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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生產危險有害因素

甲醛可由甲醇在銀、銅等金屬催化下脱氫或氧化製得,也可由烴類氧化產物分出。用作農藥和消毒劑,制酚醛樹脂、脲醛樹脂、維綸、烏洛托品、季戊四醇和染料等的原料。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甲醛生產危險有害因素的知識,歡迎閲讀

甲醛生產危險有害因素

  1 火災、爆炸危險

1.1 甲醇是易揮發性液體,屬於甲類火災危險性物質,貯存不好或發生泄漏都可能發生燃燒、爆炸。原料液體甲醇經蒸發器加熱蒸發後變成甲醇蒸氣,蒸發系統不得泄漏,否則在壓力作用下甲醇氣體以高速噴出,產生靜電或遇明火,極易發生火災爆炸。氣態甲醇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一旦遇有明火、高温或靜電火花就有爆炸、燃燒的危險。

氣態甲醇的爆炸速度極大,火焰温度在1000℃以上,標準狀況下,1m3氣態甲醇完全燃燒,發熱量高達數萬千焦,爆炸所產生的衝擊波超壓與同能量的TNT爆炸產生的超壓相似。由於它燃燒熱值大,爆炸速度快,瞬間就會完成化學性變化,破壞性特別強。

1.2 甲醇氣與空氣混合進入氧化器進行催化氧化反應和脱氫反應,反應温度在620℃~650℃,反應的總熱效應屬於強放熱反應,氧化器徑向和軸向都存在温差。催化劑的載體往往是導熱欠佳的物質,如果催化劑的導熱性能良好,且氣體流速又較快,則徑向温差較小。一般沿軸向温度分佈都有一個最高温度,稱為熱點,熱點温度過高,使反應選擇性降低,催化劑作用變慢,甚至使反應失去穩定性或產生飛温。生產甲醛的氧化器屬於固定牀反應器,牀層温度分佈受到傳熱速率的限制,可能產生較大温差,甚至引起飛温,導致火災爆炸事故。

反應過程應中應控制好氧醇比(即氧氣和甲醇的摩爾比)和水蒸氣配比,防止超温。隨着温度升高,反應速度加快,轉化率增加,放出的熱量也隨之增加,如不及時移走反應熱,就會導致温度難以控制,產生飛温現象。

1.3 甲醛生產中有90%以上的甲醇參加氧化反應和脱氫反應,其餘部分發生燃燒反應及甲醛的深度氧化等副反應,生成CO、CO2、H20、CH4和H2等,都是放熱反應,增加了反應過程的總熱量,有可能產生飛温,當温度達到甲醇或甲醛的自燃點時,就可能發生燃燒爆炸。

1.4 甲醇、甲醛的蒸氣都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但温度對爆炸極限影響較大,不同温度的爆炸極限可根據25℃的爆炸極限進行修正。修正後的甲醇和甲醛的.爆炸極限如附表1-4所示。

附表1-4 經温度修正的爆炸極限

物料 温度℃ 爆炸下限(%) 爆炸上限(%)

甲醇 25 6.0 36.5

600 3.2 53.3

700 2.8 56.2

甲醛 25 7.0 73

600 3.8 106.6

700 3.2 112.4

正常情況下,控制甲醇與空氣的體積比為0.48~0.60,對照表2,雖然反應不在爆炸範圍之內,但如果操作不慎,如氧醇比過低,就有可能使反應處於爆炸極限範圍之內。

過熱器到氧化器的入口,存在甲醇和空氣兩種成分,系爆炸性混合物;氧化器出口存在甲醇、甲醛、H2,CO,CH4和02等6種成分,也系爆炸性混合物。因此,無論在氧化器的進口或出口,只要遇火源,就會立即發生燃燒、爆炸事故。

1.5 吸收操作是在吸收塔中將反應氣中的絕大部分甲醛用水吸收下來,未被吸收的尾氣送至尾氣鍋爐進行燃燒處理。在該操作過程中所涉及的氣體系爆炸性混合物,如果設備發生泄漏,可能引起燃燒、爆炸事故。

1.6在裝卸甲醇、甲醛以及清罐等作業過程中,若違章操作或由於設備、管道腐蝕、製造缺陷、法蘭未緊固等原因造成儲罐、管道滲漏,甲醇或甲醛暴露在空氣中,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達到爆炸極限時,遇火源易發生爆炸燃燒事故。

(1)將甲醇或甲醛裝入儲罐中

A 儲罐漫溢 裝卸時對液位檢測不及時易造成甲醇或甲醛跑冒,甲醇或甲醛溢出罐外後,周圍空氣中甲醇或甲醛的濃度迅速上升,達到或超過爆炸極限,遇到火星即發生爆炸燃燒;在甲醇漫溢時,使用金屬容器刮舀,開啟電燈照明觀察,均會無意中產生火花,而引起爆燃。

B甲醇滴漏 由於裝卸時,膠管破裂、密封墊破損、接頭緊固栓鬆動等原因,使甲醇滴漏至地面,遇火花立即發生燃燒。

C靜電起火 由於輸送管道無靜電連接、採用噴濺式裝卸、罐車無靜電接地等原因,造成靜電積聚放電,點燃可燃蒸氣。

D裝卸過程中遇明火 在非密閉裝卸中,大量可燃蒸氣從裝卸口逸出,當週圍出現煙火、火花時,就會產生爆炸燃燒。

(2)儲罐、管道或法蘭滲漏,沒有及時發現,導致甲醇或甲醛暴露在空氣中,甲醇或甲醛蒸氣遇明火燃燒爆炸。

1.7 安全防火間距不足

生產區域內或生產區域外建(構)築物為有可能出現明火的場所,若建構築物與生產區域內危險設施的間距不足,易造成火源與合適濃度的可燃性氣體相遇,引發事故。另一方面,當一個設施設備出現火災,若防火間距不足時,易誘發另一個設施設備火災;或當生產區域內發生火災事故,若防火間距不足時,易誘發生產區域外建構築物火災,造成更大的損失。

1.8 該車間生產過程與儲存過程中存在甲醇、甲醛、氫氣等易燃易爆物質,該生產區域和儲罐區域屬於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在此區域內的電氣設備如果不能滿足防火防爆要求,可能會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1.9 電氣線路老化、絕緣破損、短路、私拉亂接、超負荷用電、過載、接線不規範、發熱、電器使用管理不當等易引起火災。

1.10 雷擊引起火災。由於沒有采取可靠的防雷措施,導致雷擊直接擊中儲罐或裝卸設施,或者在儲罐或裝卸設施上產生感應電荷積聚放電,都會導致甲醇、甲醛燃燒或甲醇、甲醛與空氣混合氣爆炸。

1.11 生產區域內建(構)築物耐火等級達不到要求,一旦明火管理不當,用火失控,就容易導致火災。

  2 容器爆炸

在生產裝置中存在壓力容器,這些壓力容器如果本身設計、安裝存在缺陷;安全附件或安全防護裝置存在缺陷或不齊全;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侵蝕、腐蝕、疲勞、蠕變等現象;未按規定由有資質的質檢單位檢驗或辦理安全準用證;人員誤操作等原因,均有可能發生容器爆炸事故。

  3 中毒

3.1 甲醇對中樞神經系統有麻醉作用;對視神經和視網膜有特殊選擇作用,引起病變;可致代謝性酸中毒。對粘膜、上呼吸道、眼睛和皮膚有強烈刺激性。接觸其蒸氣,引起結膜炎、角膜炎、鼻炎、支氣管炎;重者發生喉痙攣、聲門水腫和肺炎等。肺水腫較少見。對皮膚有原發性刺激和致敏作用,可致皮炎;濃溶液可引起皮膚凝固性壞死。口服灼傷口腔和消化道,可發生胃腸道穿孔,休克,腎和肝臟損害。因此在操作過程中,如防護措施不到位或無防護,有可能對人體造成甲醇中毒事故。

3.2 短時大量吸入甲醛會出現輕度眼上呼吸道刺激症狀(口服有胃腸道刺激症狀);經一段時間潛伏期後出現頭痛、頭暈、乏力、眩暈、酒醉感、意識朦朧、譫妄,甚至昏迷。視神經及視網膜病變,可有視物模糊、複視等,重者失明。代謝性酸中毒時出現二氧化碳結合力下降、呼吸加速等。因此在操作過程中,如防護措施不到位或無防護,有可能對人體造成甲醛中毒事故。

  4 高處墜落本文

該車間生產廠房為三層廠房,在二層以上的樓層作業,若防護欄杆設置不規範、防護欄杆腐蝕損壞等原因,在儲罐上進行檢修工作,防護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均有可能造成高處墜落事故。

  5 機械傷害

各種泵的運轉部位,如果沒有設置防護罩等防護措施,人體觸及運轉部位,可能造成機械傷害事故。

  6 觸電

各帶電設備若因防護措施不到位(如觸電保護、漏電保護、短路保護、過載保護、絕緣、電氣隔離、屏護、電氣安全距離等方面不可靠),均有可能造*員觸電。

  7 灼燙

蒸汽管道或法蘭連接處出現破損,使中壓蒸汽噴出,可能噴至人體,造*員高温灼燙事故。

  8 車輛傷害

車間內行走的車輛,若車間內設施防護不當,易造成車輛衝撞裝置內設施,另一方面也易對人員造成碰撞傷害。

  9 噪聲

項目中存在的羅茨風機、泵等,這些設備會產生噪聲,噪聲是一種物理危害因素,長期在高噪聲的環境下工作,接觸者的聽力將受到損害,引起噪聲耳聾,並妨礙操作人員正常的感覺能力,使人煩躁不安,還會影響通訊,甚至成為誘發事故的原因。

  10 毒物

長期接觸低濃度甲醛可有輕度眼、鼻、咽喉刺激症狀,皮膚乾燥、皸裂、甲軟化等。慢性影響:長期吸入低濃度甲醇,可能會導致神經衰弱綜合徵,植物神經功能失調,粘膜刺激,視力減退等,皮膚出現脱脂、皮炎等。

標籤:甲醛 有害 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