦產科;

(3)兒科;

(4)五官科;

(5)泌尿外科;

(6)隨著業務發展,需要增設科室,由乙方上報區衛生局批准;

8、根據甲方要求無償提供全區鄉村技術人員培訓,並無條件選派甲方確定的乙方專家、工作人員參加中寧縣婦幼保健工作的下鄉檢查、指導、上街宣傳、義診等公益性活動。

五、其他雙方約定事宜

1、以上方或單方名義申請的專案、資金、裝置等屬於國家投資部分劃歸甲方國有資產帳戶,乙方對醫療裝置僅有使用權,如屬乙方公司投資,則產權歸乙方所有。專項賠償基金合同期滿如數歸還乙方。

2、合同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或因發生國家行為(新政策、新法規的頒佈或國家機關的行政行為)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給任何一方造成的損失,另一方不負責賠償責任。第三方的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不得將“婦幼保健院”的`任意一個科室或部門承包或變相承包給其他任何組織、單位或個人。甲方不得以本“婦幼保健院”名義開辦同類機構。如有違反視為重大違約,另一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並承擔對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任何一方不得以超出本合同約定的條款以外的理由單方面終止本協議,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由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承擔。

3、本合同無論以何種原因終止時,合同期間甲方單方投入的固定資產、儀器裝置等用於“婦幼保健院”運營的物、資料、檔案檔案均歸甲方獨自所有;除此以外(含在正常運轉中因工作需要乙方以“婦幼保健院”名義購置的各類裝置等)歸乙方所有。“婦幼保健院”的固定資產以雙方簽字認定的清單為準,合作期間內因“婦幼保健院”的運營而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獨自承擔,概與甲方無關。

4、合同期滿的資產處置按本同第五條第1款和第六條第3款的約定處置。

七、爭議解決方式

如雙方發生爭議,雙方須本著公眾服務的公益性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在本合同履行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八、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的效力等同於本合同。(後附中寧縣人民政府專項問題會議紀要( 年第40次)。

九、生效時間

中寧縣衛生局監督甲乙雙方認真規範履行本合同。本合同自公證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 年公證當日起至 年公證之日的前一日終止。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中寧縣衛生局各持一份,中寧縣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書5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簽定地點: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和《重慶市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以及交通部交水發[20xx]360號檔案精神,為保障水路運輸安全,提高船舶經營管理水平,促進水運市場健康發展,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船名為號

總噸載重噸kw的自有船舶,委託給乙方經營和進行安全管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委託期間,甲方對委託船舶的所有權不發生改變。

二、甲方的上述船舶依本合同的約定由乙方代為經營管理期間,委託經營管理費用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方式由雙方另行約定。

三、乙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具有合法續存的法人資格,具有合法的水路運輸企業法人資質,並配置了重慶市水上交通安全監控系統分中心,可以獨立、有效地接受並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

四、甲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的的船舶具有適航和適運的條件,並配置了相應的GPS船載終端,可以滿足乙方對受託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監控的需要。。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組織對受託船舶的工作人員和作業人員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學習乙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

2、負責對受託船舶的安全進行管理,定期檢查船舶維修保養和安全落實情況,保證航行安全和營運安全。

3、保證重慶市水上交通安全監控系統分中心的正常執行,對受託船舶實施安全監管、組織運輸生產和傳遞相關資訊。

4、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向相關管理機關解繳船舶稅費和航運規費。

5、為受託船舶辦理船舶年檢和營運證年審事宜;辦理船舶、船員保險和貨物保險。

6、負責處理機海損及商務質量事故,承擔受託船舶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安全管理責任和民事法律責任;但因甲方的過錯所造成的安全責任和民事責任,乙方若先行承擔責任後,有向甲方追償的權利。

7、不得對受託船舶進行轉委託。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諾,委託船舶及其工作人員在委託期間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乙方的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服從乙方的.管理,接受乙方的檢查,維護乙方的商譽和信譽。

2、服從乙方對受託船舶的監督管理,依法繳納應由甲方自行繳納的各項稅費,配合乙方從事經營管理和安全生產。

3、保證委託船舶的船載水上交通安全監控系統的正常執行,接受並服從乙方對受託船舶的安全監管。

4、甲方對委託船舶的安全和防止汙染的法定義務,不因委託船舶已委託給乙方的事實而免除或改變。

七、本合同有效期為年,從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屆滿後雙方需要繼續委託的,應當另行簽訂合同。

八、至本合同生效或終止之日起一個月內,雙方移交本合同所涉船舶及隨船物品,並向審批機關辦理有關證書和相關手續。

九、本合同有效期間,雙方均應嚴格履行本合同,若一方違約,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人民幣,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其損失。

十、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分歧或糾紛,應協商解決,若不能達成一致,可申請當地港航管理機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間,若國家或行業管理部門對本合同所涉及的內容有新的規定或變化,則從其規定。

十二、其他約定。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雙方簽字蓋章後成立,報行業管理部門備案後生效。

委託方(甲方):

船舶所有人或法定代表人(簽字):

受託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委託經營合同書6

甲方:(XX飯店)

乙方:(XX飯店管理公司)

甲方與乙方經過認真協商,就XX飯店委託經營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XX飯店)硬體設施、規模等投資概況

第二條 委託經營管理專案

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內容包括:飯店的客房經營、餐飲經營、娛樂設施經營等業務。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飯店營業所必需的一切條件,包括完好的裝置、用品用具、材料和必要的流動資金。

2、負責提供飯店章程、營業執照和有關批准開業的手續和檔案。

3、負責提供飯店籌建、開辦和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的各種費用。

4、負責飯店對外的一切債權債務和飯店的經營風險。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負責提供飯店經營管理的先進方法和技術,以確保飯店的軟體管理達到國家規定的"三星級"水平。

2、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飯店的章程,開展合法經營致力於提高飯店的經營裝置。

3、派出執行總經理1人、總經理助理1人和部門經理、高階技術人員5-10人,負責飯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4、本著培訓甲方各類專業人員的宗旨,乙方應培訓甲方推薦的總經理人選2-3人和其他專業人員若干人。

5、除正常耗損和不可抗的事件或不能歸咎於乙方責任的意外因素,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飯店固定資產的完好,確保飯店裝置的正常運轉。

6、按時間向飯店董事會及政府有關部門提供各種報表。包括資金平衡表、利潤表、成本表及其附表的月、季、年報。

第五條 管理方(乙方)的許可權

1、飯店所有管理人員以及高階職員的任免(財務部經理由甲方委派)。

2、飯店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3、根據勞動合同,決定職工的聘用、辭退、獎懲等。

4、為了甲方的利益和經營的需要,經甲方認可,有權出租、變賣、轉讓閒置或報廢的固定資產。

5、乙方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抵制不承擔經濟責任的外部機構或外人的任何干預,有權拒絕佔用、挪用、平調飯店財產等不合理的攤派行為。

第六條 下列事項,乙方應報請甲方批准

1、飯店的主要規章制度,包括財務制度、工資福利制度等;

2、試營業開業計劃及開辦費計劃;

3、年度營業計劃和財務收支計劃;

4、飯店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作、聯營、合併等;

5、飯店任何價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的固定資產的添置及任何超過人民幣2萬元或等值外匯(按當時調劑價)的開支;

6、舉借超過3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匯(按當時調劑價)的債務;

7、經營飯店章程所規定的業務範圍以外的`事項;

8、飯店任何資產的抵押、典質;

9、飯店任何固定資產的租出、變賣、銷燬及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規定的處理;

10、飯店名稱、店徽、商標等的任何改變。

第七條 委託管理、承包期限及酬金支付

1、試營業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正式經營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內,甲方從經營總收入中提取3%的金額作為乙方酬金,從飯店的經營成本中列支,此款自年度報表提供數字後1個月內付清;

3、承包經營期間,以 年度會計報表中的純利潤總額為基數,遞增15%作為乙方承包指標;

4、乙方承包經營內達不到承包指標,不足部分,雙方各負擔50%,同理,超出承包指標部分,雙方按1:1分成;

5、飯店試營業前的籌備開辦階段,甲方應付給乙方管理費人民幣5萬元,作為乙方人員工資、差旅費等費用,並負責乙方派出人員的食宿;

6、飯店營業過程中,乙方人員的工資、住宿、福利等由甲方承擔,從經營成本中列支,總經理工資不超過人民幣5000元,部門經理不超過20xx元,其餘按飯店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若雙方就本合同旅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則雙方應互相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交由司法部門裁決,,裁決期間,本合同仍繼續執行;

2、本合同書若需要改動或補充,雙方協商一致後應另行訂立書面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書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

4、本合同書列印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委託經營合同書7

甲方:廣州番禺奧林匹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市奧德教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為更好地整合教育優勢和資源,使之更有利於孩子的教育、成長,甲方將其所屬的“北京師範大學南奧實驗學校”已建成的國小(以下簡稱“國小”)全權委託乙方經營管理(以下簡寫為“託管”)。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訂立以下合同:

一、國小簡況

國小佔地 m2,建築面積為 m2,可辦班 個,可容生 名。於 年 月 日開學,現有 個班 名學生、 位教職員工。

二、託管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30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如需繼續託管,則另訂合同。

三、託管方式

甲方將業已投入國小的所有資產(見明細附表)在託管期間無償移交乙方,由乙方行使權屬所有者的全部權利進行經營管理。

四、雙方責任

甲方:

1、在託管期內繼續提供必要的支援和相關條件。

2、在託管期內不干預乙方的經營管理。

3、在託管期內不調減已投入國小的資產。

4、在必要時,應乙方要求積極配合乙方解決須甲方到場的問題。

乙方:

1、全面履行所有者的經營管理權,國小的學費及其它一切費用的收入歸乙方所有,國小教職員工的工資、福利、辦學經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乙方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

2、承認託管前甲方和有關辦學單位簽訂的有關合作辦學的協議、合同,並履行其中應由甲方履行的責任與義務。

3、對甲方已投入的資產負責維護、保養,如因教育實際需要而作變動,應通報甲方。

4、負責託管期內新的'教育投入。

5、努力整合有關資源,把學校辦出特色,使之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品牌效應。

6、積極配合甲方塑造品牌、促進銷售的宣傳活動,為甲方企業形象的提升和經濟效益的提高多作貢獻。

五、未竟事項的續辦

甲方原報批的“北京師範大學南奧實驗學校”含國中部和高中部,日後如政府有關部門批准興辦國中、高中部,則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土地,乙方負責土地以外的資本投入並負責興建和經營管理。

六、附則

1、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以補充協議形式予以補充完善。

  甲方:廣州番禺奧林匹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珠海市奧德教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委託經營合同書8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XX編碼: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

受託方:

地址:XX編碼:

法定代表人: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商業用房委託投資經營合作達成以下條款:

一、委託標的。

1、標的物:位於的廣場(以下簡稱“XX)內,所購置的房屋為層號,建築面積平方米。

2、標的用途:廣場為商業用房,經營範圍以XX公司營業執照規定之專案為準。

二、委託方式。

甲方就其擁有的廣場的全部投資經營管理權委託給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合法經營,乙方在保證甲方廣場委託前的市場價值的基礎上,全面展開專業有效的經營,提升被委託的商業專案的行業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場價值。

三、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託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並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並以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制訂經營收入標準,收取經營收入,依法向搶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並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廣場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其它與經營相關事宜。

四、委託期限。

1、委託期限:委託期限起始於《商業用房轉讓合同》規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於年____月日。

2、甲乙雙方同意在委託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五、合同的存續。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為維護廣場整體經營形象,實現統一管理,甲方對所擁有的商用房屋進行產權轉讓時,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房屋產權的受讓方。受讓方必須遵守《商業用房委託投資經營合同》之規定。

六、租金支付。

1、租金標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保證按每日每建築平方米稅前元人民幣為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計算。

2、支付日期:

⑴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季度第一個月之____日至____日,乙方將當季租金向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銀行以劃撥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⑵租金自《商業用房轉讓合同》規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開始計算。

七、經營收入的處置。

乙方在保證甲方本合同第六條相關條款內容的前提下,將經營總收入扣除租金、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佣金、投資經營管理成本及投資經營管理酬金等經營開支的剩餘部分全部上繳給XX公司作為儲備金。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期內無論乙方的經營是否盈虧,甲方均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標準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對乙方的具體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保證乙方合法經營。

3、甲方可自由轉讓其擁有的商業用房,同時事先通知乙方,並保證房屋轉讓後受讓人繼續簽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5、甲方對商業用房設定抵押擔保時,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保證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

6、甲方在委託乙方經營過程中,不承擔該商業用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物業管理及經營管理費用。

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託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並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並以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制訂租金收入或其他經營收入標準,收取各項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並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廣場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乙方須按期足額向甲方交付租金;

10、乙方在接受甲方委託經營期間,承擔該商業用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物業管理及經營管理費用;

11、其它與經營相關的事宜。

十、違約責任。

1、甲方未書面通知乙方,將房產轉讓、出租或設立抵押、擔

保,造成乙方無法正常行使經營管理權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委託投資經營建築面積房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約定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經營管理權,乙方有權扣除本年度租金的25%作為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應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約定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依《擔保合同》規定,從XX公司的經營收入和儲備金獲得保證。

4、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廣場物業管理公約》,任何一方違反規定按該公約承擔責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時;

2、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3、經雙方同意的其他情況。

十二、爭議解決。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補充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補充協議一式四份,出賣人2份,買受人1份,備案機關1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月

委託經營合同書9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其庫房進行經營管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委託標的標的物:位於__________,面積:__平米

第二條:委託許可權

委託經營期間乙方行使完全的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行為,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更不得阻撓乙方正常經營或私自與乙方合作商進行交易,否則造成損失有行為人自行負擔.

乙方對外經營期間,若實際對外經營單價高於經營定價的,高出部分屬乙方收益,應視為委託費用,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權利.

委託期限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甲乙雙方同意在委託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第三條: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鑑於乙方有完善的經營資質、經營品牌及經營管理經驗,並在行業內享有較高聲譽,因此乙方在委託經營期內,以自己名義對外經營管理、簽訂各項經營合同、收取各項費用、出具各項票據。但經營定價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稅、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甲方收益以乙方實際對外簽訂合同收益為計算依據.

甲方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過程中乙方不承擔該房的維修。

第四條: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五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

第六條:未盡事宜,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文字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書10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冷熱自動售飲機委託經營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標的

乙方受託經營的裝置為投幣式冷熱自動售飲機,數量_____臺,裝置編號為:_____,用於由乙方開發的_____市內的各商業網點的經營。

第二條委託經營期間經營利潤分配及支付方式

1.乙方按每個自然月保底人民幣_____元整(實際收益上不封頂)的標準向甲方支付委託經營收益。

2.如果每月實際收益超出_____元,超出部分乙方按其受託經營的全部售飲機產生的純利潤(即扣除所有成本,稅費後的收入)_____%,平均到每臺受委託裝置的純利潤作為委託經營收益按月支付給甲方。

3.乙方應支付委託經營收益在次月的_____日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並向甲方提供帳單核對,或登陸公司網站查詢。

4.本條第2項所指的純利潤包括將來有可能在售飲機上開展的其他業務(如廣告,傳媒等)帶來的收益。

5.甲,乙雙方作為各自的納稅主體,按照我國稅收法律政策繳納稅收。

第三條委託經營期內的運營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運營費包括原材料,場地租賃開支,裝置維護及人工費用等一切與經營管理售飲機有關的(包括衍生業務)費用。

第四條裝置維護及升級換代

1.乙方全面負責在委託經營期內的裝置維護及升級換代,包括可能在將來開展其他業務(如廣告,傳媒等),由此發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甲,乙雙方為爭取最大的收益,並保證在市場上投放的售飲機整體的一致性,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對其裝置進行升級換代及開展其他業務,但乙方必須保證裝置在效能或功能等方面要比改造前更先進。

第五條主體的變更

在委託經期限內,無論甲方或乙方如需發生變更,均需得到對方的書面確認,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原則上如無特殊情況,在履行必備的手續後,甲方可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第三方,並由第三方承擔或享受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和權利。

第六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經營期限為_____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的向甲方支付委託經營收益,否則,每逾期_____日,按未付部分的._____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其他

1.合同期_____年後如果雙方願意,乙方可按年折舊率_____%的標準折舊後的殘值購回裝置,另加_____%的手續費;合同期滿後,甲方可收回售飲機,也可續約繼續委託乙方經營。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方可收回售飲機,所形成的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任何書面通知按本合同中所述的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對方後,即視為送達。

4.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5.非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簽訂書面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條保密

一方對因冷熱自動售飲機委託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五條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七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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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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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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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合同書 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