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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龍江省依安縣教師考試報名通知

為適應教育均衡發展的需要,解決我縣部分中、國小大班額突出問題,急需補充一批中、國小教師。依據《黑龍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黑龍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公告如下:

2017黑龍江省依安縣教師考試報名通知

  一、招聘單位簡介

1、國中:泰安學校(國中部)、第二中學、第三中學、第四中學;

2、國小:泰安學校(國小部)、第一國小、第二國小、第四國小、幼兒園(第四國小)、實驗國小。

以上幾所學校是縣教育局所屬的全額撥款一類事業單位。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67人(具體要求詳見招聘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品行端正;

2、熱愛教育事業,並志願從事學校教學、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質和良好的教師潛質、廣博的知識視野,品學兼優、專業成績優秀;

3、具備勝任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人員、被開除公職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2、在近3年各類招考過程中被主管機關認定有考試弊作行為的人員。

3、有精神病史人員。

4、本縣教育系統在編在崗人員(含特崗教師)。

  四、報名辦法

報名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當場確認考試資格。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27、28、29日,領取准考證、筆試和麪試時間請密切關注依安縣政府網通知公告欄,網址:。

2、報名地點:依安縣第四國小。

3、報名時需攜帶的材料:

(1)報名表一份(到公告網站下載,需填報後插入照片彩色打印);

(2)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

(3)畢業證、報到證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2017年畢業生如果院校尚未發放畢業證、報到證可提供蓋有畢業院校相關部門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其中包含蓋有教務部門公章的成績單;

(4)教師資格證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2017年已經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但教師資格證尚未發放的,可提供蓋有教師資格認定部門公章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5)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張(粘在一張A4紙上,A4紙上寫清姓名、申報層次及學科);

(6)本縣教育系統以外在職人員必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

(7)符合黑政辦發[2013]42號文件相關加分政策的考生,報名時必須在報名表上填注,我省“項目生”須提供省級有效證書或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在我省城鄉基層公益性崗位工作滿2年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市就業局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高校畢業生服兵役期滿退役的須提供退伍證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服務期滿特崗教師須提供黑龍江省服務期滿特崗教師考核聘任登記表,如不能按時提供上述證明材料的考生視為放棄加分政策。同時具備幾個加分條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項目,不累計加分。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學科。

(2)對考生資格進行全程審核,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之比不低於3:1,達不到報考比例的,將縮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

(4)諮詢方式:考生可通過QQ羣(羣號:623406278)及電話(教育局0452-7033532 人社局0452-7025180 )進行諮詢。

  五、考試程序

考試採取筆試和麪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麪試均實行百分制,各佔總成績50%。試講成績低於60分者不予以聘用。總成績=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50%+試講成績×50%,分值摺合後計算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1、筆試

筆試按報考學科進行本學科教材測試。國小崗位國小教材佔40%、國中教材佔60%。國中崗位國中教材佔40%、高中教材佔60%。國小班主任測試科目為語文佔50分、數學佔50分。幼兒園崗位以學前教育專業教材為主,考試時間120分鐘。

筆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進入試講人數與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試講人選,如果末位成績出現並列,則相應增加進入試講人選,面試人員名單公示3個工作日。

2、面試

採取試講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學科知識體系、課程意識和能力、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以及教學語言和提問設計、板書、講解等基本技能。試講採取仿真課堂的.形式,面對評委講課,講課時無師生對話和答疑,講課時只提供教材、黑板和粉筆,試講時間為15分鐘(幼兒園試講時間為10分鐘),試講課題為報考學段本學科教材。

試講採取兩次抽籤,考生依據在候場室抽取的面試順序號依次進入面試考場進行面試。設面試考官組,每組由7人組成。面試打分採取評委現場打分的形式進行,在分數彙總時,採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然後取平均分值的辦法(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面試成績當場公佈。

試講結束後,總成績公示3個工作日,並根據招聘崗位按應聘者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和體檢人選,若總成績出現並列,如有符合黑政發[2009]30號、黑政辦發[2013]42號文件相關政策的考生優先聘用,否則同等條件下以試講成績高者優先聘用。

  六、考核和體檢

由縣人社局和縣教育局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和體檢,對應聘人員的德、能、勤、績等情況進行考核,並對其應聘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對考核合格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黑龍江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體檢費用自理。應聘人員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崗位,依報考崗位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考試、考核、體檢合格後,擬聘用人員在依安縣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後,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結束後,如有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被聘用人員按考試成績依次選崗。2017年畢業生如不能取得畢業證,取消其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後,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並報市人社局備案。

  八、相關待遇

1、被錄用人員納入一類事業編制,享受在編在崗教師的相應待遇。

2、被錄用的人員三年內不得調離本縣域外工作。

  九、相關要求

報考人員必須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招聘主管部門的安排。對在報名、筆試、試講、考核、體檢過程中被認定違紀違規的人員,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規定,由縣招聘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處理。

本公告由依安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