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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報關員考試報關單填寫指導

報關員1.26W

報關單在對外經濟貿易活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地位。接下來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了2017年報關員考試報關單填寫指導,更多相關內容請關注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報關員考試報關單填寫指導

出口放行報關單差錯修改

一、退關

出口放行後因故辦理退關,提供:

1、加蓋 海關 驗訖章的核銷單。

2、關員簽字並加蓋放行章的下貨紙正本。

3、 報關單。

4、書面退關申請。

海關 根據情況決定是否查驗貨物。

二、刪單重報

(一)手冊商品備案號、品名的更改提供:1、原始單據;2、報關所用手冊及複印件;3、核銷單

(二)手冊備案號的更改提供:

1、原始單據;

2、報關所用手冊及複印件;

3、更改後使用的手冊及複印件,且兩本手冊進口料件及出口成品葉一致。兩本手冊均應系該貨物出口日期之前 海關 已備案未到期、未核銷手冊。

(三)經營單位、發貨單位的更改提供:1、報關委託書;2、原始單據;3、原始核銷單;4、新核銷單

(四)核銷單號的更改提供:

1、新舊核銷單及其複印件;

2、已結匯核銷的需提供外管局的原原核銷單未核銷證明或加蓋有已核銷印章。

(五)貨物品名更改提供:1、原始單據;2、原始放行單;3、提單副本;4、新核銷單

(六)貿易方式(非底值輔料手冊手冊)更改(涉及手冊備案號)原則上不予更改所有刪單重報的 報關單 若已打印結匯、退税、手冊核銷聯,均應一併交回海關。

三、改單

(一)成交方式更改提供:1、體現成交方式的原始單據;2、原始放行單;3、結匯水單

(二)運費更改提供:1、 海運 發票;2、原始放行單

(三)保費、雜費的更改提供:體現保費、雜費的原始單據

(四)低值輔料手冊改報"一般貿易" 提供:手冊及複印件

(五)指運港、指運國、最終目的國的更改提供:1、原始放行單;2、原始單據;3、出口倉單

(六)商品編碼的更改提供:1、原始單據;2、提單副本;3、若有退税率的改變還應提供海關認可的其他 單證 。

(七)商品總值的更改提供:

1、原始單據

2、銀行結匯水單(寫明核銷單號並加蓋結匯核銷專用聯章)

3、情況説明

4、加工貿易的還應提供手冊及複印件,放行時單單相符的不予更改。

(八)幣值的更改提供:

1、原始單據

2、銀行結匯水單

(九)工繳費的更改提供:1、原始單據2、銀行結匯水單3、手冊及複印件

(十)商品件數、商品數量、包裝種類、毛淨重的更改,溢短裝且在出口證件數量管制規定範圍內的更改。

提供:1、回箱單;2、原始放行單;3、場站收據聯(加蓋外理章)4、提單副本,大宗散貨還應提供商檢重量證副本或正本複印件;5、銀行結匯水單6、原始單據。

(十一)換船

提供:有關員簽字並加蓋放行章的下貨紙和新下貨紙,新舊下貨紙除船名、航次、提單號外,其他項目需一致。放行後,未經海關許可,換裝運輸工具,海關將不予更改電子數據。

(十二)結匯方式、境內貨源地提供: 報關單

(十三)運輸方式不予更改

注:原始單據,指貨物出口結關後,從統計部門調閲複印的單據,包括報關單打印聯、手填聯、發票、裝箱單、商檢通關單、出口許可證、配額等的複印件,上有"青島海關單據複印專用章"。

如貨物出口未結關,應從結關部門調閲報關原始單據。

報關單證擔保申請

海關事務擔保一般分為申請提前放行貨物擔保、辦理特殊業務需要擔保和海關依法強制收取擔保三種情形。其中,企業辦理通關手續中的申請提前放行貨物擔保最為普遍。海關提供通關擔保主要是為了企業提供通關便利,擔保風險除了進出口貨物應繳納税款外,還有相當部分是針對海關行政程序中對企業申報的報關單證審核風險處置的需要。

擔保人提供的擔保,應當與被擔保人依法履行的海關義務相適應。除了提供擔保的財產權利外,申請報關單證擔保主要涉及擔保人提交的報關單證在種類、格式、內容的完整性、準確性、及時性和有效性方面不符合海關審單要求問題,以及有關進出口許可證件電子聯網後企業已領取紙面許可證件後電子數據尚未傳輸到報關地海關等情況,這同樣屬於通關事務擔保內容之一,也是企業辦理通關事務中經常遇到的問題。

如企業在向海關發送電子數據報關單、海關接受申報後,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到通關現場交驗有關報關單證(如發票、合同、裝箱單等),而貨物已運抵口岸,亟待提取或發運進出口貨物,要求海關先放行貨物,後補交單證。但是,申請報關單證擔保,不應包括國家限制進出口貨物,未領到進出口許可證件,以及進出口金銀、瀕危動植物、文物、中西藥品、食品、體育及狩獵用槍 和民用爆破器材、無線電器材、保密機等有國家特殊管理規定的`進出口貨物,未能向海關交驗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文件或證明的情形。

申請提前放行貨物的報關單證擔保,應當書面向海關提出申請。報關單證擔保申請書主要內容一般包括3部分:

第一部分為擔保人資信,內容有報關員名稱、報關證號、擔保企業名稱、企業法人代表、企業地址、聯繫電話、企業開户銀行、開户賬號、企業公章等;

第二部分為進出口貨物主要信息,內容包括報關單號、進出口日期、運輸方式、貿易國別、報關單證、商品名稱、商品編碼、規格型號、數量、計量單位、金額、幣制等;

第三部分為申請擔保事項,內容包括申請擔保時間、申請擔保種類、申請擔保理由、擔保範圍和期限、擔保責任、海關認為需要説明的事項、備註等。

申請報關單證擔保操作流程是:

報關員根據報關單證的擔保申請內容,按照海關要求的保證函格式內容,有些可以通過海關提供的“保函管理系統”輸入保函電子文本,有些可由企業自行制發的紙面保函文本,經核對無誤後打印3份(一份隨報關單流轉,一份留存海關擔保崗位登記管理,一份報關員憑以辦理核銷),並加蓋擔保單位公章。

報關員攜有關報關單證到海關通關現場提交擔保申請書和紙面報關單、代理報關委託書、合同、發票、提單(運單)、裝箱單、加工貿易備案手冊、涉及貿易管制證件複印件等。必要時,還應按海關要求出示相關的證件資料。

海關受理擔保申請書後,根據報關單證顯示的進出口貨物,核對擔保內容、擔保人資格、擔保期限、擔保人簽字、擔保單位公章等內容,經審批同意後,報關單證擔保申請即生效,企業按正常情況辦理通關放行手續。進出口通關單(進口廢物除外)、出口核銷單、商業單證等可簡化為由經辦關員一級審批,其餘保函須經二級審批或者三級審批,一般情況下海關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報關單證擔保申請審批手續,特殊情況下應在3個工作日內答覆是否接受擔保申請。如果海關不同意擔保的,應當在擔保申請書上批註不接受擔保的理由,並告知申請人可依法維護申報權利。

因特殊情況擔保人要求更改擔保內容的,報關員應當在履行擔保義務期滿前向接受擔保的海關通關現場提出書面申請,格式內容與擔保申請書一樣,並提交有關證明文件資料。一般情況下海關將嚴格控制擔保內容的更改,變更擔保需經三級審批,並在3個工作日內答覆是否接受擔保更改申請。

在履行擔保義務後,報關員應及時向海關書面提出擔保核銷申請。經海關審核擔保人提交的單證與擔保內容一致性,對符合核銷要求的,有些海關可在“保函管理系統”作相應的核銷操作,有些海關可在企業自行制發的紙面保函文本中批註核銷意見。報關員應當按照報關單證管理要求,妥善保管擔保申請書,以備接受海關後續管理的需要。

出口報關單證擔保期限一般為7天,進口報關單證擔保期限一般為20天。如需延期,擔保人應在到期前向海關提出延期申請。海關將根據具體進出口貨物、擔保人通關信用等擔保風險情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延期。對到期不核銷擔保的企業及報關員,海關將按照行政處罰實施條例、報關員管理辦法等規定作相應處罰。對擔保人塗改、偽造單證等欺騙行為,經查實情況嚴重的將移交緝私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