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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廣州市黃標車全面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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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廣州市黃標車全面禁行

根據《廣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廣州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規定》和廣州市政府有關工作部署,廣州市將從2017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黃標車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通行。

什麼是“黃標車”?

黃標車,是新車定型時排放水平低於國Ⅰ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Ⅲ排放標準的柴油車的統稱。通常是尾氣排放污染量大、濃度高、排放穩定性差的車輛。

目前限行區域共662平方公里

從2009年起,廣州市分階段對黃標車實施限行措施。目前全市黃標車限行區域面積共計662平方公里,包括市中心區的365平方公里,以及花都、番禺、南沙、黃埔、從化、增城區和廣州開發區的部分區域,佔建成區面積的54%。

違反規定罰款200元、扣3分

2009年11月起,廣州市正式開展黃標車限行執法工作,對違反限行規定的行為給予罰款200元、扣3分的處罰,並逐步建設了黃標車“衝禁令”自動識別抓拍系統,截至目前,共有130套設備投入使用。

 廣州剩餘1.9萬輛黃標車

“十二五”以來,廣州市採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措施,促進黃標車淘汰,共完成約20萬輛黃標車的淘汰。至2017年1月,廣州僅剩餘黃標車約1.9萬輛,主要在市郊尚未限行黃標車的區域使用。

據測算,1輛達不到國Ⅰ標準的黃標車污染物排放量,相當於國Ⅳ車的'28倍、國Ⅴ車的37倍;國Ⅰ、國Ⅱ柴油黃標車的污染物排放量,分別相當於國Ⅴ車的7.8和5.5倍。廣州剩餘的1.9萬輛黃標車僅佔全市汽車保有量的0.9%,但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顆粒物卻分別佔全市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總量的6.3%和12%。

 機動車排放是PM2.5第二大來源

2016年,廣州市二氧化氮平均濃度46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濃度36微克/立方米,均未達到國家標準。有關研究結果表明,機動車排放是環境空氣中氮氧化物的首要來源,佔比42.9%;是PM2.5的第二大來源,佔比19.3%。

 進一步促進空氣質量改善

全面禁行黃標車,有利於剩餘黃標車淘汰,有利於限制外地籍黃標車在穗行駛,進一步促進廣州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