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2015年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日程安排公告
根據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關於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時間安排的通知》(會評〔2014〕19號)要求,現就全省初級(無紙化考試)、中級、高階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時間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無紙化考試) | 中級資格 (紙筆考試) | 高階資格 (紙筆考試) |
5月16日至20日 (共5天,10個批次) | 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
14:30~18:0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
9月12日 (星期六) | 9;00~11:30 財務管理 | ||
14:00~16:30 經濟法 | |||
9月13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 9:00~12:30 高階會計實務 |
二、考試報名
1.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按照《〈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及有關檔案的規定執行。
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陝西省或解放軍、武警部隊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本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
對符合《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於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於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和影印件。
各市(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各市(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按屬地原則進行國中級考試報名和組織考試工作,省直和中央駐陝單位的考試報名和組織考試工作由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會計考辦)負責,非公有制經濟單位的.考生按工商登記級次,選擇同級報名點報名。
2. 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程式
我省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繼續實行網上報名,考生報名時登入“陝西會計”(網址:http:// ),按網上報名須知、報名流程圖和系統操作提示進行。持有陝西省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考生符合報名條件的由系統自動稽核通過,不予通過的系統提示原因;持有解放軍或武警部隊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考生,按照網上報名提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所選報名點進行現場稽核。
考生應在報名結束3日內完成網上交費,報名交費成功後不予退費。未在指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交費的考生將無法取得報考資格,責任自負。
3.高階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申請在我省參加高階會計師資格考試的會計人員,應持有陝西省或解放軍、武警部隊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並符合《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高階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或我省的破格評審條件。具體如下: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1)獲得博士學位,並取得中級相關專業技術資格後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並取得中級相關專業技術資格後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中級相關專業技術資格後滿5年,並從事財會工作滿9年;後取本科學歷,取得中級相關專業技術資格後滿5年,並從事財會工作滿13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中級相關專業技術資格後滿5年,並從事財會工作滿18年;後取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相關專業技術資格後滿5年,並從事財會工作滿23年。
(5)中專畢業,取得中級相關專業技術資格後滿5年,並從事財會工作滿25年;後取中專學歷,取得中級相關專業技術資格後滿5年,並從事財會工作滿27年;對省、市級單位(含市轄區域內單位)會計人員中專畢業或後取中專學歷的不適用此項規定。
破格報名條件:
取得中級相關專業技術資格滿5年,獲省、部級“先進會計工作者”榮譽稱號。
以上所稱“取得中級相關專業技術資格”分為兩層含義:一是指1992年11月實行全國統考後經考試合格所取得的相關中級技術資格;二是指1992年11月及以前所聘任的中級技術職務。
4.高階會計師任職資格年限及專業工作年限計算
任職資格年限及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到2015年底。專業工作年限按實際從事財會工作的時間計算。在職期間脫產學習時間或中途從事其他工作的時間都應在專業工作年限中作相應扣除。
5.高階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程式及要求
(1)省會計考辦統一安排全省的高階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各市(區)會計考辦按照要求組織本地區高階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初審工作。
(2)我省高階會計師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考生報名時登入“陝西會計”(http://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填寫報名註冊資訊表,按網上報名系統提示要求進行照片採集,在網上列印報名註冊資訊表,經單位稽核蓋章後,須考生本人持蓋章後的報名註冊資訊表、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原件和影印件,到相應的會計考辦現場進行資格稽核,由考辦列印考生回執單,考生現場交費報名結束。省級和中央駐陝單位參加考試的會計人員到省財政廳會計服務大廳進行報名。非公有制經濟單位會計人員符合條件者,按照工商註冊級次持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加蓋公章)到相應的市(區)會計考辦報名。
(3)各市(區)及市級以下單位參加高階會計師資格考試的會計人員持報名資料到所屬市(區)會計考辦進行資格初審,初審結束後按時統一上報省會計考辦複審,參加高階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須按時完成繼續教育的有關內容。
三、考試方式
1.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全部實行無紙化考試。
2.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全部實行紙筆考試。
3.高階會計資格:考試科目為《高階會計實務》,實行紙筆開卷考試。
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身份證號唯一),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階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達到國家或省級合格標準的,取得相應的考試成績合格單。
四、考試大綱及用書
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修訂印發新的初、中、高階會計資格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考生報名時可通過“陝西會計”網選購正版考試用書。各市(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要做好2015年度考試用書的宣傳工作,引導和幫助考生及時訂購。
五、報名費
報名費按照陝西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取: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每人每科目70元,中級資格考試每人每科目40元,高階資格考試每人100元。
六、報名稽核確認時間
省級現場稽核確認時間:持解放軍或武警部隊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國中級考生為2015年1月26-30日和4月26-30日;所有高階考生為2015年4月21- 30日(節假日正常受理),受理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須現場稽核的考生應及時到規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稽核確認,逾期不予辦理。
七、報名稽核確認地點
陝西省會計服務大廳負責省本級考生報名資訊變更和稽核確認,地點:西安市南四府街49號陝西省財政廳會計服務大廳(諮詢電話:87624441,87624437),各市(區)考生報名地點詳見當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的通知。
八、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1.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初級為2015年1月5日至29日;中高階為2015年4月1日至29日。
2.2015年5月16日前,各市(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完成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准考證核發工作;9月12日前,完成中高階資格考試准考證核發工作,初級考生於2015年5月6日-15日、中高階考生於9月2日-11日登入“陝西會計”網按規定的時間列印好准考證(為不影響考試,中高階考生列印准考證前須完成以前年度的繼續教育),考試時間和地點以准考證為準,請按時參加考試。
3. 2015年6月30日前和10月30日前,省會計考辦向社會分別公佈初級資格和中高階資格考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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