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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職場2.01W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築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地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專案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 本制度適用於山東泰安建築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第一專案部。

二、 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施工安全生產學習會議,分析各工地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問題,安排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三、 施工安全生產學習會議由專案部主要負責人、總工程師或專案部分管安全負責人主持,由安全科負責通知各參會人員學習會議時間和地點,召集有關科室、人員以及各工地相關管理人員、農民工參加。

四、 安全生產工作學習會議的主要任務:

1、傳達、貫徹和學習上級關於安全生產工作學習會議精神;

2、回顧、總結、分析或通報全工地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的發展戰略;

3、總結和交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經驗,討論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和處理意見;

4、督促、檢查全工地安全生產工作,總結當前安全管理生產工作情況,部署下一步安全工生產作重點。

五、 根據需要,可隨時召開施工安全生產專項學習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或其它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事項。

六、 安全生產工作學習會議要求:

1、各類施工安全生產學習會議應建立專門臺帳,並指定專人負責現場學習會議記錄;

2、學習會議實行簽到制,參會人員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會的必須向專案經理部主要領導請假;

3、學習會議記錄、紀要將作為對安委會各科室成員和各工地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

七、 安全生產工作學習會議做出的決議、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專案部安全科負責督辦、檢查。

八、 安全生產工作學習會議部署的工作實施情況,由專案部安全科彙總上報。

九、 各工地必須堅持使安全生產學習制度化、經常化,並認真做好學習會議記錄,確保使每次學習會議都有一定的實質性內容,都能解決一定的實質性問題。

專案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篇2]

1、專案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定於每月初,召開本標段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參加人員包括專案領導、各部門負責人、施工隊負責人、專兼職安全員,或根據需要臨時召開擴大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貫徹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檔案、指示、協調解決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安全科每個月不定期組織部門、施工隊召開專項安全會議,總結通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安全檢查巡查、隱患整改、違規處罰以及裝置管、用、養、修等情況,提出現階段安全監控重點;傳達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會議及檔案精神;討論、分析施工中出現的突出安全問題及影響安全施工的不利因素,制定有效措施,及時做好預防工作。

3、各施工隊必須根據專案部安全例會的精神,及時組織召開班組安全會議,傳達專案部有關安全管理及相關上級部門的安全檔案精神,通報違章違規處罰及相關違規現象,及時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同時,佈置近期安全隱患整改內容及要求,明確具體分工及實施人職責。

4、各施工隊要定期組織本管理範圍內的駕駛和特殊工種人員參加的專題安全例會,主要內容為:總結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開展相關安全操作的心得體會交流。

5、施工工地的班組會要認真組織,班組長在安排總結工作的同時,要針對本班組的生產工作實際情況,提出安全防危措施和安全注意點,要對生產工作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及事故隱患進行分析,拿出

處理辦法,明確整改責任人和實施人。

6、專案部安全例會地點設在專案部會議室。提前以書面或電話形式通知具體日期和時間。相關人員不得無故缺席、遲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參加或不能參加會議,應事先請假,否則分別以遲到、無故缺席處罰。

7、無故缺席處罰200元/次;遲到5分鐘內的處罰20元/次、遲到5-10分鐘的處罰50元/次、遲到10-20分鐘的處罰100元/次,遲到20分鐘以上的以缺席論處。

8、會議期間,人員不得隨意進出、走動,手機設定為無聲或振動狀態,接打電話必須到會議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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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例會制度

南京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月

專案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篇3]

第1條 為加強安全管理,溝通安全生產工作資訊,及時傳達國家、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示、命令等,瞭解安全生產情況、研究和分析安全生產形式,制定安全生產應對措施,佈置安全生產任務,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專案部安全生產會議

l、會議由專案經理或主管安全的負責人主持,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和各部室領導及安全專職人員、排程參加。

2、會議時間

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月召開一次,對重點工程、有重大危險源的工程、使用新裝置、採用新工藝和出現安全事故時要及時召開專題安全會議。

3、會議的主要內容:

3.1傳達國家、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示、命令等。

3.2聽取相關部門和人員對安全生產情況的彙報。

3.3研究和分析安全生產形式,制定安全生產應對措施。

3.4安排佈置安全生產任務。

3.5對本管區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並做出決定或決策。

第3條 工程隊安全生產會議

1、會議由工程隊長或主管安全的副隊長主持,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業務人員及安全專職人員、排程參加。

2、會議時間

安全生產工作例會通常在每週安排施工生產任務時進行,每月最少召開一到二次專題例會,對重點工程、有重大危險源的工程、使用新裝置、採用新工藝和出現安全事故時要及時召開專題安全會議。

3、會議的主要內容

3.1傳達國家、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示、命令等。

3.2聽取現場相關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情況的彙報。

3.3研究和分析施工生產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制定安全生產應對措施。

3.4安排安全生產任務,強調安全生產應注意的事項。

3.5對本隊負責施工任務的安全生產重大問題進行研究,並做出決定或決議報上級進行審批。

第4條 班組安全會議

l、班前、班後會,主要由班組長主持,安排當天任務,佈置安全注意事項,檢查現場安全防護和個人安全防護用品佩戴情況。

2、一週一次安全專題會,總結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表彰遵章守紀的先進個人,查詢施工生產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研究對策和方案並及時上報。

第4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