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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施工單位例會制度

職場2.99W

為了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落實專案部及各施工班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及時研究解決生產建設中存在的安全問題,特制定本制度。

建築施工單位例會制度

1、安全工作例會議事原則

1.1堅持依法議事的原則。

1.2堅持責權相統一的原則。

1.3堅持互相協調、科學決策、高效執行的原則。

2、安全工作例會議事範圍

2.1研究、擬定專案部安全管理制度。

2.2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規定、指示、指令。

2.3聽取各部門和各作業隊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況彙報,研究分析存在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方法,並落實到有關施工班組和人頭。

2.4對專案部發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進行分析,討論事故責任和嚴重違章人的處分,吸取教訓,制訂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2.5檢查總結前次安全工作確定的事項落實情況,對落實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責任。

3、安全工作例會的召開

3.1安全工作例會由專案經理召集和主持,專案經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時,可由專案專職安全員召集和主持。

3.2安全工作例會的出席人員: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人員及施工班組負責人。

3.3安全工作例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時,專案經理可臨時召集安全工作會議。

4、安全工作例會議事程式

4.1安全工作例會議事程式議題,由專案經理確定,各作業隊負責人可提前向專案經理或安全員申請會議討論決定的議題,重要議題應提交書面材料。

4.2凡提交安全工作例會研究的議題,應事先經專職安全主持專題會議研究,形成可供會議決策的方案。

4.3安全工作例會實行專案經理負責制。對在安全工作例會上研究的事項意見不能統一時,一般性問題可緩議,如涉及時間性較強的緊迫問題,可由專案經理裁定。

4.4凡上次工作例會研究的重要事項,需由各作業隊負責人向本次工作例會彙報落實情況。

5、安全工作例會議定事項的實施和督查

5.1安全工作例會的記錄,由安質部負責,並整理會議紀要下發有關部門、及時轉告因故缺席的會議人員。

5.2、安全工作例會討論決定的事項由安質部按照分工範圍督促檢查,並及時通報貫徹落實情況。

5.3、 出席和列席安全工作例會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對會議研究決定事項的過程和內容不得隨意向外洩露。

5.4、 各參加安全工作例會人員原則上必須參加安全工作例會,特殊情況需向專案經理請假,無故不參加者按專案部責任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建築施工單位例會制度 [篇2]

為了加強施工工地管理,搞好工地施工各項工作,落實工地上各項管理目標,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同時為了便於各方溝通,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最終達到工地管理思路清晰、管理目標明確、管理責、權、任務落實到人,特制定本《》。例會制度內容如下:

一、會議目的

常規工地內部會議的目的,在於對工地施工過程的進度、質量、執行情況進行階段性檢查和總結,及時消除對進度和質量不利的影響因素,以及解決人員管理中存在的或發生的問題,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二、會議組織

會議由雲南坤俊達建築勞務有限公司(副)經理劉長鳳負責召集並主持,後期由雲南坤俊達建築勞務有限公司管理人員劉華、劉飛共同負責召集並主持。

三、會議時間

會議時間為每週三下午4點,會議地點為工地會議室。(除會議時間、地點發生變化外,不再另行通知)

四、參會人員

為確保會議質量和會議期間工地施工的正常開展,以下人員必須到會: 朱心成 王東 卓群 劉華 劉飛 朱盛發 劉長鳳 劉娟

各施工班組組長

五、會議紀律

1、各參會人員必須準時參會。如因工作等原因需請假的,應提前1天(每週二前)向會議召集、主持人員提交書面(紙質)請假材料。

2、例會實行簽到制,對不請假又不參加例會的人員每人每次罰款100元,

無故遲到、早退的人員每人每次罰款50元。

3、各施工班組組長請假的,必須組織自己施工班組的一名人員參會,並做好相關會議記錄。

4、參會人員手機應設定為靜音或者震動,嚴禁在會場高聲接聽電話、大聲喧鬧,參會人員應尊重與會各方,保持會議秩序。

5、所有參會人員必須積極發表意見、建議、自己的看法以及各自所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方案,對會議上不發言者每人每次罰款50元。如果各施工班組存在的問題由中鐵(總承包方)或者雲南坤俊達建築勞務有限公司先發現的,每先發現一次對各施工班組組長罰款100元。若上述各施工班組沒有發現的問題給中鐵(總承包方)及雲南坤俊達建築勞務有限公司造成損失的,該損失由各施工班組承擔,且針對該損失雲南坤俊達建築勞務有限公司有權從各施工班組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六、會議內容

1、所有參會人員在會議前必須提前準備好會議彙報材料,針對上週工作總結及本週工作計劃在會議上陳述,對工地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隱患進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處理意見供參會人員討論。

2、對建築施工工地上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施工、管理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施工、管理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意見。

3、總結上週工作完成情況,對上週工作中存在的缺陷、隱患提出整改意見並落實責任人。總結經驗和教訓,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

4、佈置下週任務,落實完成目標任務責任人。

5、預測下週或者下步工作的薄弱環節和管理重點,制定出預防措施。

6、對上週內每天各方的簽證情況進行彙報,對簽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彙總並提出解除方案。

7、解決需要協調的有關事項。

8、檢查上次例會議定事項的完成及落實情況,分析未完成事項的原因,並在會議上進行通報。

9、對施工安全、質量、進度、成本控制好的人員進行表揚。

10、其他有關事項。

七、會議紀要

會議內容由會議組織人員記錄並在會後整理出會議紀要,經所有參會人員簽字確認後歸檔儲存。此外,所有參會人員應做好會議內容筆記。

八、其他事項

1、本《》自 年 月 日起實施,各參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2、針對工地上不可預見事件及突發、意外事件等情況的發生,本《》可能會做出相應調整或修改,調整或修改後的`新《》將另行通知參會人員。

3、附件:《工地例會簽到表》。

雲南坤俊達建築勞務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建築施工單位例會制度 [篇3]

工程例會是專案 監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為了及時協調好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承包商之間的關係,保證資訊的及時性、暢通性,從而使工程的進度、質量、投資和安全文明施工等問題得到及時解決,特制定本制度。

1. 工程例會分為定期例會和專題例會,例會由專案總監理工程師主

持,建設單位、各施工單位和監理部參加。

2. 定期例會每週召開一次。

3. 專題例會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專案經理、總監理工程師提議或

發生突發事件時召開,由總監理工程師召集。

4. 參加工程例會的人員:

4.1業主監理專案部全體人員

4.2施工總包單位的專案經理、專案技術總負責人(必要時可擴大到專案專業技術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資料員。施工單位參加人員必須能夠代表所屬單位,對工程的進度、質量做出承諾,並能調配資源。

4.3建設單位在施工合同中指定的代表

4.4與本專案部建設有關且與建設單位有直接合同關係的專案負責人。

4.5臨時指定的與本工程建設有關的其他人員

5.會議紀律

5.1所有參加會議人員必須按時參加不得遲到和早退,必須請假的須經總監理工程師批准,由特殊情況早退的必須徵的主持人的同意。

5.2所有參加會議人員在會議期間必須將手機調在振動上或者關機。

5.3所有參加會議人員必須服從主持人的指揮和安排。

5.4所有參加會議人員在會議期間不得頻繁出入。

5.5在會議期間參加會議人員不得小聲交談。

6.首次工程例會

6.1首次工程例會必須在開工之前進行。

6.2首次工程例會由建設單位專案經理主持,參加人員:建設單位工程部全體人員,監理專案部全體人員,施工單位全體管理人員。

6.3介紹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組織架構和人員分工。

6.4檢查施工單位開工前準備的各項事宜(現場臨建、臨時施工用水電、施工道路、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衛生等)。

6.5檢查建設單位對合同履行情況(工地移交、圖紙提供等)。

6.6檢查監理部準備情況(資料、表格準備,監理細則制定情況等)

6.7監理工作程式交底,包括進度計劃申報、審批流程、專項方案審批流程、工程驗收流程(隱蔽驗收、檢驗批驗收、分部分項驗收、中間驗收等)、材料進場驗收、工程簽證和零星工程委託流程、工程進度款支付流程、監理表格的使用、往來檔案的格式要求、公司的相關制度等。

6.8明確工程例會地點、時間、參加人員、議程、簽到名單等。

6.9明確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提交書面有關報表的時間和內容。

6.10明確本專案所採取的監理手段。

7.定期工程例會

7.1工程例會紀要視同合同檔案,施工單位(承包商)必須嚴格執行。

7.2總監理工程師主持例會。

7.3施工單位專案經理彙報上週來的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回報上次例會落實情況及本次例會需要解決問題;對未完成目標專案,做出客觀分析,

並明確對上次例會沒完成工作採取的補救措施、完成的時間(完成時間不得滯後於計劃中關鍵線路的節點)。彙報施工單位下週目標、 計劃情況。

7.4施工單位技術總負責人彙報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及技術問題的處理情況。

7.5監理專案部彙報上一週監理工作情況,對施工單位總體彙報做出客觀評述,並對本週現場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要求和糾正措施。

7.6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彙報做出客觀評述並提出要求。

7.7與會各方就存在問題討論、落實解決問題措施和解決時間,明確各方責任。

7.8總監理工程師總結本次例會。

8. 監理例會由監理專案部整理會議紀要,並與24小時內下發到各參加會議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