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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計劃

《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已於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發佈,“意見”對浙江省今年大學聯考招生的各類別考試科目、時間安排、綜合素質評價、志願設置、投檔錄取以及大學聯考加分的具體條件等細節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分享關於浙江省2016年大學聯考招生計劃的詳細信息,希望對考生及家長們有幫助!

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計劃

  考試怎樣安排?

2016年浙江省大學聯考將繼續實行在全科學考(會考)的基礎上分類測試、分批選拔。考試科目文理科考試科目分三類設置:一類考語文、數學(文/理)、外語(課程)、綜合(文/理)、自選模塊;二類考語文、數學(文/理)、外語、綜合(文/理);三類考語文、數學(文/理)、外語、技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藝術、體育類考試科目分本、專科兩類。藝術、體育類本科考語文、數學(文/理)、外語、綜合(文/理)、藝術專業/體育術科;藝術、體育類專科考語文、數學(文/理)、外語、藝術專業/體育術科。

文理科一類考試科目中的自選模塊考試:設有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9門學科的18個選修模塊(每門課2個選修模塊)共18題(每個模塊1道試題),由考生任意選答6題。

考試時間考試在6月7-9日進行,具體的考試安排為:6月7日上午開考語文,下午開考數學(文/理);6月8日上午開考綜合(文/理),下午開考外語;6月9日上午進行自選模塊的考試。具體考試時間按教育部發布的執行。

分值設置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滿分各為150分,其中英語筆試滿分120分,英語聽力考試滿分30分;綜合(文/理)滿分300分;自選模塊滿分60分;技術滿分100分,由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科目成績按各佔50%的比例合成。

考生文化成績總分按報考(含兼報)的不同考試類別分別合成。文理科一類為“3+綜合+自選模塊”的總分,滿分為810分;二類為“3+綜合”的總分,滿分為750分;三類為“3+技術”的總分,滿分為550分。

  綜合素質評價考查哪些內容?

參加高中新課改的應屆畢業生需進行包括品質與素養、學習與能力、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探究與實踐、勞動與技能等六方面的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採用全省統一標準的“寫實性評價+等第評價”的方式,評價過程公開,評價結果經考生所在學校公示後,形成《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基本信息表》。

其中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探究與實踐、勞動與技能四個方面採用等第評價,分A、P、E(分別表示好、合格、需努力)三等;學習能力主要通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會考)等第(A、B、C、E,即優、良、合格、不合格)反映。

往屆生和未參加新課改的應屆生需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單位(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由鄉鎮、街道辦事處)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真實的鑑定,內容須完整、準確地反映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

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其他違法違紀處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翔實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犯罪記錄被公檢法部門封存的考生不提供相關材料。

高校自主確定是否對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相關內容提出具體要求,如有要求須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佈。

  網上填報志願如何進行錄取?

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分類分批劃定並公佈分數線、分批填報志願、分批錄取。錄取分批次進行文理科統一招生錄取工作分三批進行,分別對應三個考試類別科目組。

第一批為“985”、“211”高校和經批准列入該批的本科高校專業,對應一類考試科目;第二批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獨立學院、民辦高校)的本科專業,對應二類考試科目;第三批為高職(專科)院校專業,對應三類考試科目。提前錄取的學校按規定分別安排到各批提前錄取。藝術類錄取分三批進行。

第一批為29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類院校、清華等13所高校的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其他專業校考和進入“211工程”建設院校及經批准列入該批錄取的藝術類本科專業;第二批為專業省統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第三批為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體育類錄取分本、專科(高職)兩批進行。已被上一批次(包括各類提前錄取和單獨錄取)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得再錄取。

  各批分數線如何劃定?志願如何設置?

省高校招生委員會根據當年高校在浙江省的招生計劃數和考生成績,分類分批按一定比例劃定並公佈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中藝術類按美術、廣電及其他類分別劃定文化最低控制分數線。

第一次劃定文理科第一批、藝術和體育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並確定其他各批最低控制分數線劃線比例;後續其他各批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最接近確定比例的分數劃定。

志願設置實行平行志願和傳統志願相結合的方式。文理科第一至三批均設置平行志願,各批的提前錄取院校為傳統志願。藝術類第一批為傳統志願,藝術類第二、三批和體育類的本、專科批均為平行志願。

根據平行志願錄取情況,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專業,進行徵求志願。對平行志願和徵求志願投檔錄取後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專業,視情進行降分徵求志願。

各批平行志願(即平行一志願,下同)、徵求志願(即平行二志願,下同)以及降分徵求志願(即平行三志願,下同)均設置A、B、C、D、E等5個高校志願(降分徵求志願另再增設院校服從志願)。文理科每所高校均設6個專業志願和專業服從志願;藝術、體育類每所高校均設3個專業志願和專業服從志願。

文理科各批提前錄取院校設5個院校傳統志願和院校服從志願;藝術各批提前錄取院校設2個院校傳統志願,第一批設3個院校傳統志願。每所高校設3個專業志願和專業服從志願。

  填報志願要注意哪些事項?

大學聯考志願填報在網上進行,“浙江省教育考試網”()是唯一的填報志願網站。

考生需按選報的考試類別在相應批次填報志願,考生未選報的類別只能參加對應批次徵求志願填報。文理科第一批和第一批的提前錄取院校、藝術第一批和第二批本科、體育類本科、高職單考單招的院校同時填報志願,網上填報時間為6月26日至6月27日。文理科第二批和藝術、體育類專科批同時填報志願,文理科第三批單獨填報,具體網上填報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公佈。網上志願填報後不進行現場確認。注意,普通高校自主選拔合格考生以及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合格考生,實行網上填報志願,在6月26日至6月27日與文理科第一批等的志願填報同時進行,不再進行現場確認;已填報志願但又放棄的考生,該批只能通過填報徵求志願參加錄取。