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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股份協議書集合五篇

書信函3.14W

在現在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股份協議書5篇,歡迎大家分享。

有關股份協議書集合五篇

股份協議書 篇1

出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售自有的開源龍工挖機(機型為LG6225,編號9XX6225MBB-02302866)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自有的挖機出售給乙方,經乙方負責人及技術人員現場看機試機後,以協定價格為人民幣叄拾陸萬元整(¥36萬元)。

二、甲方保證出售該挖機具有合法正當手續,所欠銀行餘款由乙方向銀行按時支付。

三、銀行餘款付清後,由廠家直接將發票開為乙方名下,甲方必需配合乙方。

四、為了雙方共同遵守特訂立此協議。甲方需提供身份證影印件附合同上。

五、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按手印後立即生效。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電話:電話:

家庭住址:家庭住址:

甲方銀行收款帳號:

簽定日期: 年月 日

股份協議書 篇2

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第一條 合夥名稱:

第二條 主要經營地點: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及範圍:

第四條 合夥期限:

第五條 出資金額、期限、方式

(一)合夥人 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五萬元 元;合夥人 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五萬元 元;合夥人 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五萬元 元

(二)本合夥的各合夥人的出資款項應於 年 月 日,交到本合夥在 銀行開立的共同賬戶中,賬號: ,此為各合夥人自願加入合夥的意思表示,此款為各合夥人的首期出資,若在合夥事務投入過程中需要繼續追加出資的,各方合夥人依然按照以上出資比例追加出資額。

(三)本合夥大約需出資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財產仍為個人財產,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事務。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推舉 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合夥事務進行日常管理;3、經營管理合夥事務,購進常用貨物,維護管理合夥的財產物品;4、支付合夥債務;

第七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本合夥的各合夥人的出資比例為依據,對本合夥產生的利潤及盈餘依此比例進行分配。(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時,依照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各合夥人以各自的財產按出資比例承擔債務。

第八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同時依本合夥的出資比例繳納出資款項;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以外,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有同等權力,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1)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3)發生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需要有證據證明),合夥協議未約定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影響合夥事務執行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損失。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3)個人喪失清償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本合夥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1)未履行出資義務;(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事務造成損失;(3)執行合夥事務有不正當行為;(4)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通知之日生效除名人有異議的,可以接到通知之日起30內起訴,合夥人退火後,其他合夥人與該合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財產狀況進行估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償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第三人受讓合夥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人。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監督權,合夥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3、合夥人分配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財產歸合夥人共有;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合夥名稱繼續經營原合夥債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也可以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為新的合夥人。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銷;6、其他法定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組織解散後15內指定 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利害關係人可申請法院指定;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職工工資和社保費用;稅款;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按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如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第七條第二款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交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三個月仍未繳納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其他合夥人不願意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組織中的財產份額出質,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重大過失導致合夥組織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共同的充分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合同簽訂地法院解決。

第十五條 其它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本協議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憑證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 份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或蓋章後即發生法律生效。

合夥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股份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經營位於 的美髮店,法定人為 ,本店投資金額為元,乙方持有本店 %股份,餘下股份由甲方分配,甲乙雙方基於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合作宗旨,共同制定了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託為本店經營執照的法定人代表。

二、乙方持有本店%股份,負責出資人民幣 元,

三、甲乙雙方合作期間,共享盈餘,按比例分配;產生債務虧損或再擴大投資,按比例承擔。

四、甲乙雙方合作期間,一方如終止合作,退出或轉讓股權,需徵得股東會同意後,按本店當時市場價(以近一年12個月的平均利潤乘於18個月回報率)減25%折久費評估清算,盈餘或虧損,按出資比例分配或承擔。

五、甲乙雙方合作期間,因不可抗力因素(租賃期滿不能續簽、政府遷拆、倒閉等),雙方按

當時剩餘財產按比例分配,如產生債務同樣按比例承擔。

六,甲乙雙方享有的基本權利包括:

a,參與制定和修改店鋪經營方針。

b.參加股東會議並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c,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店鋪財務會計報告。

d,依照店鋪股份協議的規定轉讓出資。

e,優先認購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或店鋪新增資本。

f,對店鋪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提出建議。

g,按照持股比例參與分紅分配

七、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訴諸法院。

八、本協議實行過程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商討修改補充,修改補充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正本一式份,甲乙各執一份,

十、其他。

甲方:

乙方:

股份協議書 篇4

轉讓方(甲方):

住所:

受讓方(乙方):

住所:

鑑於,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及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簽署了《 投資協議》及《 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

現依據《補充協議》第三條"股權迴轉交易"條款約定,股份回購的前提條件已經觸發,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回購受讓甲方持有的目標公司全部股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轉讓標的

本協議的轉讓標的為:甲方持有的目標公司12。5%股份。

第二條:轉讓價款

1、轉讓價款計算公式

依據《補充協議》轉讓價款計算公式為:

轉讓價款=增資價款(500萬元)+增資價款×回購利率(年利率10%)×投資方繳清增資價款日(20xx年 月 日)到回購日天數/365—投資方持有目標公司股權期間從目標公司以現金形式分得的稅後股利。

2、轉讓價款

依據上述計算公式,本次轉讓價款為: 萬元。

第三條:轉讓價款的支付方式

1、本協議簽訂後2日內支付回購款40% 萬元;

2、本協議簽訂後3個月支付回購款30% 萬元;

3、本協議簽訂後1年內付清餘款 萬元。

第四條: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

在乙方按本協議第二條和第三條約定的方式,向甲方實際支付了全部轉讓價款後,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目標公司股份轉讓給乙方之相應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遲延轉讓款,應每天按照應付而未付的轉讓款萬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遲延轉讓款,甲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

(1)終止本協議,乙方已支付的款項均作為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無須退還乙方;

(2) 乙方喪失回購權。甲方有權將所持有的XXX股份轉讓給任何第三方,轉讓價格由甲方自行決定。

第六條:乙方承諾

乙方有義務按甲方要求進行股權轉讓的相關事項,包括但不限於簽署及出具相關檔案。

第七條:有關稅費負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稅費(包括但不限於各種應繳納的應稅款和工商登記等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其他約定

1、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履行地(目標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份協議書 篇5

客戶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券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乙方為經核定具有代辦股份轉讓業務的資格;

2、乙方已與股份轉讓公司簽訂有委託代辦股份轉讓協議;

3、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認真閱讀《股份轉讓風險揭示書》,並充分認識到投資本協議項下股份可能帶來的風險和後果;

4、甲方已詳細閱讀《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服務業務試點辦法》,並承諾遵守該辦法的規定。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本協議項下委託轉讓事宜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釋義 本協議除另有約定外,下列語詞具有如下含義:

(一)轉讓股份:指依據乙方與股份轉讓公司簽訂的委託代辦股份轉讓協議利用乙方代辦股份轉讓服務業務設施轉讓的股份。

(二)股份帳戶:指甲方申請開立的為轉讓股份的記載、登記、存管、過戶和結算而設立的專用證券帳戶。

(三)風險揭示書:指本協議附件所指《股份轉讓風險揭示書》。

(四)《辦法》:指《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服務業務試點辦法》。

第二條 開戶

(一)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股份轉讓,應持有效身份證件在乙方營業網點辦理股份轉讓系統開戶手續。

(二)甲方應保證提供給乙方的身份證明等檔案以及填寫的開戶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和合法有效。

(三)乙方根據甲方開戶申請和開戶資料經審查確認後,為甲方開立股份帳戶和相應的資金帳戶。

(四)甲方辦理開戶手續時,必須設定操作密碼和資金帳戶密碼。操作密碼和資金帳戶密碼為甲方預留的重要印鑑,分別作為甲方進行股份轉讓和資金存取的依據。

第三條 資金劃撥

(一)甲方持本人身份證、股份賬戶卡辦理資金開戶手續。

(二)甲方取款時應提供本 人身份證及資金賬戶卡,有代理人的,須持代理人身份證、代理登記卡(或委託公證書)、委託人的股份賬戶卡、資金賬戶卡。

(三)甲方的資金存取可通過乙方的資金櫃臺辦理,也可通過乙方的銀證轉賬系統辦理。

(四)甲方的現金取款必須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大額取款規定執行。

(五)甲方支票存入的資金,必須通過支票取出。

第四條 轉讓委託申報

(一)股份轉讓採用集合競價方式進行,甲方可在股份轉讓日的申報時間內通過股份轉讓系統提交轉讓股份的委託申報。

(二)甲方可採用櫃檯委託、終端自助委託、遠端終端委託、電話委託、網上委託以及其他委託方式。甲方通過各種委託方式下達的報價指令在當日有效。

(三)乙方不受理甲方全權委託。

(四)櫃檯委託經甲方簽字確認的委託(劃拔)憑證為準。甲方通過自助形式下達的.指令一律以乙方的電腦資料為準,其中判定甲方是否下達委託轉讓的指令及指令的內容,以乙方列印的使用者委託報告書為準。

(五)甲方通過自助方式下達指令時,必須按照乙方有關的《系統使用說明》進行操作。若甲方違反上述說明,其後果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務必注意密碼的使用與保密。凡使用其密碼下達的一切指令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因此而產生的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有義務對轉讓的股份建立股份集中託管庫,為甲方設立股份明細帳,對甲方的股份進行妥善管理。

(八)甲方須遵守乙方有關嚴禁證券帳戶“賣空”的規定。

第五條 配對成交

(一)轉讓日申報時間內接受的所有轉讓申報採用一次性集中配對的競價方式。

(二)集合競價確定轉讓價格的原則依次是: 1.在有效競價範圍內能實現成交量的價位; 2.如果有兩個以上價位滿足前項條件,則選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價位:高於該價位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位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與該價位相同的買方或賣方的申報全部成交。 3.如果有兩個以上價位滿足前項條件,則選取離上一個轉讓日成交價最近的價位作為轉讓價。

(三)經股份轉讓系統主機配對後,轉讓即告成交。

(四)集合競價結束後,股份轉讓系統通過通訊系統將轉讓資料即時傳送至乙方所屬營業部,內容包括:營業網點編碼、合同序號、甲方股份帳戶卡號、股份編碼、轉讓數量、 轉讓價格等。

第六條 交割和清算 甲方對下達指令達成的股份轉讓結果有進行交收的義務。

甲方可查詢其指令的操作結果(含資金劃撥和股份轉讓交割的結果)。甲方查詢或交割應在指令下達的t+1日營業時間內進行。如有異議,應在t+l日營業時間內提出,否則,乙方視同甲方預設轉讓結果,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第七條 免責條款 甲方充分認識到股份轉讓的風險,並同意乙方在下列的情況下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甲方在股份轉讓的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風險諸如通訊、電腦故障等不可預測的因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二)甲方的轉讓股份帳戶、資金帳戶和銀行儲蓄帳戶之一項或多項,發生掛失、銷戶、被依法凍結或銀行儲蓄帳戶更改支取方式致使甲方無法下達或傳送指令;

(三)因乙方或聯網銀行電腦系統出現故障,結算資金和帳務出現差錯,乙方有權對發生錯誤的帳戶進行沖帳處理並追討有關資金

(四)甲方下達的指令違反本協議規定、《試點辦法》和自助委託系統使用說明等,從而使發出的指令成為無效指令;

(五)由於甲方本人的資金帳戶、銀行儲蓄帳戶資金餘額不足以及轉讓股份餘額不足等原因致使下達的指令為無效指令;

(六)甲方當日提款額超過乙方規定的預約取款限制;

(七)甲方指令送達時間超過乙方的營業時間;

第八條 股份轉讓的暫停、恢復和終止 乙方有權根據“辦法”的規定,暫停、恢復和終止股份轉讓。 乙方作出暫停、恢復和終止股份轉讓時,應當在乙方網站和營業網點予以公告。

第九條 特別約定

(一)除經甲方同意,或其他法律認可機關要求,乙方不得擅自透露甲方的任何資料。

(二)甲方如不能親自下達股份的轉讓指令,可授權代理人進行操作,其代理人的資格須經乙方確認。甲方授權代理人的行為視同甲方本人行為。

(三)甲方的股份帳戶、資金帳戶一旦遺失,應及時向乙方掛失,乙方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帳戶被他人使用。甲方應委託乙方代理其補辦股份帳戶。帳戶一經補辦,甲方應持補辦帳戶和相關憑據在乙方處辦理股份和資金的轉戶手續。

(四)乙方根據《辦法》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甲方承諾遵守乙方的收費標準並有義務及時支付。

第十條 其他約定

(一)甲方承諾遵守乙方營業網點 有關秩序、安全、環境等規定。

(二)本協議執行中發生的爭議,可採取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股份轉讓風險揭示書》、《試點辦法》及甲方填寫的《開戶申請表》均為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主管部門對代辦股份轉讓業務作出新的規定和要求的,相關內容應作出修改。

第十一條 本協議生效與終止

(一)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告生效。

(二)因甲方要求或其他原因辦理銷戶手續並結清託管的股份和資金後,本協議終止。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資金帳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