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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長安街4月11日起禁行電動車

北京交通最新消息,4月11日起長安街禁行電動車,此前,長安街就已經禁行了電動三輪車和摩托車,此次禁行的主要是電動兩輪車,包括電動自行車和超標的電動車。

北京長安街4月11日起禁行電動車

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4月11日起長安街禁行電動車詳情。

瞭解到北京長安街等十條大街4月11日起禁行電動二輪車實施以後,交管部門將在禁限行道路兩端及主要路口設置卡控崗,對違反《通告》禁限規定行駛的車輛堅決做到“逢違必糾”。

為保障道路安全與暢通,交管部門調研確定十條交通流量大、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混行區域廣、交通事故多發的地區主要道路(路段),採取除自行車外,禁止其它非機動車通行的管理措施。這十條大街是:

長安街(建國門至復興門),廣場東、西側路,府右街,正義路,復外大街(復興門橋至木樨地橋),建外大街(國貿橋至建國門橋),復興路(木樨地橋至新興橋),蒲黃榆路(玉蜓橋至劉家窯橋),石景山區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魯谷東街北口)。

據瞭解,此前,長安街就已經禁行了電動三輪車和摩托車,此次禁行的主要是電動兩輪車,包括電動自行車和超標的電動車。

從交管部門瞭解到,在反覆調研並廣泛聽取羣眾意見的基礎上,確定了十條電動自行車禁行道路,這些道路的共同特點是交通流量大、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混行區域廣、交通事故多發地區的主要道路(路段)。在這些道路採取除腳踏自行車外,禁止其它非機動車通行的管理措施。

  4月11日起長安街禁行電動車原因

近年來,本市電動二輪車數量迅猛增長,據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市交管局等相關部門調查統計:目前,我市電動二輪車總數已達400萬輛,且絕大多數為不符合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規定的超標車輛。

據交管部門統計,去年全市電動二輪車共發生交通事故31404起,死亡113人,傷21423人;其中,傷人數佔全市交通事故傷人總數的36.7%。

對電動兩輪車非法上路、違規使用、違法行駛的交通亂象,市民羣眾和社會輿論反映強烈。今年以來,僅交管部門就接到“122”報警投訴6000餘起,意見信函400餘件,紛紛呼籲加強對電動二輪車依法管理。要求儘早採取有效措施,依法整治違法行為、強力取締非法車輛,確保市民們的出行安全,為建設國際一流和宜居之都,營造良好的交通環境。

  長安街禁行電動車違反禁限行規定或將罰款20元

為確保《通告》的順利實施,交管部門將在禁限行道路兩端及主要路口設置卡控崗,對違反《通告》禁限規定行駛的車輛堅決做到“逢違必糾”。對違法行為人按照“未按照禁令標誌指示行駛的”違法行為,處罰20元罰款。對拒絕繳納罰款的,一律扣留車輛。

交管部門將依託各類媒體廣泛宣傳,並深入十條大街涉及的企事業單位、居民社區、學校、商貿市場開展宣傳告知。

同時,交管部門強調,老年代步車等電動三、四輪車均屬於機動車的`範疇,應當遵守機動車管理相關規定,對於違反國家關於機動車註冊登記規定上路行駛、駕駛人未持有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等違法行為,執勤交警將依法扣留車輛,對駕駛人進行罰款、拘留處理。

  非機動車包括什麼

從市交管局瞭解到,此次禁限的非機動車主要指“電動二輪車”(電動二輪車包括電動自行車和超標的電動車)。

由於電動二輪車行駛中聲音小,速度高於腳踏自行車,在交通流量大,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交叉區域多的道路上行駛極易發生交通事故。特別是一些超標電動二輪車,其自身質量、行駛速度已具有摩托車的特徵,這些車輛非法上路、違規使用、違法行駛,特別是闖紅燈、逆行、走機動車道等違法行為突出,不僅嚴重擾亂了城市交通秩序,而且危及着市民羣眾的出行安全,影響着首都的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