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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總分包管理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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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設工程總分包管理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建設工程總分包管理協議書

  建設工程總分包管理協議書1

總包單位:

分包單位:

工程專案:

根據總分包雙方自由協商,雙方簽訂如下管理協議:

一、質量管理

1、分包單位應注意現場成品或半成品的保護工作,服從總承包單位的保護措施及管理方法;未經許可,嚴禁隨意鑿打,若必須進行,應先提交切實可行的方案或措施送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同意並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備案後方可實施。

2、分包單位進場後,若要在屋面上施工或現場堆碼材料,應與總承包單位辦移交手續;若有損壞,分包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3、為保證總分包單位及時搞好施工中的配合工作,總包與分包單位均用書面通知對方配合地點各部位,以明確施工部位。

4、分包單位施工前應仔細核對外飾施工圖與建築實物的關係,如有不符,應及時與總承包單位聯絡。

二、安全管理:

1、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分包單位現場施工人員對自身安全負責。分包單位應設定專職安全員,督促施工人員在施工中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發生,並配合總承包單位按政府部門有關規定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分包單位若在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分包方自行負責並承擔所有費用。

2、分包單位應每月制定建立安全文明工地計劃,組織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並把檢查結果彙報總承包單位。

3、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和工作卡,禁止穿高跟鞋、拖鞋,嚴禁赤膊、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總承包單位對不戴工作卡、不戴安全帽、穿高跟鞋、拖鞋、赤膊進入施工現場者將作出50元/次的處罰,並對違章者所在單位罰款200~1000元/次。

4、對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後亂接電源、使用電炊具、燒水烏龜的情況,總承包單位將對其處以100~500元/次的罰款。

5、為搞好安全管理,總包、分包單位質安員應及時溝通聯絡由總包單位帶頭,組成安全檢查小組,總包分包單位都有權對各單位的違章行為予以制止並按總承包單位規定的標準罰款,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並防止各單位安全員可能出現的對所屬單位的偏袒行為。

6、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鬥毆,若有違者,總承包單位將對個人進行200元/次的罰款,並對違者所在有關單位按1000元/次的罰款進行處罰。

7、分包單位進場後應按規定在有關場所掛設滿足要求的滅火器具。

8、分包單位施工中嚴禁拆除安全防護,若因施工需要需經總承包單位簽字認可後方可拆除,在分包單位安全員監督下進行施工,施工完畢後及時恢復並報請總承包單位驗收認可。如有違反者,總承包單位將對違反者處以200元/次的罰款,並對違反者所在單位處以500元/次的罰款。

9、分包單位在進場前先繳納5000~10000元安全生產抵押保證金至監理處,若分包單位被總承包單位處理罰款,則罰款必須在三天內以現金交於總包單位專案部,否則在安全生產抵押金中雙倍扣除,當安全生產抵押金被全部扣完後分包單位必須重新繳納抵押金,否則總承包單位可對分包單位拉閘斷電並在生產、生活上不予配合。安全生產抵押金在分包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後進行結算並一次性退還給分包單位。

三、進度管理:

分包單位進場後,應向總承包單位提交分包工程合同影印件一份,同時遞交施工專案部管理人員名單及聯絡方式,以便工作開展,分包單位施工前應將施工進度總計劃交給總承包單位,月進度計劃每月24日、周進度計劃每週一上午12點以前交總承包單位辦公室。並根據總包單位施工總進度計劃以及調整計劃在計劃工期內進行實施。

四、後勤管理:

1、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場前2~3天在總承包單位登記註冊,憑身份證影印件並領取出入卡(出入卡3元/個);出入卡不得轉借他人,若違反者沒收出入卡並對違反者所在的分包單位處以200元/次的罰款。

2、施工現場外圍出入口的保衛、治安工作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管理,分包單位施工區域應設保衛、治安分管人員,人員名單在進場後2天內交總承包單位辦公室。

3、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機械裝置和電纜電線等材料必須在總包單位保衛處登記註冊,辦理進場手續;不準私自帶材料出施工現場,出場材料必須要有總包單位出具的出門條方能帶出施工現場。

4、分包單位應嚴格施工人員的管理,嚴禁留宿外來人員。

5、分包單位住宿嚴禁在施工現場內,住宿區、辦公區和作業區應嚴格分開。

五、材料管理:

1、分包單位進場的材料應在總承包單位指定位置堆碼整齊。

2、總包單位租賃給分包單位需用的鋼管、架料、竹跳板等材料,按市場價增加10%管理費計費。

3、本分包工程不使用的材料嚴禁進入本施工現場,違者後果自負;腳手架鋼管、扣件、鋼筋等材料進出場必須經總承包單位逐根檢尺,清點後方可辦理進出場手續,否則不準退場。

六、文明施工管理:

1、注意住宿周邊的清潔衛生,生活垃圾要入垃圾桶,自覺清理,保持衛生。

2、對不愛護清潔,亂倒垃圾,隨地在施工現場小便的施工現場人員,總承包單位按50~200元/次對分包單位進行處罰。

3、損壞公物、材料、成品,處罰50~200元/次並按照原物回覆。

4、分包單位所產生的建築垃圾、生活垃圾、包裝箱及社會垃圾物等不用的垃圾必須及時(2天內)自行運送到施工現場內總承包單位指定集中堆放點堆放,由總承包單位定期處理外運,各家分包在其施工期間按每月200元繳納清潔費到總包單位。(每月1日由總包單位自行收取)。

5、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總包單位及業主指定地點搭設工棚,搭設工棚的材料原則上自備,若租賃總包單位材料應與總單位材料部門支付相關費用;分包單位若不按指定的地點搭設工棚罰款100~500元。嚴禁分包單位擅自用彩條布、舊竹膠板、跳板搭設工棚。

6、分包單位必須配合總承包單位接受各級文明施工檢查。若因分包單位的原因造成各級文明施工檢查沒過關,則處以分包單位1000~5000元罰款。

七、生產、生活用水、電管理:

1、生產、生活用水、電費實行預繳制度,先繳費後使用。各分包單位進場時,先到總包單位財務部門預繳納水、電費抵押金共計5000元,在總包單位指定的位置安裝施工用水錶及電錶;水電費按月統計,並用現金向總承包單位繳納,直至工程完工,否則總承包單位有權拉閘斷電。工程竣工驗收後一次性退還分包單位水電抵押金(或此條另協商)。

2、分包單位施工用電必須在總承包單位一級配電箱上接出,並配製合格的二級配電箱,裡面安裝合格的電錶進行計量,在各施工區域時,再用符合規範的分配電箱(與總承包單位的配電箱要用標識分開)接至施工地點。

3、總承包單位有權對分包單位的日常生產、生活用水電進行監督,若分包單位因不安全的生產、生活用水電等造成對總承包單位發生損失,由分包單位承擔直接責任。

4、分包單位的電費以每月抄電錶計量,電價暫按供電局提供的單價計費,線路損耗按各分表進行攤銷(或此條另協商)。

5、分包單位進場人員所用的生活、生產水費按每人20元/月計費,已安裝電錶的生活用電按電錶計費,未安裝電錶的分包單位生活用電費按每人20元/月計費。分包單位將人員點數如實報送總包單位,由總包單位核實人數,若有瞞報一經查實,其生活用水、電費收取基數為:[實報人數+10×(瞞報人數)]×(20+20)。或此條另協商。

6、分包單位有義務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能源,否則總包單位一經發現有類似現象,處以分包單位50元/次罰款。

7、各分包單位進場前向總包單位按200元/月交納水電管理費。

八、資料的管理:

所有分包的工程專案,工程技術資料一律由分包單位指定專職檔案員負責收集、編制、完善,對數量不多的分包單位的技術資料及時提供給總包單位。對數量較多的分包單位的技術資料,待工程完工後,由分包單位組卷裝訂成冊移交總包單位彙總。分包單位的技術資料完成質量由分包單位負責。

九、其他:

1、分包單位施工用水及現場用電必須裝表後開始使用,若有未裝表就使用,經總承包單位查實,一律按偷水、偷電處理,並對違反單位處以500元/次的罰款。

2、分包單位水電費、管理費於次月1日主動以現金方式交總包單位財務部門。

3、為便於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種罰款費用均收取現金,由各受處罰人單位收取後交總承包單位。

4、進場分包單位應遵守總包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服從總包單位協調管理。

5、涉及工程生產協調急需或必要的、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應按時參加總包單位的生產協調會。分包單位不請假、無故不參加總包單位涉及分包單位生產協調會者,罰款200元/次。

6、分包單位若違反了分包單位管理制度,則總承包單位有權進行拉閘斷電,並對分包單位進度款不予簽字。分包單位自行負責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7、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總包單位蓋章:

專案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分包單位蓋章:

專案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建設工程總分包管理協議書2

發包方: (簡稱甲方)

分包方: (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方將承建的錦上華庭住宅小區一期一標段工程11#、12#、13#、14號樓及1號人防工程專案,模板工程外的全部勞務工作分包給乙方(按建築面積一次性包乾)。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錦上華庭住宅小區一期一標段工程11、12、13、14號住宅樓及1號人防工程;

2、建築面積:以中標通知書建築面積28367m2 ;

3、工程地址:重慶市北部新區高新園l9、l11、l12號地塊(重慶市委老幹中心斜對面--新址)

4、工程總工期:150天(含法定節假日、雨雪天,停電停水三天及三天以內。具體開工時間以甲方進場通知書為起點)。因甲方停缺材料五天以上(不含五天)的,工期順延。

5、質量等級:以施工驗收規範標準評定為“優質結構工程”。

6、文明施工:市級文明工地 。

第二條 具體分包內容及相關約定

1、材料及用具提供約定:

(1)甲方提供塔機;鋼材、商品混凝土、外架鋼管、扣件、模板(模板鋼架支撐及模板做工)、地磚、內外牆磚、砌築磚、水泥、河砂、碎石、門窗、玻璃欄杆、油漆、塗料、防水塗料;施工場地、排水溝、給排水、強、弱電、消防工程和施工用水電源(乙方所需照明和動力用電由甲方接至每棟每層樓的中心點二級配電箱),其餘屬乙方承包範圍。

(2)乙方負責提供(除甲方提供外的機械裝置)機械裝置、工具用具、輔助材料,包括:安全花杆使用的分色油漆、該工程所需用的全部輔助材料(釘子、元絲、扎絲、電焊條、雙面膠、化雜、五金、沙漿外加劑、石灰精、內外牆粉飾用粘接劑等)等;安全帶、安全帽等;收縮縫使用的泡沫板;除甲方提供施工用水電二級配水電中心點管線以外的作業面用水、用電材料;植筋膠、鋼筋機械連線材料、鋼筋豎焊劑、脫模劑、塑料墊塊和大理石墊塊、外牆面磚勾縫劑、主體結構與圍護結構連線使用的鋼絲網、空調預留管等。

2、乙方負責按重慶大學設計研究院設計的錦上華庭住宅小區11#、12#、13#、14#施工圖紙和重慶市人防建築設計研究院設計的錦上華庭防空地下室工程施工圖以及有關圖紙審查意見書、設計變更及相關技術檔案要求等均屬乙方承包工作內容範圍:

(1)鋼筋製作、綁紮;內外安全防護搭拆;砼澆築;磚砌體;製作安裝預製砼構件;製作非預應力砼構件;自拌砼;泵送砼;人工鋼筋制安(含扎絲、焊條、焊劑、連線);鋼筋對焊、豎焊。砼墊層、瓜米石樓地面及梯踏步(含踢腳線);散水1.5m以內灰、瓦工扒精的全部內容等;水泥砂漿樓地面(含踢腳線);廚房夯實;砂漿找平層;爐渣找坡層;鋼性層(分格縫);內外牆面、天棚、女兒牆等抹灰貼磚石面(含裝飾線及腳手架、找平層、掛網和砼表面拉毛);所單、雙排鋼管外架、圍欄、裝御料平臺等搭拆;乙方派3人配合甲方施工人員放線、抄平等所有工程內容。

(2)材料、裝置、成品及半成品在該施工區域周邊距100米範圍內的場內轉運、預留、預埋、廢料回收及堆放、按規範規定的砂漿及混凝土試件製作和養護、鋼材和鋼材焊接送檢、鋼筋綁紮成型的腳手架和安全防護外架及所需設施等;屋面排氣孔、避雷針、落水管底口的施工;外牆表面最後一次清潔;水電、消防、弱電、安裝等所產生的孔洞、溝槽抹灰牆的修補;

(3)場內外回填清理、涉及土建設計中專項安裝所留下的二次後塞口和二次補爛等;

(4)全部紅線區域的安全防護,包括生產區域、生活區域、成品及半成品加工區域、辦公區域的“四口五臨邊”、安全通道等全部安全防護的建立、維護等工作。

(5)所有出入場材料及建築垃圾所必的上下車、二次轉運等。

(6)考核標準為:掃地出門直至該工程交給各購房使用者和業主,按標準能夠滿意使用為準。乙方按重慶大學設計研究院設計的錦上華庭住宅小區11#、12#、13#、14#施工圖紙和重慶市人防建築設計研究院設計的錦上華庭防空地下室工程施工圖以及有關圖紙審查意見書、設計變更及相關技術檔案等要求除人防工程基礎地樑以下專案和約定作工程量增減調整的外,乙方在交房綜合驗收前,不產生任何計時工工資和輔助材料費用。

3、該工程結構調整時不作工程量增減調整;但內牆、外牆、頂棚、樓地面抹灰(面)貼磚、牆體改變大於10立方米部分、建築面積調整、外牆用材改變等工程量,均按重慶99基礎定額人工直接費加機械直接費計價下浮7%作增減調整(調整時間在本合同簽定生效後執行)。

第三條 承包費用及結算支付

1、乙方勞務分包費用實行包乾單價結算,包乾單價包括:人工費、輔助材料費、個人所得稅、安全費、停窩工費、公司管理費及其他所有支出費等費用。

2、包乾單價包括:除甲方提供的塔吊(指塔吊操作工工資和塔吊維修費用)以外的全部其它機具裝置、防護架和操作外架、卸料平臺的防護、架料及搭拆等。

3、分部分項包乾單價約定

(1)主體綜合單價:按中標通知書建築面積(錦上華庭住宅小區一期一標段11、12、13、14號樓及人防工程的中標通知書)計價,單價以每平方米75.00元計算;

(2)按現行施工驗收標準達到優質結構工程,按中標通知書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單價5.00元計算;

(3)按重慶市現行驗收標準達到市級文明工地,按中標通知書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單價4.00元計算;

(4)該工程未出現安全事故,按中標通知書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單價4.00元計算;

4、結算及支付:該工程按人防工程基礎樑以上至住宅第六層完工後付已完工程量的60%承包費;在房屋主體工程封頂(屋面防水墊層、找平層完工),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後10天內付已完工程量的80%承包費;室內外裝飾裝修全部竣工,經相關部門初驗為優質結構後10天內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5%承包費;其餘工程款經綜合驗收,符合雙方約定達到“市級文明工地”、“優質結構”和無安全事故的標準,雙方在30日內結算完畢,在留足2%質量保脩金後付清餘款。

第四條、擔保條款

1、乙方交納保證金共30萬元。

2、保證金在簽署本合同時一次性交納。

3、保證金保證範圍:質量保證金7萬元,進度保證金7萬元,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10萬元,違章處罰保證金6萬元。

4、保證金退還:竣工驗收合格後十日內退還除質量保證金以外所有保證金餘額;

5、保修時間: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兩年;質量保證金退還時間為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兩年之後退還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權利義務

1、編制工程施工的質量、安全、文明等技術檔案(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措施、安全交底、技術交底和解決工程有關問題);

2、對工程進行定位放線,並負責專案業主、監理及相關部門協調工作;

3、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監督、安全檢查督促和驗收工作;

4、按約定提供材料和機器裝置;

5、按約定支付乙方承包費和退還保證金。

6、甲方負責文明施工中所採用的廣告、標語、標識、警示牌製作。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認真安裝、保管。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1、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承包內容範圍內的工作。有權自行組織招用技術工及普工完成該勞務;

2、服從甲方指揮,接受甲方監管,遵紀守法,精心組織,文明施工,按質按量完成約定範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

3、乙方及其民工在施工區域內的工作時間或非工作時間,發生的任何傷亡事故和任何財產損失、損害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一旦發生任何事故,乙方應立即採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損失的擴大,並立即向甲方報告事故詳情;

4、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厲行節約材料,所有材料和週轉材料的損耗必須控制在約定範圍內;

5、乙方必須嚴格依據圖紙要求施工,若因乙方施工失誤造成損失和財產損壞的,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責任。

6、乙方必須服從質監部門、業主單位及監理、甲方技術人員的技術安排、管理指揮,對甲方技術人員的技術要求必須執行。若前述部門及人員認為乙方的質量技術和工期不能保證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具體按本協議第六條第7款約定結算給乙方。

7、乙方必須指定專人使用和管理現場財物,毀損、滅失、汙染或被盜則由乙方負責賠償。在工地現場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其它工作人員均須持證上崗,並交證件、證件影印件和身份證及身份證影印件給甲方備案;

8、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和建設部關於《建設領域農民民工工資支付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勞動用工合同約定的時間按月支付民工工資,不得拖欠或剋扣工資(不低於重慶市最低工資標準);工資發放應編制工資表,並將簽字發放後的工資表影印件交甲方財務部備案。甲方發現乙方拖欠民工工資的,甲方有權用乙方的承包費代付民工工資,該費用在結算時沖銷,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9、乙方提供的輔助材料質量保證書、合格證等按規範要求收集後交甲方存檔。

10、澆砼時若發生堵管,乙方無條件進行配合處理,不另計費。

1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否則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且無權要求甲方支付承包費。若情節嚴重,甲方可將其直接清理出場。

12、所有甲、乙雙方的入場材料(凡用於乙方承包範圍的甲方入場材料)乙方必須在第一時間組織下車並按甲方指定地點堆碼整齊,保證先入場先使用原則。

13、乙方提供18—50歲之間合格足額的勞務人員,保證甲方工程所需,無論農忙和節假日,均不得影響甲方的施工需要。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嚴格執行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堅持“珍愛生命,保員工健康;改善環境,為人類造福;注重信譽,向顧客負責”的管理理念,杜絕人員傷亡、機械裝置等事故的發生。乙方應無條件的配合甲方接受政府或其他單位和部門對工程的各類檢查工作。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達到特殊工種持證率100%;技工持證率85%;平工持證率60%;勞務分包務工人員必須持健康證達100%。

3、甲方提供的施工圖有預留洞、溝槽時,乙方留錯、留掉的,由乙方負責剔打、修補,不另計費用,且材料費由乙方承擔。

4、本工程為特定的'優質結構工程,混凝土(樑、板、柱或其它部位)必須是幾何尺寸準確,樓層內空尺寸標準,杜絕蜂窩麻面、漏棒狗洞現象和暴模等現象。表面光潔(層層清模、刷隔離劑)、角邊垂直、平整且無漏漿現象。相關分項全部工程的質量要求:按《重慶市建築工程質量協會檔案渝建質協[XX]10號》和《重慶創優質結構工程的基本要求》執行和辦理,並作為本合同附件同時進入承包合同全面實施和執行。

5、若乙方工程質量不符合驗收標準,乙方須返工重做至符合驗收標準為止,一切損失(材料費、誤工費、勞務費)由乙方承擔。

6、乙方無條件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和安排,若甲方個別分項分部安排不合理,可採取建議、舉證、協商的方式與甲方達成共識並實施。

7、若乙方提供的專業工人的職業素質不滿足甲方及專項要求,甲方提出撤換,乙方應無條件配合。若乙方在總體工程質量方面無完整的質量控制措施,出現明顯質量下滑,經甲方書面通知無效後,甲方有權將乙方整體清除出場,清理出場時乙方只能按本合同中主體綜合單價計算已完工程量60%計算承包費,該費在本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業主撥付完工程款後支付給乙方。

8、民工食堂由甲方提供有償服務,食堂臨時設施、水、電設施由甲方負責提供。

9、乙方需自行施工,嚴禁轉包;甲方發現轉包,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0、若因甲方(或建設方)資金出現困難時,乙方應共同分擔由此產生的資金壓力,免除甲方延遲付款30天的責任,且確保因此原因發生後30天內不得停工。甲方資金到位後及時解決乙方因此產生的困難。

11、鋼管損耗不超過租賃量1‰,超過1‰部分按照租賃合同約定賠償;扣件損耗不超過租賃量3%,超過3%部分按照租賃合同約定賠償;鋼筋加工損耗不超過圖紙計算量1.5%,超過1.5%部分按工程結算期市場價格賠償;混凝土澆築量損耗不超過圖紙計算量1%,超過1%部分按混凝土合同約定原價賠償。

12、作業面和非作業面(通道、樓梯間、生活區域)隨時做到整潔、乾淨,定人定員每天打掃,生產和生活用水有序排放。民工宿舍的生產工具和生活用具擱置合理、統一,隨時保持清潔衛生。生產和生活區域在未經過甲方許可的情況下亂拉、亂接水電,並對此而產生的浪費、安全事故責任等,由乙方全部承擔。

13、乙方所有人員自覺遵守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服從甲方、業主、監理的指揮和有關施工現場制度。決不允許有頂撞甲方管理人員、業主代表、監理人員的行為和言語,否則發生一次,對乙方處罰1000元。若遇勞務及其他糾紛,乙方可選派人員與甲方商議,嚴禁出現圍攻、上訪及消極怠工事件,否則對乙方處以1000元—5000元/次罰款,乙方並承擔相應的一切經濟和社會影響後果。

14、乙方在籤合同時將專案負責人、三大組長(鋼筋組、磚瓦抹灰工組、混凝土工組)到專案部面試,並帶本人簡歷、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簽定勞務合同時必須簽上已經面試合格的專案負責人和三大組長姓名,在簽定合同後不得變更以上人員。否則每變更一人/次,乙方承擔違約金1萬元,甲方要求變更的除外。

15、乙方在現場的專案負責人必須由乙方書面委託交甲方,被委託內容必須是人、財、物全面負責;專案負責人每月在現場工作日不少於28天,外出必須給甲方專案經理請假。

16、凡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任何安全事故,除及時向甲方書面報告外,還必須無條件配合相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和取證工作。

17、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指派一名持證電工為乙方施工用水電服務。否則,由甲方安排電工,乙方按照1500元/月承擔工資。

18、乙方內部人員之間絕不允許出現打架、鬥毆現象。一旦發生,不管任何原因,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XX元—10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移交相關管理部門處理。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拖欠民工工資,一次承擔違約金一萬元人民幣;

2、若因乙方直接質量原因,主體結構未能獲得優質結構,承擔違約金10萬元。若因甲方模板和資料問題或不配合有關方面驗收而造成未達標,由甲方自行負責。

3、因乙方原因使甲方及專案部受到監理、建設單位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實施區域)處罰的,乙方將承擔處罰金額的1—2倍違約金。

4、甲方按通用常規標準要求及管理、監督工程質量、進度時,若乙方對甲方提出的意見不配合、不徹底,甲方將按實際情況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5、若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含主體和總工期),乙方按1000元/天承擔違約金(除甲方供材原因停工5天以上的)。

6、在不缺乏材料的情況下,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模板組停工超過一天的,乙方承擔違約金按照1000元/天計算;累計三次導致模板組停工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在兩日內無條件退場,所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本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後可獲得已完工程量60%的承包費。

7、如有其他違約行為,按合同中承包費總額的5%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簽署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如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一式肆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叄份,乙方壹份,肆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工程完工,工程款支付完畢,保修期屆滿,此合同自然失效。

甲方:

專案經理:

20**年**月**日

乙方:

專案經理: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