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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註冊税務師考試調整相關問題解答

問:為什麼要調整注税考試定位

2015註冊税務師考試調整相關問題解答

答:注税考試是按照原人事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印發〈註冊税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116號)、《關於印發〈註冊税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4號)等部委級文件設立的考試,而非依據國家正式法律設定的考試。故根據2012年人保部公佈的《職業資格清理規範第一批公告目錄》通知,只保留了註冊會計師的准入類資格地位,而擬將註冊税務師和註冊資產評估師調整為職業水平評價類考試。所以,這次調整其實不是出台的新政策,而是將2012年的'相關政策調整落實到位。

問:調整後,注税的地位是否會有原則性變動,以後還有可能調回准入類嗎

答:沒有原則性變動,基本不會影響注税目前的執業狀況。目前注税行業立法工作正在緊張進行中,假如立法成功,注税將調回准入類考試。

  問:國税總局在確定注税地位的問題上,目前在做何努力

答:首先總局正在加快注税行業立法工作,並努力在修訂後的《税收徵管法》中,給注税一個正式的地位;其次,正與人保部相關司局會商下一步注税考試的順利銜接,這些工作國税總局的相關司局正在積極協調,儘量保證新老考生權益。

問:2015年的考試形式有可能向什麼方向發展

答:根據目前瞭解的情況,明年的注税考試名稱可能改為“税務師”考試,時間可能調整到10-11月,考試有效期計劃延長為5年。

  問:明年的考試將會改為中國注税協會組織嗎

答:這個暫不確定,要看人保部與國税總局相關司局協商後的意見。

  問:相關政策調整會影響税務幹部進入人才庫嗎

答:從相關司局瞭解的情況是:沒有影響。即通過注税(或税務師)考試的税務幹部,可與注會,司法人才一樣,進入各級税務機關人才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