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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相關政策

引導語:造價工程師考試作為國家專業技術考試,2017年有哪些相關的考試政策出臺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2017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相關政策,歡迎參考!

2017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相關政策

  造價工程師相關政策:

1996年,依據《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國家開始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1998年1月,人事部、建設部下發了《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發〔1998〕8號),並於當年在全國首次實施了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負責,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大綱、考試科目和試題,組織或授權實施各項考務工作。會同建設部對考試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確定合格標準。日常工作由建設部標準定額司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或建設執業資格註冊管理中心組織實施。

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國家建設部與國家人事部共同組織,考試每年舉行一次,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辦法。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只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成績全科合格且資格複核通過後,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從業方向:

造價工程師是指由國家授予資格並准予註冊後執業,專門接受某個部門或某個單位的指定、委託或聘請,負責並協助其進行工程造價的計價、定價及管理業務,以維護其合法權益的工程經濟專業人員。國家在工程造價領域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凡從事工程建設活動的建設、設計、施工、工程造價諮詢、工程造價管理等單位和部門,必須在計價、評估、審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崗位配套有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