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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中的實用性技巧

導語:在司法考試中,你知道怎麼樣去做題是最好的嗎?當你擁有更多的考試經驗的時候也是很好的。下面我們來看看這位前輩是怎麼說的吧。

司法考試中的實用性技巧

  客觀性司考試題對策

  1.改變答題順序,從尾做起。

這是對每一大項(單選題、多項選擇等)而言。“考試最重要的是心理”,由於大多數的應試者都是按常規從頭到尾答題,故出題者會把難題放在開頭或者中間,使考生的心理在開始立即崩潰,剛培養的自信心理就被沖垮了。而我從尾到頭答題反而覺得挺輕鬆。因為就算難題在後面,我都有了心理準備,越往前就越覺得心情舒暢。

  2.充分利用開始考試前的時間,這是指聽錄音磁帶講解考生須知以及考場紀律的一段時間。

我們有些人往往循規蹈矩地聽著這些沒用的東西,因為這些你應該在考試前已經知道,不需要在這時才去瞭解。我會利用這15分鐘的黃金時間,不動聲色的開啟試卷,馬上閱讀,找到答案後用指甲在題目上劃一道深痕(記得大拇指留定指甲),開始作答時迅速地把答案塗到答題卡上。一般情況下,前三卷的每15分鐘我已經把單選題全部答完。

  3.保持一定的答題速度。

速度應該在平時已經練好,不要在考場上慢條斯理的太認真作答,因小失大。不要在不認識的`題目上浪費時間,超過時間應立即挑選,並在題目上做好標記,回頭複查時再仔細思考。經常在回頭時我會發現在試卷的其它地方有直接或間接的答案,令你有意外驚喜。

  4.用鉛筆直接在題目試卷上作各種標記。

因為這些題目試卷(不是答題卡)考場收回後只是放在本省,不上交司法部,故不用擔心在試卷上寫東西有什麼後果(答題卡上當然不行了!)。如使用排除法可把某些選項直接排除,就可以達一大的“×”以示根本不用考慮,這樣複查時省卻不必要的時間。

  5.當遇到四個選項都不認識時,我就會固定地選“B”,

因為曾經看英文版一本書-如何考TOEFL(美國人寫的),裡面提到當你不認識時候,往往選“B”就是最佳選擇。我曾經在大學聯考、TOEFL、全國四級、六級英語考試中使用過,屢建奇功。

  6.應留下半個至個小時進行復查。

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復查時,首先一個好處是檢查答題卡上的填寫順序是否正確,因為如有一部分錯了位那就冤枉了!其次前面不肯定的答案可以重新思考,往往又有意外驚喜呢!

  7.珍惜自己的第一感覺。

有些人的壞習慣是:複查時發現問題就隨便立即更改,有的還改兩三次,事後會發現自己弄巧反絀。我以前也經常犯同樣錯誤,但看過其它人的成功經驗後,現在非常審慎了。因為第一感覺(直覺)一般來說是比較正確的。不到足夠理由時不要隨便推翻自己。

  司考主觀性題目應試技巧

司考第四卷的主觀性題目歷來都十分低分,一般在40-50分之間。卷中包括7-8道大題,很少有考生做得完。經常有人說:“不知怎樣進了考場,又不知怎樣出了來”!你要設想改題者每一份卷只有十來分鐘,不能很仔細地閱讀,只能憑卷面印象,條理是否清楚打分。而且每天要改幾百份卷,面對各種文字,很容易就睏倦,這時候決定你的命運就是卷面。根據我在參加司考輔導老師總結的經驗,建議答題時候要注意:

1.有些考生認為自己的司考卷四缺乏練習,卻又不知道怎樣複習?其實只要你想練習,每天都有大量的題目讓你思考。如每天的報紙上,經常有關於法律方面的講座,諮詢、以及某些犯罪紀實。你可以模擬做試題,思考他解答的對不對,程式是否錯誤,事實應怎樣進行等。

 2.卷面要乾淨,行列要整齊。如果卷面不乾淨的,行列不整齊的,立即只有一半分,根本就沒有心情去慢慢閱讀你的答案。

 3.如果清楚題意並能組織好語言的,用言簡意賅的點睛話敘述,分開幾點作答,再加必要的敘述,這樣一來改卷人很清晰地得到答案,心情自然舒暢。連在一起作答的人家很難尋找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