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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解讀-土十條解讀

2016年5月31日印發《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土十條》),對今後一個時期我國土壤汙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戰略部署。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十條解讀:

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解讀-土十條解讀

  1、《土十條》出臺有哪些背景?

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積極採取措施,在土壤汙染防治方面進行探索和實踐,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由於我國經濟發展方式總體粗放,產業結構和佈局仍不盡合理,汙染物排放總量較高,土壤作為大部分汙染物的最終受體,其環境質量受到顯著影響。當前,我國土壤環境總體狀況堪憂,部分地區汙染較為嚴重,已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之一,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制定實施《土十條》是黨中央、國務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堅決向汙染宣戰的一項重大舉措,是系統開展汙染治理的重要戰略部署,對確保生態環境質量得到改善、各類自然生態系統安全穩定具有積極作用。

  2、與水體和大氣汙染相比,土壤汙染具有哪些特點?

一是土壤汙染具有隱蔽性和滯後性。大氣汙染和水汙染一般都比較直觀,通過感官就能察覺。而土壤汙染往往要通過土壤樣品分析、農作物檢測,甚至人畜健康的影響研究才能確定。土壤汙染從產生到發現危害通常時間較長。

二是土壤汙染具有累積性。與大氣和水體相比,汙染物更難在土壤中遷移、擴散和稀釋。因此,汙染物容易在土壤中不斷累積。

三是土壤汙染具有不均勻性。由於土壤性質差異較大,而且汙染物在土壤中遷移慢,導致土壤中汙染物分佈不均勻,空間變異性較大。

四是土壤汙染具有難可逆性。由於重金屬難以降解,導致重金屬對土壤的汙染基本上是一個不可完全逆轉的過程。另外,土壤中的許多有機汙染物也需要較長時間才能降解。

五是土壤汙染治理具有艱鉅性。土壤汙染一旦發生,僅僅依靠切斷汙染源的方法則很難恢復。總體來說,治理土壤汙染的成本高、週期長、難度大。

  3、土壤汙染物主要有哪些?

土壤中的汙染物來源廣、種類多,一般可分為無機汙染物和有機汙染物。無機汙染物以重金屬為主,如鎘、汞、砷、鉛、鉻、銅、鋅、鎳,區域性地區還有錳、鈷、硒、釩、銻、鉈、鉬等。有機汙染物種類繁多,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三氯乙烯等揮發性有機汙染物,以及多環芳烴、多氯聯苯、有機農藥類等半揮發性有機汙染物。

  4、土壤汙染對地下水有什麼影響?

地下水汙染是指由於人為活動造成地下水質惡化的現象。土壤汙染是淺層地下水汙染的一個重要來源,土壤中的一些汙染物容易淋溶或隨滲水進入地下水,日積月累造成淺層地下水水質變差,最終導致汙染。

  5、造成我國土壤汙染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我國的土壤汙染是在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長期累積形成的,主要原因包括:

一是工礦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排放的廢氣、廢水、廢渣是造成其周邊土壤汙染的主要原因。尾礦渣、危險廢物等各類固體廢物堆放等,導致其周邊土壤汙染。汽車尾氣排放導致交通幹線兩側土壤鉛、鋅等重金屬和多環芳烴汙染。

二是農業生產活動是造成耕地土壤汙染的重要原因。汙水灌溉,化肥、農藥、農膜等農業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和畜禽養殖等,導致耕地土壤汙染。

三是生活垃圾、廢舊家用電器、廢舊電池、廢舊燈管等隨意丟棄,以及日常生活汙水排放,造成土壤汙染。

四是自然背景值高是一些區域和流域土壤重金屬超標的原因。

  6、我國在土壤汙染防治方面開展了哪些工作?

與發達國家和地區相比,我國土壤汙染防治工作起步較晚。從總體上看,目前的工作基礎還很薄弱,土壤汙染防治體系尚未形成。上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我國科學家開始關注礦區土壤、汙灌區土壤和六六六、滴滴涕農藥大量使用造成的耕地汙染等問題。“六五”和“七五”期間,國家科技攻關專案支援開展農業土壤背景值、全國土壤環境背景值和土壤環境容量等研究,積累了我國土壤環境背景的寶貴資料,在此基礎上制訂並於1995年釋出了我國第一個《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近年來,我國土壤環境問題日益凸顯,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有關部門和地方積極探索,土壤汙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一是組織開展全國土壤汙染狀況調查,掌握了我國土壤汙染特徵和總體情況;二是出臺一系列土壤汙染防治政策檔案,建立健全土壤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體系;三是開展土壤環境質量標準修訂工作,完善土壤環境保護標準體系;四是制定實施重金屬汙染綜合防治規劃,啟動土壤汙染治理與修復試點專案;五是編制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全面推動土壤汙染防治工作。

  7、《土十條》編制的總體考慮是什麼?

一是堅持問題導向、底線思維。與大氣和水汙染相比,土壤汙染具有隱蔽性,防治工作起步較晚、基礎薄弱。為此,我們重點在開展調查、摸清底數,推進立法、完善標準,明確責任、強化監管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同時,提出要堅決守住影響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的土壤環境質量底線。

二是堅持突出重點、有限目標。國內外實踐表明,解決好土壤汙染問題需要付出長期艱苦的努力。針對當前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土壤環境問題,立足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著眼經濟社會發展全域性,《土十條》以農用地中的耕地和建設用地中的汙染地塊為重點,明確監管的重點汙染物、行業和區域,嚴格控制新增汙染,對重度汙染耕地提出更嚴格管控措施,明確不能種植食用農產品,其他農作物不是絕對不能種;對於汙染地塊,區分不同用途,不簡單禁用,根據汙染程度,建立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同時緊扣重點任務,設定有限目標指標,以實現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

三是堅持分類管控、綜合施策。為提高措施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根據汙染程度將農用地分為三個類別,分別實施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等措施;對建設用地,按不同用途明確管理措施,嚴格用地准入;對未利用地也提出了針對性管控要求,實現所有土地類別全覆蓋。在具體措施上,對未汙染的、已經汙染的土壤,分別提出保護、管控及修復的針對性措施,既嚴控增量,也管好存量,實現閉環管理,不留死角。

  8、《土十條》的出臺實施將對我國土壤汙染防治工作產生什麼樣的推動作用?

《土十條》的出臺實施將夯實我國土壤汙染防治工作基礎,全面提升我國土壤汙染防治工作能力。

一是通過開展土壤汙染狀況詳查工作,查明農用地土壤汙染的面積、分佈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汙染地塊分佈及其環境風險情況,摸清土壤汙染家底。

二是通過制修訂土壤汙染防治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標準體系等,使土壤汙染防治法律法規標準體系基本建立健全。

三是通過開展土壤汙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範,在土壤汙染源頭預防、風險管控、治理與修復、監管能力建設等方面探索土壤汙染綜合防治模式,逐步建立我國土壤汙染防治技術體系。

四是通過規範土壤汙染治理與修復從業單位和人員管理,明確治理與修復責任主體,實行土壤汙染治理與修復終身責任制,充分發揮市場作用等措施,推動土壤汙染治理與修復產業發展。

五是通過明確各方責任,加強資訊公開,宣傳教育等措施,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汙染防治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