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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攪拌樁監理細則(範本)

水泥攪拌樁是利用水泥作為固化劑的主劑,是軟基處理的一種有效形式,利用攪拌樁機將水泥噴入土體並充分攪拌,使水泥與土發生一系列物理化學反應,使軟土硬結而提高地基強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水泥攪拌樁監理細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水泥攪拌樁監理細則(範本)

  監理依據

1、業主與承包人之間的《工程承包合同》

2、《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 F80/1-2004)

3、本工程的《招標檔案》有關章節

4、《公路路基施工技術規範》(JTG F10-2006)

5、本工程設計檔案及有關設計技術聯絡單

6、被批准的開工報告(含施工組織設計)

  監理工作控制目標及控制要點

(一)監理工作控制目標

水泥攪拌樁施工無質量事故,無安全事故,單樁或複合地基承載力滿足設計要求。

(二)監理控制要點

1、施工前的準備檢查

(1)施工場地

攪拌樁施工場地應事先平整,清除樁位處地上的一切障礙物(包括石塊、樹跟和垃圾等),清表至樁頂施工工作面標高,如遇明、暗浜部分,採用滿足規範要求的粘性土或粉性土等細粒土分層填浜,不可採用改良土(石灰土或二灰)或粒料等粗粒土,壓實度應不小於90%(重型)。

(2)測量放線

①測量的基準線、軸線、水準基點經總包複測無誤後妥善保護,監理在施工前進行復核。

②樁位根據樁的定位控制線定位,該線施工單位測放完畢後,總包先複測,監理後複核。

③測量報驗手續:先由總包填寫“定位測量報驗申請表”報監理,然後監理進行復核,並簽字認可。

④規劃紅線必須由區(市)規劃局簽字認可。

(3)繪製水泥攪拌樁施工平面圖

施工單位應根據攪拌樁軟基處理設計圖、樁位佈置圖繪製水泥土攪拌樁施工平面圖,並進行樁位編號,使施工圖的樁號與實地樁號相符。

(4)開挖水泥土攪拌樁的施工溝槽,設樁的定位控制線及定位標誌。

①施工單位根據設計修改通知單、樁位佈置圖及複核無誤的軸線,在施工實地放測水泥土攪拌樁的施工輪廓線,作為開挖溝槽的界線。

②為了防止水泥土攪拌樁施工時水泥土隆起,影響施工,應根據實地的水泥土攪拌樁輪廓線開挖施工溝槽,溝槽的深度按樁的幅數及樁長確定。開挖溝槽的過程中,要求施工單位有專人負責進行現場指導,應把障礙物清除乾淨,以減少施工中處理障礙物的時間

③根據水泥土攪拌樁施工平面圖,在溝槽邊設樁的定位控制線。

④在樁的定位控制線上,每間隔5m設定位標誌,確保樁間搭接符合規範規定。

⑤施工前須排除溝槽內的積水,以免積水滲入影響水泥土攪拌樁的樁身強度。

(5)施工裝置、機具進場安裝

進場的水泥土攪拌樁施工裝置、機具必須完好、配套,其效能及數量應滿足施工要求。

攪拌樁機、灰漿泵、拌漿機、存漿桶的機械要進行試運轉。試運轉正常及計量裝置正確、靈敏後,施工單位提供裝置、機具完好證明件(合格證)。由總包報監理檢查驗收合格後,才能投入施工。

(6)審批開工報告

準備工作就緒和具備開工條件後,總包應填寫“工程開工報審表”,並附相關資料報監理審查。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總監理工程師簽發,並報建設單位。審批開工報告階段,監理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工作。

①水泥質量檢查(附:材料的試驗報告等)。

②督促承包人按設計要求進行試樁,驗證水泥摻量的正確性,並進行技術總結,以此指導攪拌樁施工。

③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重點是質量檢驗體系;施工過程中質量保證措施,成樁後的質量檢驗。

④檢查承包人、材料、機具準備情況(依據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現場監理對以上幾方面檢查認為符合要求時,簽署意見監理部審批,否則請承包人整改,直至滿意為止。

總監接到承包人提交的開工申請報告後,匯同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批。

(7)對進場材料的質量控制

要求施工單位材料進場必須專人現場驗收,監理對運到現場的各種材料要進行檢查,發現對質量有懷疑時,監理有權提出禁止進場。

①檢查進入現場的水泥(水泥宜使用普通或礦渣水泥,強度等級≥42.5)按批進行試驗,要有試驗報告,出廠檢驗報告、質量證明書。嚴禁使用過期、受潮、結塊、變質的劣質水泥。攪拌用水應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標準》。不同品種、不同強度等級、不同生產廠家的水泥,不能用於同一根樁內。

②要求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備足3天以上水泥用量,以後在施工過程按計劃進水泥,以免水泥脫供。

③摻合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出廠檢驗批號。外摻劑必須有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

2、施工過程控制(此過程中監理旁站)

(1)施工機具的安裝。

施工機械就位要平穩,鑽機平面要水平,鑽桿要對中,偏差不得大於5cm,鑽桿導向架要垂直,垂直度要小於1.5%。

(2)水泥漿的配置。

嚴格按最佳水灰比進行配方,用砂漿攪拌機拌和。使水泥漿充分攪拌均勻。製作好的水泥漿,放入罐(池)中,指定有專人進行攪拌,確保水泥漿稠度均勻,放入量不得少於每根樁計劃用量外加50Kg的總量。

(3)水泥攪拌樁的施工操作。

①督促施工人員在鑽機的鑽桿上依據設計樁長做明顯標誌,以便現場施工人員及檢查人員準確掌握鑽孔深度,避免下鑽深度不足。

②鑽頭下鑽前應進行試噴,確認能夠正常噴漿時方可下鑽,待下到設計深度時,方可開始噴漿,首先,應在樁底連續噴漿30秒左右,然後方可勻速提升噴漿,提升時壓漿泵的壓力為0.4~0.6Mpa,提升至離地面50㎝處進,停止噴漿,然後重複攪拌下沉到底,重複噴漿攪拌提升,攪拌升2~3次。鑽進、提升速度應控制在0.5~1.0m/min,噴漿壓力和鑽桿升降速度應互補同步,確保整樁攪拌均勻。樁頂高出設計樁頂面的30㎝範圍內,挖除後採用30cm厚的碎石墊層回填。

③樁機操作者與拌漿人員要保持密切聯絡,保證機械攪拌噴漿時連續工供漿,不得中斷,嚴禁在尚未噴漿的情況下進行攪拌提升。供漿因故暫停時,應立即通知操作著,為防止斷樁,採取補噴處置措施,在斷漿面上下重複搭接應大於0.5m.

④在整個注漿過程中,常有冒漿的產生,在冒漿過程中,有一定數量的土粒隨著一部分漿液沿著注漿管壁冒出地面,冒漿量小於注漿量的20%為正常,超過20%或完全不冒漿時,應要求查明原因,採取相應措施。

⑤施工中,發現噴漿量不足,應要求整樁復攪復噴,復噴的噴漿量仍應不少於設計量。如遇停電,機械故障等原因使噴漿中斷時,應及時記錄中斷深度,在12小時內採取補噴處理措施,並將補噴情況填報於施工記錄內。補噴重疊長度不得小於50cm,否則應重新打設,新樁距報廢樁的間距≤樁距的`15%。

⑥承包人在鑽桿鑽進下沉遇到較硬土層下沉困難時,需報監理工程師批准後,方可足量沖水。隨著施工進展,應隨時複核樁位位置,以防人為、機械震動等因素造成樁位發生偏離。鑽頭直徑磨損量不得大於1cm。

⑦承包人在攪拌樁施工中,應認真做好施工記錄,施工記錄應包括下列內容:1)、施工樁號,施工日期,天氣情況。

2)、記錄攪拌機下沉或提升每米的時間,供漿與停漿時間,鑽進深度停漿 面標高等以及每根樁所用水泥漿總量。

3)、砂漿泵壓力、管道壓力。

4)、每罐(池)漿液的水泥和水以及外摻劑得用量。

5)、每米噴漿量,儲料罐(池)內漿液剩餘量。

⑧要求施工人員進行上崗培訓,認真執行作業規定,保證工程質量。操作規程及主要技術引數現場掛牌註明。

(4)值班監理人員之間的交接,值班監理下班前對下一班的值班監理需交接的內容:

①交班時該樁施工的工序狀況,著重於噴漿提升的次數。

②水泥攪拌樁的施工路線。

③本班所發生的情況,以及下班要引起注意的事項。

④水泥土事件製作的情況。

3、事後質量控制要點:水泥土攪拌樁成樁檢驗

(1)質量檢驗

①要求承包人開挖自檢,用目測法檢查樁體成型情況、攪拌均勻程度,如實做好記錄。開挖深度為0.5m~1.0m,如發現凝體不良等情況,應報廢補樁。

②成樁28天后,用鑽控取芯的辦法,檢測樁身的完整性、樁土攪拌均勻程度及樁的施工長度。樁體的設計強度(90天無側限)為1.5Mpa,28天強度> Mpa。對每樁取出的芯樣監理工程師應現場指定相對弱的地方擷取一段,送檢測中心做一組(三個)一個月齡期的無側限抗壓試驗,以測定樁身強度。施工質量檢驗標準按下表要求執行:

  攪拌樁施工質量檢測驗收標準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

檢查方法和頻率

1

樁距(cm)

±10

抽查樁數3%

2

樁徑(cm)

不小於設計值

抽查樁數3%

3

樁長(m)

不小於設計值

成樁前檢查鑽桿長度,成樁28d後鑽孔取芯3%

4

豎直度(%)

1.5

查施工記錄

5

單樁噴漿量

不小於設計值

查施工記錄

6

樁體強度

不小於設計值

成樁28d後鑽孔取芯3%,樁體三等分段各取芯樣一個

7

樁體均勻性

不小於設計值

成樁28d後成樁數3%,樁頂一下每2.0m進行標準貫入試驗,要求貫擊數平均值≥16。

③在軟土較厚的地方,或對施工質量有懷疑時,監理工程師可在成樁28天后,進行隨機和抽檢單樁或複合地基承載力。由單樁或複合地基載荷試驗測試其承載力,檢驗樁身質量。隨機抽檢的樁數不宜少於總樁數的0.2%,並不得少於3根。試驗用最大載荷為單樁或複合地基設計荷載的兩倍。

④在對攪拌樁進行檢驗時,鑽孔後留下的空洞應採用與原樁每米水泥含量相同並攪拌均勻的水泥土回填並擠壓密實,也可採用同等強度的水泥砂漿回灌密實。

(2)外觀鑑定

①樁體圓勻,無縮頸和凹陷現象。

②攪拌均勻,凝體無鬆散。

③群樁樁頂齊平,間距均勻

  安全、文明施工監理工作

(一)安全施工監理工作

1、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進行檢查稽核,並督促其建立完善。對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制定的各項安全措施進行檢查、稽核,並對其具體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理。

2、依照安全生產的法規、規定、標準及監理合同要求,督促協調施工單位從管理入手,全面在施工中執行各種規範,對可能發生的事故,採取預防措施,實施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及時制止和糾正各種違章作業,及時發現各種隱患,督促其整改。對其重大隱患和問題有權責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

3、對施工單位施工機械裝置的數量、效能、檢修證及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等進行稽核、監督,確保機械裝置的正常運轉,消除不安全隱患。

4、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現場平面佈置;督促施工單位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用電,機械裝置,臨邊防護、消防安全等。

5、每日巡視,並作好安全監理日記,每月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用電、運用明火、防護設施、消防器材的設定、裝置安裝、防火、防事故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一次綜合性的檢查。每月書面向建設單位工程專案管理組反饋安全監理情況重大資訊及時彙報。

6、檢查施工單位特殊工種的上崗操作證。有關裝置或設施應裝設防雷裝置,以防雷擊。

7、其他安全事項應按本專案監理規劃和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嚴格執行。

(二)文明施工監理工作

1、檢查督促施工單位按規定做好施工區域與非施工區域之間分隔、路欄的設定。

2、檢查本工地的排水設施,督促封堵排水管道的申報手續。

3、管線的保護措施和其它應急設施(包括防汙設施)的落實。

4、檢查督促施工單位保持施工沿線單位居民的出入口和道路的暢通、整潔,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口要按規定設定交通標誌牌,夜間設市井燈,防止事故發生。

5、檢查督促施工單位按規定落實各類材料及土方的堆放,做到整齊有序,不侵佔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

6、檢查督促施工單位按規定做到工地“五小”設施齊全,建立各項管理制度,落實衛生包乾責任制,搞好施工區域和生活區域的環境衛生。

7、工程竣工後,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現場的清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