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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的實習報告範文13篇

實習1.93W

在經濟發展迅速的今天,報告與我們愈發關係密切,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語言要準確、簡潔。一起來參考報告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法學的實習報告範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法學的實習報告範文13篇

法學的實習報告範文 篇1

一、根本情況

此次畢業實習,雖然說是學校裡分配的一個任務,但是,它不僅僅是一項任務,因為,要想成為一名執業律師,就必須有足夠的實習時間,當然了,我們的實習也是為了以後的工作積累經驗,瞭解工作環境,畢竟在籠子裡關久了,也要出來透透氣,看看到底天是什麼顏色的!實習單位敲定前,我就已經制訂了一個完整的實習方案,包括如何聯絡實習單位、確定實習時間、在一週時間內熟悉實習單位的情況和人員,接著就是了解實習單位執業律師的業務範圍以及律師的日常工作,熟悉律師事務所的各項管理制度,熟悉與律師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律師執業紀律,整理卷宗、資料查詢、法律文書撰寫,不斷充實專業知識。然後就是在有經驗的律師指導下進行一般的業務,最後,整理實習記錄,撰寫實習報告。這些實習方案都在按部就班的進行,我認為可以很好的完成好這次實習任務,學習經驗,增長見識。

二、思想收穫

畢業前的實習是必要的,因為即將步入社會,即將進入工作崗位,在學校與社會之間畢竟還有一定的差距,所以,在這個過渡期,學校安排一個畢業前的實習可以讓我們初步瞭解真實的社會,瞭解一下以後的工作環境和工作狀態。事實上,沒到實習單位時,感覺自己以往學習出眾,而且還有點驕傲狂妄,誰料想,來到了康橋,我才知道,自己是多麼的無知,我才知道,真正地工作與學校的學習差距有多大。實際上,我們的理論學習即使學得再好,學的紮實透頂,那也只是紙上談兵,與實際的工作有天壤之別,所以要理論聯絡實際,的感觸就是,實習更是學習,實習過程學的東西要比書本上的更多,更深奧,就像學英語一樣,你考得再多,不會用英語進行交流,你學它作甚,就像我們講的鑑於學專業,只是老師講授怎麼能知道監獄的管理呢,可謂隔岸觀果,永遠有那麼一道牆當著視線,實習就不一樣了,有很多東西,即使不講授,也可以一目瞭然,這就是實習的巨大意義。還有就是,我們的專業雖然學了很多法律知識,但是,我們如何用呢,沒有實際的檢驗,我們的法律也只能是說我們懂法,只能是能過遵守法律,沒有方法做法律的使用者去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我們都沒學過寫各種法律文書,而這都是必要的,就連司法考試都不考,考高分有何用,都是些書呆子。

這次實習與我所學的專業密切相關,我對律師事務所運作的程式和法律實踐有了一定的認識和體會。這次實習,我主要跟隨所裡的董律師進行學習。記得第一次去的時候,他就問了我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在民事訴訟中,被告人接到法院的起訴書後多少天內應提出辯論?因為是實習的第一天,且距離學習民訴課程也有很長時間,我的大腦一片空白。隨即他告訴我這些時間是在實務中最根本的常識,一定要牢記。我慚愧無比,趕緊拿起身旁的常用法規看了起來。以前,這些時間只是書上一個個抽象的數字,而經過董律師這麼一點撥,我發現在實務中書本上最根本的概念還真是有用,如果不把它們記牢,將影響當事人的切身利益。打牢法律的根底知識真的是非常重要。

實習期間,我跟隨所裡的律師瞭解了律師參與案件處理的全過程,從接觸當事人到接受當事人的委託的代理當事人的委託事項,自己也參與了一些案件處理。在此期間,我接觸到的最多的是刑法、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這些部門法在學習期間就覺得紛繁複雜,在實踐的應用中更是把戲百出。在此期間,我還進一步學習了相關的法律知識,對代理案件的相關事項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期間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學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

在這一個月中,我學會了律師在受理案件後的實際操作程式並且協助他們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卷宗〔我還學會了怎樣製作律師卷宗存放的檔案袋〕;寫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書,如起訴狀、辯論狀等。在董律師的業務諮詢臺前,經常有當事人諮詢法律問題,在與當事人交流完後,如果當事人要起訴,並由董律師代理,首先他就要製作好起訴狀,這就涉及如何寫起訴狀的問題,對律師來說寫起訴書是很簡單的事,但對我來說還須磨練。雖然在學校裡剛學過XX老師的“律師實務與制度〞這門課,接觸到了一些文書的實務,但是畢竟不多,且實際中真正的案子還是第一次接觸。印象比擬深的有一次夫妻離婚案,對於孩子撫養權的爭議是焦點。我是被告方也就是父親這方的代理,怎樣寫才能突出父親這方的特點並且有力的迴應起訴讓我糾結了很久。寫律師文書的經歷使我真正的體會到了理論和實踐的結合,在製作一份起訴書之前你必須要了解當事人的請求,以及他們的請求的法律依據,也就說要清楚案由,然後要將當事人的請求案由描述清楚。這種把問題落實到紙面上的功夫是沒有那麼簡單的。

在這次實習中我還學習到了作為一名法律人應該具備耐心與細緻的素質。來諮詢的人中,有些上了年紀的老年人,也有些民工朋友,由於他們識字不多,很多概念和背景都要進行進一步地介紹和講解,一遍遍地重複中,我學會了由原先地焦躁逐漸平靜下來,這是調節心理狀態的作用。在“無謂〞的重複中,我也在積極地思索如何能以更加新穎和高效的方法說明我們調查的目的和問題。我想,在未來的法律實務中,少不了通過這種耐心地詢問而瞭解案情和為當事人講解法條的情況,所以這種磨練是很值得的。

這次實習還有個很大的收穫是我對法律專業及法律學習觀念的'轉變。以前曾經認為法學這門學科暗淡無光,現在卻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豁然開朗的感覺。我愈來愈發現自己對法學有了興趣和信心。從康橋律所律師們的身上,我感覺到了他們對法律工作的熱愛,而他們的行動也證明了這一點。將對正義的追求和自我價值的實現結合在一起,這本身就是一件無上榮耀的事情。我想,我今後的路還很長,當下所能夠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論知識武裝自己,培養法律思維和其他根本社會人文素養。

在實習時,董律師有時會交代一些雜碎事情讓我去辦,但由於交代的時候總是言簡意賅,因此我總是要屢次詢問。次數多了難免讓人覺得煩躁,再加上他不僅辦案子,還有其他事情要處理,因此平時非常繁忙,所以很怕打攪他。歸根到底是因為自己所掌握的知識太少了。在這次實習,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匱乏,本來在學校裡學的東西已經夠多的了,但一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是多麼的無知,這時我才真正領會到學海無涯的含義。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但是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在以後的生活裡,我要加強理論知識的學習!

三、業務收穫

這次實習中,我做了以下這些工作:

學會了律師在受理案件後的實際操作程式並且協助他們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卷宗並草寫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書,然後請律師審查並給予指導。我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也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擬簡單的文書,還是照著模板寫的,但還是出了不少錯誤,所以一遍遍的檢查核對就在所難免了。由此我也體會到了律師也是普通人,他們也要做大量的瑣碎的工作。他們的生活以及法律工作並不如我們以前想象的那麼簡單,裡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無法想象的。

旁聽案件。對案件的審理並不像我想象的那樣充滿了激情的辯論,並不精彩也不動人心魄。以前在學校活動中我參加的模擬審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擬注重程式,法庭審理比擬嚴肅,但在實際中的民事審判後很多程式性的問題都省略了,覺得庭審嚴格但有靈活的一面。

還跟著律師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在調查取證過程中我深深體會到辯護律師通過閱卷所獲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法律對律師向被害人、證人取證有很多限制。

其他,諸如蓋章,整理案件的資料,影印材料,送檔案等。在近一個月的實習時間裡,我配和書記員們,幫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空閒時間經常向律師拿一些案例學習,看看他們最後是怎麼處理雙方爭議的焦點。我最有體會的是參加了案件的開庭審理,細緻的瞭解了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了律師舉證、辯論等全過程。

實習階段一般時間都較短,不可能面面俱到,還受到此階段收案情況的影響。對此,我從整理卷宗,打號,蓋章,整理案件的資料,影印材料,送檔案等一般雜務開始,然後通過參加庭審旁聽,填寫與修改法律文書,熟識程式的全過程。課堂上的理論與實際的工作常有脫節的地方,這常是我的疑問。這讓我深深認識到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教育和實踐確實是有一段距離的。對此,我們抓住每一次時機提高自身業務素質,促進知識向踐行的轉化。

四、問題和建議

此次實踐學習我瞭解了律所工作的嚴謹性和律師們的辛勤努力,學習了他們努力拼搏的精神,懂得了一些根本的律師業務,康橋律師對實習生待遇優厚,指導及時,我們十分感謝!

畢業實習很重要,我認為學校應該統籌規劃,多聯絡一些實習單位,讓我們所學的知識有用武之地,再接著就是,我們的實習時間要延長一些,不要只為了提交實習報告而實習,這樣就失去了實習的意義。

同時,實習前,學校應組織實習生大會,宣佈一些實習期間要注意的問題,比方說注意自己人身平安、定要遵守實習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等等。

這次實習很成功,我發現自己身上很多缺乏,在以後的學習和生活中,我會努力的學習,克服知識盲點,把理論與實踐結合起來,提高自己!

法學的實習報告範文 篇2

一、實習目的

1、通過實習,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與法律實踐相結合,穩固知識,發現缺乏,以求積累經驗、指導學習;

2、通過實習,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通過實習,培養社會適應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

4、通過實習,樹立正確的法律人觀念和法律人思維。

二、實習方案

1、熟悉律師事務所的各項管理制度;

2、熟悉與律師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律師執業紀律;

3、熟悉律師事務所的業務來源、執業範圍和執業環境;

4、掌握一般辦公技能;

5、與律師接觸和溝通,虛心接受指導;

6、整理卷宗、資料查詢、法律文書撰寫;

7、協助律師接待當事人,組織證據,開庭;

8、不斷充實專業知識;

9、請實習單位出具實習鑑定;整理實習記錄,撰寫實習報告。

三、實習經過

由於實習之前我就已經明確實習目的和制定了實習方案,這使得我在實習過程中有的放矢,積極主動尋找鍛鍊時機,並有得於許多律師的指點幫助,我的實習1 / 13

內容豐富多彩。這些工作有助於鍛鍊我的各種能力,也是以後職業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根底上,我注重以下實習內容:

〔一〕、通過整理卷宗熟悉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式

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在安排好之後,我接到的首要任務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方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式相對應。以民事卷為例,律師承辦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師事務所的批單,然後與當事人簽訂委託代理協議,取得授權委託書;然後是根據案情所撰寫的起訴書、上訴書或者辯論狀;接下來是組織調查材料以形成的證據,包括談話筆錄、證人證言和書證物證;最後再綜合形成律師代理詞。如果這個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結案,就還有出庭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判決書、裁定書等法院材料。因此,只要你認真和細心,通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瞭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式,這很重要。我並沒有因為工作的繁瑣而粗心甚至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並在其中受到啟迪。

〔二〕、通過協助律師諮詢和律師開庭獲得實務技巧

法律知識方面的欠缺,由於這兩年來的鍛鍊,我能在較短時間內掌握,所以我覺得自己的差距和缺乏便是實務技巧,因為律師需要的是信手拈來,應付自如。而這方面獲得的捷徑就是跟隨律師辦案。雖然這次實習中跟隨律師辦案的時機不多,但我還是儘量把握。通過旁聽律師諮詢過程學習律師接待當事人的方式和分析問題的思維特點;通過旁聽庭審瞭解案件的審理過程和律師在其中的辯論技巧、言行舉止。有時我也學學組織證據和記錄要點,有問題也隨時請教。

〔三〕、非訴訟業務在法律行業中的重大前景

律師事務所的業務有訴訟和非訴訟兩種型別,而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和多元化的開展,非訴訟業務已成為越來越多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業務組成區域性和市場開展方向。卓凡律師事務所與金融機構和大中型企業集團建立了長效的合作機制,為其提供合同起草與審查、土地轉讓、國有資產管理、股票證券、銀行業務、企業破產、法律參謀等非訴訟效勞。這些工程的標的往往很大,它說明非訴訟業務市場之大。

〔四〕、專業化在行業競爭中的'重要性

卓凡律師事務所雖然是綜合性的律師事務所,但其每一位律師都是某一特定領域的能手,可根據需要隨時組成不同專業領域的律師工作團隊,為客戶提供特定領域的專業化法律效勞。這提醒學法學專業的我,對未來職業開展方向的選擇要儘早明確,因為只有明確目標,通過努力學習過硬的專業水平,才能在未來的競爭和業務工作中取得優勢。

〔五〕、實習對加強和指導學習的作用

1、嚴謹、辨證與恆心。嚴謹、辨證的法律人思維在法律專業知識學習中起著重要的作用,而只有以堅持的心態才能樹立信心,取得成功;

2、發現缺乏,彌補欠缺。實習過程中無論碰到的是專業還是非專業領域,我都積極查詢資料,虛心請教律師。同樣這個方法也應該運用到今後的學習上,這對提高自己是非常必要的;

3、不要急功近利。雖然意識到學識上與經驗上的欠缺,但也許是積累缺乏,我對有些問題始終找不到解決途徑。我想學習上也一樣,不要急功近利,凡事講究一個過程。

我決定在今後的學習中根據這次實習所得到的經驗,處理好課堂學習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及理論知識與實踐內容的關係。

四、結語

通過各項實習工作及時記錄實習心得,樹立法律職業敏銳性和法律人思維律師的工作是嚴謹和實事求是的,律師的思維是敏銳與辨證的。面對案件,律師根據自身知識和經驗往往很快便能著手解決。而面對問題的分析討論,律師更是滔滔不絕,有理有據。我喜歡討論,更喜歡與律師討論。我觀察律師的臨場發揮,通過討論獲取知識、更新知識。

“好記憶不如爛筆頭〞,為了提高動筆能力和儲存有益資訊,我習慣將所見所聞所思記下來,有時也展開分析,這是為了樹立法律職業敏銳性和法律人思維。比方實習期間我寫了《律師在和諧惠州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物權法與和諧社群建設》兩篇論文,又比方對證據規定、審判委員會、法院開庭等問題的思考,我都寫下了不短的分析。我覺察法律的掌握和運用確實很有趣。

這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對我接下來的學習和今後走向社會參加工作無疑是很有幫助的。這一點在實習之前和實習之後都得到了肯定。這次實習還讓我懂得了為人處世的態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謙虛好學又要適當肯定自己。我要感謝卓凡律師事務所,感謝實習期間幫助過我的每一個人。雖然法學專業學生所面臨的法律現狀和就業前景仍然嚴峻,我自身面臨的問題也很多,但實習帶給我的啟迪讓我繼續堅決了法律信仰和職業追求。既然我熱愛法律,那麼我沒有理由不學好。我相信自己!

法學的實習報告範文 篇3

實習人:肖**

專業:法學

學號:

實習地點:鹽津縣人民法院

實習時間:20xx年8月1日~20xx年8月20日

我想感謝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鹽津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指導老師,感謝你們為我能擁有這樣一個有意義的實習所做的努力。

雖然名義上我的實習時間有近一個月的時間,但除去節假日和週末,我真正的實習僅有半個月。但就是這短短的半個月,卻讓我受益匪淺。我很幸運能夠來到貴法院實習。,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處理,加上在這的工作人員是我的一個學姐,交給了我很多知識,也給了我更多的學習機會。讓我從課本中走到現實,從抽象的理論到具體的實踐中,細緻瞭解了案件公訴的程式及注意事項,掌握了一些法條的適應及適應範圍。讓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兩年多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

十五天的實習匆匆而過,如今回味起來還有一種意猶未盡的感覺。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中,我發現自己在校園內學到的知識是那麼的膚淺,匱乏,僅僅停留在表面,未曾深入去探究。以為考試成績高就對法學很瞭解,可一旦接觸到實際情況,才發現自己對法學的瞭解真的是太少了,還需要加倍的努力才行。那種僅是看課本,背法條的學習方法真的是不可取的,因為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不是整日埋頭於書本就能成為法學強人的。對於具體案件的處理,不能呆板的往上套法條,理論聯絡實踐才是正確的方法。

在實習過程中,我的最主要的工作是幫忙整理卷宗,列印當事人的陳述,或去幫忙給材料蓋章。整理卷宗時,我感受到了真正實實在在的案例,同時認識到了辦案人員的詢問程式與技巧,一份供述要當事人多次詢問才行,尤其對犯罪嫌疑人。知道一份卷宗中需要包含很多內容,不止只有當事人的`陳述,還有而且第一次看到一些法律專業檔案,像拘傳通知書,批捕決定書等。拿著他們去蓋章時,手裡拿著章,感覺到一種神聖感,一份沉甸甸的重量。

實習中,我們還去法院旁聽了兩個案子,一個是合同詐騙罪,一個是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通過旁聽,我對法院審理案件的程式有了更深層次的理解,以前旁聽的都是民事案件,這次旁聽的是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親眼見證了在法庭上公訴人是如何提起公訴的,在詢問犯罪嫌疑人時是如何的嚴肅,瞭解了其中的步驟,知道公訴人在其中的職能與職責。這兩次旁聽讓我更加認識到了法律的公正與威嚴。

實習對於我們來說是一個實在難得的機會,因此從一開始,我就十分珍惜每一天。剛開始實習時,那的工作人員就告訴我們要遵守紀律,保守祕密,維護法律的威嚴。懷著一份敬仰的心情,我利用這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在遇到不懂的地方,虛心向學姐請教,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在工作之餘,我細細看了中國檢察報,瞭解到各地的情況。以前總感覺法律從業人員一定會是很嚴肅,不苟言笑的。但實習發現他們都很親切,而且經常說笑話,和我們開玩笑,一點盛氣凌人的架子都沒有,都很平易近人,我們都親切地稱姐,哥。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短暫而充實的實習,是我人生中一段重要的經歷,是將來走上社會的一個重要步驟。這一段實踐所學到的知識和經驗大多是來自工作人員的虛心教導,這是我一生中寶貴的財富。通過實習我明白了我以後應以什麼態度對待法學,以什麼方法學習法學,明白了良好的人際關係是多麼重要。

法學的實習報告範文 篇4

大學的最後一個暑假,我去區檢察院實習,時間是從20xx年xx月xx日至x月x日。實習期間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幹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缺乏之處。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時機,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幹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根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穩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後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根底。

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跟隨幹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瞭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缺乏。比方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於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後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後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說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外表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瞭解法律、法規的含義。並在這個根底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精神。

一、實習目的及意義

通過實習,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與法律實習相結合,穩固知識,發現缺乏,以求積累經驗、指導學習和學以致用;在實習中,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通過實習培養社會適應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並不斷提高自身法律素養,樹立正確的法律人觀念和法律思維;通過在派出所參與到具體的辦案的過程中,熟悉公安機關的各項管理制度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瞭解其辦案的法定程式和一般步驟,不斷充實自身的專業知識。

這是我們即將走出校門,踏上社會的最後一次實習。作為將理論知識與實踐相聯絡的橋樑,實習生活帶給了我們很多有益經驗和書本上沒有的知識。法學本生就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學習法律知識不僅僅在於我們能將那些書本上的知識在多大程度和深度上有一個全面的掌握,更重要的是能夠運用所學的知識去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問題。這才是學習法律的我們所承載的使命。作為一名法律人,我珍惜每一次實習時機,把它們當作檢驗自身理論知識是否紮實的試金石;我在實習中也很注意個人法律素養的提高,學習如何為人處事,怎樣提高個人的能力。

二、實習內容

我實習的單位是我們鎮上的派出所,來的第二天早上所長召集我們開了一個會議,主要是重新分派一下各自的任務。我們實習生由於剛來很多東西都不清楚,所長讓我們在第一星期主要是觀摩和學習所裡的辦事規程和熟悉所裡的管理規定,並適應這裡的生活和工作。

在這第一個星期裡,我跟著已經來所裡很久的實習生陳輝學會了如何給前來辦理身份證的群眾照相,辦身份證算是所裡的一項主要工作了,相片的質量會決定群眾們是否會拿到證件,我必須做好這項工作讓他們滿意。身份證影象的採集用10 / 13

的是公安系統的專用軟體,照完相片之後要經過它的一系列處理,檢測合格後才能上傳到戶籍室辦理身份證。新手要掌握它的功能得花一些時間來練習,幾經摸索我總算是熟悉了。終於我可以給前來的群眾照相了,照出來的相片在經過處理後,傳到戶籍室那邊,大區域性都是很不錯的,但也有少區域性還存在小問題。經過屢次調整後,我對該軟體的使用已根本掌握,能過勝任照相一職。這是我來所裡最先學會的一項工作,但它和我所學的專業知識聯絡不太緊密。

接下來,我實習的任務就是如何詢問當事人、證人以及如何製作詢問筆錄。所裡最那讓人衝動的時刻就是出警了,太具挑戰新了,無論颳風下雨還是半夜三更只要接到群眾報警,劉警官都會帶著我一起去處理。對於當事人有的需要帶回來做筆錄,不管多麼晚都要做個筆錄。每一次陳警官在做筆錄的時候,我都在旁邊學習,聽他們如何提問,都問些什麼問題,對不同的案件又該如何設計詢問的問題,被詢問者答覆的紀錄過程,以及該如何組織語言進行紀錄,如何把握詢問的重點和非重點,碰到一些棘手的問題該如何解決等等。這些都是對初生牛犢的考驗,我相信通過認真學習和實踐,我定能掌握這其中的學問。經過聆聽屢次詢問,我已能夠對不同的案件的提問方式瞭然於心,熟悉詢問的程式,對於重點問題的把握以及如何按捺手印。如對一般案件的詢問,首先要向當事人宣讀或出示“行政權力義務告知書〞,然後才開始,在詢問過程中要問清其時間、地點、起因、經過等必要事項。如對打架鬥毆性質的要重點問其誰先動手,用什麼打對方,x了哪個部位,都有誰受傷;而對的.證人的詢問都要問清其與當事人的關係,在作證過程中告知其不要使用好似、推測、猜想等詞。在核對完筆錄後,打出紙質文件給當事人查閱,在與當事人口述不一至的地方應立即修改,並在核對無誤後在規定的地方按捺上手印。在有經驗的幹警的指導下,我也對當事人作過幾次詢問筆錄,他給我的評價是總體上符合標準要求,但有的用語有些不妥。我在隨後的詢問過程中,不斷地在改良。

三、實習總結

短短的一個多月的實習時間,一眨眼就過去了。這一段實習時光,對我來說既充實又充滿新鮮感和挑戰性。在這段時間裡,我學會了給辦身份證的群眾照證件相,幫所裡完成上邊分派的採集DNA樣本和指紋的任務,接警和出警,詢問當事人,製作各種案件的詢問比筆錄。在和有經驗的老警員一塊處理警情時,我學到了很多知識。對於哪些問題應該由派出所處理,處理這些問題的程式,以及派出所做出處分決定的法律依據有哪些,對於哪些不在派出所管轄範圍的事項,如果群眾向其派出所報案該怎麼辦等。我不僅僅知道該如何處理以上問題,同時也對對這方面的專業知識有了更深入的認識。同時,經過這次實習,我學會了一些辦公自動化的根本技能操作,對電腦辦公軟體的應用有了很好的掌握,更是明白了“電腦是三大生存技能之一〞這句話所蘊含的深刻道理。

四、實習體會

通過這次實習,讓我進一步認識了公安,認識了社會,也認識到公安在社會中的重要作用。通過對實習中自己表現的反思,我我發現了自身的一些缺乏之處,並深刻認識到:

1、理論是根底,實習經驗是關鍵。在一個多月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匱乏、眼高手低。通過實習我發現自己很多缺乏。我有時發現知識倒是掌握了,但如何運用卻不知從何著手,甚至素手無策,這就是實習經驗重要性的表達,經驗往往能提高效率。

2、提高自身素質,適應社會開展需要。警察是社會秩序的維護者,他擔負著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和維持社會秩序穩定的重任。作為有志於從事人民警察職業的人,培養良好的素質是極為重要的,這包括專業知識、職業形象和執業紀律、人格魅力等素質。同時這也是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條件。

3、實習對加強和指導學習的作用。第一,對我們在討論某個案件的重要問題適應該廣泛地查閱資料,弄清理論上在這一問題上主要哪些觀點,實習之中又傾向於哪種觀點,不僅易於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軌,豐富自己的思維。更使做到有重點的學習,有重點地掌握所學到的知識,有重點的學習理論界的重要觀點。第二,我們應該虛心聽取各種意見,應該多注意,想想該如何應對,這樣對我們今後的學習和工作會很有幫助的。第三,注重鍛鍊培養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和靈活應變能力。對於一名好的法律職業者來說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寫一些文章,以鍛鍊自己的寫作能力和表達能力,這也是綜合培養,有利於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維能力。

法學的實習報告範文 篇5

法學作為一門人文科學,具有很強的社會實踐性。畢業實習不僅可以檢驗學生在課堂上學到的理論知識,而且能達到理論指導實踐的教學目的。因此畢業實習成為法學專業教學中必不可少的課程。作為一個法學,能夠在實習中親身接觸民事、刑事、行政等型別的案件;親身經歷起訴、立案、開庭、證據甄別、審判等等各個環節,律師事務所是一個最佳的選擇。為了能更好的瞭解法律文化和思想,掌握辦案技巧,對社會主義法治有一個理性認識,我選在了律師事務所。在實習過程中,親身經歷一些案件從立案到審判的全過程,還擔任了部分案件文案寫作等工作。將在學校學到的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在律所同事的辛勤指導下,出色完成所裡交給我的任務,得到獲得了實習單位的一致好評。以下就我實習單位時間和地點、實習內容、實習收穫三個方面對本次的實習做出總結。

一、時間和地點

實習時間:6月

地點:律師事務所。

二、實習內容

在律師事務所,在領導和律所律師人員的幫助下,熟練掌握各種證據甄別的方法、技巧;在跟隨辦案律師出庭的過程中,瞭解相關案件法律適用的方法、程式;熟悉起訴狀、辯護詞、判決書、裁決書等各類法律文書的特點及製作。實習期間,我跟隨辦案律師深入公檢法部門,瞭解並掌握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的工作特點、工作程式、工作方法;由於律師天生的職業辯論性,我還掌握法律論辯的方法及技巧。

(一)證據甄別:到律師事務的第一堂課就是跟隨著辦案律師到天意網咖進行取證。在取證之前,我想一定把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和證據法學學到的關於取證及甄別知識運用到實踐中。本來信心滿滿的我,卻遭遇實習中的第一棒。我發現,要想成為一個好律師具體說做好證據甄別工作只有理論知識還是不夠的,理論和實踐還是有相當差距的,需要不斷積累工作經驗。幸好主辦律師在取證過程中不厭其煩教我各種甄別方法,以電子證據為切入點,學會了證據的甄別和適用,將證據所應具有的合法性、關聯性、客觀性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具體的案件蒐集的證

據中,一步步排查一點點證實,最後達到證明案件事實的目的.。

(二)程式適用:在此瞭解到具體法律的使用方法和適用程式以及相關文書的寫作規範技能。在律師事務所每天都過會遇到不同的當事人以及當事人帶來的不同案子,作為律師必須得在聽完當事人的訴說後在短時間整理思路,為當事人提出一個切實可行的解決問題的方案。面對比較簡單的案件,律師可以建議當事人儘量進行調解或者通過仲裁解決爭議,不必去起訴,以節約訴訟成本;對必要提起訴訟的案件,接待律師建議當事人採取民事訴訟的簡易程式進行解決;面對複雜的案件,接待律師可以向當事人提供訴訟的辦法,為當事人做一個可供解決問題辦法的經濟分析,以最終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律師事務所也能在此過程中獲得一個好的聲譽,慢慢做大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走進律師事務所實習以來,在指導老師和所裡其他律師的指導下,還參與了一些案件的分析案情、解答諮詢工作。而且,還與指導律師一起辦理了另外幾件民事案件,另外,行政案件與刑事案各辦理一件。回想起那刑事案件,記憶深刻,那件刑事案件是一起為未成年人無償辯護的案件,這是李律師為了煅練我,要我對這起案子調取控訴筆錄、會見當事人、寫辯護詞,在法庭上以第一辯護人的身份發言,因我精心準備,該案說理充分,有感染力,辯護效果還可以。還參與了一些非訴訟業務。實習期所涉及民事案件較多,比如與朱律師一起給電力公司辦理的涉電傷害案件和處理了幾件保險案件,這些保險案件的爭議不大,法律關係簡單,是調解結案的。在我參與的所有案件中,最順手的一件,我們只寫了一封律師函解決了數萬元的糾紛,當對方當事人收到律師函後,被我們的觀念所折服,主動解決了相關問題,從而以和平的方式解決了矛盾與糾紛。我通實習期間的鍛鍊,長了許多見識,也明白了許多道理,明白法律職業的實踐性是特別強的,通過實習,讓我認識到法律人一定要相信法律,不要相信法律之外的人情、金錢、權力。

(三)文書寫作:實習期間除隨主辦律師跟進案件,還負責律所前臺接待工作。我把在課堂上學到的文書寫作技能運用到實踐,為當事人撰寫了多份民事訴訟起訴狀,提升自己寫作應用水平。除了為當事人撰寫民事訴訟起訴狀之外,我還將判決書、裁決書等法律文書的寫法進行了梳理和強化,在實習期間自己的文書寫作技能進一步提高。

(四)辯論技巧:眾所周知,律師是靠嘴吃飯的,都有一個三寸不爛之舌。在本次實習的過程中,在隨著辦案律師出庭的過程中學習到辯論技巧和方法,提高了自己的辯論技能。作為律師,出庭辯論語速不在於快,而在於一個邏輯的清晰度和條理性,讓法官能聽

清我方律師的證據,邏輯的清晰度和條理性就建立在大量的案件事實及證據的收集和整理,因此,做好法庭辯論的前提條件就是做好案件的整理工作。其次,就是在辯論的過程中需要口不離法,用法言法語說服法官和對方當事人,達到辯護的專業性,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為當事人辯護,合理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五)熟悉公檢法機關執行工作:律師就是周旋在公檢法和當事人之間的一個職業,無論接觸當事人也好,接受當事人的委託也罷,都離不開和公檢法機關打交道。在實習過程中,我熟悉了公檢法三部門的工作特點和工作方法以及這三個部門對律師辦案的態度和幫助程度。根據現行《律師法》規定,當事人在被羈押後可以請辯護人或是代理人,這時候律師可以以代理人的身份出現在公安部門與當事人進行交流溝通,為當事人提供司法幫助。在刑事案件以及檢察院的自訴案件中,律師需要周旋在檢察院,跟檢察院的人員打交道,除此,還會涉及到法院,進行出庭辯護等等。而在民事訴訟中,律師在與法院的接觸是最多的,從最初的確定立案到法院的最終判決都會有律師的影子,只不過每個階段律師會以不同的身份出現。

三、實習的感受和收穫

一個多月的實習,發現自己眾多理論知識欠缺,以及深感理論和實踐的差距。空學理論知識是必須的,但必須聯絡實際,在具體的時間在工作中總結經驗教訓,把書本上學到的知識應用於實踐。在實習過程中,我體會到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法》的規定,恪守職業道德。切實做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能為了金錢而泯滅良心和職業道德。當然,作為一名律師,我更要有法律人應有的理想主義精神努力工作,將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當成首要目標。同時律師在一定程度上肩負了宣傳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的責任,所以律師自身必須做到活到老學到老,豐富自己的法學素養,擔負起踐行中國法治程序的重任。作為一名成功的律師,還必須樹立起社會責任感,多多參加法律志願服務工作,把自己的所學運用到法律服務過程中,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最後,我要感謝律師事務所,為我提供了這樣一個理論聯絡實際的機會,讓我學到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東西,更加增強我通過司法考試從事律師的堅強信念,我決心用實際行動兌現律師的誓言,那怕道路多麼曲折,但願我的夢想成真,願我前途一片光明。

法學的實習報告範文 篇6

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並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於郭繼魁與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並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

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築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X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後,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四平市中院於20X3年7月4日立案,並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託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託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以下簡稱建築公司)委託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委託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傑、委託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上訴人(原審原告):郭繼魁委託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連貴委託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建築公司法定代表人:劉連貴委託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吳孝貴委託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尹傑,委託代理人:竇樹法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原告郭繼魁訴稱:XXXX年6月7日原告與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2/0A-B軸約86平方米商網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30萬元,後又於XXX年9月26日、9月30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13萬元。但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於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賣給第三人尹傑,是重複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

現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並承擔訴訟費。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與原告所籤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託,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籤購房合同是重複買賣行為,開發公司發現重複出售後,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損失。

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以下簡稱建築公司)辯稱:被告建築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於重複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援。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第三人尹傑訴稱:第三人於2X0X年4月6日與被告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貿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係;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籤合同的被告建築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籤合同的被告開發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於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築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築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貿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

被告經貿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願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公司發現該商網重複出售後,於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發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貿公司於20xx年5月17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換收據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貿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因此,第三人與被告開發公司所籤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判決: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第三人尹傑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其買賣關係成立;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與原告郭繼魁簽訂的合同無效,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還原告郭繼魁購房款43萬元,並給予房款43萬元一倍的賠償損失,兩項合計86萬元。

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上訴人郭繼魁請求撤銷原審法院判決,依法重新判決郭繼魁與建築公司買賣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護上訴人的初始買受權。其理由概括為:建築公司是該房屋的施工單位,出賣此房是該樓房投資人經貿公司委託同意的,賣房款由經貿公司用於支付工程款。此後經貿公司於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又對建築公司買房行為再次予以確認。郭繼魁買房是XXX年6月7日,尹傑重複買該房合同是二年後的XX年5月,同尹傑算帳“換據”是XXX年6月,均在經貿公司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之前。但尹傑的購房合同,此前賣房人已宣告廢止,而對上訴人購房協議,賣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又予確認。據此應認定初始購房合同有效,此後重複購房合同無效。

被上訴人經貿公司、建築公司、開發公司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及理由無異議,經貿公司同意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的損失。被上訴人尹傑辯稱:原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上訴人郭繼魁與經貿公司、建築公司、開發公司之間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購房款已按合同約定全部交齊。且被經貿公司以開具購房款收據的形式予以確認,因而尹傑的合法權益應受到保護。

四、對事實和證據的分析及認定XX年9月四平市計劃委員會批准開發建設座落於四平市鐵西區英雄大街20號:0204-39的站前批發市場專案。專案開發人是開發公司,投資並組織建築施工管理人是經貿公司,建築施工是建築公司。工程於XX年6月開工。XX年6月7日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了《購房協議書》(建築公司對外銷售商品房是由經貿公司委託),郭繼魁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A-B軸,建築面積約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萬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積款13萬元,因該商網內部裝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X年4月25日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銷(預)售合同》,尹傑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A-B,軸建築面積89.5平方米,按合同約定交付房款34.5萬元,建築公司開據了收據,經貿公司又自自己名義予以換據。該建築面積與郭繼魁購買的建築面積均為商網一層同一處房屋。起訴前,尹傑在未取得進戶手續,未經賣方同意的情況下,對該房屋自裝防盜門上鎖,予以佔有和控制。

2XXX年9月25日,在吉林揚信律師事務所律師(經貿公司法律顧問)胡振儒的見證下,由中興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經貿公司、開發公司三家相互關聯、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法人代表,對站前批發市場新建樓房(中興二期工程建築樓房)的所有權進行了確認。三方協商一致,確認該新建批發市場樓房為經貿公司所有,該公司對此批發市場樓房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XX年7月29日經貿公司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對過去委託建築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購房協議再一次進行確認。XX年9月6日開發公司以無權出售商網房屋為由,向尹傑送達瞭解除商品房銷售合同通知,並要求解決善後事宜。後因尹傑強行佔有了合同約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繼魁向鐵西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得協議約定商品房。

證據:1、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及建築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

2、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及建築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和經貿公司換據收據。

3、批發市場新建樓所有權確認書。

4、商品房預售申報表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5、開發公司給尹傑送達的通知。

6、經貿公司確認書。

7、國有土地使用證。

8、產權確認書及移交收據。

9、施巍證言材料。

10、王金榮的證言材料。

11、其它相關證據材料。

五、解決糾紛的意見和理由根據原審判決,上訴人上訴請求及理由,被上訴人的答辯,本案爭議的焦點問題是: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書和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哪一個合同有效,買賣關係應受法律保護。經二審開庭審理合議庭評議認為:

1、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其買賣關係應受到法律保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又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當時建築公司作為施工方,受投資人經貿公司的委託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以及經貿公司作為投資方、開發公司作為專案開發方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均處於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狀態。它需要這一專案明確產權所有人,並由產權所有人申領《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對這些合同進行確認,才能生效。因而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當時簽訂協議時,其效力並未確定。但後來專案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並取得了《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他對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再次進行了確認,使該協議由效力待定狀態,轉變成了發生法律效力的協議,協議雙方當事人的買賣關係受法律保護,因而,商品房理應由郭繼魁所有。

2、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尹傑受到的損失按規定應得到賠償。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由於產權所有人沒有確定,《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處於待定狀態。但專案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沒有對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予以確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這一合同的性質就發生了質的變化,由效力待定狀態,成為無效合同。雖然當時籤合同時的收款人是建築公司,後來還由經貿公司予以換據,但由於經貿公司當時既不是產權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持有人,其換據行為只能是屬於收款行為。

所以,經貿公司成為所有權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開發公司向尹傑下發瞭解除合同通知。而且,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的合同,發生在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協議兩年之後,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也屬侵害了初始買受人郭繼魁的合法權益,郭繼魁的初始買受權也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合議庭評議時還認為,造成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其責任完全在於具開發公司、經貿公司和建築公司。

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合同時,購房款由建築公司收取並出發票,後來又由經貿公司換髮了購房款收據,因而這三家企業對房屋重複出售是明知的。而尹傑對開發公司的重複出售行為當時是不知道的,買受行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損失理應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一款三項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賣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依據這一規定,開發公司應返還尹傑購房款345,220.78元,並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

經貿公司、建築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由於案件牽涉關係複雜合議庭將該案提交審判委員會,其中包括我個人的意見在內的合議庭意見一併提交。審判委員會對合議庭意見大部分予以支援,但由於對於法律條文理解不同以及考慮多方客觀因素,對第三人獲賠問題經激烈討論採取了其他觀點,即由於尹傑在本案中沒有向法院請求返還和賠償,應另求法律途徑予以解決。綜上,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有誤,適用法律不當,上訴人郭繼魁上訴有理,應予支援。經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二、三項的規定,判決:

一、撤銷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

二、中興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買賣關係成立;

三、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一、二審案件受理費22,220.00元,由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中興經貿公司、中興建築公司負擔。

通過對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認為四平市中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公正。但是,其中對於第三人尹傑的賠償問題我仍堅持在合議庭中我提出的意見:1第二審案件的審理應當圍繞當事人上訴請求的範圍進行,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的,不予審查,但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中興建築公司與第三人尹傑簽訂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對於無效合同依法律規定應恢復原狀、返還原物、賠償損失。基於以上兩點原因,我認為,法院應對第三人利益予以保護,即開發公司應返還尹傑購房款345,220.78元,並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築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而不應該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徑解決。這樣,對善意第三人利益沒有有效保護,而且增加訴累,浪費司法資源。

本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法言法語也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作為一個南開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南開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南開,使他們走近南開,瞭解南開。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法學的實習報告範文 篇7

今年暑假,我在珠海市海鷗律師事務所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實習工作,這一個月我來說是收穫頗豐的一個月。在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指導下,我看了很多案件的卷宗;接觸了四五起真實案件的辦案經過;

親手書寫了起訴狀、證據清單、申訴狀、再審申請書、代理詞的法律文書;幫助客戶起草遺囑;到過法院辦理立案手續;旁聽了兩件案子的開庭審判;還參與了5天的珠海市五洲康城樓盤的商品房預售的簽約工作……以前我對律師事務所的瞭解僅限於別人的口耳相傳,對此的感性認識少之又少。然而在這一個月海鷗律師事務所實習的經歷,卻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嚴謹、充滿挑戰的法律實務工作。

在實習期間,我遇到了許多關於房地產商品房買賣糾紛的案件,由於能夠接觸到真正的案件辦理,我也逐漸地對此類案件產生了興趣。其中關於商品房《認購書》的法律問題我研究得比較深入,現在就這方面內容簡述如下:

 一、關於《認購書》的法律效力問題

在現實生活中,許多房地產開發公司在與買受人簽約購房合同之前,要買受人籤一份《認購書》並交納數額不菲的定金,如買受人不能在房地產公司限制的期限內與其簽約購房合同,則房地產公司就沒收其定金。而要認定房地產公司能否有權沒收定金,是否存在違約行為,就要認定《認購書》是否存在法律效力。

一種觀點認為《認購書》不同於買賣合同。這種觀點認為定金是合同當事人一方,以保證合同履行為目的,於合同成立時或未履行前,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給付對方的一定數額的款項,它是一種債權的擔保形式。定金由當事人訂立定金合同成立,於定金交付後生效。因此定金合同以主合同(主債)的有效成立為前提。定金合同具有從屬性,即擔保之債與被擔保之債形成主從關係。擔保之債是從債,被擔保之債是主債;擔保之債是對主債效力的補充和加強,受主債效力的制約。主債無效,擔保之債亦不存在;擔保之債隨主債的終止而終止。而現在通行的《認購書》無非是限制購房者(債務人)必須繳納首付款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否則喪失定金,其確保售房者(債權人)利益。可見,其定金所擔保的主債務(購房行為)還沒有發生。因為至此,雙方尚未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買賣合同(示範文字),即主合同不存在,因而作為規定其內容的從合同(定金合同,即《認購書》)亦無效。

另一種觀點認為《認購書》相當於買賣合同。其理由是:一、檔案符合〈合同法〉中關於合同須以書面形式訂立的規定;二、檔案體現了合同主體、標的、價款等合同一般應包括的條款;三、檔案內容雖然簡單,但根據專案批准檔案、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商品房交易習慣以及開發商的宣傳、展示內容等,檔案所確定的房屋買賣完全可以實現;四、檔案中通常會對定金問題作出約定,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該定金具有證約作用,即能證明開發商和購房人之間存在房屋買賣關係;五、開發商和購房人簽署《認購書》之類的檔案,完全是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的真實意思表現,符合合同訂立過程中意思自治的原則;六、雖然《認購書》、訂單或認購協議中都會約定某一具體時間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或預售合同,但房屋買賣或預售合同沒有強制使用文字,因此,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或預售合同完全是對《認購書》、訂單或認購協議的細化、補充或變更。既然房屋《認購書》、訂單或認購協議之類的書面檔案具有合同的性質,雙方當事人必須嚴格履行合法、有效的房屋《認購書》、訂單或認購協議所確定的義務,否則就要承擔違約責任(包括定金責任)。

我覺得以上兩種觀點都具有片面性。簽訂《認購書》不是商品房買賣中的必經程式。《認購書》可以看作是一份獨立的合同,一般而言它的簽訂對購房人來講只是為了獲得特定房屋一定時間內的優先購買權,對開發商來講只是為了加強對購房人的約束以增加交易機會。《認購書》的簽訂是為了保證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能夠順利簽署,但當它的條款約定相對較為詳細,具備《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時亦可視為它為買賣合同。最高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也規定《認購書》在一定條件下具有法律效力。該《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狀況;(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六)裝飾、裝置標準承諾;(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八)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十二)違約責任;(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綜上所述,《認購書》是否具備法律效力,不僅要看其具體內容,而且也要看開發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不能一概而論。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值得我們特別注意,就是《內部認購書》的法律效力問題。為了更好地分析問題,這裡先說明一下幾個名詞的含義。商品房銷售包括商品房現售和商品房預售。商品房現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房價款的行為。而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為。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預售人在樓盤專案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就開始進行認購,並與客戶簽訂《認購書》,這種做法被稱為內部認購。在這種情況下訂立的《認購書》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是無效的合同。因為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條規定,預售商品房應當符合的條件中包括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形式條件與其他實質條件,即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是預售商品房的強制性規定。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因此,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明前所訂立的《認購書》屬於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無效合同,自然無法律效力。即認購無效時,預售人應當向認購人返還定金,同時預售人還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訂立《認購書》的注意事項

一份商品房《認購書》,其內容一般包括買賣雙方名稱、房屋坐落、型號、面積、訂購總價、定金、簽署“契約”時間等條款。由於《認購書》多為房地產司制定,所以作為商品房的買受人在訂立《認購書》時,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應多注意以下事項:

(一)訂立《認購書》前認真瞭解擬購房產的真實情況,不要輕易落定認購。如應多瞭解房地產公司的資質、擬購房產是否具備預售資格及是否被抵押或存在其他限制房產轉讓的情形等等。

(二)訂立《認購書》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各個條款,弄明白各條款的真實意思,容易產生歧意的表達最好進行修改或作出解釋予以界定。

(三)訂立《認購書》時,與房地產公司仔細約定“定金”在各種情況下處理的方式;還應特別注意防止房地產公司在房屋升值的情況下惡意將房屋另售他人的情況。

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通過這次在海鷗律師事務所的畢業實習,我將課堂上所學的基礎理論與實際相結合,覺得自身的素質得到了提升,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知識水平和法律運用能力。這次實習讓我體會到律師業是一個非常具有挑戰性、非常具有實現自身價值機會的職業,同時,律師工作也是一項非常嚴謹、艱苦、繁重、需要終生學習的工作,容不得半點懈怠和差錯。我會鞭策著自己不斷前進,成為一個合格的“法律人”。

法學的實習報告範文 篇8

這次實習雖然只有短短的一個多月,但卻讓我學到很多知識,其中很多是書上所學不到的。通過實習,我瞭解了法學知識在現實實務中的具體操作及程式步驟,檢驗並鞏固了自己所學習的知識。這次實習中,我在刑庭參與實習。主要實習內容有:聽庭、幫助書記員整理卷宗和複核、送達、執行和訊問、旁聽休庭評議、查閱案卷、審查判決書以及書寫一些司法文書如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開庭公告、提押票、傳票等;並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司法程式知識如:刑事案件的簡易程式、普通程式以及普通程式簡易審。經過實習,我的實踐能力也得到很大提高。

下面我把自己在實習過程中學習的知識簡介一下。

首先,查閱案卷、審查判決書以及書寫一些執行通知書。剛到法院時,陳老師給了我一些卷宗以及一些已經結案的案件的起訴書和判決書。我把這些案件總結了一下,由於××市××區人民法院屬於基層法院,主要審理一些簡單的、危害性不大,以及可能不會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的刑事案件,例如盜竊案、職務侵佔案、詐騙案、販賣毒品案、非法行醫案、故意傷害、搶劫案等等,所以,盜竊案佔很大比重,其次是販賣毒品案和詐騙案。通過這些卷宗我還發現,盜竊案中盜竊數額一般都比較小,案件比較簡單、證據比較充分,所以多適用簡易程式,判處刑罰也多為拘役,並處罰金或者單處罰金;在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案件中,由於其屬於自訴案件,所以,邢老師多以調解進行結案,對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的附帶民事部分也多以調解結案,最終使雙方都能滿意。另外,陳老師還教我書寫執行通知書,如有期徒刑、拘役用的執行通知書、宣告緩刑用的執行通知書等。這些通知書都是長聯的,一式四份,一份傳送給看守所或存根,一份入卷存檔,一份回執,一份發給罪犯。對於在押的罪犯若剩餘刑期在一年以上,還需要另寫一份執行通知書,但與前者不同。因為現在要求裁判文書上網,因此陳老師又教了我如何書寫上網裁判文書審批表和結案登記表。

在瞭解案件如何判決的情況下,陳老師開始教我整理卷宗與複核判決書上的資訊。對於每一起案件,法院存檔的卷宗包括三卷,正卷兩本:一本是法院審理卷,屬第一卷;一本是檢察院的立案及證據卷,屬第二卷;副卷一本是法院判案內部文書卷,屬第三卷。而我們主要整理第一卷和第三卷。這兩卷整理時要按照“訴訟檔案卷內目錄”中的檔案順序整理,例如:先是起訴書(自訴書)及附件、送達起訴書筆錄、聘請、指定委託辯護人材料、調查筆錄或調查取證材料還有其他檔案及開庭前的通知、公告底稿等開庭前的準備檔案,其次是開庭審判筆錄、公訴詞、辯護詞、證人證詞及陳述詞、判決書、裁判書正本、附帶民事調解書、宣判筆錄等開庭審理文書,接著就是提押票、傳票、送達回證、執行通知書、存根、回執等執行文書,此外還有贓物、證物處理手續。看著很簡單,實際涉及很多法學知識,特別是刑事證據和程式部分以及刑法罪名構成要件等知識。這些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是基本知識的嫻熟運用,也是對我基本知識的考驗。

作為一名實習生,我一直很喜歡去旁聽案件。這讓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簡單、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再者,××區法院屬於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式的適用條件。在整個開庭過程中,開庭時間很短,給人的感覺是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此案如何判決早有結論。但我感覺,基層法院的法官任務很重,每天都會接到新的案件,而適用簡易程式就會給我們的法官節省了很多的時間去審理那些複雜的案件,沒必要走一些無用的步驟,那樣只會很浪費人力和財力。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式的刑事案件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間很短,但必備的程式卻很完備,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也需要進一步改進。另外,一般來說,如果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公訴人不一定出席支援公訴,這個環節會改為獨任審判員代為宣讀起訴書。而在普通程式中,則由公訴人宣讀,嚴格的要求是把起訴書從頭至尾宣讀一遍。但實踐中,一般審判長為節省開庭審理的時間而要求公訴人直接宣讀“經依法審查查明”以後的部分,起訴書前半部分因為已經在核對被告人身份時使用過,這時就省略了。公訴人宣讀完畢,審判員將詢問被告人和辯護人對起訴事實的意見並進行陳述,通常被告人和辯護人不會對事實有意見,但都會作一些陳述。實踐中有些被告人十分喜歡打亂現場審判員的思路,而且陳述的時候還會涉及許多問題,這就需要審判長自己分辨清楚核心,制止被告人肆意擴充套件,但是也要注意不能粗暴打斷,使被告人的陳述權受到侵害。

最後,我還想說一下我在20___年__月__日旁聽的一個涉及未成人妨害公務的案件。由於全市法院少年審判庭審觀摩暨少年審判工作現場會在二七區法院召開,故該案件被作為觀摩案件公開審理。雖然此次庭審在全省法院系統首創“談話式”審理方式,並且儘量用談話的方式,使用與未成年人閱歷、文化程度、生活環境相一致的語言,進行法庭調查及法庭教育,但我認為它始終是一起涉及未成人犯罪的案件,在眾多人旁聽以及多家新聞媒體報道的情況下公開審理,對於僅是中學生的兩名被告人而言,心理傷害很大,這也會給他們幼小的心靈產生很大的陰影,影響其一生。而且,以後很可能會導致他們受到社會上人們對他們的歧視與排斥,無法真正迴歸社會,最終選擇放棄自我。此外,雖然《刑事訴訟法》規定:16到18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不公開審理,也即可以公開審理。但我認為該案件性質不是太惡劣,危害性也不大,不應該公開庭審,至少不應該讓媒體公開報道並現場拍照。兩個未成年被告人因年幼無知,不懂法律才會違反法律,這也是我國法律宣傳不足造成的。

此外在實習中我也經常和邢燕老師討論一些案件和法學理論知識,如交通肇事後逃逸的認定和自首與坦白的界定,還有監視居住在實踐中的運用。因為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解釋均表明監視居住不可折抵刑期,但是公、檢機關為儘快偵破案件,會以監視居住對其折抵刑期的條件讓犯罪嫌疑人認罪或坦白,所以在起訴書及判決書上就會顯示“監視居住(限制人身自由)”這樣的話。我認為這樣做很好,便於操作,也有利於快速偵破案件,維護社會治安及受害人的利益,同時也給罪犯變相減輕刑罰,使其有悔過自新的機會並儘快迴歸社會。另外,我還發現,現在我省法院審判工作中的一大特色,即“圓桌庭審”。這種庭審模式在氛圍上強調“和”,給當事人親切的感覺,也體現了審判工作者的人性化,限度地消除了當事人雙方的隔閡與對抗心理,拉近了當事人與法官之間、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情感距離,便於當事人之間溝通,也便於法官和當事人交流與溝通,進而進行調解。工作固然需要創新,但不能隨便改變規則。“圓桌庭審”雖然說有很大的優點,但這種優點更多的`體現在民事審判庭以及刑事審判庭適用簡易程式的案件。對於刑事審判庭使用普通程式的案件,多是一些性質惡劣、較複雜的案件,如果還使用“圓桌會議”的方式就無法體現法院審判的性以及法律的威懾性與嚴肅性。此外這種模式也不利於旁聽公眾看清當事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法官的面目。所以,如何適用好“圓桌庭審”這一模式的重點就是明確它的適用範圍,明確什麼型別的案件適用,什麼型別的案件不適用。在這方面,我認為還需要進一步探索與總結。以上是我在實習時學習的主要內容以及自己的見聞。

總之,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實務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法言法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他們對於我的實習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會了我許多做人的道理。當然通過這次實習,我也發現了一些問題:首先,我在學校所學到的理論知識與實際工作需要還有一定的差距;其次,就是人們的法律意識不強,不能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或者是不懂法律,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有時已經觸犯了法律,甚至構成了犯罪。所以對人們進行普法宣傳還是很有必要的。在“依法治國”方針的指引下,我國的法制建設一定會更加合理與完備,也會給我國的經濟建設提供更好的法制環境。

在此,再次感謝××市××區人民法院給我提供的實習場所和在實習過程中給我的幫助,使我學到了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謝謝!

法學的實習報告範文 篇9

通過這一個月的實習,對一些現實中的案件與所學東西有較大的出入時,會困惑;面對平易近人的法院的導師們,面對每一個質樸渴望得到幫助的群眾,會感動;遇到社會上的一些不好的風氣,實實在在的去面對一些暴力案件,離婚案件時,心裡有一種說不出的難受;而對於在實習期間關於純粹的法學理論問題,我又會積極的反思和總結。短短的一個月,所見到聽到學到的東西並不是小結所能概括完,有一些東西還需要更深入更長久的思考和回味。我想這種總結和反思會對我以後的做人,法學學習,以及職業生涯都會產生很多正面的影響。

實習期間,我接觸了一些的案件,通過參加這些案件的討論分析,我對原本掌握不紮實的法律基本知識有了生動形象的理解,讓我認識到,只有通過理論知識與現實案件相結合,才能更準確的掌握法律的內涵。一個月下來,我獲得了許多難得的法學相關工作的工作經驗,對於案件的管轄、受理、適用法律、起訴上訴等有了進一步的瞭解,更加深刻的體會到茂名法治社會的現狀,茂名地區的`公民法律素質的高低。

具體來說,如作為一個書記員,他的基本工作是什麼,平時工作需要注意些什麼,通過觀察知道,書記員是審判工作的事務性輔助人員,在法官指導下工作。工作內容有:

(1)辦理庭前準備過程中的事務性工作;

(2)擔任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

(3)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等。

我們作為實習生也是幫忙做一些書記員分內的事,雖然瑣碎,卻非常有用和必要。而審判員、審判長等合議庭成員和審判委員會成員的具體操作,和一些程式性問題因為不能參與其中,所以不甚瞭解,只是開庭當中的工作還是有所知道的,審判長是整個審判的中心,審判的前前後後都需要審判長的主持,問問題,控制當事人以及旁聽人員的紀律、情緒,以及如何在審判過程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找到爭議的焦點,從而充分了解案情的真實情況,最終做出正確的判決。之前在學校做模擬庭審的時候,我也扮演過審判員的角色,然而跟真正的審判是非常不同的,真正的審判,並不是這麼簡單地坐在那裡,需要思考很多問題,以及協助審判長讓審判順利地進行下去。

實習的這些日子,除了在辦公室工作或者送送檔案,最多的時間就是去旁聽庭審,這是非常有意義的事情。由於我是在民庭實習,所以接觸最多的當然是民事案件,當然也有聽了一個刑事案件。先說說民事案件吧,在一個月的旁聽當中,多數是離婚糾紛和合同糾紛案件,借貸糾紛也有少數,由於是在中院,基本上都是二審,所以我們都有通過一審的判決書來了解案件的基本情況,聽起來也比較容易理解。

在旁聽的過程中,我發現了幾個值得注意的地方。

一,證據的重要性

在法制世界中,一切都需要證據,儘管你多有理,多無辜,多值得同情,但是要想法官相信你,就需要拿出證據,沒有證據,儘管你口若懸河,講的多精彩,也沒用,你要伸張你的權利就得拿出支援你請求的證據。證據是要有針對性的,並且有力,足夠讓法官相信你的觀點就行。在二審當中,很多上訴的當事人都拿不出新的支援自己觀點的證據,結果只能是維持原判,也有些當事人拿出無關的證據,讓法官莫名其妙,也沒用,所以說針對性的證據很重要。

二,委託代理人的能力的重要性

為什麼有錢人總能佔上風,為什麼很多窮人不願打官司,就是因為有錢人總能請到大律師,他們能力很強,對應變能力,辯論能力,邏輯思維能力,運用法律能力都很強,他能運用有限的證據來說服法官來相信他,這就是大律師的魅力,這就說明,我們作為法學生如果想從事律師,一定要提升我們的法律實力,沒有能力,你就對不起自己的律師費,對不起被代理人,更對不起自己。有老師說,在法律界,沒有絕對的真理,只有立場。律師就是要站在自己的被代理人的立場,利用合法的渠道,打贏官司就是盡責。

三,當事人的法律意識很重要

人們都說在商業上,最重要的誠信,誠信的確很重要,然而就是有些人缺乏誠信,才會走到打官司的地步,那麼我說的法律意識就是說在經濟合作當中,要注重立合同,立憑據,這樣才不會引起不必要的爭論,立下書面憑證,什麼事情都可以清清楚楚,人家不守信用,但有個憑據在,他也不能抵賴,這樣才能剛好的保護合法的權利,所以說大家做什麼都需要有法律意識,在迫不得已的時候才能利用法律的渠道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旁聽過程中,我才發現,自己的法律知識是多麼的匱乏,先不說自己的辯證能力,像很多他們爭論的焦點,我都不能回憶出是用什麼法律依據,學了兩年的法學,我只能說還不能讓我有足夠的實習去從事法律工作,為什麼有些國家要在研究生時才能給修法學,我想就是法學是專業性超強的學科,所以在後面的兩年,我更加要注重基礎知識的積累,法律是相對穩定的,但也是與時俱進的,活到老,學到老,法律知識是永無止境的,需要一直的努力。

在跟庭長他們聊天的時候也能學到很多東西,記得實習的最後一天,龍庭長跟我們聊起了法院工作的工資報酬問題,從龍庭長的口中我得知了各級人民法院工資的差別。像他那樣有四千多工資,福利另說,而茂名各基層法院的民庭庭長只有一千多工資,同樣是庭長,差別也太大了。同時地區與地區的工資差別也是很明顯的,由於龍庭到過多個市區的法院,還跟我們說起哪個中院建的最漂亮,最豪華等等問題。根據這些資訊,龍庭是在提醒我們如果將來有意進法院工作的話這些資料可以給我有個參考價值。然後庭長們還提醒我們最好是在校期間把司法考給過了。畢竟在校期間有足夠的時間備考,有豐富的資料去查閱。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這些寶貴意見讓我的目標更加明確了。

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法言法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同時,發現了許多自己的不足,特別是專業知識匱乏,實際運用不靈活,在往後的日子裡一定要加強。此外,我還認識了許多法官,他們對於我的實習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謝謝他們的教導。同時也謝謝這次實習讓我更加明確以後的學習方向,並且需要注意的諸多方面……

法學的實習報告範文 篇10

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大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習中,案件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業務知識了崗前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式,文言文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一般性實際校園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本案的整個原告、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範圍及適用範圍。跟隨幹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瞭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式及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其他工作。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確實有法律意識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刑事法有些法律條文是弄清楚的,但卻不夠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於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一般來說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合法性,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財務管理,後來在補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有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清算證券交易後才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給與,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說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瞭解法律、法規的含義。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立法的信仰,確立法律精神。

一、實習目的及意義

1、實習目的

2、實習意義

這是我們即將走出校門,搭上社會的最後一次實習。作為將理論知識與實踐相聯絡的橋樑,實習生活帶給了我們很多有益經驗和書本上沒有的知識。法學本生就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非常高學科,學習法律知識不僅僅乃是我們能知識那些書本上的將在多大程度和深度上為有一個全面的掌握,更重要關鍵性的是能夠運用所學的知識去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問題。這才是學習法律的我們所承載的使命。作為一名法律人,我珍惜每一次實習機會,把說成它們當作檢驗自身理論知識是否思路清晰的試金石;我在實習中也很注意個人法律素養的提高,學習如何為人處事,怎樣增加個人的能力。

二、實習內容

我實習的機關是我們鎮上的工商所派出所,來的第二天清早所長召集我們開了一個會議,主要用途是主要就重新分派一下各自的任務。我們實習生由於剛來很多東西沒有都不清楚,所長讓我們在第一星期主要是觀摩和學習所裡的辦事規程和熟悉所裡的管理規定,並適應這裡的生活和此項工作。

在這第一個星期裡,我跟著已經來所裡很久的實習生陳輝學會了如何給前來辦理身份證的群眾照相,辦身份證算是所裡的一項主要工作了,相片的質量會決定民眾們是否彩色照片會拿到證件,我必須做好這項工作讓他們十分滿意。證件影象採集用的是公安系統的專用軟體,照完彩色照片之後要經過它的一系列處理,檢測合格後才能上傳到戶籍室辦理身份證。新手要掌握它的初學者功能得花一些時間來練習,幾經摸索我方才是熟悉了。好不容易我可以給前來的群眾照相了,照出來的'相片在經過處理後,傳到戶籍室那邊,大部分都是很不錯的,但也有少部分還存在小問題。經過多次調整後,我對該軟體的使用已基本換用掌握,能過做到照相一職。這是我來所裡最先學會的一項工作,但它和我所學的專業知識聯絡不太緊密聯絡。

接下來,查訪我實習的任務就是如何打聽當事人、證人以及如何剪輯詢問筆錄。所裡最那讓柬埔寨人菲律賓人激動的時刻就是出警了,太具挑戰新了,無論颳風下雨還是半夜三更只要接到群眾報警,劉法警警官都會帶著我一起去處理。對於當事人做得好有的需要帶回來做筆錄,不管多麼晚都要做個筆錄。每一次陳警官在做筆錄的時候,我都在旁邊學習,聽他們如何提問,都問些什麼問題,對不同的又該如何設計詢問的問題,被詢問者回答的紀錄過程,以及該如何組織語言進行紀錄,如何預判詢問的重點和非重點,碰到一些棘手的風險問題該如何解決等等。這些都是對初生牛犢的考驗,我相信通過認真學習和實踐,我定能掌握這其中的學問。經過聆聽多次詢問,我已能夠對不同的案件的提問方式瞭然於心,熟悉詢問的程式,對於重點問題的把握以及如何按捺手印。如對一般重大案件的詢問,首先要向當事人宣讀或出示“行政權力事由告知書”,然後才開始,在詢問過程中要問清其時間、地點、起因、經過等必要事項。如對打架鬥毆性質的要重點問其誰先動手,用什麼打對方,x了哪個部位,都有誰受傷;而對被告的證人的詢問都要問清其與當事人的關係,在作證整個過程中告知其不要使用好像、推測、猜測等詞。在核對完筆錄後,打出紙質文件給當事人查閱,在與當事人口述不一至的地方應立即修改,並在核對無誤後在規定的地方上時按捺上手印。在有經驗的幹警的指導下能,我也對當事人作過多次詢問筆錄,他給我的評價是總體上符合規範要求,但有的詞語有些不妥。我在隨後的詢問過程中,不斷地在改進。

三、實習總結

短短的一個多月的研修時間,一眨眼就過去了。這一段實習時光,對我來說既充實又飽含新鮮感和挑戰性。在這段時間裡,我學會了給專業委員會辦社保卡的群眾照證件相,幫所裡檢索圓滿完成上邊分派的採集DNA樣本和指紋的任務,接警和出警,詢問當事人,製作各種案件的詢問比筆錄。在和有經驗的老警員一塊處理警情時,我學到了很多知識。對於哪些問題應該由派出所處理,處理這些問題的程式,以及派出所做出處罰決定的法律依據有哪些,網路覆蓋對於哪些不在派出所管轄覆蓋範圍的事項,如果群眾向其派出所報案該怎麼辦等。我不僅僅知道該如何發覺處理以上問題,同時也對對這方面的有了更深入的認識。同時,經過這次實習,基本技能我學會了一些辦公自動化的基本技能結構設計,對電腦辦公軟體的應用有了很好的掌握,更是明白了“電腦是三大生存技能之一”這句話所蘊含的深刻道理。

四、實習體會

通過這次實習,讓我進一步認識了公安,認識了社會,也認識到公安弱勢群體在社會中的重要作用。通過對實習中自己中才表現的反思,我我發現了自身的一些不足之處,並深刻認識到:

1、理論是基礎,實習經驗是關鍵。在一個多月的實習過程中所,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匱乏、眼高手低。通過實習我發現自己很多不足。我有時辨認出一般來說知識倒是掌握了,但如何運用卻不知從何著手,甚至素手無策,這就是專業知識實習經驗重要性的反映,經驗多半能提高效率。

2、提高自身素質,適應社會發展可能需要。警察是社會秩序的維護者,他擔負著保障安居樂業和維持社會秩序穩定的重任。作為有志於教育者從事人民警察職業的人,極好培養良好的素質是極為重要的,這包括專業知識、職業形象和執業紀律、人格魅力等素質。同時這也是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條件。

3、實習對加強和指導學習的作用。第一,對我們在討論某個案件的重要問題適應該廣泛地查閱,弄清理論上在這一觀點問題上主要哪些論調,實習之中又傾向於哪種觀點,不僅易於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