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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崗位職責(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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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崗位職責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定崗位職責能夠有效的地防止因為職位分配不合理而導致部門之間或是員工之間出現工作推脫、責任推卸等現象發生。那麼什麼樣的崗位職責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監理崗位職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監理崗位職責(15篇)

監理崗位職責1

一、嚴格按監理委託合同、施工合同約定的內容開展監理合同。

二、負責對工程專案實施工程質量、投資、進度三大目標控制。

三、負責審查承建單位的各項施工準備工作和施工組織設計。

四、負責審查進場材料、購件、製作及操作工藝是否符合要求,督促施工單位按規範及設計要求施工。

五、檢查分部分專案工程質量,簽署各項隱蔽工程。

六、審查設計變更已完成工程量,定期進行驗工計價。

七、督促檢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並參加工程竣工驗收。

八、即時向業主報送有關工程資料及施工情況。

監理崗位職責2

1.在專案工程領導下負責現場施工管理,按計劃合理分配施工任務,對施工安全、質量、進度、成本負直接責任;

2.負責管理施工隊伍,考核施工人員績效,提出獎懲意見報專案工程師審批;

3.解決現場各類問題,在職權範圍內調配現場資源,重大及突發問題及時上報專案工程師解決;

4.檢查,督促施工班組按各級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

5.做好圖紙審查意見的.上集、彙總及圖紙會審記錄的整理工作;

6.做好施工圖紙、設計變更等技術檔案的收發、登記工作;

7.負責彙總各類施工原始記錄,按公司要求填報工程專案各類資料報表;

8.參與處理施工中一般性的技術問題,對施工單位提屈,的圖紙及技術問題進行稽核、處理並與上級技術管理部門溝通解決;

9.負責制定現場各類問題整改措施;

監理崗位職責3

1、履行質量、安全、進度控制監理工程師的職責;

2、指導現場監理,開展監理工作;

3、檢查承包單位投入工程專案的'人力、材料、主要裝置及其使用、執行情況,並做好檢查記錄;

4、複核或從施工現場直接獲取工程計量的有關資料,並簽署原始憑證;

5、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標準,對承包單位的工藝過程或施工工序進行檢查和記錄;

6、簽署監理日記和有關的監理記錄。

監理崗位職責4

1、負責工程計量、驗方及簽署原始記錄。

2、擔任旁站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向監理工程師報告。

3、負責監理內業資料的整理及歸檔。

4、負責月監理工作量的統計、月報的起草按時上報。

5、做好監理日記、監理大事記和有關的.監理記錄。

監理崗位職責5

1、在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內的安全監理工作。負責本專案工程的交樁工作,對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基準高程、控制樁的座標進行現場查勘、資料複核,並對施工單位進行現場交接。

2、督促施工單位對測量控制點進行妥善保護,並建立定期複測制度,檢查其落實。

3、對施工單位所使用的測量儀器精度進行檢查,督促其及時校驗,對精度不合要求的儀器,有權制止使用,並限期添置新儀器,經檢定後投入使用。

4、配合工程驗收,負責已完工程的測量驗收。

5、整理、彙編完整的`工程測量資料,及時、真實地向安全監理工程師或上級管理者提供實時動態施工測量資訊,為安全監理控制提供可靠依據。

6、完成總監理工程師交辦的其它工作。

拓展:測量監理工程師申請條件

一、助理工程測量監理工程師: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學力學生;

2、大專以上或同等學力應屆畢業生並有相關實踐經驗者;

二、工程測量監理工程師:

1、已通過助理工程測量監理工程師資格認證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力應屆畢業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力並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力並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

三、高階工程測量監理工程師:

1、已通過工程測量監理工程師資格認證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力並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力並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力並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者。

監理崗位職責6

一:監理人員的發展:

1.職稱問題

監理員:培訓

初級職稱(助理工程師):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中級職稱: 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高階職稱: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專業監理工程師

2. 職位問題

監理員

專業監理工程師(省監; 專業監理工程師是在取得省內上崗證的監理工程師, 由各省管理,出省無效。)

註冊監理工程師(部監;(高監與總監)專業人士的稱謂,由國家建設主管部門考試發證的專業資歷證書,全國有效)

二:監理員崗位職責

⑴ 在專業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開展現場監理工作;

⑵ 檢查承包單位投入工程專案的人力、材料、主要裝置及其使用、執行狀況,並做好檢查記錄;

⑶ 複核或從施工現場直接獲取工程計量的有關資料並簽署原始憑證;

⑷ 按設計圖及有關標準,對承包單位的工藝過程或施工工序進行檢查和記錄,對加工製作及工序施工質量檢查結果進行記錄;

⑸ 進行旁站監理工作,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

⑹ 做好監理日記,檔案記錄做到重點詳細、及時完整。

三: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職責

(1) 負責編制本專業的監理實施細則。

(2)負責本專業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3)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建議。

(4) 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計劃、方案、申請、變更,並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

(5)負責本專業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

(6)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彙報和請示。

(7)根據本專業工作實施情況做好監理日記。

(8)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彙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9) 核查進場材料、裝置、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的質量證明檔案及其質量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認為有必要時對進場材料、裝置、構配件進行平行檢驗,合格時予以籤認。

(10)負責本專業的計量工作,稽核工程計量的資料和原始憑證。

四:註冊監理工程師證的定義

監理工程師是代表業主監控工程質量,是業主和承包商之間的橋樑。它不僅要求執業者懂得工程技術知識、成本核算,還需要其非常清楚建築法規。

(注:總監理工程師定義

總監理工程師指由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全面負責委託監理合同的.履行,主持專案監理機構的監理工程師。此外,監理人員還包括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但對於資訊系統工程建設的全過程監理的質量,總監理工程師的作用至關重要。)

五:註冊監理工程師考試科目

考試設4個科目,具體是: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六:監理工作人員須知

1.嚴格執行合同是監理工程師和全體監理人員的基本規則。

2.監理人員應與承包人保持正常的工作關係,做好事前監理、事中監理及事後監理。

3、監理工程師在合同執行中要熟悉合同和設計檔案,瞭解和掌握監理工作的重點,及時處理髮生的問題。

4.合同執行時,如果承包人希望分包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監理工程師應對分包人的資質,施工能力認真審查。

5.監理人員不容許承包人發生不合格工程,但又不要輕易否定承包人在確保工程質量的前提下,通過技術手段獲得利益的機會。

6.監理人員與承包人對工程質量的判斷髮生分歧時,應以合同檔案和檢測試驗資料為依據,切忌感情用事,或憑個人的看法和經驗隨意作出決定。

7.監理工程師監理的工程質量將受到危害時,應迅速先通知承包人,然後採用勸告,提示的方法引導承包人進行糾正。如果承包人不聽勸告斷續施工時,必須果斷地指令暫停施工進行檢查。

8.質量的優劣既要以試驗和測量資料為依據,還應按規範要求對測量和試驗資料進行綜合評價才能做出結論。

9.監理工程師在計劃監控中僅指出承包人進度滯後是不夠的,還必須有充分的根據論證並令承包人服,促使承包人採取措施加快進度。守法和嚴格遵守上述規定,如有違反,嚴加處理。

10.工程計量時,監理工程師應切記:“計量一切合同內合格的工程是承包人的職責,而複核這一工作則是監理人員的職責”。

11.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必須定期地、最好每週一次檢查和記錄承包人的人員變動和工地情況,以及材料和施工機械運轉情況。

12.監理工程師給承包人指令時一定要謹慎,非合同內的事情在未與承包人協商前不要發出指令,因為承包人沒有義務接受合同規定以外的其它指令。

13.監理工程師不能行使業主和總監理工程師授權範圍以外的任何權力。

14.每日做好監理日記,掌握工程動態。

監理崗位職責7

1、在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開展現場監理工作。

2、擔任旁站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向監理工程師報告。

3、從施工現場直接獲取工程計量的`有關資料並簽署原始憑證。

4、其他監理工作及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

監理崗位職責8

1、嚴格按照作業規範,配合專案實施部,協調施工單位,做好現場產品的.安裝除錯工作,確保產品滿足使用者使用。

2、及時解決現場裝置存在的故障,總結問題,提出合理性建議。

3、參與生產部電氣裝配組的日常產品裝配、除錯任務,並確保生產安全高效。

4、做好生產現場6S日常活動,確保生產現場規範。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臨時任務。

監理崗位職責9

(1)檢查承包單位投入工程專案的人力、材料、主要裝置及其使用、執行情況;按設計圖及有關標準,對承包單位的`有關工藝過程或施工工序進行檢查和記錄,對加工製作及工序施工質量檢查結果進行記錄;

(2)複核或從施工現場直接獲取工程計量的有關資料並簽署原始憑證;

(3)擔任旁站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

(4)協助做好監理記錄日記和有關的監理記錄;

(5)服從工作安排,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監理崗位職責10

1、負責總監理工程師指定或交辦的監理工作;

2、按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行使總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和權利;

3、協助總監理工程師選擇確定本專案部門的負責人員,並決定他們的'任務和職能分工;

4、協助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監理工作會議;

5、參加編制監理規劃、檢查各專業專案監理實施細則;

6、審查承包單位的資質,並提出審查意見;

7、協助總監理工程師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8、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進度計劃;

9、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10、審查籤認分部、分項、單位工程質量,檢查驗評資料和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參與工程專案的竣工驗收;

11、定時或不定時巡視本工地現場,及時發現和提出問題並進行處理;

12、組織編寫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專案監理工作總結;

13、協助總監理工程師主持整理工程專案的監理資料;

14、定期或不定期向本公司彙報監理工作情況;

15、認真執行本公司的指示、決議和業主方符合監理合同所規定的範圍的指令。

監理崗位職責11

(1)確定專案監理機構人員分工及其崗位職責;

(2)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3)根據工程進展及監理工作情況調配監理人員,檢查監理人員工作;

(4)組織召開監理例會;

(5)組織稽核分包單位資格;

(6)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

(7)審查工程開復工報審表,簽發工程開工令、暫停令和復工令;

(8)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執行情況;

(9)組織稽核施工單位的付款申請,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組織稽核竣工結算;

(10)組織稽核和處理工程變更;

(11)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工程索賠;

(12)組織驗收分部工程,組織審查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資料;

(13)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14)參與或配合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5)組織編寫監理月報、監理工作總結,組織整理監理檔案資料;

(16)督促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隱患進行整改;情況嚴重的,責令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通報建設單位;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17)安排專人檢查施工專案部關鍵崗位人員配備情況。對人員配備不達標、擅自更換、不到崗、不按規定履行職責的,應責令其改正;對拒不改正的,及時報告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質量安全監督機構。

監理崗位職責12

(一)在專案總監理工程師(或其代表)的領導和統一安排下,做好本專業的監理工作。

(二)負責檢查本專業工程的物料、機械裝置、成品、半成品,對合格品提出書面監理通知。

(三)負責本專業工程的質量監控和隱蔽工程驗收、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督促質量整改和參加工程質量評定工作。並簽署有關意見。

(四)按時參加現場協調會,對本專業的工程質量、進度、投資情況及執行合同方面的問題提出意見,隨時檢查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

(五)認真填寫監理工作日誌,按時參加專案監理部組織的監理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監理水平。

(六)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或其代表)彙報監理活動情況,認真做好本專業的監理工作總結。

(七)負責對本專業工程進行月度工程量(包括施工圖工程量和設計變更增減工程量)的複核,對已完成工程量及時進行審查,簽署初步意見。

(八)安裝專業還應根據預算定額進行工程量的'審查,並對工程付款簽署初步意見。

(九)建立現場材料試驗室,配備必要的人員與設施。

(十)負責建築安裝工程主要材料及構配件的檢測。

(十一)進行砂漿、砼試配,確定砂漿、砼配合比。

(十二)負責檢查監督施工單位砂漿、砼的配製及試塊製作和養護。

(十三)負責進場材料的經常性抽檢。

(十四)負責工程結構檢測。

(十五)負責施工中規定專案的試驗。

(十六)負責材料、構配件測試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

(十七)組織設計單位和承建單位,進行工程竣工初步驗收,向有關部門提出竣工驗收報告。

(十八)檢查和實施工程專案“三控”的實施情況。

(十九)檢查施工單位人力、材料、裝置、施工機械投入和執行情況,並做好記錄。

(二十)工序間交換檢查、驗收和簽署。

(二十一)堅持記監理日記,及時如實地填報原始記錄。

(二十二)現場施工安全,防火檢查的監督。

(二十三)及時報告現場發生的質量、安全隱患及事故和異常情況。

(二十四)檢查是否按設計圖紙、工藝標準、進度計劃施工,並對發生的問題隨時予以解決糾正。

(二十五)審查工程結算,查明各項合同完成工作的最終價值;

(二十六)按時向建設單位報告上述有關事項。

監理崗位職責13

1、在總監理工程師(副總監)的領導下,複核設計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基準高程等資料,並按設計圖紙複核承包人施工放樣;

2、參與設計交底、圖紙會審,負責現場測量交樁工作;

3、檢查承包單位的測量儀器型號、人員配置情況及組織、管理規章制度,審查測量人員的上崗證和資格證;

4、督促承包人對施工放線中的基準資料、轉角點、水準點定 期進行復查;

5、稽核承包人的測量放線資料,複核承包人的測量放線成果;

6、對重點部位組織監理複核測量,整理測量成果;

7、記好測量日記,收集、整理、保管日常測量監理資料,建立臺帳,並接受檢查;

8、負責保管、維護和定期鑑定監理部的`測量儀器;

9、負責檢查各監理組測量工作和測量內業資料;

10、完成總監理工程師(副總監)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理崗位職責14

1、配合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對各施工單位的工程資料作好嚴格把關。因為工程資料是真實反映工程專案施工的結果,資料就是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形成各種形式的資訊記錄,只有和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資料員全力配合才能完成並做好這項工作。

2、負責監理資料的治理工作,並對監理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和歸檔。監理資料是工程建設過程中,監理進行監控的真實記錄,是一項系統工程。它牽涉到監理單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等工程參建單位的'實質性工作,是監理工作科學化、規範化、法制化的標誌。監理資料反映監理工作水平,是衡量、評定監理工作的重要依據。

3、按照合同約定,在勘察、設計階段,對勘察、設計檔案的形成、積累、組卷和歸檔。

4、編制會議記錄、監理月報,監理月報是監理部在一個月內對工程進展和監理工作的總結,也是各有關部門檢查、評定監理部工作的重要依據,因此做好這項工作很重要,也很要害。

5、按照資料規程將列入城建檔案館接收範圍的監理資料移交城建檔案館。只有前期各個環節都做好了,才能順利的移交檔案館,監理工作也就順利完成。

監理崗位職責15

  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並經註冊登記的工程建設監理人員。監理工程師是代表業主監控工程質量,是業主和承包商之間的橋樑。它不僅要求執業者懂得工程技術知識、成本核算,還需要其非常清楚建築法規。總監理工程師指由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全面負責委託監理合同的履行,主持專案監理機構的監理工程師。此外,監理人員還包括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但對於資訊系統工程建設的全過程監理的質量,總監理工程師的作用至關重要。

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監理應有如下職責: 第五章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三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禁止工程監理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或者以其他工程監理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禁止工程監理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工程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 第三十五條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供應單位有隸屬關係或者其他利害關係的,不得承擔該項建設工程的監理業務。 第三十六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第三十七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 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第三十八條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範的要求,採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監理員的工作職責:

1、安全監理員是專案安全生產日常監理工作的主要實施者,代表總監理工程師在專案工程監理過程中行使專案安全生產監理的職責。

2、安全監理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規範標準,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監理工作。

3、安全監理員有權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審查工作,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安全監理員應做好日常安全巡視檢查工作,掌握安全生產動態。

5、安全監理員應參加監理安全旬檢活動,做好安全活動記錄。

6、安全監理員有權檢查施工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對特殊工種人員無證上崗情況有權制止。

7、安全監理員在實施監理過程中,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行為;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有權要求施工單位整改,並應及時總監理工程師彙報;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立即向總監理工程師彙報。

8、安全監理員應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實情況。對整改通知回覆單內容有權進行核查,對未達到整改要求的,有權要求繼續整改,並將核查情況向總監彙報。

監理人員工作守則:

1、維護國家的榮譽和利益,按照“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準則執業。

2、執行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制度、履行監理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職責。

3、努力學習專業技術和建設監理知識,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監理水平。

4、不以個人名譽承攬監理業務。

5、不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監理單位註冊和從事監理活動,不在政府部門和施工、材料裝置的生產供應等單位兼職。

6、不為所監理專案指定承建商、建築構配件、裝置、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監理單位的任何禮金。

8、不洩露所監理工程各方認為需要保密的事項。

9、堅持獨立自主的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