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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真題試題及答案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這門科目的備考,做真題是必不可少的。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真題試題及答案。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真題試題及答案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真題試題:單項選擇題

 一、單項選擇題(本類題共25小題,每小題1分,共25分。每小題備選答案中,只有一個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1.下列各項中,屬於市場規制法的部門法是( )。

A.財税法

B.計劃法

C.反壟斷法

D.金融法

【答案】C

【解析】“財金計劃調控法,兩反一保規制法”,選項ABD均為宏觀調控法。

2﹒王某、劉某共同出資設立了甲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10萬元,下列關於甲公司組織機構設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甲公司決定不設董事會,由王某擔任執行董事

B.甲公司決定不設監事會,由劉某擔任監事

C.甲公司決定由執行董事王某兼任經理

D.甲公司決定由執行董事王某兼任監事

【答案】D

【解析】(1)選項AB:“小公司”的特殊規定——可以不設董事會,設1名執行董事;可以不設監事會,設1-2名監事;(2)選項CD: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3﹒甲公司、乙公司均為有限責任公司。甲公司經理張某違反公司章程規定將公司業務發包給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損失。李某是甲公司股東,甲公司設董事會和監事會。下列關於李某保護甲公司利益和股東整體利益的途徑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是( )。

A.李某可以書面請求甲公司監事會起訴張某

B.李某可以書面請求甲公司董事會起訴張某

C.李某可以書面請求甲公司監事會起訴乙公司

D.李某可以書面請求甲公司董事會起訴乙公司

【答案】A

【解析】(1)選項AB:“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侵犯公司利益,股東擬提起股東代表訴訟的,應先找“監事會”;在本題中,李某擬起訴經理張某,應先書面向甲公司監事會提出請求;(2)選項CD:乙公司為“不知情”的第三人,不應承擔責任。

4. 下列關於法定公積金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法定公積金按照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從公司税後利潤中提取

B.法定公積金按照公司税後利潤的10%提取,當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時可以不再提取

C.股份有限公司以超過股票票面金額的發行價格發行股份所得的溢價款,應當列為公司法定公積金

D.對用法定公積金轉贈資本的,法律沒有限制

【答案】B

【解析】(1)選項A:法定公積金依法強制提取,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無權決定是否提取;(2)選項B:法定公積金按照公司税後利潤的10%提取,當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時可以不再提取;(3)選項C:股票發行溢價款應當列為公司資本公積金,而非法定公積金;(4)選項D:用法定公積金轉增資本的,轉增後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轉增前公司註冊資本的25%。

5﹒下列關於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公司需要減少註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和財產清單

B.公司減少註冊資本時,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C.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45日後申請變更登記

D.公司減資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答案】C

【解析】選項C: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變更登記。

6﹒甲為某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該合夥企業經營手機銷售業務。甲擬再設立一家經營手機銷售業務的個人獨資企業。下列關於甲能否設立該個人獨資企業的表述中,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是( )。

A.甲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設立該個人獨資企業

B.甲可以設立該個人獨資企業,除非合夥協議另有約定

C.甲如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就可以設立該個人獨資企業

D.甲只要具有該合夥人的身份,就不可以設立該個人獨資企業

【答案】D

【解析】普通合夥人不得(絕對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7.下列關於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後原投資人責任的表述中,符合《個人獨資企業法》規定的是( )。

A.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不再承擔責任

B.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承擔責任,但責權人在1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C.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承擔責任,但債權人在2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D.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承擔責任,但債權人在5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答案】D

【解析】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後,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但債權人在5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8﹒2010年3月,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夥企業,甲為普通合夥人,乙、丙、丁為有限合夥人。2011年3月丙轉為普通合夥人,2010年8月該合夥企業欠銀行30萬元,直至2012年3月合夥企業被宣告破產仍未償還。下列關於甲、乙、丙、丁對30萬元銀行債務承擔責任的表述中,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是( )。

A.乙、丁應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30萬元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甲、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B.乙、丙、丁應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30萬元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甲承擔無限責任

C.乙、丁應以其實繳的出資額為限對30萬元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甲、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D.乙、丙、丁應以實繳的出資額為限對30萬元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甲承擔無限責任

【答案】A

【解析】(1)有限合夥人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乙、丁自始至終為有限合夥人,僅承擔有限責任。(2)有限合夥人轉變為普通合夥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夥人期間有限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丙由有限合夥人轉為普通合夥人,對其轉變性質前發生的合夥企業欠銀行的30萬元債務應與普通合夥人甲一起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9.下列關於證券交易所職責的表述中,不符合證券法律制定規定的是( )。

A.公佈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並按交易日製作市場行情表

B.決定公司債券的暫停或終止上市

C.因突發性事件採取技術性停牌應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D.根據需求,可對出現重大異常交易情況的證券賬户限制交易,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答案】C

【解析】選項C:證券交易所採取技術性停牌或者決定臨時停市,必須“及時報告”(而非事先申請批准)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10﹒某證券公司的註冊資本為5000萬元人民幣。根據《證券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屬於該證券公司可從事的業務範圍的是( )。

A.證券經紀業務

B.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

C.證券投資諮詢業務

D.與證券交易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業務

【答案】B

【解析】證券公司經營證券經紀、證券投資諮詢、證券財務顧問業務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或者其他證券業務之一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億元”;經營兩項以上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億元”。

11﹒某上市公司監事會有5名監事、其中監事趙某、張某為職工代表,監事任期屆滿,該公司職工代表大會在選舉監事時,認為趙某、張某未能認真履行職責,故一致決議改選陳某、王某為監事會成員。按照《證券法》的規定,該上市公司應通過一定的方式將該信息予以披露,該信息披露的方式是( )。

A.中期報告

B.季度報告

C.年度報告

D.臨時報告

【答案】D

【解析】公司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髮生變動屬於重大事件,應提交臨時報告。

12﹒甲公司將一套設備租賃給乙公司使用,租賃期間,經詢問確認乙公司無購買意向後,甲公司將該設備賣給丙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下列關於買賣合同與租賃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買賣合同無效,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B.買賣合同有效,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C.買賣合同有效,租賃合同自買賣合同生效之日起終止

D.買賣合同有效,租賃合同須經丙公司同意後才繼續有效

【答案】B

【解析】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即“買賣不破租賃”。

13﹒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情形中,不屬於發出要約邀請的是( )。

A.甲公司向數家貿易公司寄送價目表

B.乙公司通過報刊發佈招標公告

C.丙公司在其運營中的咖啡自動售貨機上載明“每杯一元”

D.丁公司向社會公眾發佈招股説明書

【答案】C

【解析】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説明書等一般應界定為要約邀請。

14﹒甲、乙公司於2012年2月4日簽訂買賣合同,3月4日甲公司發現自己對合同標的物存在重大誤解,逐於4月4日向法院請求撤銷該合同,法院於5月4日依法撤銷了該合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關於該買賣合同被撤銷後效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該買賣合同自2月4日起歸於無效

B.該買賣合同自3月4日起歸於無效

C.該買賣合同自4月4日起歸於無效

D.該買賣合同自5月4日起歸於無效

【答案】A

【解析】可撤銷合同經依法撤銷,自始(2012年2月4日)無約束力。

15﹒李某與趙某口頭約定,李某將其房屋出租給趙某,租期為1年,租金為每月100元,每月的第一天交付該月租金。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關於該租賃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該租賃合同無效

B.該租賃合同為可撤銷合同

C.該租賃合同有效,租期為1年

D.該租賃合同有效,但視為不定期租賃合同

【答案】D

【解析】租賃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16. 某金店是增值税的一般納税人,2012年3月採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純金項鍊10條,每條新項鍊的不含税銷售額為4000元,收購舊項鍊的不含税金額為每條2000元,該筆業務的銷項税額為( )元。

A.6800

B.5200

C.3400

D.2600

【答案】C

【解析】納税人採用以舊換新方式銷售的金銀首飾,應按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價款確定計税依據徵收消費税。該筆業務的銷項税額=(4000-2000)×10×17%=3400(元)。

17.某汽車製造廠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2010年12月進口汽車配件一批,海關審定的關税完税價格為144萬元,從海關運往企業所在地支付運費6萬元,取得承運部門開具的運輸發票,進口汽車配件的關税税率為10%。該汽車製造廠2010年12月進口汽車配件應繳納的增值税額為( )萬元。

A.26.93

B.27.63

C.28.05

D.31.88

【答案】A

【解析】進口汽車配件應繳納的增值税額=(144+144×10%)×17%=26.93(萬元)。

18. 某軟件企業是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2011年度該企業的應納税所得額為200萬元,該企業2011年應納的企業所得税額為( )萬元。

A.50

B.40

C.30

D.20

【答案】C

【解析】根據企業所得税法律制度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税率徵收企業所得税。所以,應繳納企業所得税=200×15%=30(萬元)。

19. 根據企業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於非居民企業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在境外成立的企業均屬於非居民企業

B.在境內成立但有來源於境外所得的企業屬於非居民企業

C.依照外國法律成立,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屬於非居民企業

D.依照外國法律成立,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企業屬於非居民企業

【答案】D

【解析】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所以,選項D正確。

20. 根據企業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中,屬於不徵税收入範圍的是( )。

A.財政撥款

B.租金收入

C.產品銷售收入

D.國債利息收入

【答案】A

【解析】財政撥款屬於不徵税收入;租金收入和產品銷售收入屬於徵税收入;國債利息收入屬於免税收入。本題答案A正確。

21. 某企業2011年度實現利潤總額20萬元,在營業外支出賬户列支了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向貧困地區的捐款5萬元。根據企業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規定,在計算該企業2011年度應納税所得額時,允許扣除的捐款數額為( )

A.5

B.24

C.1.5

D.1

【答案】B

【解析】捐贈扣除限額=20×12%=2.4(萬元),實際發生捐贈額5萬元超過了扣除限額,所以只能在税前扣除2.4萬元。

22. 根據企業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規定,在計算企業應納税所得額時,除國務院財政、税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有關費用支出不超過規定比例的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税年度結轉扣除。下列各項中,屬於該有關費用的是( )。

A.工會會費

B.社會保險費

C.職工福利費

D.職工教育經費

【答案】D

【解析】除國務院財政、税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的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税年度接環扣除。

23. 根據企業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規定,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一定比例加計扣除,該比例為( )。

A.50%

B.100%

C.150%

D.200%

【答案】A

【解析】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

24﹒某市一些食用油廠家簽訂合作框架合同,統一上調了食用油出廠價,該行為被反壟斷主管機關依法認定為壟斷。根據反壟斷法律制度的規定,該壟斷行為的具體類型是( )。

A.壟斷高價

B.掠奪性定價

C.縱向壟斷協議行為

D.橫向壟斷協議行為

【答案】D

【解析】處於產業鏈同一環節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經營者訂立壟斷協議的行為,為橫向壟斷協議行為;在本題中,壟斷協議在“食用油廠家”(產業鏈同一環節)之間簽訂,屬於橫向壟斷協議。

25.某市甲賓館為某介紹客人的出租車司機,按客人房費的8%支付了酬金,與甲賓館相鄰的乙酒店向監督檢查部門舉報了這一行為。監督檢查部門經過檢查,發現甲賓館給予出租車司機的酬金均如實入賬。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甲賓館的行為屬於( )。

A.商業賄賂行為

B.正當競爭行為

C.限制競爭行為

D.低價傾銷行為

【答案】B

【解析】甲賓館已將給予出租車司機的酬金“如實入賬”,該行為性質上為給予中間人合法佣金的行為,屬於正當競爭行為。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真題試題:多選題

 二、多選題(本類題共20小題,每小題2分,共40分。每小題備選答案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多選、少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26﹒下列關於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有( )。

A.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萬元

B.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註明法人獨資或自然人獨資,並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

C.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分期繳納出資,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

D.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答案】ABD

【解析】選項C: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不允許分期繳付出資。

27﹒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有關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下列各項中,屬於該有關決議的有( )。

A.公司合併的決議

B.公司分立的決議

C.公司轉讓主要財產的決議

D.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決議

【答案】ABC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退出公司:(1)公司連續5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5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法律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2)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28﹒下列關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限制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有( )。

A.公司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B.公司董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C.公司監事離職後1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D.公司經理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

【答案】ABD

【解析】選項C: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9﹒甲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於甲公司可以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 )。

A.甲公司減少註冊資本

B.甲公司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併

C.甲公司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D.甲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答案】ABC

【解析】選項D: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30﹒某社會團體與某私立學校共同出資設立一合夥企業,經營文具用品。兩年後,因經營虧損,該合夥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下列關於各合夥人承擔責任的表述中,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有( )。

A.該社會團體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B.該私立學校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C.該社會團體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D.該私立學校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答案】AD

【解析】(1)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 “某社會團體”只能作為有限合夥人,該合夥企業為有限合夥企業。(2)有限合夥企業應當至少有一名普通合夥人;在本題中,該有限合夥企業只有兩個合夥人,“某私立學校”只能作為普通合夥人。

31﹒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下列關於合夥企業合夥人出資形式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普通合夥人可以以知識產權出資

B.有限合夥人可以以實物出資

C.普通合夥人可以以土地使用權出資

D.有限合夥人可以以勞務出資

【答案】ABC

【解析】選項D:只有“普通合夥人”可以勞務出資。

32﹒下列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非破產清算的表述中,符合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清算委員會的成員一般應當在合營企業的董事中選任

B.清算期間,清算委員會代表該合營企業起訴或應訴

C.合營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按照合營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但合營企業協議、合同、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D.合營企業解散時,其剩餘財產超過實繳資本的部分為清算所得

【答案】ABC

【解析】選項D:合營企業解散時,其資產淨額或剩餘財產減除企業未分配利潤、各項基金和清算費用後的餘額,超過實繳資本的部分為清算所得,應當依法繳納所得税。(見教材135頁)

33﹒某股份有限公司淨資產為1億元,該公司擬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根據《證券法》的規定,下列規定中,導致該公司不得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情形有( )。

A.該公司累計債券餘額已達3000萬元

B.前一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

C.籌集的資金擬用於清償公司即將到期的債券利息

D.對已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的延遲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於斷續狀態

【答案】BCD

【解析】(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①前一次公開發行的債券尚未募足(選項B應選);②對已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於繼續狀態(選項D應選);③違反本法規定,改變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所募集資金的用途。(2)選項C: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准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如用於清償公司即將到期的債券利息)。

34﹒甲投資者收購一家股本總額為4.5億元人民幣的上市公司。下列關於該上市公司收購的法律後果的表述中,符合證券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收購期限屆滿,該上市公司公開發行的股份佔公司股份總數的8%,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由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交易

B.收購期限屆滿,持有該上市公司股份2%的股東,要求以收購要約的同等條件向甲投資者出售其股票的,甲投資者可拒絕收購

C.甲投資者持有該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購完成後的36個月內不得轉讓

D.收購行為完成後,甲投資者應當在15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並予公告

【答案】AD

【解析】(1)選項A: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應為10%以上;收購期滿,被收購公司股權分佈不符合上市條件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由證券交易所依法終止上市交易;在本題中,該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為4.5億元人民幣,收購期限屆滿時,公開發行的股份僅佔公司股份總數的8%,應終止上市交易;(2)選項B:收購完成,該上市公司的股票被依法終止上市交易的,其餘仍持有被收購股票的股東,有權向收購人以收購要約的同等條件出售其股票,收購人應當收購;(3)選項C: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的“12個月內”不得轉讓;(4)選項D:收購行為完成後,收購人應當在15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並予公告。

35﹒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屬於上市公司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有( )。

A.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曾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但已消除

B.上市人現任董事最近36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

C.最近1年及1期財務報表被註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但保留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消除

D.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答案】BD

【解析】(1)選項A: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消除”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2)選項B:上市公司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6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3)選項C:上市公司最近1年及1期財務報表被註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但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4)選項D: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

36﹒陳某租住王某的房屋,租賃至2010年8月。王某欠陳某10萬元貨款,應於2010年7月償付。至2010年8月,王某尚未清償貨款,但要求收回房屋並請求陳某支付1萬元租金,根據《合同法》與擔保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於陳某的權利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有( )。

A.陳某可以留置該房屋作為擔保

B.陳某可以出售房屋並優先受償

C.陳某可以應付租金抵銷1萬元貨款

D.陳某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而不交還房屋

【答案】ABD

【解析】(1)選項A:不動產不適用留置制度;(2)選項B:在陳某與王某的貨款債務中,並未將王某的房屋設為擔保物,陳某不享有任何優先受償權;(3)選項C: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4)選項D:同時履行抗辯權應在同一雙務合同中行使,本題屬於兩個不同合同。

37﹒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情形中,贈與人不得主張撤銷贈與的有( )。

A.張某將1輛小轎車贈與李某,且已交付

B.甲公司與某地震災區國小簽訂贈與合同,將贈與50萬元用於修復教學樓

C.乙公司表示將贈與某大學3輛校車,雙方簽訂了贈與合同,且對該贈與同進行了公證

D.陳某將1塊鐘錶贈與王某,且已交付,但王某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答案】ABC

【解析】(1)選項A: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能撤銷贈與;張某已將轎車交付李某,不能再行使任意撤銷權。(2)選項BC: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3)選項D: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法定撤銷權)。

38﹒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擬訂的下列格式條款中,屬於無效的有( )。

A.內容理解發生爭議的格式條款

B.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格式條款

C.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格式條款

D.造成對方人身傷害得以免責的格式條款

【答案】BCD

【解析】選項A: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只是需要解釋,而非直接導致無效)。

39﹒陳某向李某借款10萬元,並簽訂了借款合同。張某向李某單方面提交了簽名的保證書,其中僅載明“若陳某不清償到期借款本息,張某將代為履行”。借款到期後,陳某未清償借款本息,經查,張某並不具有代償能力,根據擔保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於保證合同效力及張某承擔保證責任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有( )。

A.張某可以以自己不具有代償能力為由主張保證合同無效

B.張某可以以自己未與李某簽訂保證合同為由主張保證合同不成立

C.張某須向李某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D.張某須向李某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答案】ABC

【解析】(1)選項A: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選項B: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權人接受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3)選項CD: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40.根據消費税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主體中,屬於消税税納税義務人的有( )。

A.鑽石的進口商

B.化粧品的生產商

C.捲煙的批發商

D.金首飾的零售商

【答案】BCD

【解析】選項A:金銀首飾、鑽石及鑽石飾品是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税的,進口環節不徵收消費税,所以不選。選項BCD均屬於消費税的納税人。

41. 根據增值税法律制度及消費税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行為中,應同時繳納增值税和消費税的有( )。

A.酒廠將自產的白酒贈送給協作單位

B.捲煙廠將自產的煙絲移送用於生產捲煙

C.日化廠將自產的香水移送用於生產普通護膚品

D.汽車廠將生產的應税小轎車贊助給某藝術節組委會

【答案】AD

【解析】選項B:捲煙廠將自產的煙絲移送用於生產捲煙,既不繳納增值税,也不繳納消費税;選項C:日化廠將自產的香水移送用於生產普通護膚品,消費税視同銷售,但是增值税不視同銷售,只繳納消費税,不繳納增值税。

42.根據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規定,企業下列項目的進項税額不得從銷項税額中抵扣的有( )。

A.不動產在建工程適用的外購物資

B.生產應税產品購入的原材料

C.因管理不善變質的庫存購進商品

D.因管理不善被盜的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原材料

【答案】ACD

【解析】選項A屬於將外購的貨物用於非增值税應税項目,不得抵扣進項税;選項CD屬於因管理不善丟失、被盜、黴爛變質產生的損失,其對應的進項税額不得抵扣。選項B的進項税額允許抵扣。

43. 根據企業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規定,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中國境內取得的下列所得中,應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税所得額的有( )。

A.紅利

B.轉讓財產所得

C.租金

D.利息

【答案】ACD

【解析】選項B: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淨值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而選項ACD均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44. 根據企業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規定,企業的下列資產支出項目中,不得計算折舊或攤銷費用在税前扣除的有( )。

A.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B.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C.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D.未投入使用的機器設備

【答案】BD

【解析】選項A: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可以按照規定攤銷,在税前扣除;選項B: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不得計提折舊在税前扣除;選項C: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可以計提折舊在税前扣除;選項D:除房屋、建築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得計提折舊在税前扣除。

45﹒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下列情形中,屬於不當附獎贈促銷行為的有( )。

A.甲公司採用抽獎式的附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為2000元

B.乙公司採用抽獎式的附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為6000元

C.丙公司採用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D.丁公司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

【答案】BCD

【解析】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禁止的不當附獎贈促銷行為有:(1)經營者採用抽獎式的附獎銷售的,最高獎的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選項A不選,選項B應選);(2)經營者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選項C應選);(3)經營者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高商品的(選項D應選)。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真題試題:判斷題

 三、判斷題(本類題共10小題,每小題1分,共10分。請判斷每小題的表述是否正確。每小題答題正確的得1分,答題錯誤的扣0.5分,不答題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類題最低得分為零分)

46﹒從權利與義務的對應程度來看,經濟法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 )

【答案】×

【解析】徵税機關與納税人的權利義務明確不對等。

47﹒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説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上市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答案】√

【解析】原文見教材196頁最後兩行。

48﹒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

【答案】×

【解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內部轉讓股權自由,無需經其他股東同意;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對外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徵求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49﹒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在執行行為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夥企業的債務,全體合夥人可以以其在合夥企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

【答案】×

【解析】特殊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合夥企業債務,由全體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50﹒投資人繳納認購的基金份額的款項時,基金合同生效。( )

【答案】×

【解析】投資人繳納認購的基金份額的款項時,基金合同成立;基金管理人依法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基金合同生效。(見教材174頁)

51﹒按照依法制定的交易規則進行的交易,即使事後發現存在內幕交易的情形,證券交易所也不得改變其交易結果。( )

【答案】√

【解析】按照依法制定的交易規則進行的交易,不得改變其交易結果。(見教材153頁第21行)

52﹒甲公司根據乙公司的選擇,向丙公司購買了1台大型設備,出租給乙公司使用,甲、乙公司為此簽訂了融資租賃合同,合同未就設備的維修事項作特別約定,該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發生部件磨損,須維修。甲公司應承擔維修義務。( )

【答案】×

【解析】在融資租賃合同中,“承租人”應當履行佔有租賃物期間的維修義務。

53.計算複合計税的消費品組成計税價格時,既要考慮從量的消費税税額,又要考慮從價的消費税税額。( )

【答案】√

【解析】在計算複合計税的應税消費品組成計税價格時,需要把從價的消費税和從量的消費税都組進價格中。

54. 某有限責任公司2011年的工資薪金總額為950萬元,支出的職工福利費為150萬元,在計算該公司2011年的應納税所得額時,支出的職工福利費用應據實扣除。( )

【答案】×

【解析】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允許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得抵扣。職工福利費的扣除限額=950×14%=133(萬元),實際發生150萬元超過了扣除限額,只能在税前扣除133萬元,不能據實扣除。

55﹒國際收支出現或者可能出現嚴重失衡,以及國民經濟出現或者可能出現嚴重危機時,國家可以對國際收支採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 )

【答案】√

【解析】根據世界貿易組織規則,規定國際收支出現或者可能出現嚴重失衡,以及國民經濟出現或者可能出現嚴重危機時,國家可以對國際收支採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見教材424頁倒數第10行)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真題試題:簡答題

 四、簡答題(本類題共3小題,每小題5分,共15分)

1. 2010年7月8日,甲、乙、丙擬共同出資設立一有限責任公司,並制定了公司章程,其有關要點如下:(1)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為400萬元;(2)甲、丙各以貨幣100萬元出資。首次出資均為50萬元,其餘出資均應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付;乙以房屋作價出資200萬元,公司成立後一週內辦理房屋產權轉移手續。

2010年8月8日,甲、丙依約繳付了首次出資。10月8日,公司成立,10月12日,乙將房屋產權依約轉移給公司。2011年8月5日,甲履行了後續出資義務。2011年底,公司取得可分配紅利100萬元。

2012年1月10日,甲、乙、丙就100萬元紅利的分配發生爭執,此時丙尚未繳付剩餘出資。經查,乙作價出資的房屋實際價值僅為100萬元。因公司的章程沒有約定紅利分配方法。甲、乙、丙分別提出了自己的主張:甲認為應按2:2:1的比例分配;乙認為應按1:2:1的比例分配;丙認為應按1:1:1的比例分配。

要求: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公司章程中約定的首次出資額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簡要説明理由。

(2)乙作價出資的房屋實際價值為100萬元,低於公司章程所定的200萬元,對此,甲、乙、丙應如何承擔民事責任?

(3)對公司可分配的100萬元紅利,甲、乙、丙應按何種比例分配?簡要説明理由。

【答案】

(1)公司章程約定的首次出資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分期出資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也不得低於法定註冊資本最低限額(3萬元)。在本題中,公司註冊資本為400萬元,全體股東首期出資額合計為100萬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25%。

(2)乙應補足出資,甲、丙承擔連帶責任。

【解析】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份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3)甲、乙、丙應按照實繳出資比例(2:2:1)分配紅利。根據規定,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税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但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的除外。

2.中國某企業與外國某企業在中國境內擬共同投資設立一中外合資經營企業,雙方擬訂的合營企業協議中部分條款如下:(1)合營企業投資總額為900萬美元,註冊資本為400萬美元。其中中方出資260萬美元,外方出資140萬美元,雙方一次繳清出資;(2)中方出資方式及數額:現金60萬美元、廠房作價100萬美元,場地使用權作價100萬美元;外方出資方式及數額;以合營企業財產作擔保從銀行取得的貸款70萬美元、工業產權作價70萬美元;(3)合營企業的董事長、副董事長均由中方擔任;(4)合營企業的總經理由外方擔任。

要求: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指出合營企業協議中不符合法律規定之處,簡要説明理由。

【答案】

(1)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的比例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上至1000萬(含1000萬)美元的,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2,其中投資總額在42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210萬美元。在本題中,合營企業擬定投資總額為900萬美元,其註冊資本至少應為450萬美元。

(2)外方出資以合營企業財產作擔保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中外投資者用作投資的實物,必須為自己所有、且未設立任何擔保物權,任何一方不得以企業或者投資他方的財產和權益為其出資擔保。

(3)合營企業的董事長、副董事長均由中方擔任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合營企業的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合營各方協商確定或者由董事會選舉產生;中外合營者的一方擔任董事長的,由他方擔任副董事長。

3.

甲企業與乙銀行簽訂一借款合同。合同約定:甲企業向乙銀行借款500萬元,借款期限自2009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以及利息支付等事項。張某在借款合同保證人一欄簽字。甲企業將其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一併抵押給乙銀行,雙方簽訂了抵押合同並辦理了抵押登記。當事人之間未約定擔保權實現的順序。

借款期限屆滿後,甲企業因經營不善,虧損嚴重,無力清償到期借款。乙銀行經調查發現:(1)甲企業可供償債的財產不足100萬元;(2)在借款期間,甲企業將一台生產設備以市價40萬元出賣給丙公司,並已交付;(3)甲企業另有一台生產設備,價值50萬元,因操作失誤而嚴重受損,1個月前被送交丁公司修理,但因甲企業未交付10萬元維修費,該生產設備被丁公司留置。

查明情況後,乙銀行於2011年8月20日要求張某承擔保證責任。張某主張:借款債權既有保證擔保,又有甲企業的抵押擔保,乙銀行應先實現抵押權。同日,乙銀行分別向丙公司與丁公司主張,就丙公司所購買的生產設備及丁公司所留置的生產設備實現抵押權。丁公司則認為自己有權優先實現留置權。

要求:

根據擔保法律制度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張某提出乙銀行應先實現抵押權的主張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簡要説明理由。

(2)乙銀行是否有權向丙公司就其購買的生產設備主張抵押權?簡要説明理由。

(3)丁公司提出自己有權優先實現留置權的主張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簡要説明理由。

【答案】

(1)張某提出乙銀行應先實現抵押權的主張符合規定。根據規定,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

(2)乙銀行無權向丙公司就其購買的生產設備主張抵押權。根據規定,經當事人書面協議,企業、個體工商户、農業生產經營者可以將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實現抵押權時的動產優先受償;但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價款並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

(3)丁公司的主張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同一動產上已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真題試題:綜合題

五、綜合題(本類題共1題,共10分)

甲木業製造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從事實木地板的生產、銷售,同時從事木質工藝品、筷子等的生產經營。

(一)相關資料

2012年8月,甲公司發生下列業務:

(1)購進油漆、修理零備件一批,取得增值税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價款為50萬元,税額8.5萬元;支付運費1.4萬元,取得運輸部門開具的運輸費用結算單據。

(2)購入原木,取得增值税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價款為200萬元,税額26萬元。

(3)將橡木加工成A型實木地板,本月銷售取得含税銷售額81.9萬元,將部分橡木做成工藝品進行銷售,取得含税銷售額52.65萬元。

(4)銷售自產B型實木地板4.5萬平方米,不含税銷售額為每平方米280元,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另外收取包裝費11.7萬元,開具普通發票。

(5)將自產C型實木地板0.1萬平方米用於本公司辦公室裝修,成本為5.43萬元,C型實木地板沒有同類銷售價格;將自產的D型實木板0.2萬平方米無償提供給某房地產公司,用於裝修該房地產公司的樣板間供客户參觀,D型實木地板的成本為18萬元,市場銷售價為每平方米160萬(不含增值税額)。

已知:實木地板消費税税率和成本利潤率均為5%;相關發票已經主管税務機關認證。

(二)甲公司財務人員計算申報繳納增值税、消費税情況:

(1)當期進項税額=8.5+26=34.5(萬元)

(2)當期銷項税額=81.9÷(1+17%)×17%+52.65÷(1+17%)×17%+4.5×280×17%+11.7÷(1+17%)×17%=235.45(萬元)

(3)當期應納消費税額=81.9÷(1+17%)×5%+52.65÷(1+17%)×5%+4.5×280×5%+11.7÷(1+17%)×5%=69.25(萬元)

要求:

根據上述內容和相關税收法律制度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涉及計算的,列出計算過程,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計算單位:萬元);

(1)甲公司財務人員在申報納税時存在哪些不合法之處,並説明理由;

(2)計算甲公司當期增值税額;

(3)計算甲公司當期消費税額。

【答案】

(1)不符合規定之處:

①運費未進行計算抵扣。根據規定,“購進或者銷售”貨物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支付的運輸費用,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註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税額。

②將自產的C型實木地板用於辦公室裝修,應視同銷售計算銷項税額。根據規定,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增值税應税項目,視同銷售。

③將自產的D型實木地板無償贈送給某房地產公司,應視同銷售計算銷項税額。根據規定,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視同銷售。

④將橡木加工成工藝品進行銷售,無需繳納消費税。根據規定,橡木工藝品不屬於消費税的徵收範圍。

⑤將自產的C型實木地板用於辦公室裝修、將D型實木地板用於無償贈送給某房地產公司,均視同銷售,應繳納消費税。根據規定,納税人自產自用的應税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税消費品的,不納税;用於其他方面的(用於非應税消費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視同銷售,在移送使用時納税。

(2)增值税

①當期銷項税額=(81.9+52.65)÷(1+17%)×17%+[0.028×45000+11.7÷(1+17%)] ×17%+5.43×(1+5%)÷(1-5%)×17%+0.20×160×17%=241.91(萬元)

②當期可以抵扣的進項税額=8.50+1.40×7%+26=34.60(萬元)

③當期應納税額=241.91-34.60=207.31(萬元)

(3)消費税=81.9÷(1+17%)×5%+[0.028×45000+11.7÷(1+17%)] ×5%+5.43×(1+5%)÷(1-5%)×5%+0.20×160×5%=68.8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