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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包村個人工作計劃

一、包村要求

鄉鎮包村個人工作計劃

1、加強基層建設。駐村幹部必須抓好以村黨支部為核心的基層組織建設,具體抓好村“兩委”班子建設、後備幹部及黨員隊伍建設。

2、宣傳政策法規。駐村幹部必須將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列入駐村工作計劃,確保群眾能及時瞭解上級的惠民政策及縣委、縣政府的重要部署和政策措施。

3、幫扶駐點群眾。駐村幹部必須積極深入村組幫扶群眾,著力解決群眾在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積極主動為群眾提供資訊和技術服務,完成產業開發種植任務,確保包村工作取得實效。

4、落實計生工作。駐村幹部必須認真抓好所駐村組的計劃生育工作,完善計生臺賬,確保所在村組計生工作底子清、情況明,全面完成各項計劃生育工作任務。

5、抓好綜治維穩。駐村幹部要全面掌握可能出現信訪問題和群眾糾紛的苗頭性事件,及時做好溝通化解工作,配合所駐村組織建立健全農村突發性事件應急預警機制,確保“問題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全力實現“三無兩創”,即“無刑事案件、無越級上訪、無集體上訪,創平安村和文明村”。

6、確保安全生產。駐村幹部必須始終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狠抓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和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決有效防範各類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駐點要求

1、明確駐點時間地點。鄉鎮趕場日的前一天和後一天定為駐村日,沒有趕場的.白沙鎮、武溪鎮和八什坪鄉駐村日定為每週星期二和星期五,鄉鎮幹部分兩批輪流駐村;駐村幹部必須確定住戶,有條件的村駐村幹部應住宿在村部樓。

2、村情民意調查。駐村幹部必須做好村情民意調查工作,做到“五必訪”(登門訪問老上訪戶、特困戶、計劃生育物件戶、科技示範戶和老黨員、老幹部)、“五知曉”(計劃生育底子要知曉、矛盾糾紛問題要知曉、安全生產隱患要知曉、產業建設難點要知曉、弱勢群體情況要知曉)和“五服務”(政策法規的宣傳服務、富民強村的資訊服務、矛盾糾紛的調解服務、制度建設的督導服務、組織建設的指導服務)。入戶走訪率必須達到100%,並將駐村當天工作情況記錄在“工作日誌”上。

3、掛牌接待群眾。駐村幹部應在自然村寨提前公示駐村時間和地點,並在村部樓掛牌接待群眾,做到“亮身份、做承諾、樹形象”,切實為百姓服務,確保包村駐點工作落到實處。駐村幹部在接待過程中,對能夠當場解決的問題必須立即解決,遇上駐村幹部本人無法解決的問題,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鄉鎮黨委、政府彙報。

三、督查問責

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地對幹部駐村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半年開展一次綜合考核,對鄉鎮幹部不履行職責駐村達不到要求的要嚴肅懲處。在不定期督查中發現鄉鎮領導班子一次達不到駐村要求的給予通報批評,並由其本人做出書面說明;兩次未達到駐村要求的,給予誡勉談話;三次未達到要求的,就地改任非領導職務。其他幹部一次未達到駐村要求的通報批評;兩次未達到駐村要求的年終考核為不稱職。綜合考核時要組織村民對幹部駐村工作進行民意測評,考核結果作為幹部職務調整、提拔重用、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在督查和考核測評中,群眾的知曉率和幹部駐村工作滿意率達到90%以上的駐村幹部在職務調整、提拔重用、評先評優中優先考慮;群眾的知曉率和幹部駐村工作滿意率低於60%的駐村幹部,將在全縣進行通報批評,並一律不得提拔調動和評優評先。

標籤:包村 鄉鎮 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